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舞夜合欢 作者:屈轶草(红袖添香vip2012-03-23完结)-第6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已经有一千天了吗?我从没有精密地计算过,甚至忘了和穆寒相识具体是在哪个月的哪一天。
以往的每一场相逢,对我来说都不过是偶然,穆寒却能从中找出必然来。可见,我是个重视过程的人,而穆寒在意的是结果。
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早时不计算,过后一场空。我想起《元曲》中有这样的句子,心头不禁凛然生寒。
第九章 葡萄酒中的精灵(2)
或许,是时候把徘徊的脚步停息下来了。不要等到错过了,失去了,才明白原来珍宝曾经那么真实的近在咫尺,而自己却没有及时的伸出手去,将其握在掌心。
“之前的一千天已成过去,此后的一千天,一万天……你愿意和我共同度过吗?”穆寒问。
我举起玻璃杯与穆寒的杯子轻轻相碰,然后,凝神望着他,将杯中酒一饮而尽。
一切尽在不言中。
穆寒的脸立刻布满了喜悦,他握着我的手放到唇边轻轻亲吻着,在面颊上不停摩挲着。我很感动,心被温柔的蜜汁浸泡,甜到极点。
葡萄酒中的精灵在我的血管里穿行,魔力渗透到我魂魄的最隐秘的角落。我的思维在漫无边际地飞舞,我的言语在絮絮叨叨地诉说。很多久远的飘忽的记忆浮现出来,让我开怀的,令我哀伤的;属于童年时代的,跨越青春岁月的;以及关于我的爸爸,妈妈,和朋友们的……我都毫无挑拣地讲给穆寒听。
穆寒用丰富的表情配合着我,一忽哑然失笑,一忽愀然蹙眉。他是个称职的听众,奉献了最体贴的耳朵。但同时,他又坚守着一张非常吝啬的嘴巴,不舍得回报给我同样无所保留的倾诉。
我的意识有片刻的怔忡。
都是葡萄酒惹的祸。我暗暗谴责那游弋于葡萄酒中的精灵,是它让我在穆寒面前毫不设防,一览无余。
我止住话匣,扭转头,看到玻璃窗上映出我的酡红脸颊和迷离眼神。
窗外的街道和高楼大厦也似乎失去了原有的棱角,变得模糊圆润起来。
接着,我看见马路对面商厦的门口有一个似曾相识的身影,身材颀长,步伐矫健,那人正在和一个满头海藻般卷发的女子俯首帖耳地亲热交谈。是于焉吗?我不敢肯定。
我醉了。
后来是怎么回到锦庐,怎么睡在床上,我都不记得了。直到第二天醒来,回想前一天的情景,竟仿佛是一场梦,无法拼凑出清晰的轮廓。
一串葡萄是美丽的、静止的、纯洁的;而一旦经过压榨,它就变成了一种动物。因为它在成为酒以后,就有了动物的生命。这是美国作家威廉杨格说的一句著名的关于红酒的话挺。我的第一任男友就是因为这句话才开始接触红酒的。
我和他交往时,经常听他发表关于葡萄酒的高谈阔论。比如,他说葡萄酒兼具了动物和植物的双重特质,既有植物的深沉和静默,又像动物那样,时刻睁着虎视眈眈的双眸,伺机以动。因此,千万不要轻视这个综合体的智慧和狡黠,它会让你在不经意间丢盔卸甲,输掉全部。而且,在人群中,也有一些隐藏着与葡萄酒相似特质的人。如果你被这样的人所惑,醒来后,很可能会发现自己已经一无所有。
当初,听他如此这般地阐述自己对葡萄酒的理解时,我并没有生出多少共鸣,而今经过了许多的日月轮回之后,我的内心突然有了深刻的领悟。
在葡萄酒貌似柔顺的外表下,蕴涵的是显而易见的阳略与不易察觉的阴谋。葡萄酒的色泽越诱人,香气越醇厚,那阳略越难以抗拒,阴谋越险恶叵测。
我告诫自己,今后,要对葡萄酒保持足够的戒备之心了。
第十章 善解人意的金鱼(1)
我分不清自己是被宿醉的头痛疼醒的,还是被那不合时宜兀自肆虐的风声惊醒的,只知道一睁开眼睛就立刻感觉头昏目眩,心慌胸闷。
我吃了两片阿司匹林,喝了一大杯蜂蜜水,然后裹着长披肩坐在藤摇椅里养了好一会儿神,仍然没有些许好转。
呜咽的风声一时高起,一时低回,一时又恍如怒不可遏的困兽,用同一频率不间断地嘶吼。之前所有不为所动的耐受力竟然在一夜之间消失了,我只觉得不堪其扰,不胜其烦。
穆寒打来电话关切地问我睡得怎么样,有没有吃饭,并说他本来是要留下来陪我的,但事务所临时有急事,只好赶回去。
