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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部分

大汉列侯-第94部分

小说: 大汉列侯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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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权势地位,带着最勇敢的四十个羌族儿郎跟随商队下山。
    他们是高原羌族的骄傲,每个人的战斗力都不逊于匈奴最强的王庭武士,高原羌族继承古戎族悍不畏死的精神,只要不死战斗就永远不会停止,他们的祖先就凭着那股倔强的劲头死死的扎根在高原之上,为古戎族之王放牧牛羊,直到戎王被更加残暴的秦人杀死,他们散居在山上再也没有下来。
    日达木一丝不苟的向甘父行礼:“高原雄鹰向伟大草原狼王致敬!前方三十里外一片巨大的河谷地,那里应该就是尹吾了。”
    “雄鹰今天精神很好,我看到几只不知死活的豹子被你射杀了,勇猛的武士们尽情的享受那些战利品吧!”甘父深谙与各部族交流的手法,恰好甘父所部也属于月氏人分脉的戎族分支之一,整个河西从休屠王浑邪王一直到祁连山下,所有部族都曾是古戎王的子民。
    日达木很高兴,被戎族的勇士夸奖是最大的荣耀,武士的眼里金子可以随时获取,草场和牛羊可以凭着武力夺来。女人是强者的附属品,只有强大的实力是无法换来的,任凭你花言巧语千百句。不如拿起弓矢炫耀武力来的更直接。
    张骞闭紧嘴巴不发一言,心里默念:“我是汉使,我是汉使,我是汉使,甘父只是向导,只是向导……”
    商队里以武力定名次,张骞和司马谈始终是最菜的。幸好他们俩地位特殊,强悍的汉人马贼们时刻保持对他们的尊敬,因而小月氏人和羌人还以为这俩人是商队要保护的重要人物。平时虽然不愿搭理两个菜鸟,但也没有做过任何过分的刺激。
    迦呼罗是小月氏人的首领,他的曾祖父是月氏人的翕侯,六十年前。冒顿单于第一次远征月氏时战死。他的祖父继承翕侯之位,有死在三十年前那场月氏国毁灭之战里,二十年前他的父亲拒绝胆小的同族们迁徙向西的邀请,坚持留在祁连山到陇西高原一带,坚持要守住先祖留下的基业,发誓要和死仇匈奴人战斗到血流干为止。
    只有迦呼罗知道甘父的真实身份,月氏人分支的印记不会在两三代人之间洗去,甘父的祖父在冒顿单于第一次西征时降服。第二次西征月氏的毁灭之战里,充当先锋杀了许多同族子民。虽然那时候甘父还很年轻,只是个什么都不懂的孩子,但是迦呼罗还是很憎恨他和他的族人,因为他的祖父是月氏人的叛徒。
    迦呼罗冷哼一声:“匈奴人!我提醒你要注意那些骆驼,它们的负重能力非常出色,但是行走速度太慢太慢了,而且骆驼非常扎眼,每个牧民看到它都会流口水,用缓慢的骆驼只会招来更多的马贼,你最好在尹吾把它们处理掉。”
    甘父面无表情的点点头,日达木有些为难的看着两个人,上古戎族的构成非常复杂,几百年前被打崩溃的戎族并没有就此消亡,分散居住的戎族依然保持着天然的亲近感,日达木和迦呼罗是非常好的兄弟,日达木又非常尊敬甘父,两边都是他无法舍弃的联系,崇尚武力解决问题的羌族汉子也傻了眼。
    闷声不吭的行进二十多里路,眼看尹吾就在眼前,看见赵顺骑着马飞驰而来。
    路过之处无论是汉人,匈奴人,还是戎族都对他致意,赵顺曾是商队第二神射手,日达木来了之后很不服气要和他比赛射杀马贼数量,结果每次杀完马贼两人的总数完全一样,坚持了半个月还是因为赵顺的斥候任务繁忙,渐渐的跟不上杀人机器日达木屈居第三。
    强者值得尊敬,就连日达木也认为赵顺是个和他不相上下的厉害武士。
    “前面就是尹吾,我在右贤王帐下张榜捉拿商队一支,总人数八十,有骆驼二百黄羊二千,说的就是咱们!”
