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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部分

似锦+番外 作者:陌小七(jj2012.11.14完结)-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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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她们中的许多人甚至连死缓、无期的帽子都还没有脱,可她们绽放的笑容里竟然没有一丝阴霾。

  叶桑榆,后来她和容夏都能变得无坚不摧大多还是要感谢这个地方,从监狱出来的人大概没有一个是软弱的。

  





第32章 入狱(二)
  

  叶桑榆入狱以前从来没有想过监狱是什么样子的,以前看过一些描写监狱故事的港片,看的时候也有后怕,监狱里竟然这么乱。叶桑榆进看守所的第一天就遇上房间有人打架,两个女人仅仅就是为了一杯水的问题打生死架,血从一个人的头上喷出来,晕过去的反而是桑榆自己。在看守所,有个“二进宫”的人就告诉她,监狱比看守所好多了,有床睡,不像看守所只能睡地板,而且监狱的伙食也要好的多,最重要的是监狱的干警比看守所的管教素质高,没那么凶,环境也不似这般的乱。

  事实上,那个人没有骗她。犯人恶意地欺压、侮辱犯人的事情是没有的,只是犯人之间打架就不可避免了,吵架更是天天发生。监狱里是用犯人来管理犯人的,一个干警要带三、四十个犯人,何况干警9点上班,下午4点就下班了,怎么可能亲自来管她们。干警其实就是来处理问题的。因为是犯人管犯人,这也就难免要弄出许多事儿来。

  四犯大部分都是有点文化的人。在监狱里,读过高中的就算是知识分子了。大学生、硕士生甚至博士生也有的,不过很少。对于这些高学历的人,干警只要不是很变态的,都会重用。在监狱里,犯人最紧张的就是分数,而在里面无论干一件什么事情都是要给分儿的。譬如,犯人入监后通通要写认罪书,可文盲犯不会写字,那就要由别人代写,文盲犯每月一次写家信也要人代写,这个代写的人就能以“帮助同犯”为由得到0。5分的奖励,来了东西需要人去搬去抬,这也有0。5分的奖励,出个黑板报奖励2分,监狱广播站和监狱报刊录用了一篇投稿奖励3分。。。。。。只要做了事就有分。

  这样一来问题就出来了,有许多拿分高可又相对轻松的活谁都想去做,可派谁去做却是由四犯决定的。人手上有了特权就很容易滑向犯罪的边缘,正因为这样的一个管理制度,从而勾心斗角的,吹嘘拍马的,歪门邪道的,恶意中伤的。。。。。。什么现象都会发生。一些家里经济条件好的,这样就很容易得到一些特殊的待遇了,安排去做个检验员什么的,活不用干,分儿拿的又高。最苦的就是那些农村来的犯人,本身就没什么文化,人又老实,不会说不会写,看到干警腿肚子就抽筋,平时累死累活,一个月就拿那么一点可怜的分数,还要天天被别人当成出气筒骂来骂去。她们很委屈时总是说,出去后就是卖房卖地也要供孩子上大学,就是坐牢也他妈的要有文化。许多时候叶桑榆会感到自己的渺小和无助,再就是内心里说不出的孤寂无依,她虽然同情她们中的很多人,却没有更多的办法可以帮到她们。容夏的背景没人知道,她的刑期比叶桑榆长,可在监狱里却比任何人都吃香,听说有人帮她打通了关系。所以在里面除了自由,她倒也不缺什么。

  犯人中最让人羡慕的就是那些短刑犯了,她们的刑期都在3年以下,看守所就待了个半年一年的,到监狱“新收”折腾三个月,剩下不到两年的刑期了,监狱从争取到减刑是两年一轮的,所以,三年以下的短刑犯是没有减刑的。其实,“无欲则刚”这句成语用在监狱真是再恰当不过了。没有减刑,分数对她们来说可有可无。她们想干就干,不想干就不干,反正想超产想干活的人多的要死。欠产吗?没关系,扣分就扣分,她们不在乎。监狱规定不允许串监,可她就偏要串,干警上班她上班,干警下班她下班,看谁不顺眼就骂,遇上不服气的就打,反正监狱规定吵架打架各打五十大板,蓄意挑衅的扣的分数重点,还嘴还手的扣的轻点,我扣分儿没关系,你他妈扣的起吗?整个一副“我是流氓我怕谁”的嘴脸。干警对这样的人也是睁一眼闭一眼,这种人很快就要出去的,犯不着逼的太狠,惹急了出去找你麻烦也说不定。曾经有犯人就这样威胁过干警,你不让我活,我出去就杀你全家。这些人也很知趣,干警在就老实点,干警走了就无法无天,四犯也不敢去管她们,她们俨然把坐牢当成了疗养。

  什么是社会?就是差别、悬殊和苦难。监狱就是一个小社会,一个大队、一个中队、一个小组就是一个个更小的社会,在这里同样上演着一幕幕的戏剧,只是戏剧的调子不是那么高昂罢了。

