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核与控制--企业审计手册-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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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
1日,企业在购债券年年终应预计该年最后三个月的应计利息,但企业
没有预计,使年终投资收益不实。
(8)长期投资收回时核算及帐务处理不正确,或有意隐瞒收益或亏损,
或收回投资被挪用,特别是收回的现金和有形资产部分。
□长期投资审计的基本方法和内容
(1)对投资来源审计,在综合了解企业效益状况下,查证企业是否在盈
利条件下进行的长期投资。查证企业是否在还债能力较强、到期负债能如期
如数偿还、专项工程进度有保证、生产运营正常,没有资金短缺现象等条件
下用长期闲置资金进行的投资。
(2)对投资可行性进行审计。根据对企业决策投资时的文件资料、批准
手续及投资凭证等的审查分析,验证企业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是否正确,预测
投资收益。如发现企业某项长期投资带有较大盲目性,既无长期利益又无短
期收益,则应将此项长期投资作为重点审计。
手续及投资凭证等的审查分析,验证企业投资的可行性分析是否正确,预测
投资收益。如发现企业某项长期投资带有较大盲目性,既无长期利益又无短
期收益,则应将此项长期投资作为重点审计。
对企业长期投资内控制度进行审评。
①验证企业长期投资决策文件是否齐全,立项分析是否深刻、细致,批
准手续是否齐全,投资初期的原始凭证的保管是否完整。
②查证长期投资财务管理是否科学细致,是否设置了“股票投资”、“债
券投资”、“其他投资”、“应计利息”等明细帐,是否根据需要建立了相
应详实的“备查簿”,如企业同时购买几种长期债券,则应分页记帐或建立
“备查记录”。
③盘查企业长期投资书面证明的保管是否安全、完整。可采用盘点方法
验证长期投资的票证、证书、合同等保管是否安全,完整。总计价值与帐面
记录是否一致。在职务分工上,保管票证、书证及合同的人员是否与记帐、
核算人员分开。
(4)股票投资审计。
①股票投资形成的审计。企业进行股票投资有两种主要形式,一种是直
接在股份公司参股;一种是通过证卷交易所从事股票投资。企业无论采取哪
种方式的股票投资,都应取得“簿记式股票”、“实物券式股票”等股票持
有证券。参股式投资还应有协议书,公司章程等文件资料。审计人员应通过
对这些资料的审查,验证股票投资的确定金额,并结合有关票据,核对股票
投资计价是否正确。企业如以无形资产、实物等形式投资,还应验证企业的
资产评估证明。查证评估证明来源是否合规、评估内容是否与投资行为一致,
评估价值是否大致符合实际等等。此外,还应审查投资形成的佣金、手续费
等是否计入投资价值,或企业有无将不应计入的费用开支计入投资成本、投
资成本中是否含有已宣告发放的股利。
②通过审查股票投资中形成的文件、协议,投资时立项说明等,验证投
资期限划分是否正确,有无混淆长、短期投资现象。
③通过审查股票投资协议等文件及股票持有价值证明,验证企业选择的
投资核算方式是否正确。或通过函询,到接受投资单位查询等办法,验证企
业是应按成本法核算还是应选择权益法。一般情况下,企业拥有被投资单位
25%以上股权时,应当选用权益法核算。
④股票投资收益审计。股票投资收益的取得主要有三种渠道:一是持有
期间得到应分派的股息、股利,二是转让后股票升值带来的收益;三是公司
破产,投资企业在破产清算中追回剩余权益。第三种情况实际是投资损失。
审计人员应通过对企业股票投资明细帐、证券交易所结算清单、破产清
算单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审查及被投资单位的分红派息情况的了解,审计
企业是否将投资收益、损失及时入帐、核算在及时入帐核算前提下,还应根
据企业帐本记录和凭证,分析企业在权益法或成本法核算下的帐务处理是否
符合会计制度规定。即成本法核算下,取得股利收入直接增加投资收益,权
益法核算下,将分派股利直接增加投资帐面价值,同时增加投资收益;收取
现金股利时,冲减投资帐面价值、不增加投资收益。
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或转让、清算投资发生损失,也应先通过“投资收
益”核算,不能直接增加生产成本、费用。
(5)债券投资审计。
①债券投资形成的审计。通过审查投资凭证、银行存款日记帐、债券投
资明细帐、备查记录有关票据,验证债券投资计价是否正确。债券投资是否
含有应计利息,是否不计折价或溢价因素而按面值记入投资金额。是否将投
