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夜归人(灵异)作者:朱砂-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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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在黑暗中。
沈固第二天一早就去了局里,找昨天那个小警察。小警察似乎又熬了一夜,两个黑眼圈堪比熊猫了,见了沈固,那对熊猫眼一下子睁大:“怎么又是你?”
沈固倒还真难开口,总不能上来就跟人讲这杀人的是个鬼,估计也没人信不是?
“死者姐姐的几个朋友听说了这件事,都很关心,让我来问一下,有没有什么结论?人究竟是为什么死的?”
小警察很警惕地看着他:“我上次说过了,你不是家属,我们不能告诉你。”
沈固皱皱眉,正想着怎么说服他,门口走进个人来:“小黑子,怎么样了?”
小警察一抬头:“左队,这位是死者姐姐的朋友,过来问情况的——”
沈固转头一看:“左队长?”这位正是在所里见过的左健。
左健显然是记得他的:“哦,是沈警官。”
“左队长叫我沈固就行。片儿警,也不敢叫警官。”
左健笑了笑:“那我就叫你小沈了。怎么?你认识死者?”
“应该说认识死者的姐姐。”
“哦——”左健犹豫了一下,“到我办公室来谈吧。”
左健的办公室很干净也很普通,并没有半点异于平常的东西。沈固不动声色地四下观察着,想起上次那个古怪的白萝卜跟左健说的话,心里暗暗生疑。左健把门关上,倒了杯水:“坐。我听说,你是从特种兵里退下来的?”
沈固皱皱眉。他不愿意跟任何人谈退役的事情。但是左健似乎没看出他的不悦:“听说,你是因为执行任务误伤了无辜群众,所以才退的役?”
沈固淡淡地说:“左队长,这和死者的死因应该没什么关系吧?”
左健笑了笑:“是没什么关系,只是我随便打听来的。”
沈固扬扬眉:“左队长打听我是什么意思?”
左健微笑:“我只是觉得,这样的身手,只当片警太屈才了。”
沈固没说话,端起水杯喝了一口。从前的事,他不愿意在人前提起,只是偶然深夜之中,才会止不住地想起过去的骄傲和荣耀。半晌,他淡淡地说:“左队长不是要说那案子的事么?我听说左队长是来缉毒的,怎么这个案子也归左队长管?”
“其实,罗蔓也在贩毒。”
沈固这下真有点惊讶了:“罗蔓?”
左健点头:“罗蔓的那个所谓同学,是贩卖软毒品的,罗蔓也在迪厅酒吧里卖过摇头丸,不过她的死,似乎与贩毒确实没有关系。”
沈固略一迟疑,单刀直入:“罗蔓是被狗咬死的吗?还是被别的什么——”
左健眼睛一亮:“别的什么?”
两个人对视着,彼此都想从对方目光里看出点什么,终于还是左健先让了步:“法医鉴定,死者身上有大型猫科动物抓出的伤痕……”
沈固一凛,左健已经紧钉着问:“你知道什么?”
沈固沉吟片刻,无声地说了一个字:“伥。”
左健往前一探身子,目光炯炯:“你也知道?”
两人又是面面相觑,片刻,左健笑了起来:“真没想到,你一特种兵,居然——”
沈固淡淡道:“你还是三级警司,不是一样么?再说,我不懂这些,是我一个朋友说的。”
“我能见见你那个朋友吗?”左健有些兴奋,“伥鬼不除,还会继续害人,如果你的朋友也是这一行的,大家见见面,也好合作除掉这个祸害。”
沈固沉吟一下:“我可以跟我朋友说一下,不过他怎么说,我不能保证。”
左健点头:“好。至少知道还有同道中人。”
沈固看他一眼:“左队长既然懂这个,怎么还当警察?”
左健苦笑一下,从衣袋里摸出烟盒来:“来一支?”
沈固接了。左健掏出打火机给两人点上,吐了个烟圈:“我父亲就是个天师,而且很有天赋,算是我们家族好几代以来最有天赋的。可是,他死于吸毒。天师镇妖捉鬼,可是妖鬼害死的人,远远比不上毒品害死的。所以我从那时候起决定要当警察,而且就办缉毒的案子。在边境上干过四年,后来受了伤,就回到市区办案了。”
沈固点了点头,没说话。左健抬头看着他:“你有没有兴趣到刑警队来?我打听过你,神枪手,以后要是不摸枪了,不是可惜么?”
沈固抽着烟,没立刻回答。左健沉吟着问了一句:“当时怎么就动枪了?”
沈固把烟一下子捻灭在烟灰缸里:“他想对我兄弟动枪!仗着老子的关系才拿上枪,就想拿来打自己人。我要真想伤他,就不会只打飞他的枪。”
左健静静听着,也捻灭了烟头:“你们执行任务,怎么会自己人动起枪来?”
