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刺花以夏 作者:若若的小猪(晋江2013.07.25完结)-第2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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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没有身边这个男人的三字经来得更加情意绵绵,而他不过是轻描淡写地说了句,“有我在”……他已经在了那么多年,漫长到让她相信在以后更加漫长的时光中,他会一直在,在她看见看不见的地方,在她生命的边边角角里,在她人生的骨骼和血肉之中。
是那样一个,固执而又温柔的存在。
☆、所谓的爱
石梓从合欢家出来,打开车门看见苏花朝已经坐在车里睡着了,夜色笼罩在她脸上,打着一层暗寂的阴影,显出别样的难以言说的美感。
车发动的时候花朝醒了,看了看时间道,“唔,你去了那么久。”
“是啊,外公外婆还有许老师许阿姨他们都在,留我在家坐了坐,喝了些汤。”
她嗯了一声,问:“那他们知道了吗?”
“许阿姨知道了,立刻打了电话到厦门去,让合欢回家。”石梓顿了一下,问花朝,“花朝,你为什么不上去?”
夜色似乎更加黯淡了,车道两旁是暗寂的树影和光艳的彩灯,树影投到河中,混合着红色绿色交替的灯光,闪现出一片波光潋滟的繁华。花朝忽地笑了一下,嘴角的弧度带着些自嘲与嗤笑,“上去?上哪去呢?石梓,你觉得我现在还有什么脸面上去?”
石梓安慰她说:“不管别人怎么看,花朝,我一直相信当年你不是故意把合欢推到湖里的。”
“是么?你就那么相信我?”
“是,我相信你。”
“可是……当年我的确是故意的。”苏花朝侧过脸去看着窗外,石梓看不到她此时的表情,只听得到冰冷的声音在耳边响起,“还有上次在厦门的餐厅,我也是故意的,故意把姜合欢推进游泳池。”
苏花朝没有理会石梓的反应,兀自继续说:“包括这次让你来姜家拜访,暗示合欢和宋羽柏在厦门见面的事情……都是我故意的。那么多事情,没一件事是无心,石梓,我就是那么一个可怕的女人。”
石梓握着方向盘的手微微僵住,他整个人都陷在一个巨大的颠覆里,之前关于对苏花朝的一厢情愿的想象在此刻被她亲自否定,否定得片甲不留。
过了很久,石梓的声音已经充满了不可置信的惊动,他问花朝,“为什么?你为什么要那么对合欢?”
苏花朝靠在椅背上,全身的力气仿佛被全部抽去一般,神色疲倦,说得却很坦然,“其实那么长时间过去了,我自己也说不清楚到底是为什么。或许是因为当年那场车祸,或许是因为这些年来颠沛流离所吃的苦头,又或许是……是宋羽柏吧?你知道人的贪念是很可怕的,它能毁了你,让你的人生面目全非。”
她的声音渐渐低下去,最后几乎像是呓语,“真的是说不清楚,恨一个人一年两年之后,即使是没什么理由,也可以在以后的三年四年里继续恨下去的,因为已经习惯了。”
“所以你让我去姜家暗示许阿姨,合欢和宋羽柏现在在一起,然后使他们分开?”
“呵,你真的认为他们会轻易分开吗?所有人都知道,宋羽柏为了姜合欢,连那个如此光耀的‘宋’的姓氏都不要了。”她一直不对别人隐瞒自己对宋羽柏的渴慕,继续说,“不是每个人都有勇气为了爱情和自己的豪门决裂的。”
石梓小声提醒她,“钱泽晔也为了你悔婚了。”
苏花朝的声音几乎接近冷漠,“那个不一样,其实钱泽晔在同意参加婚礼的时候就已经妥协了,我的出现只不过恰好击中了他内心里一直刻意压制的叛逆部分,跟所谓的爱没什么关系。”
合欢和宋羽柏从超市出来之后,将购物袋放进车后座,然后便找了个海鲜店点了大份的海鲜拼盘和大卷寿司,坐下来吃夜宵。
这是一家很小的食肆,位置也不起眼,客人却很多,很多人结伴过来宵夜,随意地穿着人字拖大花裤子,点了热腾腾的食物,就着啤酒大快朵颐,酒酣耳热之余还时不时地抬头和同伴说上几句,不管对方有没有听清楚,又立刻低下头去吃东西。
这样的环境让人不自觉地就会感到轻松惬意,合欢转着脑袋四下看了好久,喝了一口大麦茶,有些兴奋地跟宋羽柏说道:“这儿的氛围让我想到当初刚去报社的时候,主编刚上任不久,每次我们做了好的头版的时候她就会带我们去聚餐,很晚了,一群人在街头大排档点了几大盆小龙虾和几打啤酒,又叫了烧烤,大家随便吃随便说话,有时候还能想到很好的点子。唔,抬头就对着星星和月亮,真的很开心啊!”
宋羽柏静静地看着她脸上激动的神色,眼睛里闪过一片暗涌,然后问她,“那现在还会再聚餐吗?”
