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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部分

基地之天朝降临-第7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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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诸侯美人锺鼓,以充入之。)秦始皇死后,秦二世下令将宫中没有子女的宫女全部殉葬,在秦始皇下葬后又关闭墓门囚禁了工匠(《史记》秦始皇本纪第六二世曰:“先帝**非有子者,出焉不宜。”皆令从死,死者甚众。
  葬既已下,或言工匠为机,臧皆知之,臧重即泄。大事毕,已臧,闭中羡,下外羡门,尽闭工匠臧者,无复出者。)由以上两段可想知给秦始皇殉葬的宫女和工匠真正是“不计其数”。
  执行的是秦二世,焉知不是秦始皇的意思?另外,目前考古发现秦皇陵大量分布有陪葬坑、殉葬坑、从葬坑。
  从陪葬坑里发掘了珍禽异兽坑和铜车马坑,通体彩绘并装饰有大量的金银,制作相当华丽精美。殉葬墓里的殉葬者有男有女,是被杀戮后一齐掩埋的。
  从葬坑排列密集有序,坑里埋有跪坐的陶俑和马骨,大约是宫廷的马厩和养马的仆役。秦政暴虐可见一斑。
  这是后世一些白痴对于秦朝的评价,可是在这个重文轻武的大宋朝秦皇更是被喷的体无完肤,所有的帽子都往秦朝秦皇身上扣。
  “难道不是吗?汉时贾谊在《过秦论》中指出:“一夫作难而七庙隳,身死人手,为天下笑者,何也?仁心不施,而攻守之势异也。……周王序得其道,千余载不绝,秦本末并失,故不能长。由是观之,安危之统,相去远矣。”孟华不由怒而驳斥道。
  “汉时史公也曾说秦王怀贪鄙之心,行自奋之智,不信功臣,不亲士民,废王道,立私权,禁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夫并兼者高诈力,安定者贵顺权,此言取与守不同术也。”
  “还有唐时杜牧也曾说过: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独夫之心,日益骄固。”
  “难道周德景你认为自己的能力超越了这些大贤了吗?”正所谓话不投机半句多,孟华此时就有一种这往的感觉,自己好朋友竟然为暴秦说好话,是他无法忍受的。
  “孟兄,冷静点,这些都要根据当时历史背景去看。”周浩苦笑的摇摇头,再度吧对方按在了椅子上,轻笑道。
  “贾谊是汉初儒家的代表人物,他所处的汉文帝时代,正是黄老之术大行其道,儒家靠边站的时候。他自己也遭到元老周勃、灌婴的排挤,下放到长沙,满腹忧怨,郁郁而终。”
  “文帝、景帝两朝,"清静无为"的幌子下,贵族骄横不法,君主极权也趋于强化。贾谊故去不久,汉武帝便把皇权专制推向了极致。”
  “了解了这段背景,再看《过秦论》中〃废王道而立私爱,焚文书而酷刑法,先诈力而后仁义,以暴虐为天下始〃的言语,贾才子到底是在责秦之过,还是在针砭时弊,恐怕就只有会心者才知道了。”
  而杜牧的《阿房宫赋》,作于唐敬宗宝历元年(公元825年),正是统治上层麻木不仁,骄奢淫逸的晚唐时期。杜牧写作的动机,据他自己说,就是看到“宝历大起宫室;广声色;故作《阿房宫赋》”,意在警钟长鸣。
  杜牧的文笔堪称美艳绝伦,可惜阿房仙境的盛景,完全出于想象,所谓"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的阿房宫,直到秦亡之日,还连台基都没有打好。
  “还有史公对于秦皇的评价可是两方面的,孟兄熟读史记,不会不知道吧!不需要我说了。”周浩依旧不急不缓的开口,每一句话都颠覆着在场两个人人生观价值观。
  “周兄,那秦朝的繁刑严诛,吏治刻深;赏罚不当,赋敛无度,骄奢淫逸,穷兵黩武、力役繁重。这些可都是历史公认的。”孟华终于冷静下来,一皱眉头,直接开口道。
  “呵呵!孟兄以上的"暴行"皆为事实,可翻开二十四朝历史,又有几代君王不可以适用同样的评语呢?而他们却大都,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偏偏秦朝如此短命,良可怪也。”周浩轻笑着开口道。
  看着两人摇摇头表示不知,周浩继续开口道“我们先说说秦朝的骄奢淫逸吧!”
  根据贾谊的说法,秦始皇时代在政治上似乎已经乱成了一锅粥。乖乖了不得-"奸伪并起,而上下相遁","自群卿以下至于众庶,人怀自危之心,亲处穷苦之实,咸不安其位"。
  但从《史记-始皇本纪》的记载之中,却看不出丝毫乱象,相反,当时的国家机器似乎是健康而井然有序的。这岂不是有点自相矛盾?
  汉武帝和唐太宗的奢靡,却无不敛自民财。晚唐经"安史之乱",藩镇割据,军阀混战,尚能费资巨亿迎送佛骨舍利。那么秦灭六国,各国宫室数百年搜刮来的珍藏尽夺而有之,出手阔绰些,亦何可怪?
