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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7部分

重生爬坑王-第267部分

小说: 重生爬坑王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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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人理他,吴天宇壮着胆子又走近了几步,却见湖边一块巨大的山石上。坐着一名女子。夜色太黑,吴天宇看不清楚她的容貌,只见她一身劲装,将窈窕的身材衬托得婀娜袅袅,一双修长的长腿蜷曲着。女子正双手抱住膝盖,抬着头出神的盯着夜空中挂着的明月。
    好奇心害死猫。吴天宇壮着胆子又悄悄往前挪了几步,只见那女子一张标准的鹅蛋,秀美朱唇。长眉脸娟,鼻梁挺直。眼如秋水,五官若是分开来论,其实倒也无甚出奇。妙的是搭配在一起后,看起来竟是赏心悦目。令人打心眼里赞叹造物之神奇。更妙的是她的眉毛稍嫌浓直,使得整个人柔美之中又带了些许英气。实在是人间难得一见的绝色佳人,让人忍不住想一亲芳泽。“当家的……”吴天宇轻轻唤道,心说你半夜不睡觉,来湖边装什么艳鬼呀,玩聊斋还是倩女幽魂?
    “谁?”当家的回过神来,沉声喝道。
    吴天宇下意识一缩脖子,忽然想起自己又不是来偷窥的,于是挺了挺胸,大大方方走到当家的面前,笑道:“长夜漫漫,无心睡眠,没想到当家的你也睡不着啊。”
    “这么晚了,你怎么还不睡觉?”当家的问道。
    “当家的不是也没睡吗?”吴天宇沉声说道:“作为一个有志青年,我正在为咱们山寨的前途考虑,为我们多灾多难的民族而忧心,为我们可爱可亲的国家而祝福。”
    “哦?是吗?”当家的很是不屑,眉毛一挑,问道:“看你说得这么认真,那你想到什么了吗?”
    “暂时还没有。”吴天宇这次倒很老实:“不过,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乃至一个山寨,又怎么能少得了我这样会不停去思考的人呢?”
    “从你的嘴里就没一句正经的话说出来。”当家的皱皱眉,摆摆手,说道:“行了,没事你就先去睡吧,让我静一静。”说完,拿起手边的酒坛,连灌了好几口,动作之豪迈,绝对不负“巾帼不让须眉”这句话。
    看着当家这样一副忧郁的表情,吴天宇心下一阵心疼,原来再坚强的女人,终究是有脆弱的一面,想到这里,吴天宇笑了笑,又往前靠了靠:“当家的有心事?一个人喝闷酒,未免也太苦了,不如把心事说给我听一听?”
    “你?”当家的眉毛一挑:“跟你说了也没用。”
    “那当家的不如就当我不存在好了,就当是对月亮说。”吴天宇也不恼,笑道:“我听说,女人如果把心事藏得太久,就会变老的哦。”
    也不知道是吴天宇的恐吓起了作用,还是当家的的确需要一个人倾诉,只见当家的又喝了一口酒,这才擦了擦嘴边的酒渍,对吴天宇说道:“你知道我的来历吗?”
    “听说过一点,”吴天宇点点头:“他们都说当家的原来是漕帮的大小姐。”
    “没错,我曾经是漕帮的大小姐。”当家的仰头叹了一口气,一旦话匣子打开来,其实并不容易关上。当家的又问道:“那你可知我为什么有好好的大小姐不做,却要来这清风寨落草吗?”