“现在很少了哎,聚餐也是在所谓的高档酒店里点一桌子菜吃完之后转战KTV,因为有一次一个同事说是由于吃小龙虾住了院,所以之后就很少再去大排档了。”合欢很怀念那段记忆,“回梅安之后,因为没什么朋友,所以和一些同事关系很近,有时候也会一起出去吃东西,对了,我还带他们去吃烤鱼了!”
说到这里,她还特地停顿一下,跟宋羽柏解释,“就是高中的时候你带我去吃的那一家,你知道吗,现在那里要重新规划了,那片几乎所有的建筑都要拆除重建,可是很奇特的就是,那个烤鱼店却留下来了。”她啧啧地惊叹了两句之后自顾自地感慨着,“真是风雨不动安如山啊!”
宋羽柏自然知道那个店面“安如山”的原因是什么,但是他却没有说出来,这时老板娘端上海鲜拼盘,满满的一大盘放在桌上,几乎占据着整个桌子的一半面积,合欢顿时绽出笑容,“谢谢老板!”
老板娘很面善,乐呵呵地跟他们寒暄,“二位是来厦门旅游的客人吧?要来些啤酒吗?是我们自己家的私酿,可以免费给你们品尝。”
宋羽柏礼貌地拒绝了,“谢谢,我们一会儿开车回去,所以不能喝酒。”
等老板娘走后合欢立即表示不满,“宋先生,是你开车啊,干嘛把我的那份也拒绝了?”这时,一直在包里安静睡着的可乐醒了,睁着灵动乌亮的黑眼睛跟合欢对视,眼神迷茫又无辜,把合欢逗乐了,立即忘了啤酒的事,吐槽着,“可乐心里一定是在想,我是不是在做梦呢?是不是呢?怎么一下子就瞬移到海鲜店来了,呃……这真是一个美梦。”
宋羽柏看她实在是喜欢这只狗,便说道:“实在喜欢的话就把可乐带回梅安吧,回去我跟它主人说一下,我们把可乐过继过来。”
“啊?”合欢顿时疑惑了,“过继?”
宋羽柏一点也不觉得自己用的词语比较容易令人误会,继续说,“合欢,之前你不是说想要回去养只狗狗吗?就养可乐好了。”
“可是……”
“可是什么?”宋羽柏以为她是不想夺人所爱。
“可是可乐小朋友是个同性恋啊,而且还喜欢伪娘型的,在这方面的审美我实在不能接受!”合欢纠结了一番说出真相,“而且可乐是拉布拉多犬,我想养博美啊。”
似乎是在冥冥之中,可乐感受到了合欢对自己的嫌弃,小狗立刻怨念地别过脸去,水汪汪的眼睛注视着宋羽柏卖萌不止,却被对方残忍地无视掉。宋羽柏几乎没有任何考虑就答应了合欢,“好的,等你清嘉水岸的房子拿了,我们就一起去选只博美。”
他刚说完,可乐就一个鲤鱼打挺从包包里翻了起来,接着一头扎进合欢怀里扭着屁股呜呜叫唤着,愿望落空之后的悲鸣。
合欢惊讶于它突然爆发的热情,有些得意地对宋羽柏说,“看吧,我们可乐也是会傲娇会卖萌滴!”
而宋羽柏下一句话却惊的她差点失手将怀中的小狗摔下去,他说:“合欢,你不知道吧,那个清嘉水岸的开发商是我的……妈妈。”
宋羽柏的声音在合欢耳边响了很久很久,好像被人录了音在她耳边一直重复似的,尤其是尾音——“妈妈”那个词语,像一个大大的惊叹号,横亘在合欢前面,逼迫她必须正视。
隔了好长一段时间,周围喧杂的声嚣重新炸入合欢的耳膜,她小心地把可乐在自己腿上放好,抬起脸跟宋羽柏说:“没关系啊,那套公寓是我和我妈一起选的,家母都没意见……难道你要介意么?”
说完,她就拿了一个烤生蚝给他,自己也开始吃起来,“先吃东西啦,我肚子好饿。”
两个人就埋头吃东西,沉默了一会儿,合欢听到宋羽柏说:“合欢,我没介怀什么,只是听你说在清嘉买的公寓,有些惊讶。”
合欢头也不抬,“惊讶什么?哈哈,是不是惊讶梅安太小,还是我跟你们家太有缘?”
“呃……都有一点。”
“其实真的没什么啊,我花我自己的钱买公寓,一切手续合法合理,清清白白,你妈妈她……总不至于不卖房子给我吧?虽然我的公寓对她来说,只是很小很小的一笔生意。”
他便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而是问她,“你妈妈是不是知道我也在厦门?”
“家母大概是怀疑了,突然打电话来问。”合欢说,“不过没事啊,等我回去跟她老实交待清楚就好。”
他突然叫她,深色的瞳孔里闪着光,“合欢……”
合欢条件反射地抬头,“啊?”
“不要再跟苏花朝接触了。”直觉告诉他,合欢妈妈打电话过来的事情和苏花朝有关。
“怎么突然又说到这个了?”