  然而汉武帝和唐太宗死后,他们的王朝不但没有立时灭亡,反而成为后世称道不已的"汉唐盛世"。足征奢侈亡国之论,同样说明不了问题。秦朝所谓的"骄奢淫逸",跟后世帝王比起来,还查的远。
  “可见这一点根本就不成立,更何况从记载来看,秦皇十分勤政,每天都处理上百份奏折,真不知道这骄奢淫逸是谁安上去的。”说完后,周浩还一脸的摇头感叹不已,但就不知道为秦朝不值,而是为那些人不耻,这就没人知道了。
  在坐的两位也没打算去探究这东西,等待着周浩的下文。


 第一百六十四章 秦

  ‘虎狼之国"与"严刑繁诛"早在战国时代,人们就说秦国是"虎狼之国"。
  但耐人寻味的是,从商鞅变法的公元前四世纪初,到公元前三世纪末统一中国,秦国不断攻城掠地。不管战事有多么惨烈,却基本没有过屠城滥杀之事。
  唯一的例外,是公元前261年那起著名的屠杀四十万赵国战俘案。固然骇人听闻,却非无缘无故。
  长平之战结束之时,六十万秦军已经伤亡逾半,并且是"逾云中、九原",道远千里而来,本已粮草不继。要把四十万降卒押解回国,几乎是不可能的。把四十万壮丁交还给赵国,就更不可想象。而且这帮人已经饿了一个多月,饿急了什么事干不出来?也难怪白起害怕出事,要把他们全部作掉。
  不过后来,白起被秦昭王赐死,临抹脖子前,到底痛悔万分地说:“我固当死。长平之战,赵卒降者数十万人,我诈而尽坑之,是足以死。”足见其良知未泯。
  相比之下,公元前206年项羽入咸阳,把已经投降起义军的秦王子婴及"秦诸公子宗族"全部杀尽,就当这算是"阶级清算",倒也罢了。
  他还纵兵"屠咸阳,烧其宫室,虏其子女,收其珍宝货财,诸侯共分之。”
  残害完无辜民众,洋洋得意地满载着抢来的子女财宝回老家去当"西楚霸王"。
  直到了项羽垓下被围,走投无路,还叨叨什么"天亡我,非战之罪也。"全不念及自己的暴行孽债,"是足以死"。单从这一点上看,革命家项羽比反动军官白起要缺德多了。
  ……
  有人可能会说,残暴不一定是指对外,对内也要算。
  人们听到秦朝这个名字,总会联想到严刑峻法。象出了名的"连坐"之法,还有连"弃灰于道"这样的小事也要受黥刑。老百姓姓动不动就犯法,不是掉脑袋,就是整成残废,真是“劓鼻盈蔂,断足盈车”、"赭衣塞路,囹圄成市"。
  最吓人的是,商鞅变法时"一日临渭而论(处决)囚七百人,渭水尽赤"。这些还不够残暴么?问题是,我们可能又一次被史书给忽悠了。
  首先,商鞅一天杀七百人这件事,《史记》中不见记载,却出现在其后西汉末刘向的《新序》里。而刘向著书,胡遍乱造的东西很多,可信度很有疑问。但是秦代的法治如何严酷,历来只能以汉代人的描述为定论,例如上面提到的写的《汉书.刑法志》。好在现代有云梦出土的秦简,又一次颠覆了我们的成见。
  据秦简中的所见《秦律》,对于涉及金额六百六十钱以下的偷盗罪,只处以黥刑和劳役。
  相比之下,魏国李悝所制《法经》里,连路上检到钱揣自己兜里,都要挖膝盖骨(“拾遗者膑”)。而古罗马的《十二铜表法》则规定,故意让自己的牲口偷吃别人牧草,要处以死刑。孰轻孰重,一目了然。
  的确,秦国从商鞅时代起,就出现了很多残忍的肉刑,例如黥、劓、刖、膑、宫、斩脚趾等等。不过云梦秦简中又显示,这些可怕的刑罚,原来却时常转换成罚款,或可通过交钱来赎免,称作"赀钱"或"赎钱"。盖因秦人并非傻冒,知道劳动力金贵,不能动辄把人搞残废。所以各种肉刑甚至死刑,都各有明码定价,童叟无欺。
  那么是不是交不起钱的穷人就要受刑了呢?也不是。因为这种赎金居然跟现在买房一样,是可以分期付款的。关于这一点,一个更加有趣的现象反映在湖南里耶出土的秦简中。
  话说里面有一批阳陵县催督下属乡邑追讨罚金的文书,欠款人多是现役戊卒,所欠的钱从一万钱到数百钱不等。
  从时间上来看,这批文书已经在各级政府间辗转数年之久,也没有讨回一文钱来。大概这些穷光蛋本就不名一文,交不起钱,徒然浪费几根竹简,官府居然也就莫可奈何,不了了之。
  当然,说起秦朝暴政,不能不提有名的"暴君"秦始皇本人。不过奇怪的是,纵观《史记》,只有引叙贾谊评论秦始皇"不信功臣,不亲士民"之类,都是些空话。除了"焚诗书"、"坑术士"以外,却几乎找不到什么具体的暴行。
