顽石他日成翡翠 by真意之风(互攻互虐 最后瞎了一个比较攻的)-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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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远处,一个高瘦的少年蹲在芭蕉树上津津有味地偷窥,黑亮的眼睛中满是渴慕——
啧啧,新娘真好看!
哼,新郎真笨!新娘子明明就藏在门后啊!
嘻,新郎被新娘泼了一身水!
哈,新郎真矬,又被抹了一脸锅灰……
少年正看得来劲,忽然,一块大石头直奔面门砸来!少年一闪身,双臂抱着树干,灵巧地滑下芭蕉树……
芭蕉树下已围了一圈人,大多是年龄相仿的孩子,仗着人多势众,七嘴八舌地骂着:
“越南杂种偷看咱们的新娘子!”
“别靠近他,这兔崽子是野人!”“
“真该把他的心也挖出来!”
听到挖心的话,梁囡眼中寒光暴涨,突然抓住骂这句话的男孩,抬手扯住男孩的嘴唇,用力撕拽——
“啊——”男孩的嘴角被生生撕烂,鲜血淋漓,直痛得嗷嗷惨叫!
听到男孩的哭嚎,几个男人急匆匆往这边赶来。
好汉不吃眼前亏,梁囡撒腿就跑,却被几个少年揪住肩上的擦尔瓦,“别让越南杂种跑了!”
梁囡急着逃跑,用力一挣,嘶啦~~~~~
擦尔瓦被撕成两半!
“操你娘!”梁囡一见擦尔瓦被撕烂,勃然大怒,飞起几脚,踢倒五六个少年;仍然不解恨,冲过去,在那些男孩肚子上狠狠踩了几脚,随后飞奔着逃走……
……
(注:擦尔瓦,就是彝族人用羊毛织成的披衫)
……
山涧边,梁囡掬起溪水,洗了把脸,坐在草丛里,看着被撕成两半的擦尔瓦发愁——
阿爸的遗物被扯坏,阿妈一定会伤心…
她还会骂我惹事…
可是,那些寨子里的坏人凭什么害死阿爸!
我要报仇!
杀光寨子里的人!
全部杀光!
梁囡一跃而起,对着身边一株大树拳打脚踢,嘴里呼呼吆喝,“打死他们,打死他们,打死他们……”
直到满身大汗,梁囡才停下来,瘫坐在地上——
就靠自己,怎么杀得死那么多人?
也许,该去外面闯闯?书上说:有了钱,要什么有什么!
抬头眺望层层叠叠、延绵起伏的群山,少年一脸茫然——
真想翻过最远处的叠沧山,看看山那边是什么…
可是,阿妈说,叠沧山后仍然是山…
想起卖蛇胆时,镇子上那些人的狡猾古怪,梁囡顿觉沮丧,黑眼黯淡无光——
即使翻越所有大山,看到广袤的平原,又能怎样?
自己跟外面世界的人的隔阂,只怕比山更高……
梁囡站起来,走到一株乌松树下,敏捷地爬上去,取下一个竹背篓,里面已经爬进五六条金线蛇,正在撕咬一只拴在竹篓上的小麻雀。
嗯,收成不错,阿妈应该能开心些。
梁囡将满身是血的小麻雀扔掉,迅速盖住竹篓,扣好竹楔子,急匆匆往家赶。
……
转过山坳,再走一里地就能到家。
突然,梁囡停下脚步,难以置信地大睁双眼——
自家院子里,一个男人正在跟阿妈说话!
阿爸!是阿爸!
一把甩掉肩上的竹篓,梁囡脚不点地的直冲下山坡,嘴里狂喊着“阿爸——”,脸上泪水横流…
冲到屋前,梁囡猛地刹住,一颗心瞬间沉到谷底——不是阿爸。
男人身材瘦高,侧影像极了阿爸。
然而,只是很像而已。
奚春将儿子拉过来,疼爱得擦擦他额上的汗水,“囡囡,快叫二叔。”
二叔?
梁囡满含戒备地看一眼男人——
雪白的衬衫,笔挺的长裤,锃亮到可以当镜子照的皮鞋。
穷乡僻壤的,何曾见过这么光鲜贵气的人。
“二叔…”梁囡很不情愿地喊了一声,随即垂下头,似乎懒得再说一句话。
“唉,这孩子不习惯见生人。”奚春对男人陪着笑,回头对着儿子说,“囡囡,二叔是你阿爸的亲兄弟,专程来看咱们。”
男人看着少年,凤目微眯,“阿嫂,囡囡生得真俊啊!再过些年,不知能迷死多少姑娘呢!”
奚春轻轻抚摸儿子俊美的小脸,心下黯然——这里的人,见了我们娘儿俩,躲都来不及呢; 囡囡恐怕一辈子也娶不到媳妇…
“囡囡,愿意跟我去柬埔寨么?”
