狙击南宋-第15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身边有一个伟岸的身躯,像一堵墙一样为她挡住急流;身后有一条强健的臂膀,牢牢挽住她的细腰,将她推送向前。这个样子过河,别说一条小小的洹水,就是浪涛滚滚的长江,也如闲庭信步,安然横渡。
过深水区时没出问题,但快到对岸时,由于脚已够得上水底,狄烈也就放开了叶蝶儿。偏偏这时叶蝶儿脚踩上水底的鹅卵石,身体打滑向后一栽——亏得她牢记狄烈交待的话,一手死死捂住自己的嘴巴,将已窜到舌尖的惊叫硬生生憋回的喉咙里。
狄烈此时就在叶蝶儿身后两步远,见状急忙踏水蹿前一步,一手撑住她的后背,避免她栽进水里引发响声,另一只手干脆穿过她的双膝,将她整个身体横抱起来。
狄烈采取的应急措施,应该说是及时有效的。只不过他忽略了,裙子在水底,因为浮力的原因,会象帐蓬一样漂浮起来。也就是说,此时叶蝶儿的裙底,完全就是chūn光外泄,一览无余的。而更糟糕的是,叶蝶儿本就细腻滑嫩的大腿,经河水那么一滋润,更加滑不留手。
狄烈本来是抄人家膝弯的,结果手一打滑,滋溜一下,顺着滑腻腻的大腿内侧,直达根部……而这还不是最糟糕的,他直趋大腿根部的手指还无巧不巧地捅进了一个温润柔嫩的所在……用的还是中指……
叶蝶儿一只手已快捂不住叫声了,急急又搭上另一只手,将少女的呻吟与尖叫,死死摁捺住。只有纤美的娇躯一个劲颤抖,不是因为冷,虽然午夜的河水的确冰凉,但她的身躯,却像火炭。
狄烈一言不发,就这么样抱着叶蝶儿走上河滩——天知道就是这区区十几米的距离,两人经过怎样的“煎熬”!
当狄烈将叶蝶儿蜷缩的娇躯轻轻放在河滩上,把手拿出的一刻,叶蝶儿浑身一哆嗦,低吟一声。狄烈伸手轻抚了一下她湿漉漉的秀发,想说什么,却终说不出口。
抬头见杨折冲正急急奔来,狄烈缩回手掌,却不料被一只柔荑怯生生握住。狄烈抬眼触及到一双亮晶晶的羞涩大眼——那里,饱含着某知莫名的期待。
狄烈双掌合拢,轻轻握住那只柔荑,对着那双黑若点漆的双眸,用力点点头,然后放手转身,飞快朝河边奔去。
战争年代,有时候连承诺,都是无言。
第二十一章 不是猛龙不过江 (一)
狄烈第三次渡河,所花费的时间,比前两次都要来得短,尽管这第三次所携带的物件重量,远远超过前两次。当狄烈将所有装备运送到北岸时,看看防水夜光表,正好用去一刻钟。
杨折冲一边将用防水油布包裹得整齐密实的霹雳弹、炸药包朝岸上搬,一边摇头嘟囔道:“这些‘霹雳火球’有什么用?以前俺们西军也有这玩意,只能在守城时用用。点燃后扔下去,象个大炮仗,里面的碎蒺藜压根伤不了披甲军卒,只在运气好时能伤到裸露在外的面孔与手掌。依俺看,有头领您手里的神器就足够收拾这伙金人了,百步之外,杀人于无形,就象是说书先生所说的仙人飞剑,千里之外取人首级,如探囊取物……”
狄烈坐在河滩上,将靴子里的水倒出来,穿上,然后将炸药包扛上肩,朝杨折冲翻了个白眼,没好气道:“你说的仙人飞剑,我也想要。那玩意在我们那里,叫洲际导弹。我要带了这么个东西来,还用得着象苦力一样来回渡河折腾?老子在枉人山翘着二郎腿,边喝茶边摁下按钮,直接将这里的金兵大营炸平了!”