  监狱里对于那些不服管理的犯人如果教育失效,那就要上械具了。罚站是最轻的,干警不需要任何手续就能让犯人罚站。如果是上拷、电警棍、关禁闭则要向大队申请。这些械具里面最痛苦的是电警棍,受这种惩罚的一般是些几进宫的老油条,干警已经懒的和她们多费口舌,用干警的话说是不可救药的人,多说无益,只有电警棍能让她们老实。每个大队都有几间禁闭室,里面永远都有人。监狱里两种人是经常会受到械具惩罚的:有个性的和有胆量的。

  当然乖巧识趣如叶桑榆,哪一种都不是。也有人看她老实好欺的样子,想要挑衅的,每次容夏总会慢悠悠的在旁边的送出一句话,“你试试。”

  如果说叶桑榆的人生没有奇迹的话,那么唯一的幸运就是总能遇到那么一两个没有理由,就愿意站在她这边的人。而且,各个都是美女。

  监狱里对有病的犯人看病是不收钱的。监狱有医务室,一般的小毛病就在这儿看。每个大队有一个医务犯,有病要先打报告给医务犯申请,然后交到干警办公室,干警批准了就行。每个星期只有星期一看病,感冒这样可以拖的小毛病,即使星期二就打了报告,也要拖到下星期一才能去,只有发高烧或者肚子痛才能算急诊,要先报告值班干警,由干警单独带去医务室。

  在里面大部分人有点小病都不去看,太浪费时间,排队就要排半天,去了以后要所有的犯人都看完了才能一块儿回来,去看也不过就是开点药,浪费半天时间划不来。只有急诊才有可能开病假,医务室开了病假出来就可以放心休息了,病假期间是没有劳役指标的。看病的申请过程也很不容易,不是你一申请就让你去看的,涉毒犯规定不给开止痛片,所以有些涉毒犯就让其他人装病去医务室,就因为这个原因,凡是申请这里痛那里痛的犯人总是得不到批准,有的女人来例假痛经很厉害,要求去看病,干警会冷言冷语地说,“痛经有什么了不起的,那么娇气别进来呀!”故此,为了不浪费自己的劳役时间,也不愿看干警的脸色,不是非看不可的病就不去看了。

  在里面所有的行为都必须是很规范的,无论干什么都要报告,即使是上厕所这样的事情,如果干警找谈心,在干警办公室门口就要报告,坐下要报告,说话要报告,都要得到干警的同意后才行。在任何地方,走廊或是去工厂间的路上只要遇上干警就必须停步,要等干警走过去以后才可以起步。。。。。。因为有太多的规定,而犯人长年在这样的规定中生活,很多行为都养成了习惯。

  曾经有个干警给我们讲过一个长刑期大队的笑话,可这是真事儿,有个长刑犯在监狱里十几年,达到探家条件后干警给她报了材料,监狱批准她探家3天。回去后她根本不能适应,家里人给她开了宾馆,她看到穿制服的保安竟然下意识地停在原地,让别人过去。干警说这事的时侯神情也是很悲哀的。

  也就是为了犯人能在出监前改掉一些习惯,监狱会把三个月后即将出狱的人调到专门的一个近期大队,这里的环境很宽松,和干警讲话可以很随便,走路遇上干警也不必报告,每天只要干半天活,电视白天也可以看。。。。。。主要是让回归的犯人和社会接轨,不至于把监狱里养成的习惯带出去。

  从近期大队的铁窗前可以看到外面的大门,越是临近出狱,心情越是混乱。在里面这么多年,虽然很苦很累,但人已经麻木了,每天都是在重复昨天,根本不需要动脑筋,也没那么多时间让你去动脑筋。可现在有足够的时间想事儿。即将要踏入的那个世界现在是个什么样子?以后将怎样面队亲人朋友的眼光?回归社会后能重新开始吗?

  每个人都是在即将回归的兴奋和面对未来的迷茫中矛盾着、幻想着。

  出狱的日子终于在焦急的等待中来临了。这一天,开封后就可以穿上自己的衣服,在洗漱室会有许多的同犯前来祝贺,互相说着勉励的话。8点一到,干警就在走廊里叫名字了,和所有的人打过最后一次招呼,就算是彻底离开这个监区了。来到干警的办公室,把所有要带出去的物品交给她检查,大部分出狱的人是不带东西的,她们离开前都把东西送给了近期的其他人,也有一些迷信的人要带一个杯子出去,是把自己的一“辈子”带出去的意思,只有那些家里很贫困的人会把自己的生活用品带出监狱。我只带了几本书,干警也检查了好一阵子,每本书都很仔细地翻过,主要是看有没有替别的犯人带什么电话、纸条的。干警的动作慢条斯理,叶桑榆倒也不着急。检查完了带出监的物品,然后脱光衣服,干警把衣服的边边角角都捏一遍,确信没问题了,你也就可以走了。