资中发生的手续费等计入了企业生产成本、期间费用。
①债券投资形成的审计。通过审查投资凭证、银行存款日记帐、债券投
资明细帐、备查记录有关票据,验证债券投资计价是否正确。债券投资是否
含有应计利息,是否不计折价或溢价因素而按面值记入投资金额。是否将投
资中发生的手续费等计入了企业生产成本、期间费用。
对待有期较长的债券的折价、溢价摊销核算,还可以通过审查投资帐面
价值是否平均递增或递减,审查是否平均摊销折价或溢价。
③债券收益审计。债券投资收益的预计一般可以从债券凭证中直接查
证。收益取得主要有三种明确形式:一次还本付息,分期付息、期末还本,
分期还本付息。由于利息收取时间固定、利率固定,所以审计债券收益是否
如期预计或收取,以及预计或收取金额是否正确,有无少收取等现象,帐务
处理是否合规,审计人员可以通过银行存款日记帐、“长期投资——应计利
息”、“投资收益”等帐本查证。对记帐原始凭证可以抽查。一次还本付息
情况下可不查对银行帐。
特别应注意的是,如果付息期与会计年度不一致时,应注重审查企业是
否按会计年度预计了利息收益。
(6)投资转让审计。
无论是股票投资转让、还是债券投资转让,重点是审查企业取得的转让
凭证。通过证券交易所或银行等机构转让,都应有结算清单。审查主要内容
是企业帐面转让记录与实际转让收益、损失及转让金额是否相符,转让收益、
损失及面值的帐务处理是否正确,有无借转让之机转移企业资金、化公为私
等违法乱纪行为。
(7)其他投资审计。
其他投资是指企业除股票投资、债券投资以外的、对其他单位的投资。
企业可以用货币资金、固定资产、材料、无形资产等进行其他投资。由于其
他投资是目前我国大多数企业最主要长期投资方式,其主要表现是联营,因
此其他投资应是审计重点之一。
①审查其他投资的真实性、合法性。主要是通过对投资时的可行性研究、
批准文件、有关部门批示、投资合同、协议等审查,验证企业是否确实发生
了其他投资,有无借投资方式转移资产等不法行为;有无将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等投资计为其他投资,有无将出租固定资产等形式的资产转移列为其他
投资。
②审查其他投资价值确定的真实性、合理性。主要是审查企业是否有合
法的出资证明,资产转出手续是否齐全,审批环节是否完整。通过审查有关
部门开出的出资证明、出库单据等原始凭证,核对企业“其他投资”记录的
真实性。如企业记录原始投资价值小于企业通过投资实际转出资产的价值,
应深入检查多转出财产去向。
通过对协议、合同、出资证明或向被投资单位函询证明,确定投资实际
价值及占被投资单位比例后,确定企业是否正确选择核算方式。
③其他投资收益审计。其他投资收益审计,主要是通过对投资计划、协
议的验证,查看企业是否如期取得收益并及时入帐。
一般情况下,企业若以联营等其他投资方式形成企业“帐外银行”,投
资收益并不如数如期地按计划收回,只是收回部分收益并入帐,其余部分寄
存接受投资单位。
资收益并不如数如期地按计划收回,只是收回部分收益并入帐,其余部分寄
存接受投资单位。
④其他投资核算方式、帐务处理审计。主要是通过复核企业核算方式,
查证企业选择成本法或权益法核算投资是否准确;通过对投资形成、收益取
得等业务帐务处理审查,注意其帐务处理是否合规,这方面可参照前述的股
票、债券投资审计的方法。
(8)最后,通过对企业长期投资总帐、明细帐和资产负债表、财务状况
变动表的对比分折,查证长期投资是否如实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反映。
四、固定资产审计
四、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
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
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
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
固定资产。
固定资产审计,就是对固定资产在取得、使用过程中,其价值增减变动
的真实性、正确性、合规性的审查。由于固定资产是企业从事生产活动的重
要物质基础。在企业全部资产中,固定资产占很大比重,且固定资产有价值
运动周期长、增减变化复杂、作用时间久等特点,因此对固定资产的审计直
接影响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直接反映企业经济效益的真实性、可靠性。
□固定资产计价的规定
(1)购入的,按购买固定资产全部实际支出计价。
(2)自行建造的,按建造过程中实际发生的全部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按发票帐单所列金额加上企业为此固定资产支付的运