杨折冲听得两眼发亮:“原来说书先生不是骗俺,还真有这样的好宝贝!那,头领您现在回去取,还来得及么?”
狄烈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你也知道问来不来得及?我告诉你——来、不、及、了!老子比谁都想回去,谁他娘的不想回去过太平rì子,而是呆在这整天死人的乱世,谁就不是人养的!”狄烈说到后面,触动心怀,几乎是带着咆哮了。
杨折冲也不知狄烈那来这么大的火气,想来必是自己所说的话惹来他心中不快。说来也是,无论是谁,如果永远回不去自己的家乡,怎会不伤感愤懑?
杨折冲当下也不敢再说话,却见狄烈从层层油包的木匣里取出几枚拳头大小的霹雳弹递过来:“既然你以前用过这玩意,那就带上几颗,说不定等会有用。”
杨折冲生怕惹来狄烈不快,不敢不接。他那勉为其难的神情落在狄烈眼里,令他很是不爽:“这霹雳弹的威力,昨天在杏子林里伏击金兵巡哨小队时,你是见过的。那么大块头的一个金兵jīng锐哨探,嘭一下就报消了,另一个还被震晕并当了俘虏。这样的好东西,别人想要我还不给呢,你倒好,拿得不情不愿的。”
杨折冲有些不服地嘀咕一句:“俺用伏弩也可以达到那样的效果,不像这引信,还要算好时间……”
狄烈冲着正向他们跑来的叶蝶儿挥挥手,抛了抛手中的霹雳弹,沉静地道:“算你说的不错,这种原始的引信的确还不够完善。但是,火器终究要取代弓弩,热武器终究要取代冷兵器,这是时代的大势所趋——而今晚,你就将看到这个时代最灿烂的‘礼花’!”
“来了来了!”在一个制高点土坡上接替杨折冲担任瞭望任务的叶蝶儿,边跑边气喘吁吁叫道:“有一伙金兵打着火把,朝这边过来了。”
狄烈所选择的这处渡河地点,与白天的河段不同,既不是水浅河窄易渡之处,也不是暗流急涌的难涉之所。这样的河段在洹水沿岸很多,也最为难防。不过在山野丛林里打混的女真人看来,即便是这样的平常的河段,想要在没有筏子的情况下泅渡,没有小半个时辰,别想渡过来。
金兵以己度人,在分段巡逻时就以一刻钟为巡察时间。狄烈三人整个渡河行动,用了大概半个多小时。其间正好有一队金兵巡哨经过,当时杨折冲还在水里挣扎向前。为安全计,狄烈先是设下陷阱,用套索干掉一人,用自制的小型十字弩再shè杀一人,之后是飞刀,然后整个人扑出。总算在未发出大的动静下,收拾了四名金兵巡哨。算算时间,这一小队金兵巡哨的失踪,也的确令其同伙生疑了。
这处渡河点前方不足百米有一座小土坡,正好隔断金兵巡哨们的视线,从这一点上说,有利于偷渡。但地形上的缺点也很明显:附近百丈之内,除了密密的杂草,连棵小树都没有,无遮无挡。而金兵巡哨从土坡上直冲而下,有着强大的冲击力。
这样的地形最利于骑兵冲击,一个骑兵就可以对付三名步兵,而十个骑兵,就能对一百名步兵发起冲锋。
还好,你有骑兵,俺有“神器”!杨折冲热切地看了狄烈背上的枪盒一眼,心里笃定得很。如果不是有这样一件绝世大杀器撑腰,他是有多远就逃多远,宁愿一头栽进河里——随波逐流还有个生死未卜的悬念,而背水于河滩上与一伙骑兵对抗,那就是十死无生了。
杨折冲眼睛一眨不眨,死死盯住那黑漆漆的枪盒,不断在心底叫唤:“快快打开!快快打开!快快组装,瞄准坡顶,一有露头就打掉他!”