听到男人的询问,奚春眼里闪过欣喜,急忙看向儿子。
梁囡仍然低着头,不置可否,仿佛没听见一般。
男人淡淡一笑,自腰间皮套里,取出一样东西,递过去,“囡囡,这把枪是二叔的见面礼。”
男人修长优美的掌心,放着一把银色的手枪,精巧绝伦…
梁囡接过手枪,心底怦怦直跳,兴奋不已地看着这听说过,却没亲眼见过的新鲜玩意…
“怎么用?”梁囡迟疑地问道。
男人拿过枪,双手持枪,瞄准一只喜鹊,彭~~~~地一声,刚才还自在翻飞的鸟儿,眨眼间便落在院子里。
看出少年的跃跃欲试,男人递过枪,“你试试。先深吸一口气,再瞄准,开枪时要屏住呼吸。”
梁囡照男人说的,瞄准一只喜鹊,忽然发现一只小麻雀头顶飞过。
瞬间,少年心底闪过与生俱来的傲气,放过喜鹊,转而瞄准更小、更不容易射中的麻雀,彭~~~~
小麻雀中枪落地。
巴掌声响起,男人赞道:“好眼力,好准头!”
梁囡突然有些不好意思,喃喃道,“我经常用弹弓打麻雀…”
男人走过来,拍拍梁囡肩头,“触类旁通,可造之材啊!”突然紧盯着少年,“我是做军火生意的,老巢在柬埔寨…囡囡,刚才问你的话,想好了吗?”
梁囡抬头看向男人,呆住——
清隽的脸上,一对金色的眸子,光华璀璨;眼波流转间,似天上的繁星,又似最上等的松香黄玉!
迷失在美得令人窒息的眼睛里,梁囡心头小鹿乱撞,下意识地不停点头——二叔竟然比今天偷看到的新娘子漂亮一百倍……
男人看着痴傻的少年,淡淡一笑,“那咱们说定了,明天就上路……还有,别叫我二叔,老气!叫我克雷。”
“克雷…”梁囡低低叫了一声,抬头,正对上炫目的金色眼眸,便又不好意思起来,低下头去,再说不出一句话……
……
明月如勾,群星点点。
三人围坐在小木桌边,“转转酒”,“坨坨肉”,香气四溢……
少年不时偷瞧男人;在他眼里,克雷的眸子比最亮的星星更加闪亮耀眼!
第十四章
终于走出大山,梁囡却没表现出丝毫兴奋,一路上沉默不语,也不搭理克雷,偶尔还会恶语相向。
奚春只得替儿子赔不是;克雷却不以为意,总是笑看着棱角锋利、浑身是刺的少年,有意无意地再说些招惹他的话。
漫长的旅途就在二人的别别扭扭中渡过。
……
克雷的老巢在柬埔寨的洞里萨湖区,当地土著仍然过着刀耕火种与世隔绝的生活, 并且排外性极强,经常把外人赶到瘴气弥漫的沼泽,有去无回!
趁着柬埔寨内乱、政府无暇他顾的大好时机,克雷利用土著中比较开化的年轻人为他办事,建立起庞大的军火集散地,大把敛财,俨然洞里萨之王!
……
篝火处处,人们围坐起来,喝着‘坛子酒’,高谈阔论,为梁囡和奚春接风洗尘。
当地人喝酒不用杯子,只在酒坛子里插些竹子吸管,人们坐在酒坛子周围,想喝酒了就拉过一根吸管,把酒吸到肚子里。
梁囡好奇地拉过一根竹吸管,用力一吸,香醇米酒下肚;少年人不知节制,越吸越多,两颊慢慢泛起红晕……
克雷探身过来,拿走梁囡嘴里的吸管,递上一块米糕,“囡囡,别喝了,吃点东西。”
梁囡不理睬克雷,随手又牵过一根吸管,咕噜咕噜大口喝酒,黑亮的眼睛里满是挑衅!
少年外表桀骜嚣张,心底却已乱成一团麻——
一看克雷的眼睛,自己就会眩晕,心怦怦狂跳,甚至浑身的血液都乱了方向!
似乎早已习惯梁囡的乖张,克雷笑着摇摇头,又从锅中捞出一盘大虾,放在梁囡眼前。
梁囡一甩头,正想再给克雷一个白眼,却突然涨红了脸,两眼发直——一个漂亮的波鲁族姑娘,腰间围着长裙,上身赤裸,丰满的乳房完全暴露在空气中!
“囡囡,你的脸比这盘煮熟的虾米还红呢。”克雷笑看着脸红气喘的少年,哈哈大笑,“小傻瓜,波鲁族的女人都不习惯穿上衣,那是她们的传统风俗……以后,你有的是机会偷窥姑娘家的胸脯。”
被克雷嘲笑,梁囡脸红得更加厉害,却又忍不住再偷瞧姑娘两眼…
克雷打个响指,那姑娘笑盈盈地走过来,靠进男人怀里。
克雷伸手握住姑娘娇软的乳房,揉弄把玩。
何曾见过这等香艳画面,梁囡血脉喷张,猛地站起身,一路狂奔,跑回屋里,关紧门,靠在门板上,喘着粗气——
自己竟然希望像那个姑娘一样,被克雷拥在怀里,被他修长的手指肆意玩弄……
简直太可怕了!