沈固又沉默了。左健看出他不想再回答,也就没有再问下去:“再考虑一下吧。还有你那位朋友,替我约一下。就说左家二十二代左健想见见他,行么?”
沈固点了下头,站起身来,忽然想起一件事:“左队长,那个白——白乐波,是什么人?他拿的那个证件,又是什么?”
左健笑了一声:“他不是人。说起来,你能看见他的安全证——你是天生的阴阳眼?”
沈固皱眉:“不是人?那是什么?”
左健笑着说:“一只兔子。化人的年头倒真不短,就是修行不上道,到现在还是什么都不会。”
沈固无语。敢情白萝卜看着跟十八九岁似的,原来是个老妖怪,怪不得出生日期那一栏写1480年……
说是轮休,沈固一出警局大门,就被所里的电话call回去了,原来是一伙社会青年斗殴,还伤了几个。等他忙完了出来,天色早黑了,雨也不知道什么下起来的,居然还不小。沈固打了个车回家,刚刚走上四楼,就听见五楼有细微的呼吸声,他一步步走上去,只见自己家门口窝着黑黝黝一团,像是个人。沈固把手伸进裤兜,握住了随身的伸缩棍,一只手按开了楼道灯,立刻怔了:“钟医生?”
第三十九章:秘密
钟乐岑背靠着503的防盗门蹲坐在地上,身上的衣裳都是湿的,头发也紧贴着脸,衬得脸色比纸还白,显得颊上的一块青紫特别扎眼。沈固一步过去把他半拖半抱的拉起来:“你怎么了?”
钟乐岑有些怔怔地看了他一会,勉强露出个比哭还难受的笑:“我,我能在你这里借住一天吗?”
沈固皱起眉,打开门把人扶了进去。钟乐岑身上冰凉,也不知道在楼道里吹了多久的风,说话的时候牙关止不住地打战。沈固顾不上多问,先打开热水器:“洗个澡去!我给你找衣服。”
钟乐岑听话地往浴室走,沈固突然发现他的浅色牛仔裤后面有块污迹,灯光下他一眼就看出来,那是血。
“站住,你裤子上怎么回事?”
钟乐岑惊慌地转过身,脚下一绊差点摔倒。沈固一把扶住了他,眉头皱得更紧。刚才他就觉得钟乐岑走路的姿势奇怪,还以为他是蹲得久了腿麻,现在看来,他两条腿似乎不敢并拢,张着腿在走路,联系到他裤子上的污迹,沈固脸色一沉:“怎么回事?”
钟乐岑喃喃道:“没,没怎么,就是蹲得久了,腿麻了……”
沈固已经发现,钟乐岑一说谎就会不由自主地低头,现在他的头又埋下去了,这说的要是真话,他沈固两字倒过来写。
“你是自己说,还是让我扒下你裤子看?”
钟乐岑惊慌失措,本能地抓住自己的裤腰。他不抓还好,这一抓,衣服翻了起来,沈固发现他的衣服上有撕开的裂口,腰带也断了:“有人抢劫?”
钟乐岑摇头。沈固眼睛一眯,一针见血:“是苏完?”
钟乐岑深深低下了头,默认了。沈固一拳捣在墙上:“你还是男人吗!那苏完怎么了?你欠他什么了?他怎么你了?不光是打你了吧?”
钟乐岑靠在墙上,慢慢又蹲了下去,捂住了脸。沈固一把将他提起来:“说话!用不用我脱了你裤子验伤?还是你怕丢脸不敢去告他强奸!”
钟乐岑身体止不住地打着颤,沈固暴怒:“你说话!”
钟乐岑张了张嘴,咳嗽起来。沈固咬了咬牙,把他扶进浴室:“先洗澡。”
浴室里没安浴缸,沈固拿了把椅子进来让钟乐岑坐着。看钟乐岑那模样,他真怀疑会不会洗到一半晕倒。虚掩上浴室的门,他一边去切姜烧开水一边竖着耳朵听里面的动静。姜汤烧上,再去药箱里翻。沈芝云不在这房子里住,他自己也回来没多久,药箱里也就是几片感冒药什么的。想了想,沈固对着浴室里喊了一声:“我到楼下去一趟,你自己小心点,别摔了。衣服放在门口了。”等浴室里传来小声的回答,他连伞也没拿就冲下楼去,到小区旁边的药店买了消炎药,再几步冲回来,正赶上钟乐岑穿上衣服,从浴室里慢慢蹭出来。
衣服自然是沈固的。他比钟乐岑高半头还多,衬衣和毛衣穿在钟乐岑身上又宽又大,裤子更不用说了,像是把人装进了麻袋。不过这时候沈固并没玩笑的兴趣,钟乐岑洗过了澡,脸上总算泛起点红色,神情却还是失魂落魄的。沈固把他牵到沙发上坐下,把姜汤先塞给他:“喝了。”
钟乐岑小口小口喝了。姜汤很烫,终于又在脸上烫出点红润来。沈固把他头发用吹风机吹了一通,看他喝完,消炎药再塞到手里:“吃了。”
钟乐岑疑惑地看看:“阿奇霉素?”不过还是吃了。
沈固再把药膏也塞过去:“能自己上药么?”