    “怎么办?”
    “凉拌!杀他们个片甲不留!”
    “咱们人多势众怕个球!”
    吕横扯着嗓子大吼道:“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咱们这么多人还怕什么?不服气就让匈奴的铁蹄来抓就是!”
    “绝对不行!咱们立刻折头把黄羊和骆驼到附近部落处理掉,然后改头换面进入谷内不要随便声张,每天出入谷内外的部族那么多,匈奴人绝对找不到我们的!”甘父立即作出否决,汉人搞不清楚西北的山河地理人文风俗,居住在本地的小月氏人和匈奴人都表示此策可行。
    匈奴是松散的部落联盟制度,依靠每年在漠北龙城的大会来提高凝聚力,但是有许多部落一辈子都没去过龙城,比如敦煌以西的羁縻部落就是如此,他们对匈奴的归属感仅仅是在部落名字前加上个右贤王,他们从来不是匈奴人,更不会去右贤王庭去效力。
    过了河西走廊往西走,右贤王的控制力大为衰减,尹吾还勉强能算右贤王马鞭的末梢,可即便如此匈奴对此地的控制力量也非常之低,尹吾是东西来往迁徙的个部落必经要地,从这里有三条路通往西域三个方向,过了这儿商队真可谓是天高任鸟飞,匈奴人再也不可能找到商队了。
    张骞灵机一动:“你的意思是,咱们躲在尹吾直到天暖和再出发?”
    “灯下黑!”
    司马谈提起光秃秃的毛笔,在日记上写下这三个字。(未完待续。。)

第137章 一定要活下去(一更求订阅)
    ps:  这支匈奴人是长期驻守之军,久疏战阵只有一半的战斗力。祝大家情人节快乐,有对象的过好节日,祝没对象的马上找到心仪配偶。明天会按时爆发,尽请期待,求订阅,求月票!
    商队掉头转向往南,这时候商队里忽然传来一阵骚动,十几个被绑缚的奴隶不知用哪种办法切开绳索逃出来,一边跑一边大喊大叫。
    日达木勃然大怒,领着四十个羌族武士追上去,一刀一个把他们的脑袋全部砍下来,余下的奴隶像群受惊的兔子吓的直打哆嗦。
    就这么耽误不少时间,调动羊群和骆驼又非常消耗时间,一来二去就把守在谷口的匈奴人引过来。
    匈奴骑兵来了!
    冲过来是一百多骑匈奴骑兵,他们是右贤王帐下负责尹吾卫戍的常备部队,人数虽少战斗力却远高过尹吾附近的游牧部落,用来对付只有几百到上千口人的小部落是完全足够。
    商队里大部分人首次面对凶残的匈奴骑兵,看到右贤王的银色狼旗,年轻的骑士不禁面色微变。
    马贼们以往面对是匈奴部落骑兵,在大漠上欺负小部落压力不大,左右贤王帐下的正规匈奴骑兵还从未碰到过,即便冯寿曾经交过手的匈奴骑兵也并非王帐之下的精锐。
    汉人骑士很忧虑,羌人武士面无表情,他们没接触过凶残的匈奴精锐,更谈不上有丝毫的畏惧感。小月氏人不但不怕反而个个咬牙切齿,恨不得抽出刀子把银狼旗下的匈奴人砍成两截,那面旗帜亲手毁掉他们的家园。几十万人流离失所如丧家之犬四处流窜,国仇家恨近在眼前岂能无动于衷。
    “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
    张骞迅速从皮兜里拽出个牦牛号角,高原上特有的呜咽号声像一道战斗命令,商队里二百多号人同一时间抽出弓矢。
    甘父握住战功大喝道:“赵顺,开始报数!”