少年跳上床,用被子蒙住头,胡思乱想一通,终于沉沉睡去。
……
清早起床,梁囡敏感地发现人们都不大对劲,就连克雷也神情阴郁…
梁囡想弄明白,却没法和那些土著交流,只得硬着头皮去问克雷。
克雷长叹一声,示意梁囡跟他走。
三里地外的密林中,一具尸体躺在地上,身上盖着白布,正是昨晚有过一面之缘的姑娘。
由于儿时的惨痛经历,梁囡心肠刚硬,对于杀人这些事一向很麻木;只是,昨晚还漂亮鲜活的姑娘,如今暴尸林中,不免动了恻隐之心,“她怎么死的?”
克雷犹豫一下,揭开盖着尸体的白布——
尸体上,横七竖八布满伤痕,曾经美丽丰满的胸部,被残忍地割烂,血肉模糊,惨不忍睹……
“谁杀了她?”
克雷将白布放下,转身走出密林,“方圆百里,我可以称王称霸…不过,经常有军阀、政府军跑来剿灭我。哼,什么剿灭,不过是想抢走我的军火!那些军队不足挂齿,每次都是大败而逃…最近,他们改变战略,专门挑着落单的姑娘下手,妄想在那些土著中引起恐慌,不再替我卖命……”
最恨滥杀无辜的人!
想到那些姑娘平白无故地惨死,梁囡不禁怒火冲天,“那你还不快想办法!”
克雷看一眼义愤填膺的少年,淡淡说道,“我倒是想过一个办法——建立强大的蛇阵,包围住我的老巢,让所有入侵的人,都葬身蛇吻!不过,谈何容易……”
“我帮你!”少年眼中闪着与年龄不符的锐气,“给我三天时间,还有一些熟悉地形的土著,我保证你的老巢滴水不漏!”
克雷点点头,金色的眼睛赞赏地看着少年,“好,英雄出少年!我拭目以待!”
男人眼中的赞许,犹如一针兴奋剂,梁囡转身飞奔,开始筹备……
……
三日后,蛇阵建立完毕。
梁囡领着克雷,四处查看,详细讲解自己如何引导蛇群,攻击外来的目标——
凡是擅闯的人,都会踏入第一层密林,事先布好的药草气味会沾到身上;
如果继续深入到第二层密林,就会引来盘踞在附近的群蛇攻击;
而保护范围内的自己人,都涂上一层梁囡配制好的防蛇药,蛇一旦闻到会自动避开;
此外,蛇群按照方位被分成八队,每队均有一条头蛇带领;梁囡通过葫芦笙的不同声调,驱赶头蛇进攻目标……因此,一旦遇到军阀大规模的攻击,梁囡便可指挥蛇群,一拥而上,滔滔不绝,将入侵者蚕食干净!
看到如此精妙的蛇阵,克雷喜上眉梢,激动得紧紧抱住少年,赞不绝口。
梁囡满脸通红,一把推开男人,飞也似的跑了。
……
光阴如梭,眨眼间,一年飞逝。
梁囡已经十四岁了,身材更高,肩膀更宽,身上的霸气也越来越重。
平日里,少年潜心训练蛇群,偶尔也跟克雷出去,参与一些军火交易,因为办事利落狠辣,渐渐成为克雷的左膀右臂。
……
“囡囡,带你去看样东西。”
梁囡看看克雷一脸神秘的样子,好奇心起,跟他走进山上的密林。
一片林中的空地,大约距离地面五六米高,鸽子笼样儿的小房子建在参天古树上。
“密宫!”梁囡兴奋地大喊一声,沿着树干、蹭蹭几下,便爬进由茅草、木板、竹席片围成的小房子。
少年摩挲着小屋中光洁的地板,舒服洁白的被褥,可爱的小窗户,乐得合不拢嘴——柬埔寨的年轻人都会在‘密宫’中居住一段时间,借以锻炼意志;虽然确信自己的意志力绝对够强,不必再磨练,但是,看到别人的小密宫,自己也想拥有一个……一直不好意思开口向克雷要,没想到,他……
克雷沿着梯子,爬进密宫,坐在地板上,看着少年,笑而不语。
“呃,谁让你上来的?我听说,只有恋人才能进入密宫!”梁囡瞪一眼克雷,下达逐客令。
克雷倾身向前,语气暧昧,“难道,我不是你的恋人?”
没料到男人会如此直接,梁囡顿时脸红,支吾道,“瞎说什么!你又不是姑娘,怎么会是我的恋人…”
克雷突然伸手,挑起少年下颌,“小坏蛋,人的耐心是有限度的!你已经试探了一年多,还不明白我的心么!”
金色的眼眸咄咄逼人,刺得梁囡头晕目眩,只得低下头,沉默不语,藉此缓和一下狂乱的心跳。良久恢复镇定,少年抬起头来,心却跳得更加乱了——
不知何时,克雷脱去了衬衫,白皙精壮的胸膛近在眼前,胸前那两粒诱人的红梅,摧毁了少年最后一丝理智,痴痴地紧盯着,不由自主地伸出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