  秦始皇在位时,除了坑了四百多儒生,最有名的只有两件大案:嫪毐的谋反被诛,和丞相吕不韦的获罪赐死。这两个都是秦始皇深恨之人,但嫪毐党羽只不过枭首二十余人,其余的四千余家夺去爵位,迁移入蜀,转年秋季便又全部赦免。
  吕不韦门生宾客众多,也只是按律将其中五百石以下官员迁移於房陵,连爵位都还保留。六百石以上官员,敢于凭吊哭丧的,才夺其官爵,迁移於房陵而已。
  由是看来,法令严苛也有严苛的好处。至少照章办事,一视同仁,君王也不能因个人好恶而任意胡来。
  现代人还有个流行的观点,认为秦朝的灭亡是由于秦始皇过于穷兵黩武。乍看起来好象还有点道理。
  几百年血腥厮杀刚刚结束,急需休养生息,秦始皇不顾人民对和平的向往,却连起大军,北驱匈奴,南并百越。不但消耗财力,兵役之重亦令百姓不堪承受。史谓:“秦之发卒也,有万死之害,而亡铢两之报”,“秦民见行,如往弃市”。为防范匈奴而修筑的长城,更是害民不浅,古人有诗为证:“嬴政驭四海,北筑万里城,民命半为土,白骨乱纵横。”怎一个惨字了得!
  支持这一观点的有力证据,似可信手拈来-秦末农民大起义的首倡者陈胜和吴广,便是在被征赴戍所的途中鼓动戍卒揭起反旗的。扫兴的是,我们又一次被史书给骗了。
  首先,秦朝修筑长城是不是真的死了那么多人,任何史籍上都一字未题,倒是后来的文学作品里渲染得沸沸扬扬。
  如果把秦朝当作一个片断割裂来看,主流的说法自然是天衣无缝。但历史就象挂历,翻来翻去,总能找到不少参照,问题也就一个个冒出来了。
  中国历史上能称为"穷兵黩武"的君主并不多,其中隋炀帝算是个坏典型。他连续三年,三次远征高丽,前后征发军士两百多万,尚不计数百万民夫。结果死伤惨重,生还者十无二、三。弄得天下尽叛,身死国灭,自是理所当然。
  古代平民除租税外,还要承担政府派给的无偿劳动,官名为"徭",后来通称"徭役"。秦代的徭役繁重得出格-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几乎是常识,似乎在史籍记载中实证也不少。
  秦在统一天下之后,短短十几年间完成了多项浩大的工程,动用的人力相当可观。据说修筑长城,征用了四十余万"徒隶",筑阿房宫、郦山宫,"发徒刑者七十馀万人",其他修"直道"、"驰道"、浚通水路,等等,调用上万"刑徒"的事经常可见。所以钱穆在他的国史大纲就断言:"秦政治的失败,最主要的在其役使民之力逾量"。
  参与筑长城,修宫室的这些人,并不是一般的平民,《史记》中说得很清楚-他们是"刑徒",即是今天的"劳改犯"。
  这些"劳改犯"人名目繁多,不少到汉代还在依然沿用。按专业划分,有筑城(实际上负责所有建筑工程)的"城旦舂"、从事生产或家内仆役的"隶臣妾"(有时还被赏赐给有军功的人)、担当官府杂役、手工业生产劳动的鬼薪(男)和白粲(女)、以劳力抵债的"居赀赎责(债)";还有其他"役作"、"髠钳"等等,不一而足。
  他们的待遇并不完全一样,但同时被征用去参与工程建设的时候,往往都被通称为"刑徒"。
  刑徒,在秦朝是有别于普通平民的一个特殊阶层。秦代法网密布,老百姓动不动就获罪。所以"刑徒"在人口中占的比重相当大,成为国家可以集中掌控的巨大劳动力资源。由于刑徒阶层的存在,秦代得以迅速完成许多耗费几十万人力的浩大工程。这些项目有些当然是为最高统治者的享受,如"大起咸阳宫室";但有的也为后世造福不浅。
  例如为加强西北边防而修的"直道",南起云阳(今陕西省淳化县北)、北抵九原(今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西),"堑山堙谷,千八百里",两年半即粗可通车;秦始皇二十七年(前220年)开始修筑"驰道",次年即可“东行郡县”;还有通往西南夷地区的"五尺道"和沟通岭南地区的"灵渠"等一系列的水陆交通路线,都是不过数年即成。
  当然,大量平民获罪沦为苦役犯,不能不说是十分苛酷的。但需要注意的是,这种劳改大多是有期徒刑,短则数月,多则数年,并非终身为奴。如东汉人卫宏写的《汉旧仪》就提到:“秦制,鬼薪三岁,女为白粲者,以为祠祀择米也,皆作三岁。”服刑期满,还可"复身"为平民。
  新的一周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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