    吴天宇挠挠头:“这个他们就没告诉我过了。”
    “我爹曾经是漕帮的帮主,黄河上大大小小的河工几乎都要听我爹的话。”不用吴天宇问,当家的就自己说了起来:“虽然咱们都是下九流,但是我爹并没有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这凡是在黄河上讨生活的人,都对我爹敬重有加。今年。咱们河北大旱,到处都吃不上饭。本来并不关我们的事情,可是我爹不忍兄弟们忍饥挨饿。到处筹措粮食。等啊等,朝廷的赈灾粮终于下来了,我爹很高兴,主动去找官府,愿意什么代价都不要,免费帮他们运送粮食,只为百姓们早一天能有一口活命的粮食。”
    “老大人真是高风亮节啊!”吴天宇大拇指一挑。
    “是吗?”当家的自嘲地笑了笑:“可惜好人没好报啊!我爹后来发现,这批赈灾粮食根本不是送到城里去赈灾的,刚到码头。转眼就被人以各种各样的理由给提走了,去向不知所踪。我爹后来气愤不过,一怒之下,将在码头上的所有仓库都打开了门,让人都发给了百姓们。可是,这样一来,我漕帮上上下下居然就成了朝廷嘴里的反贼,顷刻间,军队呼啸而至。我漕帮也就算了。我爹和我娘,都死在了朝廷的刀下,我漕帮许许多多的兄弟,也死在了朝廷的刀下。只有我在我那三叔的保护下,来到这清风寨投奔我爹当年的好兄弟,崔伯伯。没想到我崔伯伯已经病入膏肓。临死前传位给我的。”
    听着当家的诉说这自己的身世,吴天宇暗暗咂咂嘴。这尼玛简直可以拍成一部电影了。
    “你说,我爹他做错了吗?”当家的一回头。已经是泪流满面。
    “可能吧,在面对你这个家庭的时候,他有可能做错了。”吴天宇想了想说道:“可是对于成千上万可怜的百姓来说,对于你爹自己的良心来说,他的选择并没有错,你爹是一个真真正正的英雄!”
    “是吗?”当家的脸上浮起一丝不以为然的笑容:“可是那些受过我爹恩惠的人,转头就将我爹视为反贼,唾骂他,这样值得吗?”
    “百姓总是健忘的,他们要活命,总得接受某些规则。”吴天宇宽慰道:“当家的,你不要恨错了人,其实你真正应该恨的是那些中饱私囊的狗官。”
    “当然!”当家的咬着牙说道:“何文远,这个名字,我到死都会记住的!”
    说了很多话,当家的心情似乎好了不少,再喝一口酒,对吴天宇说道:“天色不早了,你先回去睡吧!”
    吴天宇痴痴地望着当家的背影,虽说这女人对自己是凶悍了一些,但是本质上依旧是一个美丽的女人啊,吴天宇嘴唇嗫嚅了几下,终于还是开口道:“哎,当家的!”
    当家的回过头,俏目中流露出探询的意味。
    “呃……夜深露重,你也早点歇息吧!”吴天宇挠了挠头,见当家的脸上露出了承情的笑容,娇媚的笑容在隐隐约约的月光下,如同一层朦胧的薄雾,更加撩人心弦。吴天宇顿时如饮醇浆,如痴如醉,他低下头去,像个纯情的小伙子般,羞怯地扭了扭身子,腼腆的补充了一句:“那什么,半夜别穿红衣服,容易招鬼!”
    “嗖”的一声,一块小石子擦着吴天宇的头皮飞过,吴天宇吓得腿一软,面色苍白地抱着脑袋,身形化作一道黑烟,飞快地往回跑,不管是桑拿浴室里,还是荒郊野外里,调戏妇女都是要付出代价的!吴天宇终于明白了这个道理。
    吴天宇正往自己的屋子走的时候,忽然又从一个角落里蹿出一道身影,站在吴天宇的面前,“鬼……”吴天宇还没叫出声来,嘴就被人堵上了。
    “嘘……是我!”吴天宇抬头去看,郝然就是狗头军师胡语,这名字可够奇葩的。
    见吴天宇露出了然的神情,胡军师才放下自己的手,一脸不快地对吴天宇说道:“说,你刚才是和当家的聊天来着。”
    “没有!”吴天宇摇摇头,矢口否认道。
    “放屁!老子都看到了!”胡军师龇着一口大黄牙,凑到吴天宇的面前:“我告诉你,你可别对当家的打什么鬼主意!”
