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警犬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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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受了点小伤,现在快好了。”邱鹰回答。
“好,改个时间我再去看你,今天我有事。”白正林对他打了个招呼,快步走进医院大楼。
韩雪在旁边问,“他是谁啊?”
邱鹰看着他的背影喃喃说道,“白正林,昆明警犬基地主任。”
“曾经是一代犬王夜歌的主人。”
第44节
陆芳菲正带领着女战士们在训练场上做俯卧撑。
“51,52,53……”陆芳菲趴在地上,大声喊着口号。
一个女兵从远处跑来,站在训练场边上喊,“陆排长,韩队长电话!”
“知道了。”陆芳菲喊,“郭丹!”
“到!”一班长郭丹留着短短的齐耳发,起立回答。
“组织训练!”
“是!”郭丹跑到队伍前趴在地上,继续带领大家做俯卧撑。陆芳菲甩甩双臂,满意地看了看战士们,转身跑向宿舍楼。
昆明军区总医院的病房内,白正林看着头上缠着绷带的儿子,心里一片酸楚。但他不愿显露出任何心情,大度地摆摆手,“儿子,这点伤算什么!当年我在前线上……”
“别提你的英雄往事了,现在是和平年代!他是你儿子,不是你的兵!受了伤再做思想工作有什么用?”穿着白大褂的曲慈在一边瞪着白正林,揣着双手,阴沉着脸。白正林刚想解释什么,却被妻子冷冰冰的表情给噎了回去,他知道现在还是保持沉默为妙。
白歌对母亲挤挤眼睛,转移话题,将受伤的经过对父亲讲述了一遍。白歌讲完后,沮丧地对父亲说,“爸,我怕我带不好它了,它经常不听我的话,我担心它对我排斥心理。”
白正林笑了笑,语重心长地说,“训犬要分析警犬的性格,是人去适应警犬,相互之间真诚相待,才能带出真正有战斗力的警犬,你摸透‘战歌’的性格了吗?”
白歌摇摇头,说,“它的性格太古怪了,有时候像个调皮的孩子,有时候却像个勇敢的战士,它常常能做出一些恶作剧,却从来不知道后退和害怕,三米台啊,多少成年警犬都胆怯的科目,它想都不想就向上冲,我拼命地喊它,它理也不理,像发了疯似的。”
“‘战歌’的出身和别的警犬不同,它身上是有狼性的,而且它非常聪明敏感,当它受到外界的刺激,身体的潜能就会最大限度的被激发出来。这是它的优势也是劣势,我们训练的目的就是要将它身上瞬间爆发的狼性转化为平稳持续的犬性。”白正林说,“它和夜歌不同,夜歌是出生在明亮宽敞的犬舍里,而它是在危机四伏的森林狼窝中长大的。”
“英雄不怕出身太淡薄。”白正林握着儿子的手说,“它会成为一只最优秀的警犬,要看你怎么去训练它了,这需要时间,人和犬要互相信任,互相了解,别着急,慢慢来。”
白歌感到一股暖流从手掌传遍全身,渐渐恢复了自信,他想了想,说,“爸,你放心,我肯定会坚持下去。”
“好儿子!”白正林轻轻拍了拍儿子的脸。
曲慈没好气地对丈夫说,“行了,你别在这碍事了,干点正经事去,给儿子买点好吃的!”
“是,遵命遵命。”白正林讨好地向老婆笑笑,回头问白歌,“儿子,想吃什么?”
“我想吃昆明FC。”白歌拍拍肚子,“还真饿了。”
“昆明FC?什么昆明FC?”白正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回头看了看妻子。
“真是训狗都训傻了!”曲慈看着丈夫一脸迷茫,“扑哧”一声笑了出来,“昆明FC就是肯德基,医院对面就有一家,快买去吧。”
“好咧!就是洋快餐嘛!老婆放心!”白正林笑呵呵地打开病房的门。
门外站着一个人。
白正林看了看她,又看了看她手里的东西,愣住了。
曲慈也愣住了。
白歌看着白正林站在门口没动,以为有中队的人来看他,就在喊,“爸!怎么了?谁来了?”