他没有说话,只是那样凝神地看住她,合欢的眼睛里映着他那张线条分明的脸,石岸般突出的眉弓轻轻地皱起,宽阔的额,薄唇微抿着,连鬓角的发还是同过去一个模样,短短的,衬得整个人非常锐气。
这个赏心悦目的男人让她百看不厌。
合欢突然凑过去,自己都没弄清楚情况的时候,一个带着些许海鲜腥气与鲜美味道的吻落在宋羽柏的侧脸上。
她细细的牙齿轻柔地触上他的脸颊,“喂,小木头先生,你怎么那么好看呐?”
☆、never doubt I love
虽然被妈妈催促回家,但合欢以机票已经订好改签不方便的借口又把归期往后推了几天。和宋羽柏两个人很闲适的安排着假期生活,一起做饭读书看碟,一起去商场给对方买衣服,一起带着可乐散步,有时候半夜吃性大起便结伴起来做罗宋汤吃,然后伴着低缓的爵士乐,慢慢跳一支舞。
“即使你怀疑天上的美丽星星只是转瞬即逝的火花,哪怕你疑心太阳会转移,或许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言……”别墅的院子里有一片宽阔的草坪,合欢拿了块小毯子和宋羽柏一起躺着看书,她的声音清脆朗然,徐徐地给他念莎士比亚。
阳光细密地铺扬在他们的眼角眉梢,宋羽柏慵懒地阖着眼睛,听到声音停住了便睁开眼问,“下一句呢?怎么不念下去了。”
她便继续读下去,却换成了英文,眼神里写着认真,像孩子一样,“But never doubt I love。”这是《哈姆雷特》第二幕第二场里,复仇王子哈姆雷特写给他的爱人奥菲利亚的诗。
即使你怀疑天上的美丽星星只是转瞬即逝的火花,哪怕你疑心太阳会转移,或许你可以疑心真理是谎言,可是不要怀疑我对你的爱。
阳光温暖地淹渍了这个安宁的早晨,合欢合上书,靠过去枕着宋羽柏的腿,然后可乐紧跟着爬上她的小腹无限满足地趴下来。
合欢说:“写得真好啊,莎翁的诗歌一直那么美。”
宋羽柏依旧眯着眼睛,半昏半醒似的唔了一声,“诗歌很美好,你读的也很好。”
合欢正想着莎翁那个著名的复仇王子的故事,一时间有些怔神,半晌才“啊?”了一声,明显不在状态。
“合欢,你在想什么?”
“在想哈姆雷特的故事啊,”合欢突然有了个发现,“大学的时候曾经读过好长一段时间的莎士比亚,现在才发现莎翁很爱写家族间的仇恨,宋羽柏你知道吗,大学戏剧之夜我还扮演过朱丽叶。”
“是么?”他的声音淡淡的,“我大学的时候,也演过那出戏。”
“你一定演的罗密欧。”
“嗯。”
合欢记起高中的时候,自己因为想到宋羽柏既然跟苏花朝是搭档三年的舞伴,拉丁一定跳得很好,于是某天便央求他跳一支拉丁给她看。但是却被他拒绝,宋羽柏说:“合欢,我不是喜欢舞台的人。”
说白了就是他并不热衷于出风头。想想也是,向来是风头一直追着他跑,他避之不及。
合欢有些意外,高中时候在全校表彰大会上都习惯缺席的宋羽柏,竟然在大学的舞台上,在那么多人的注目下,演出一场古老的悲剧。
合欢说:“宋羽柏,你怎么想到要去演罗密欧呢?一定是全场轰动吧?说实话,你们学校礼堂的屋顶有没有被掀翻?”
他的回答随意而又漫不经心,“当然不想演,可是辅导员拿奖学金压我,没办法,不想演也得演。”
合欢明白了,他大学的时候已经和母亲决裂,经济自主,于是向来锦衣玉食的贵公子沦为要为奖学金折腰的乖学生。
她还想说什么,却被突然洒到身上的水珠分了心,木然地看着天空,一时回不过神来,“啊?明明是大太阳,怎么突然就下雨了?”
好几注水流源源不断地一起往他们身上喷洒过来,同合欢的慌张反应不同,宋羽柏却依旧很淡定地在原地安然躺着,还安抚她道,“没事,是草坪的洒水系统在自动洒水,早晨我事先定好了时间,呃……所以现在在运作了。”
合欢又好气又好笑,“你定的时间为什么不提前说下呢?呶,日光浴白做了,现在两个人都淋湿了。”说着,她又重新躺下来,躺在他身边侧过头注视着他,然后恶作剧地将手上的水珠都甩向他的侧脸,宋羽柏也不躲,由着她嬉闹,任凭她紧紧地抱着他的手臂,枕在他的肩窝处。
时间好像静止了一般,洁净的水花将他们很快彻底濡湿,仿若初生的婴孩。
合欢的嘴角翘起,唇边扬着笑,声音压得低低的,依旧带着笑意,透过淅淅的水声传来,“有时候想想,真的是人生如戏啊,我家和你家那么坚决地反对我们在一起,我们却偏偏反其道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