狄烈恍若未闻他的心声,沉声问叶蝶儿:“有多少人——或者说,有多少支火把?”
叶蝶儿歪着脑袋想了想,很肯定地说道:“六个人,奴看到六支火把。”
“很好,金兵巡哨不多,仅凭百余人就想封锁这么长的一条大河?哼哼,真是想太多了。”狄烈捏紧拳头,断然道,“干掉这六名巡哨,加上之前的四人,一共是十名巡哨。金兵的外围防守就会露出一个不小的缺口,在下一批轮换的金兵巡哨队,发觉并堵上这个缺口之前,我们已经成功杀进金军营盘里去了。运气好一些的话,说不定还能再杀出来了。”
“对,这才叫痛快!”杨折冲眼热之余,忍不住腆着脸踏前一步,期期艾艾道,“我说……头领,能不能……让俺也试一下手?”
“试手?”狄烈一怔,顺着他的目光看到自己背后的枪盒,哑然失笑,“好,想试手是吧?喏,那里有几匹马,你任挑一匹,再选一把趁手的长兵,去拦截那六名金兵哨骑。能截住几个算几个,截不住的算我的。活干得漂亮的话,就给你试一枪。”
杨折冲兴奋得面泛红光,狠狠挥一下拳头。行!为了得偿所愿,咱就拚一把!
当六团濛濛的光晕,映照着六具披挂着黑漆漆的甲胄的彪悍人马,带着死亡的气息,如梦魇般出现在坡顶时。十余道冰冷、毫无感情的凶光四下扫shè,淡淡的月sè下,荒凉的河滩上一片冷寂,除了隐隐的淙淙流水声,万籁俱寂,宛若亘古以来,就是眼前这番景象。
雄健的马匹不时从鼻孔里喷出呼噜的声响,铁蹄不安份地敲打着坚实地泥土,而马背上的骑士则不时来回策马走动,游目四顾,显得惊疑不定。的确,这里太过于安静了,从土坡上举目四顾,方圆五里之内,竟看不到一个巡哨人员,这太不正常了。
正在这时,黑夜中的河滩突然闪现一道火花。火花很微弱,又远在数十丈外,更有杂草掩映,本不易发现。但别忘了现在是黑夜,哪怕是一闪而逝的火星,都是如此的眩目,何况是持续闪耀的火花呢。
为首骑士梢鞭一指,二十四只铁蹄轰隆冲下土坡,踏碎了静谧的月夜。
不到三十丈的距离,快马从山坡冲下,不需十秒钟。当六名骑士冲到火光之处,其中一名骑士以长枪将发火之物挑起时。为首骑士看到挑飞在半空中的这圆乎乎的、后面象老鼠尾巴一样冒着火花的东西,似乎想起了什么,口中发出急促地指令,拨马便跑。
轰!霹雳弹在半空中适时爆炸,黑暗的河滩上空,爆开一团硕大的火光。
由于担心动静太大,引来更多的金兵。狄烈使用的是最小号的霹雳弹,装药量不足三斤。如果是后世的三斤黑火药,在半空中这样爆开,绝对够六名金兵哨骑喝一壶的了。可惜这年头的各种火药原料里,杂质既多,提炼也不纯,威力打了折扣。而且除了那名枪挑霹雳弹的金兵距离较近,其余金兵哨骑都在五步之外。
强劲的冲击波将硬皮壳一样的碎片变得堪比石屑,对身披坚甲的金兵虽然伤害不大,但打在脸上却是皮开肉绽,更倒霉的是打中眼睛……
那名挑飞炸弹的金兵就摊上了这样的倒霉事,扔掉手中枪,捂住一只眼,大声惨叫。
其余金兵虽因距离较远,没有受到明显伤害,但胯下的战马却受到了极大的惊吓。冷兵器时代的战马,由于没有受过炮击训练,很容易被近距离的巨大爆炸声所惊扰。