白正林宽容地笑着,慢慢移开身体。
白歌看到门口站着一个身穿迷彩服的姑娘,她的军装上还沾着斑斑点点的泥水。
女子特警队中尉排长陆芳菲抱着一大盒昆明FC快餐,泪流满面地站在病房门口。
第45节
战歌孤零零地躺在犬舍的角落里,眯缝着眼睛。
它心中隐隐感到疼痛,白歌受伤与自己的一意孤行密不可分。这种矛盾的感受使战歌觉得自己确实太冲动了,冲动得像一只疯狗。到部队后的日子里,白歌每天照顾自己,带着自己训练,陪自己睡觉,一刻不曾分离。现在他忽然暂时离开,战歌感到生活中缺少了什么,孤独和寂寞一起涌上心头。
当它看到白歌从地上慢慢爬起时,鲜红的血水从额头上汩汩冒出,它突然有了一种窒息感。这种感觉还不同于它看到母狼受伤、公狼死去时的悲愤。
关于公狼和母狼的故事,它永远不会忘记,在一个风雨交加的黑夜,自己受到一只小野猪的追逐。野猪年龄虽小,却身材庞大,足足比年幼的它大了3倍。当自己筋疲力尽的时候,两只森林狼突然出现,赶走了野猪。它曾鼓起最后的力气,准备与两只狼决一死战,虽然它明明知道后果,但是它还是耸起肩膀,露出未发育完全的乳牙。两只狼却露出慈祥温和的眼神,母狼舔舔它的头,公狼轻轻叼起它,带它回到温暖干燥的狼窝。在狼窝里,它看到一只小狼的尸体,它猛然醒悟,原来,它们是把自己当作孩子了。渐渐的,两只狼对它的好,一点一滴汇聚成亲情,它也承认了这对“养父母”的身份,一心一意过着自由自在又刺激危险的丛林生活。所以,当“养父母”出事后,它心里又愤怒又悲伤,它曾以为失去了唯一的朋友和亲人,到部队后,除了白歌和“风翼”,它曾痛恨一切人和犬。因为它清楚地记得,它在狼窝里不知所措的时候,白歌第一个向它伸出双手,“风翼”拼命地保护着它。白歌和“风翼”对它的好,一点点瓦解了它的戒备心。在它心中,逐渐将白歌视为自己的主人,将“风翼”当作自己的叔辈。可今天白歌为了自己出事,战歌却有了另样感受。
这是一种全新的痛苦感,是一种丢失了一大块肥美牛肉而拼命想将牛肉找回的急切心情。
战歌不是人类,它并不知道,在人类的字典里,这种感受叫做“后悔”。
晚饭是莫少华送来的,这个人看自己的眼神冷冰冰的,扔下饭盆就走了。战歌没有胃口,半盆牛肉摆在面前连碰都不想碰。它开始怀念白歌在的生活了,要是平时,白歌不仅会给自己牛肉吃,还会给自己做很多很多好吃的,牛奶啊,鱼肝油啊,骨粉啊,还有几片圆圆的维生素片,说不定还有一块巧克力,想到这里,战歌的嘴里都是口水。它还不知道,这些额外的美味,都是白歌从每月1000多块的工资中掏出一大部分买来的。
战歌想,白歌在的时候,自己现在肯定正一边享用美食,一边看他打扫犬舍。白歌每天晚上都要将犬舍用清水冲洗一遍,还要用苦艾草和蚊香把蚊子都熏跑,睡觉时又凉快又干净,多舒服啊,比在丛林里生活舒服一百倍。战歌不敢再想下去,它怕自己会心疼。
后腿有些疼,战歌神情沮丧地站起来,抖了抖身体,伸直后腿,还是隐隐作疼,可能是今天翻障碍时用力过猛的原因吧。它慢慢走到白歌睡的褥子上,闻着白歌的味道,用小脑袋蹭着枕头,呜呜地低咽着。
它的耳朵抖了一下,有人。
有人的脚步声从外面传来,这脚步声太熟悉了,这气味太熟悉了!战歌立刻扑到门口,恩,不对,有生人的味道,它立刻对着犬舍木门大声吠叫。
犬舍的门吱呀一声被推开了。
一只温暖的手轻轻拍着战歌的腰身,它看到一张苍白温暖的英俊面孔,头部缠着厚厚的白色绷带,正对它微笑,“小赖皮,这么晚了还不睡觉?”
战歌全身颤抖着,所有的痛苦在这一刻变成快乐和惊喜,它腾的一下抬起前爪,扒住主人的腿,兴奋地扑在主人的怀里。
白歌回来了!
他身后还站着一个眉目清秀、皮肤微黑的女警官陆芳菲。
第46节
白歌带着陆芳菲回到犬舍,着实让战歌又惊又喜。它趴在白歌怀里,不一会就呼呼大睡。白歌轻轻抚摩着它颈上的毛,疼爱地说,“这小家伙多乖啊!像孩子一样。”
“一点也不乖。”陆芳菲撇了撇嘴,“它都不听你的话,你知道你头缝了几针吗?七针啊!”
“嘘,小点声,不就破了个口子嘛。”白歌笑着说,“干咱们这行的流点血算什么啊!”
“是啊,我们是‘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你这又当特警又当训导员的使命是什么?‘平时多流血,战时不要命’?你重要还是犬重要啊!”陆芳菲越说声音越大。
“犬重要!”白歌开玩笑说,“犬比我重要,警犬每个月的伙食费是500多块钱,我是300多块钱。”
“你……”陆芳菲气得说不出话来,噘着小嘴瞪着白歌。
“小菲,这只犬是一代英雄犬的后代,我有责任将它训练成一只最优秀的警犬。‘战歌’面对障碍物那种大气凛然,毫不畏惧的神态让我吃惊,它在飞越三米板的雄姿简直是一种英雄的美,它根本不知道什么是退缩和畏惧!它只知道冲锋冲锋再冲锋……”白歌见陆芳菲不高兴,连忙转移话题,笑着说,“哎,今天看见你抱着昆明FC出现在门口时候真把我吓了一跳。”
“我可不是有意给你买的,我是自己想吃,顺便给你带了点儿。”陆芳菲忿忿地说,“甭想太美了。”
“嘿嘿,我没高兴,就是觉得你倒挺会儿办事的,你没见我妈对你态度好点了吗?”