    “太阳在南,以太阳为正点,四点方向一百三十六名骑兵。距离我们六百步远,所有人做好战斗准备,麻利的上好弓弦并数清楚箭壶里的箭矢。不要在关键时刻掉链子。”赵顺的俏皮话让武士们心神一凛,商队里许多黑话是张骞从曹时那儿学来的,平时交流夹杂几句黑话也是辨识身份保护隐秘的手段,掉链子是嘲讽一个人无能的黑话。没有人愿意在战斗中掉链子。
    “四百五十步!可以试拉弓弦找找感觉。顺便找准你们最擅长的抛射角度。”
    赵顺笑嘻嘻的瞥了一眼:“还有三百步的距离!咦?对手好像要校射了。”
    零零散散一百多支箭矢落下来,有几只可怜的黄羊中箭身亡,全员至今仍保持零伤亡。
    “二百步!对付又校射了。”
    赵顺笑眯眯的看着漫天箭雨落下来,这一轮箭雨明显更具有杀伤力,有几个倒霉鬼很不幸中箭,索性都练过躲箭的技巧,几箭射中的不是要害部位。
    “没射中要害,流血不多。我不会死!”
    “射中肩膀,没有伤到骨头。我不会死!”
    “射中右手小臂,不能拉弓了,我也不会死!”
    凡是中箭的伤者大喊一声,顿时间商队里士气大振。
    受伤的人翻身下马,迎着漫天泼洒的箭雨不慌不忙的拔出箭矢,这个时候砍下箭杆和拔箭一样很危险。
    商队里全是见惯厮杀的汉子,在陇西郡专门请教一共学习战场急救护理术,伤者从皮兜里翻出伤药涂在伤口上,再用纱布死死缠住防止失血过多死亡,凶悍的羌人直接拿出火折子往伤口上按。
    顿时间,青烟冒起散发着焦糊味。
    “啊!”
    凶猛的羌人齐声大吼,愤怒和仇恨是激励士气的良药,列阵的骑士们挺胸抬头直面箭雨侵袭。
    在战场上最重要的不是血勇之气,而是对生死看淡的从容和淡定。
    匈奴人的软弱出乎他们的预料,箭雨的打击力度远比预料中的要小。
    或许是因为这支匈奴百人队长期疏于战阵,又或许是他们仓促应战状态得不到有效发挥,感觉就像弓弦没上好士气不足的样子。
    几轮箭雨射击没起到效果,匈奴骑兵发觉异常。
    冲锋的速度有所下降,往日里一两波箭雨下去对面的游牧民阵形就乱了,放进距离一波冲锋杀散掉,接着是单方面屠杀。
    领头的百骑长惊愕的发现,在己方箭雨猛烈的覆盖之下,不知是临危不动亦或是被他们的骑兵给吓傻了,总之那商队竟然阵容不散。
    匈奴人的进攻陷入短暂的迟疑,突击的速度有所减缓。
    赵顺大笑道:“匈奴人变阵,看起来这群狼崽子想一劳永逸的解决咱们。”
    众人哈哈大笑,横在心头的那一丝凝滞随之消散,即便迎面杀来的是让人闻风丧胆的匈奴人又能如何?照样杀掉就是!