爆炸过后,六匹战马是又蹦又跳,嘶鸣甩蹄,燥动不已。而六名金兵明知有敌人躲藏在一旁某个幽暗处,却不得不暂时放下手中的弯刀长弓,不断抚慰胯下的战马,试图令其尽快安静下来,恢复作战能力。
很显然,敌人是不会放过这难得的好机会的。
一声响亮的唿哨过后,急促的马蹄声从土坡一侧的杂草丛中传来,幽暗的夜sè中,一团黑乎乎的巨大影子飞驰而至。
有了狄烈的承诺,更重要的是对“神器”的无比信心。杨折冲有持无恐,信心十足地拾起金人的长枪,穿戴上金人的甲胄,骑上金人的战马,侍机而动。在爆炸过后,眼见金兵哨骑乱作一团,立即把握机会,纵马奔袭而出。
柿子要挑软的捏,这个道理杨折冲也懂,所以他第一个打击的目标,就是那被爆炸击伤一目的金兵。
杨折冲手中的长枪是一种骑兵专用的马枪,严格意义上说,这不是金兵原有的武器,这些游牧骑兵更愿意使用弯刀、骨朵、大斧之类不易折断的重武器。
这种骑兵专用枪叫环子枪,杆上装有绳环,以防高速冲刺时枪脱手。枪杆以柘木制成,坚韧而有弹xìng。事实上,这就是大宋的制式骑枪。只不过,在金兵攻陷汴梁之后,大宋的军械库,也就改姓金了。因此金兵也多有装备几杆这样的骑枪,虽然用得不太顺手,但在冲锋时也可当做一次xìng消耗品使用不是?
杨折冲右肋夹紧枪尾,右手不松不紧握着枪杆,借着强劲的马速,枪尖对准那一边摁着流血的眼睛,一边又要安抚战马的金兵后背,直刺而去。
当杨折冲距其不足十步时,那金兵扭过头来,独目中喷出激愤的怒火。很显然,以他此时的状态,是根本挡不住对手这蓄势已久的奔袭一击的。而做为金兵最jīng锐的哨骑,也不可能坐以待毙。他竟然在枪尖距其后背不足一尺时,伏鞍滚落下马,险之又险地躲过了对手必杀一击。
杨折冲一击落空,虽然心有不甘,却也不可能掉转马头再补上一枪,只能凭借着马的冲势,继续刺向下一个目标。
这一次,他绝不再失手!
第二十二章 不是猛龙不过江 (二)
第二个目标就在马头正前方十余步距离外,借着对手火把的微光,可以看到是个孔武有力的悍卒,他手上那把大弯刀又厚又重,估计不少于二十斤。如果双方都是策马高速对冲拚刀,杨折冲觉得败的多半是自己,而骑兵对冲失败,往往就意味着死亡。
但现在的情况是,杨折冲持枪纵马飞奔,而那金兵却仍在跟胯下那匹不停原地打转、晃头甩尾的战马较劲。骑兵失去了速度,那还叫骑兵吗?甚至不如一名普通步兵——至少人家还有个灵活度。
杨折冲冲杀而至时,那金兵正将马头硬生生拽转过来,同时高高举起大弯刀,估算着等两马交错而过时,一刀劈下。杨折冲本意是想刺杀那名金兵的,但由于马头的阻挡,枪尖顺马颈刺入,巨大的反震力传递到枪杆。杨折冲及时而迅速地撒手弃枪,而左手早已紧握的弯刀,借着马势,猛力切进金兵颈骨——这一刀切得是如此之深,以至刀刃被颈骨牢牢卡住。杨折冲不得不再度弃刀,以免腕部骨折。而几乎同一时间,对手的大弯刀也劈到了杨折冲的大腿部位。
金兵本意是劈砍杨折冲胸部的,但没想到战马中枪,马身侧倾,使他的整个动作都变了形,劈胸变成了斩腿,而且方向陡转,力道大减。更糟的是,动作的变形,使其中门大开,让对手获得了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