我很难为情,悄悄询问自己是否酒后失态。
“本来我还以为能听到你的酒后真言呢,谁知你趴在桌子上睡得像个醉猫一样,怎么叫都叫不醒。”穆寒朗声笑着说。
我也笑了,但那笑声一冲出喉咙,便引来一阵剧烈的头痛。我赶紧住口,手指用力抵在突突乱跳的太阳穴上。
“不说了,去忙吧,我也要工作了。”我耐不住痛楚,没心思多说话,更不想让穆寒担心,急急收住话头。
其实,以我此刻的状态根本不可能专心写字,索性什么也不想,放松心情,从一个房间走到另一个房间,一边散步闲荡一边东张西望。
走到楼下客厅的时候,我发现茶几上放着一个玻璃缸,才想起昨天于焉送来的金鱼,赶紧凑到近前去看。
那是一条很有特色的金鱼。红头白鳞,红白相间,鲜艳悦目。尾巴又大又薄,游动时如一缕轻纱,飘忽而柔美。
于焉说它是什么品种来着?我歪着脑袋想了半天,终于记起是“一萼红”。禁不住感叹,那位能琢磨出这等名目的人,一定有很深的文化底蕴,没准还是个读书破万卷的主儿呢。
一萼红是词牌名,其来历颇为神奇有趣。据说杨玉环有一天早晨刚化完妆,宫女送来一枝白牡丹,杨贵妃对着镜子将花簪在鬓边,因为手上沾着未洗的胭脂,所以白牡丹的花瓣被染红了。第二年花再开时,每朵白牡丹上都有一片花瓣是红色的。唐明皇知道了也啧啧称奇,随即为爱妃写了一首《一捻红》曲,后来词名也依此沿用,曰《一萼红》。
再看那条金鱼头上的一抹红色,与杨贵妃随手一捻染红的白牡丹花瓣,果然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不仅鲜活生动,而且绮丽脱俗。
“给你取个小名吧。叫绯儿怎么样?绯红的绯。今后我们要在同一屋檐下,做同居室友了,请多多关照哦。”我轻声细语地对金鱼说。
玻璃缸里的金鱼似乎有些认生,对我的亲切示好有些不知所措。它沿着缸壁不停地翻舞,大尾巴忽上忽下,动作迅捷,仿佛要跳出水面,逃到玻璃缸外面去。
“是不是吓着你了?”我问,“别怕,这个大房子里只有我和你两个是会喘气的。虽然以前我没有养过金鱼,但是相信我,一定会好好照顾你,让你每一天都过得衣食无忧,优游快乐。”
我捏了一点面包渣撒在水面上。
“绯儿,饿了吧。吃点点心,休息一会。”
绯儿却不屑一顾,仍然惶惶不安地游来游去。看着它的激烈表现,我的眼睛都感觉累了。
“要不然我们到花园去透透气,吹吹风吧。”
我捧着鱼缸走到门外,阳光刚刚好晒在头顶,温暖而明亮。风混合着花草的清芬徐徐而来,拂过发际眉梢后又缓缓而去。
“绯儿,这株即将开花的树叫合欢,你知道吗?”我说着把鱼缸放在石桌上,合欢树的影子在水面上斑驳摇曳。
绯儿好像听懂了,迅即安静下来。它的身体几乎是一动不动的悬停在水中,抬起头望着前方,那副姿态就像一个受过专业训练的芭蕾舞演员,优雅而高傲。
“原来你喜欢房子外面的世界啊。好吧,以后我会经常带你出来的。”我把手掌贴在玻璃缸的外壁上,绯儿竟然摆着尾巴游过来,嘴唇轻轻地碰触着我的指尖,像是在用亲吻来表达感激。
我的心一下子柔软起来,为一条鱼的善解人意而感慨万千。
第十章 善解人意的金鱼(2)
头渐渐不痛了,我站起身环视周围的风景,远处的山岚和近处的层林呈现出比以往更深沉隽逸的颜色与韵味。
于焉家的那幢房子掩映在一片苍翠中,没有夜晚常见的灯光闪烁,显出几分离群索居的落寞。
你送给我的金鱼好可爱,我已经给它取名叫绯儿了。再次感谢。我拿出手机,发了一条短信给于焉。
刚要放下手机时,铃声响了。我还以为是于焉,接通一听却是爸爸。
“你在忙什么,为什么这么久不打电话,你妈妈每天都念叨,怕你又在晨昏颠倒地过日子,年纪轻轻就把身体搞糟了。”
不等我开口,爸爸那边传来一连串的责问。
“我很好,只是最近手头的工作有点赶,稍微忙了些……”我赶紧替自己解释。
“再赶工也不能忘了爸爸妈妈呀。”电话里边又换成了妈妈的声音。
“对不起,妈妈,我……”
“别的先不要说,我问你,前几天你发过来的那张合欢树的照片是在哪里拍的?”没等我说完,妈妈就急切地问。
“就在我现在租住的房子外面。怎么了?”
“你现在租住的房子?你不在原来的地方住了吗?”
“搬家了,我现在住在城外,北山不是有很多老房子吗,我租的这幢叫锦庐。”
“锦庐?你说你住在锦庐?你怎么会住在锦庐的?是谁把锦庐租给你的?”