钟乐岑表情茫然:“金霉素软膏?”他愣了一会,挽起袖子要往手臂上的几道抓痕上抹。沈固一把夺过来,气结:“往哪抹!”
钟乐岑愣愣地问:“不往这里,往哪里抹?”
沈固差点被他噎死。或者真是离了部队就退化了?从前他在狙击组以冷静镇定着称,为什么现在屡屡被气得三尸暴跳?
“你——如果不方便,可以到里屋去上药。”
钟乐岑仍然茫然:“不方便?”
沈固无力,平生第一次做出翻白眼的举动,然后决定单刀直入:“你后面,不用上药么?”
钟乐岑怔了一下,脸上腾地红透了:“你——上、上什么药?”
沈固皱眉,拎起他的湿裤子,把后面的血迹指给他看。钟乐岑的头一下子就低下去了,半天才闷闷地说:“不是我的血。”
沈固扬眉:“那是谁的?”
“苏完的。”钟乐岑抬起头来,苦笑一下,“他想……来着,我急了,拿酒瓶给他头上来了一下……”
“那你的腿是怎么回事?怎么走得那么别扭?”
“被他掰了一下,好像有点抻到了。”
“砸得好。”沈固干脆地称赞一句,把药膏扔了,“没吃饭吧?我去弄点东西吃。”
钟乐岑摇摇头,把身体蜷起来:“不饿。”
“什么就不饿了。”沈固拿出一床毛巾被把他裹起来,“晚饭吃了?午饭吃了?”
钟乐岑苦笑:“我今天早上就出来了。”
沈固看他一会,在他旁边坐下:“到底怎么回事?”
钟乐岑脸上的红润又渐渐褪了下去,把脸埋在被子里:“我没想到,苏完他早就知道了。更没想到,他以为我们这些人,是个男人就能上……”
沈固简短地说:“他混蛋!但是你为什么总是纵着他?到底你欠他什么?”
钟乐岑的手指无意识地划着被面,终于轻轻地说:“我欠他一条命。”
“我和苏完住在一条街上,是同年同月同日同辰生,只相差五分钟而已。我的命相不好,虽然有天生的阴阳眼,但寿命只到三十岁,而且一生坎坷还刑克父母……而苏完虽然只晚出生五分钟,却是一生平遂,有福有寿。我父亲,就请人为我和苏完换了命。苏完他,小时候很聪明,在绘画上很有天赋,可是自从换命之后,先是他父亲酗酒,冬天夜里冻死在路边,然后他的母亲改嫁了,把他扔在伯父家。伯父对他不好,连大学也不肯供他上……苏完上了技校,毕业之后也找了好几份工作,总是没人赏识他,所以……”
“所以他丢了工作就去喝酒,喝完酒就找你的麻烦?”沈固尖锐地问,“钟乐岑,你不觉得你很像旧社会的小媳妇,天天就是忍气吞声?他找不到工作,是因为真的没人赏识,还是因为他就不想好好工作?上司挑剔几句,他就甩手走人,不就是因为有你养着他吗?他喝酒的钱哪来的?你给的吧?你这么纵容他,他不变成这样才怪!”
钟乐岑怔怔地看着沈固,显然从来没有想过这个问题:“可是,如果不是我们换了命,他,他不会这样……”
沈固托着额头想了想:“你家在哪里?”
“终南山……”
“那你怎么不在家里呆着,跑到滨海来了?”
钟乐岑又低下了头:“爸妈死后,叔叔发现我是……把我赶出来了。”
“你不是跟他换了命吗?怎么父母还会……”
钟乐岑苦笑:“妈妈就是因为我死的,那之后爸爸才下决心给我换命。但是换命对他的消耗太大,所以没几年也就……”
“那你觉得你过得顺吗?”
钟乐岑迟疑着:“还,还可以吧……”
沈固挑眉:“还可以?”
钟乐岑终于低下头,低声说:“开始的时候也很难,什么活都干过,好容易最后一年毕了业,因为我是——在学校里闹开了,工作也很难找。走了不少地方,最后到了滨海。不过我觉得我运气不错,遇到的人都很好的,诊所那个地方收钱也不多,房东老太太还给我介绍客户,住的地方房东虽然苛刻点,但有时候房租凑不齐,也会宽我几天……挺好的。”
沈固听着他轻声的叙述,心似乎也柔软起来:“可是苏完不这么觉得吧?如果让他来过你的日子,他过得下去吗?”
钟乐岑不解地看着他。沈固继续教育:“如果你们不换命,让他被家里赶出来,自己打工交学费,到处找工作,还要养一个酒鬼,他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