    “勇敢的鹰眼之王,你能看清那百骑长的表情吗?”日达木在队伍的另一头喊道。
    商队现在有一百六十号人,规模翻倍使得商队暴露的几率大增,为了确保安全,斥候的重要性大幅提高,赵顺是商队里最好的斥候,其本人是草原上最狡诈的恶狼,比匈奴人更加难缠和狡猾,曾经多次逃脱匈奴和汉军的追捕,拥有出色的侦查和反侦察能力。
    出色的箭术并非他的最强之处,赵顺天生有一双鹰的眼睛和狼的耳朵,之所以屡次三番的逃出追击,全凭近似野兽般灵敏的嗅觉。
    赵顺张望一下:“那个百骑长在迟疑,他似乎要让突击的阵形散开,变成兜圈子骑射压制。真是个天真的人,现在冲过来还有一丝可能,纯粹比射术是在找死。”
    “一百二十步。该我们出手的时候了。”
    “放箭!”甘父手中的箭矢应声脱弦而出,弓弦回弹的下一瞬又扣住一根箭矢拉动弓弦,木头戒指似的扳指轻轻一动,箭矢瞬间飞出去。
    十息之内连发十矢,每一箭拉弓如满月,发力的瞬间处在最强的巅峰状态,要知道那可是一石五斗足有90市斤的重型战弓。每一根箭矢携带的动能可以刺穿最坚硬的铁甲,面对只穿皮甲的匈奴骑兵,简直就是一场大屠杀。
    一支箭矢急速钻入匈奴士兵身体。箭矢从他的胸口没过刺破胸腔,又从后背飞出直钻入他身后的目标,第二个人同样一声不吭的栽倒,眨眼之间竟然完成一箭连穿两人。
    “好无趣。我们太强而对手太弱了。太没有挑战性了。”冯寿无聊的弯弓放箭,才片刻间已经连续射杀三人,箭术好的人占大便宜,一百五十步就可以定点狙杀,箭术差的八十步以外都不敢乱放箭,浪射是商队严禁的恶劣行为,节省武器箭矢尽量收集储存更多的备用箭矢,确保己方在草原大漠上的绝对安全是第一要务。
    吕横的箭术就很不怎么样。八十步是他控制精准度的极限,他更喜欢用战戟来决一胜负的套路。可惜的是草原上的蛮族更喜欢弓箭定胜负,冲锋砍杀只有逼不得已的时候才会用,所以他在商队里一直很憋闷。
    眼睁睁看着小屁孩冯寿连杀三人,还不停的说着那些不着边际的酸话,吕横怒了:“你这兔崽子唧唧歪歪个屁啊!西域的蛮族到处都是大把抓,有本事你去乌孙国逞英雄,别在这吓叫唤影响俺们的心情。”
    “哟!原来是吕头还没开张呢!要不要给你分个人头?喊声哥就行。”冯寿掉头就跑。
    吕横摸起弓真想给他来一下,但是他知道这根本不可能的,冯寿的箭术比他好几倍不止,放箭不但射不到人还会触犯忌讳,所以明知道这熊孩子嘴巴欠抽,吕横抓不到他也毫无办法。
    匈奴骑兵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不断栽倒,还没冲到一百步以内,那名匈奴百骑长愕然发现身边只剩下区区三十多名骑兵,他忽然很后悔今天的执勤任务,如果他犹豫一下没有选择出谷追击,如果他再冷静一点派人去质询,或许不会落得现在的境地。
    就在他愣神的片刻之间,狂风暴雨般的箭雨吞没他的同伴,在八十步内每个人都是超级神射手,匈奴骑兵刚拉弓还没来得及射箭就要忙着匍匐躲避,只要敢露头摆出射击的架势,保准箭没出去自己就先死。
    噗哧!
    百骑长的左膝盖中了一箭,剧痛让他瞬间失去平衡力,夹住马腹的双腿无法稳定住平衡,幸好他下意识抓住马鬃才勉强没有摔下马。
    他回过头发现自己的伙伴稀里哗啦摔下马,明明是右贤王帐下的勇猛士兵,可当他们面对这支凶残的商队时却像一群废物,眼睁睁的看着伙伴被杀死,而对付的阵形始终没动,甚至连表情都没变过。
    当最后一个伙伴被杀死,百骑长抬起头大喊道“我投降……”
    噗哧!
    眉心中箭,五支从不同方向射来的箭矢,命中这可怜的百骑长额头,瞬间他就以非常恐怖的死像身首分离。
    “都别愣着,把所有战马缴获,尸体的衣服扒光丢到雪地里,武器和箭矢全部收起来,剩下的人跟着我把黄羊和骆驼处理掉,晚上在这里集合然后进谷里。”甘父驱策着战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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