    “你都看到了,那你还问?”吴天宇奇怪道。
    “老子就是看看你这个人可不可靠,一试就被试出来了吧?你这个人果然是满嘴谎话!”
    “关于这点,当家的早就给我下过结论了,应该不用军师你再来试吧?”
    “哟呵,你小子挺嚣张的啊!”胡军师抓着吴天宇的衣襟,说道:“小子,我警告你啊,当家的这只天鹅,可不是你这个癞蛤蟆就能吃到的。”
    “我不觉得啊!我看遍山上的所有人,应该没有人比我更俊美了吧?”
    胡军师闻言一窒,恨恨地说道:“俊美有什么用?你以为当家的是那么肤浅的人吗?当家的这个人是看人才学的。”
    “说到才学这个事情嘛……”吴天宇故意拖长了声调:“你怎么就知道我没有呢?不就是吟诗作赋吗?这个我也是会的。”
    “你休想吓唬我!你连字都不会写,还说吟诗作赋,骗谁呢!”
    “要不我们现在就去当家的面前,我当场为她吟一首诗,你看如何?”吴天宇说着就要抬脚。
    胡军师赶忙拉住吴天宇:“小子,你别太嚣张了,总之,我警告你,以后别没事就接近当家的,我会时刻看着你的!哼!”说完,就头也不回地走了。(未完待续。。)

第三八六章 山贼内讧
    伙夫是一个悲催的职业,尤其立志做一个保持身材的伙夫,就是悲催中的悲催——悲剧,天还没亮,吴天宇就被黄京拉着起床来去做早饭,没办法,山上好几百口人的吃食就等着吴天宇他们做呢。
    黄京作为一个好小弟,一边帮吴天宇打洗脸书,一边说道:“老大,你们城里人可真讲究,每天都要洗澡,还要洗脸,会不会有点不正常?”
    “老子还想刷牙呢!娘的,连片绿箭都没有,还有哪个女的愿意和我更靠近?”吴天宇白了黄京一眼,瞧这话说的,合着在这山贼窝里混,不洗脸、不洗澡才叫正常?老子已经是如此不讲究的一个人了,难道你们闻不到你们身上已经馊了吗?吴天宇不满地说道:“狗屁的城里人,现在农村户口可比城市户口值钱,老子还等着做拆二代呢!”
    作为伙房里唯二的两个男性,优待还是有一些的,就比如吴天宇每天上班都要迟到,换作现代,就这态度,工资估计早就扣光了,有可能还得倒贴老板一些。还是现在好,迟到再久也不会扣工资,因为根本就不发工资。
    黄京在外面劈柴,吴天宇则是坐在灶头前生活,眼光里闪烁着橘红的光芒,吴天宇叹了一口气,这当山贼的日子,不知道还要持续多久。
    吴天宇忽然身子弹了起来,赶忙跨前一步,陪着笑脸说道:“呦,这不是马大哥吗?你可是咱们厨房的稀客!”
    来人正是当初逼着吴天宇跳湖的马连顺,摸着自己的肚子,对吴天宇说道:“吗的,饿醒了,你这有什么吃的吗?”
    “咱们厨房哪能没吃的呢?”吴天宇笑着指着锅里说道:“马大哥来得实在太巧了。这糊糊汤刚开,要不你先来一碗垫吧垫吧?”
    马连顺皱着眉说道:“这光喝糊糊汤哪顶饿呀?馒头熟了没有?”
    “早就熟了,就在隔壁搁着呢。”吴天宇讨好地笑道:“那啥,马大哥,今天早上还做了几个肉包子,要不我给你拿两个?”
    马连顺一巴掌差点没拍得吴天宇岔过气去,笑道:“那还等什么,快去给我拿两个,好几天没吃到肉了,嘴里都能淡出个鸟来了!”