  这么多年了,叶桑榆早已习惯在别人的目光中苟且偷生的活着。现在就算是让她裸奔,她估计都不会脸红,更何况只是让一个干警看自己的身体。

  从监区到大铁门要经过一个操场,她出狱的这天天气非常的好,操场很空旷,她和带她出监的队长并肩走着。在这之前每一个出狱的人都被别的犯人叮嘱过,出去的时候一直往前走,千万别回头。叶桑榆是个不迷信的人,在走近第一道铁门前,她忍不住回了头。这个消耗了自己五年青春的地方,洒下了无数汗水的地方,带给她屈辱,也让她成长。。。。。。现在,终于要和她永别了。

  





第33章 前尘往事莫要再记~~~
  肩膀痛,腿痛,头昏沉沉的,就连喉咙都干干的。叶桑榆一觉醒来,浑身如同泡在水里的死鱼一样,有人说这是梦靥,即传说中的鬼压床。

  她从不相信这世上有鬼,倘若真的有灵魂在世这一说,为什么坏人没有报应?为什么好人不长命?为什么她从没有见过白朗?她想起东择说的,假如魏裳真的是死于药物,那么肯定不会是白朗干的。

  没有人抢劫还来得及下毒的。她想到白朗死的那天说过,魏裳是自己倒下去的。

  混乱间白朗肯定以为是自己的错手才会杀了人。而且她亲眼所见,魏裳的死状太过离奇,如果真的是推搡间被白朗失手杀害,怎么会一滴血都没有,怎么会安静得好像睡着了一样。

  这一切未免太过诡异了!

  越想到后来,她的头越痛,心里面却又按耐不住的喜悦和激动。白朗不是杀人凶手!

  叶桑榆的手指颤抖,连水杯险些都拿不住。欣喜过后,一个更加现实的问题摆到了她的面前:如果凶手不是白朗,那么是谁?

  会是叶靖瑶吗?白朗爱她,更何况她还怀着孩子,如果白朗为了保护她,顶罪也不是不可能。可是还是同样的疑点,他们两个不过是学生,哪里来的毒药?没有人抢劫还来得及下毒的。所以,应该不是靖瑶。

  难道真如东择所说,是东家的人做的?她对于有钱人家的事情并不了解,魏裳是东隅爷爷,也就是东择父亲的外室,假使东隅的父母为了家产而害魏裳,这样的动机是完全成立的。这也正好可以解释了为什么东隅会说谎。

  想到这儿,桑榆的心如针刺般,伤心只剩半点,余下的全是怨恨。

  可她不明白的是为什么白朗和靖瑶恰好那天就选择了魏裳的家,这不会是一种巧合吧,概率未免太低。那天她太过焦急,根本没有注意到东隅的表情,她是不是遗漏了什么重要的线索?如果东择的话是真的,那么这一切大概就是场阴谋。

  她此刻只想知道,她在这场阴谋中扮演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角色?是意料之中的替罪羊,还是意料之外的目击者?东隅呢,他又知道多少,他是推波助澜的棋子,还是蓦然闯入的路人?

  原本出狱之后,她已经认命了,想要和过去一刀两断,重新开始,可是没想要前尘往事还是找上了她。如果昨天东择没有告诉她,也许她仍然可以安稳的做她的角色扮演者。可是不行,现在她知道了,她做不到装作什么事都没有发生过,闭上眼仿佛都能看到白朗倒在血泊中的样子,苦苦挣扎,直到无力动弹,

  桑榆,桑榆,熟悉的声音每夜都在耳边呼唤,她拼命想要拉住的却总也拉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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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夜幕降临后,这座城市的一角却才是开始喧嚣。坐落在S市最繁华地带的pub,已经更名为“锦瑟”的午夜长廊像是最魅惑的舞女一般,躲在黑暗中姿态妖娆,妩媚众生。十年前,人人都知道苏荷。十年后,苏荷消失在人们视线中时,容夏和她的“锦瑟”又一次繁华了这座城市。

  口口相传,“锦瑟”的女老板年纪轻轻却风华绝代,就是这样一个传奇的人物,勾起了无数男人的垂涎,但真正敢打主意的却没有几个。谁也不明白前几日本市一家刚上市的公司新贵,为什么一夜之间就在这个城市销声匿迹,而那个号称要在七日之内夺得“锦瑟”老板娘芳心的二世祖,第二天就被整个家族勒令从此以后不准踏出家门。

  后来人们渐渐明白,你可以在这个酒吧发疯撒泼,可你不能够打老板娘的主意;你可以多看老板娘几眼,可是别的心思趁早自己收在肚子里;你可以默默爱慕,但倘若说出来便死于葬身之地了。

  “锦瑟”背后的不是黑社会,因为黑社会的做事手段不可能这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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