输费、保险费等费用计价。无发票帐单按同类设备市价计价。
接受捐赠时,按固定资产净值增计资本公积,净值与计价差额,贷记“累
计折旧”。
(4)投资人投入的,按合同约定或评估价值计价。
接受投资人投入固定资产后,如果评估或双方约定价值小于原固定资产
帐面价值,则以原帐面帐价值为接受单位帐面价值,以评估或约定价值为收
到投资人的“实收资本”,二者差额计入“累计折旧”。如果评估约定价值
大于原帐面价值,则按评估约定价值增计固定资产和实收资本。
(5)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按照租赁协议或者合同确定的价款加运费等
全部费用支出计价。
(6)盘盈固定资产按同类固定资产重置完全价值计价。
(7)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扩建,则扩建后固定资产按原价加扩建
发生的支出计价;改建固定资产计价,按原固定资产价值减去拆除部分固定
资产价值,再加上改建支出计价。折除部分的固定资产的净值(扣除已提折
旧、加上清理费支出、减去残值收入),计入营业外支出。
此外,企业购建固定资产交纳的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耕地占用税,
计入固定资产原值。
□固定资产折旧的规定
计提折旧范围:
(1)无论是否在用,房屋和建筑物均须提折旧。
(2)在用机器设备等,没提足折旧时计提折旧;未用或不需用固定资产
不计提折旧。
(3)季节性停用和修理停用的设备计提折旧。
(4)经营租赁方式租出固定资产照提折旧,租入固定资产不提折旧。
(5)融资租入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固定资产折旧一般选用平均年限法;专业车队客、货运汽车,大型设备,
可采用工作量法。机器设备折旧用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的,须经财
政部门批准。除机器设备以外固定资产不许用加速折旧法。
□固定资产财务管理的规定
(1)(1)
(2)临时租入固定资产应另设备查簿进行登记。
(3)已入帐固定资产,除发生下列情况,否则其帐面原值不得任意变动。
①根据国家规定对固定资产价值重新估价。
②增加补充设备或改良装置。
③根据实际价值调整原来暂估价值。
④发现原记固定资产价值有错误。
(4)为购建固定资产或者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实际支出,应当在会计报表
中单独列示。
(5)企业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固定资产盘点清查。年度终了必须进行一次
全面盘点清查。
(6)固定资产增、减当月不开始计提或停提折旧,均在次月开始提折旧
或停止提折旧。
□固定资产审计中常见错弊表现
(1)固定资产折旧范围不正确,或扩大或缩小。最常见的是:将已提维
简费、复置金、管网基金等固定资产同时计提折旧,或已提足折旧而仍继续
摊提,或对租借固定资产照提折旧。
任意改变折旧方法。如有的企业将全年折旧集中在半年或
10个月内摊
提,余半年或两个月不提折旧;或转出固定资产照提折旧等等。
新增固定资产已使用并办理结算手续后入帐,但不计提折旧,以保完成
承包指标。
(2)借委托外单位加工、搞联营之机,向外单位多转移固定资产,个人
从中谋私利。
(3)将应列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器材等列入低值易耗品。如将价值在
2000元以上的
BP机、手持电话等体积小固定资产,误计入低值易耗品中核
算。
(4)接受捐赠固定资产不入帐,长期形成帐外财产。
(5)将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利息、手续费等计入固定资产原值,而
没有计入财务费用。
(6)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没有计入在建工程中核算,而是直接增加固定
资产并计提折旧。
(7)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固定资产价值时,将不属于固定资产专项工
程的其他支出也计入固定资产价值,虚增固定资产计价。
(8)企业筹建期间或“在建工程”完工期限与借款利息、汇兑损益关系
划分不清,多计或少计固定资产价值。企业筹建期间,发生的借款利息或汇
兑损益,没有将其中应由固定资产负担部分计入固定资产。或处于在建中的
固定资产,在其未交付使用或虽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