妈妈的问话越来越急切,语气里充满了惊诧和疑惑。
“妈妈,你以前就知道锦庐吗?是从中介公司把锦庐租给我的,除了离城市稍远生活不太方便外,周围环境和内部设施都很不错,绝对物超所值。”我答道。
“中介公司有没有跟你说过锦庐主人的情况。”妈妈又问。
“没有。”我回答。
“妈妈,你听说过锦庐的主人吗?那个画家韩子郁,好像在艺术界有些名望的。”我接着说。
“韩子郁?是的,他不仅在艺术上才华横溢,人也生得仪表堂堂,风流倜傥。”妈妈的语气并不像是在夸奖,反倒有些挖苦的味道。
“你见过他本人吗?”我好奇地问。
“见过。我读大学时曾经旁听过他的讲座,当时他可是很多女学生心目中的偶像。”
“你没有被他迷住吗?悄悄告诉我,我保证不跟爸爸讲。”我故意调侃妈妈。
“我?怎么可能?你爸爸是我的初恋,这你是知道的。”妈妈回答得很坦然,不掺半点矫饰。
“我知道,爸爸是妈妈一生唯一的爱。不过,那个韩子郁后来好像是因为与女学生有染,搞得身败名裂,才不得不出国的。妈妈有没有听说过,内情到底是怎样的?”我接着问。
“这个……具体是怎样的,我也不太清楚。”妈妈含混地回答。
“你一个人住在荒僻的野外,到底不妥当,生活不方便事小,人身安全事大。听妈妈的话,赶快搬回城里去住。爸爸妈妈不在,你最好回家去住,照看下家里的空房子。”妈妈接着说。
“这里不荒僻,附近的几幢房子都有人住,每天晚上都能看到灯光。而且,锦庐安装的警报系统是跟保安室联通的,那边有人24小时监控。”我急忙回答,以求打消妈妈的疑虑。
“如果你不想让妈妈担心,就听妈妈的话。”妈妈用不容辩驳的口吻说完,就挂断了电话。
“绯儿,你想住到城里去吗?”回到卧室,我把金鱼缸放在书桌上。
绯儿默然无语。
风声止了,房间里异常静谧,静谧得仿佛能听到绯儿轻轻摆动尾巴的声音。
第十一章 风仪绰约的长裙(1)
刚一回复神清气爽的状态,我就感觉饿了。
打开冰箱,我看见里面有一块装在精致纸盒中的水果慕思蛋糕,纸盒上印着穆寒和我就餐的西餐厅的名字。显然是昨天穆寒送我回来时一起带过来的。
我禁不住心生愧疚。穆寒一定是花了很多心思想要营造一个温馨浪漫的纪念日气氛,而我却不领情,没心没肺地喝醉了,辜负了他的心意。
穆寒该有多失望啊。我暗暗自责。
我泡了一壶普洱茶,和慕思蛋糕一起端到楼上,然后,一边喝茶吃蛋糕一边琢磨着要怎么做才能弥补自己的无心之失。
一闪念间,我记起昨天醉得一塌糊涂,连衣服是怎么脱的都不知道。真是丢脸!我心头的愧疚中又增添了一层羞惭。
跳起身,我跑去打开衣橱,那件桑蚕丝衬衫和阔脚裤赫然与我的其它衣服挂在一起。衬衫依旧飘逸轻盈,阔脚裤上却有几道生硬的皱褶。我很心疼,赶紧把裤子取下来,打算用熨斗把那些皱褶熨平。就在这时,我忽然发现在熟悉的衣服中间有一条长裙是陌生的。
那条长裙是棉质的天青色,款式简洁,只在领口袖边和裙脚用丝线绣出许多繁复的花纹,显得素朴而雅致,充满怀旧的味道。
而天青色,按照宋徽宗的说法,是雨过天晴云破处所特有的颜色,也是我最喜欢的颜色。
我把长裙提在手里仔细查看,裙子上没有标签,不像是工厂流水线上出来的成衣,更像是在某个风尚小店设计制作的个性单品。我用眼睛大致丈量了一下,觉得那裙子的尺码应该与自己的身材很合适,便脱掉外衣,把它穿在身上。果然不出我所料,那收细的腰身和及踝的长度,如同特意为我量身定做似的刚刚好。我立刻就喜欢上那条长裙。
它也是穆寒给我买的?为什么没有跟衬衫裤子一起拿出来呢?我心想。莫非是因为那套奢华大牌的衬衫裤子更适合昨天的情境,而这条舒适随意的棉质长裙,则适合日常穿着,所以,穆寒想稍后再交给我吧。
我走到螺钿镜前,望着镜中映出的身影,感觉仿佛回到了妈妈读书的时代。我在妈妈的旧相片中看到过,当年大学校园里的女学生们大多穿着类似款式的长裙,既意气风发又不失沉静内敛。这恰是那个时代的整体风貌。而之后我的同辈人们,则变得太张扬也太浮躁了。
这是时代在进步还是在倒退呢?
我喟然叹息,视线落在螺钿镜的黑漆边框上,那些用贝壳镶嵌而成的似花非花的图案闪耀着奇异的光泽,突显出制作者精湛超凡的手工技艺和历经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