    “好嘞!”吴天宇笑得跟个狗腿子一样。欢快地答应一声,就出了门。
    老子真是太他吗有天赋了!不对,老子明明是少爷的身,怎么有一颗狗腿的心。吴天宇忽然折返回来:“马大哥,你还要一点小咸……菜吗?”
    吴天宇的话语硬生生被自己折成了两半。因为他看道了惊人的一幕,只见马连顺从怀里掏出几个纸包。然后将纸包里的粉末一股脑的都往锅里倒去。吴天宇屏住呼吸。看着马连顺的动作,心里立刻活泛开来,想必他手中拿的应该就是行走江湖的神器——蒙汗药了。只是为什么他要往众人吃的糊糊汤里下药呢?吴天宇忽然想起一些事情,那就是胡子曾经说过,这个马连顺跟他们不是一路人,莫非现在马连顺准备先下手为强了?
    吴天宇悄悄地站起身来。自己可没打算去告发。为什么要告发?老子摆脱山贼的身份,这次看来是一个非常不错的机会。吴天宇嘴角挂起一丝冷笑,得想个办法,最好让所有人都迷倒。包括马连顺这一伙人,到时候再劫持一个人,护着自己走下这山,这计划简直天衣无缝啊。莫非,这就是传说中的,螳螂捕蝉,黄雀在后?
    不多时,吴天宇就端来了两个热气腾腾的肉包子,一脸热情地对马连顺笑道:“马大哥,你要的肉包子,我怕你光吃包子腻,还特意给你端了点小咸菜来,你尝尝,可香了!”
    马连顺也不客气,接过吴天宇手中的包子,就着提前盛出来一碗糊糊汤,如风卷残云一般,吃完了一抹嘴,拍了拍吴天宇的肩膀,笑道:“不错,不错,小吴做的饭菜比那些娘们做的还要香上几分。”
    “多谢马大哥的夸奖!”吴天宇弯着腰笑道:“我这人也没什么本事,就喜欢琢磨做些吃食,马大哥喜欢吃,那是我天大的福气。”
    马连顺哈哈大笑,拍着吴天宇的肩膀说道:“小吴啊,做人要往前看,你记住了,跟着你马大哥混,包管让你以后吃香的喝辣的,哪还有窝在这穷山沟里喝糊糊汤啊!”
    “那是,那是!”吴天宇一个劲地点头道:“不瞒马大哥,其实当初我一见到马大哥,就被马大哥身上那种豪气干云的气度给吸引住了,马大哥就是传说中的绿林豪杰,忍不住让人有膜拜的冲动啊!”
    马连顺摸着自己的胡子,虽然听不太懂吴天宇说的都是些什么,但是听说这吴天宇以前也是念过书的人,这话听起来也的确挺舒服的。
    马连顺前脚刚走,胡子后脚就来了,对吴天宇说道:“小吴啊,当家的召集大家议事呢,你这里的东西都做得了吗?做得了就赶紧端上去,大家伙都饿了。”
    “都好了,我这就端过去!”吴天宇答应一声,心里却是有些想笑,这帮山贼搞得挺正规呀,居然有事还会在一起商量,难道民主的春风最先是从古代的一处山贼窝里吹起的?
    山贼们议事的地方叫做聚义厅,一听就知道是很烂俗的名字, 聚义厅是整个山贼我里面最好的一所大木屋,在山贼窝的众多木房子中居于中心个置,占地也比较大,当然这里也不光光是山贼们开会的场所,同时还兼着餐厅和夜校的作用。吴天宇好几次还看到当家的跟着自己的狗头军师努力学习文化知识呢,好几次吴天宇都想进去过一把当老师的瘾,懂不懂什么叫汉语拼音?这么死记硬背,一天才能学几个字?
    好吧,扯远了。此时屋里已经人满为患,众山贼乱七八糟地或坐或站,抠脚丫子的。吐口水的,大声骂娘的,不一而足,搞得原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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