“没有。”陆芳菲哼了一声,“你妈不嫌我黑吗?”
“没有没有,她可从来没说过你黑,那是我说的。”白歌将责任都拉到自己身上,“真的,我妈还说你漂亮呢,功夫又好,办事又利索,还这么疼我。”
“去,谁疼你了!”陆芳菲被白歌说得心花怒放,又问,“你妈真这么说的?”
“那是当然了,你没看刚才送咱们走时候嘴巴都合不拢了!”
“恩,想想你妈其实人也挺好的,她说的对,你应该在医院观察几天再说。天气这么热,有空调的房间你不住,非要回来住狗窝。”陆芳菲抬头环顾犬舍,干燥结实的木板墙壁上有规则的分布着通风孔,犬窝里铺着柔软厚实的棉絮垫子,外加白歌的被褥及生活用品,倒也别致温馨,只是总有一股淡淡的动物体味若有似无漂浮在空气中。长年的特警生涯将陆芳菲锻炼成一个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忍耐的军人,她觉得在这里生活还不错,比单兵野外生存的状态强多了。若是换了城市里的女孩子进了犬舍,可能不到5分钟就掩鼻而逃了。
“不行啊,‘战歌’还小,我必须让它对我产生依赖性,这样它才能听从我的命令。”白歌叹了一口气,又恢复了顽皮的语气,说,“怎么?今天还真要陪我在犬舍里过夜了?”
陆芳菲脸红了,“去你的!谁陪你了?你照顾狗,我照顾你,明天我就走,基地随时会有任务的,今天要不雪姐告诉我你受伤了,我才不来呢!”
“小菲,委屈你了。”白歌有点感动,“真的,我欠你太多了。”
“我们是军人呀,只要你能为国家做贡献,我会一直支持你的。”陆芳菲的语气也温婉起来,一副小女儿的情态,两只亮晶晶的眸子在昏暗灯光下楚楚动人。
“谢谢你,小菲,选择你真是我的幸福。”白歌伸出结实强壮的臂膀,将羞得满脸通红的陆芳菲揽在怀里,战歌还靠在他的腿上呼呼大睡。
白歌将嘴贴在陆芳菲耳边小声说,“我这是‘女友、警犬,一个都不能少!’”
第47节
第二天早晨,白歌送走陆芳菲,不顾头上的伤口,又带着战歌走上训练场。
这一天头缠白纱布的白歌成了训练场上的焦点,训导员们纷纷向他投来敬佩的目光。
“带伤上阵,嘿,白排是条汉子!”
“听说那拣回来的小狗更猛,昨天都上三米台了!”
“那是!那小家伙是犬王夜歌的后代啊!”
警犬班长莫少华带着几条新警犬走了过来,冲着几个聊天的训导员喊,“说什么呢?还不去训犬?全国警犬技能选拔赛就快开始了,还在这儿偷懒?”几名战士看到班长来了,立刻作鸟兽散,各自牵着自己的犬练习科目去了。
莫少华远远的看着白歌和战歌,带着犬走了过去。
白歌解掉战歌脖子上的牵引带,发出指令,战歌开始进行障碍训练。每到一个障碍前,白歌就高喊一声,“过!”一连跑了四五个来回,战歌轻轻松松地完成训练,没有一个障碍能够难住它。能者多劳,白歌打消了让它省力气的念头,跑吧,他心里念叨,能有多大能量就使多大能量,我再也不会压抑你了。
白歌又带着战歌去爬高板墙。高板墙属于敏捷性训练的另一种科目,不仅仅要考警犬的弹跳力,而且还能锻炼攀爬能力。
战歌是天生的战士。2米多高的高板墙,在它面前如同一堆土坷垃,它刷的一下爬上顶端,又哧溜一下爬到低端,玩得兴高采烈。
“白排,这犬还真不赖,真有天赋!”莫少华走过来问白歌,关心地问,“你的伤口没事儿吧?”
“没事,看见它我就高兴了!”白歌笑呵呵地指指精神抖擞的战歌,“看它额前的那缕银毛,多威风!”
“是啊,一犬难求啊,这样的犬太少了。”莫少华低头看看自己的犬,说,“看我这几条,没一条能和它比。”
“再过三天就是总队派人来考核新警犬的基础科目,咱们得抓紧时间了。”白歌对莫少华说,“今年咱们有5只新犬吧?”
“对,我和赵楠带四只,你带‘战歌’,这小家伙快长成了,还是你培育有方啊。”
“我现在觉得我们和犬之间信心和理解的给予是相互的。我们只认为自己在训犬,是一种片面的看法。大多数时候犬也在训练着人,比如‘战歌’,它那天不怕地不怕的性格就影响了我的一些认识,这是我最真实的感受。”
“是啊,我们这些天天和犬打交道的人,是应该好好学学犬身上的优点,很多人与人之间失去的情感只有在犬身上能找回来。”
白歌和莫少华聊得起劲,训导员赵楠牵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