雀斑(出书版) 作者:饶雪漫-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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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呢?”我问她。
“没然后了。”她说,“醒了。”
“真没劲,我还以为你会说,小安,谢谢你救了我,这块金砖,请你收下!”
她伸手打我:“臭丫头,梦里都不忘占我便宜!”我起身躲,正好撞到一个女人身上,她应该也是来健身的,可能刚游过泳,头发束得高高的,披了个大浴巾,手里拎着个大袋子。
“不好意思。”我连忙道歉。
她的眼光停在我脸上,像被定住了,那感觉就好像我真是从外星球来的怪物一般。刘波用力拖我一把说:“我们来第二轮。”
“二妹,你怎么也在这里?”她转头问刘二。
“你什么意思?”刘二说,“准你来,就不准我来吗?”
“这是你朋友?”她居然指着我问。
“俞大姨,貌似你管得也太宽了吧。”刘二把我挡在她身后,对她说道,“我怎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我去哪里,干什么,和谁在一起都要统统向您汇报了。”
女人并没有跟刘二吵,她越过刘二的肩膀看了我一眼后,拎着袋子,往前面走去了。我想,我应该知道她是谁。可是,她看我的眼神,为什么那么的不正常。
“有病!”刘二看着她的背影,狠狠啐了一口。
“可以问你一个问题吗?”我问她。
“为什么很讨厌这个女人,是吗?”刘二说,“很简单,因为她是一个恶人。”
“有多恶?”
刘二说:“实话告诉你,她就是刘翰文的妈俞洁,我爹的第四个老婆。我爸第一个老婆是个乡下人,嫁给我爸后还没给他生小孩就病死了;于是我爸娶了第二个,那个老婆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后,跟他离了,带着女儿嫁了一个瑞典人,去了国外;第三个老婆就是我妈。我出生没多久,我爸就跟俞洁勾搭上了。为了达到跟我爸结婚的目的,她差点把我妈给害死。其实俞洁在我爸几个老婆中是最丑的,但是算命的说她鼻头圆,面相好什么的。不过也怪了,我爸自从娶了她,生意还真是顺风顺水,更加大发了。她又给我爸生了儿子,算得上功德圆满。我爸那人挺迷信的,所以,尽管俞洁花钱不眨眼,对他也不好,他还是一直没舍得跟她离婚。在外面小三小四小五都有了,她还是正房。她这人,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是什么手段都使得出来的。不过说起来也悲哀,这老公有也当无,连自己儿子都唾弃她,你说她就算手里握着再多的钱,活在这世上,还有什么意思?”
刘二跟我说故事的时候,我的眼角瞄到那个身影从更衣室出来,进了前面的洗手间。
“我去趟洗手间。”跟刘二打了个招呼,我决定再去洗手间会会她。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坦白说,我等这一刻,已经等了很久了。我推门进去的时候,俞洁正在洗手台前洗手,我走到另一个台子边,打开了水龙头。因为考试的缘故,头发早就长了,也没时间去剪。刚才一阵运动,头发显得更乱了。我把它拆散,重新束起来。我知道,旁边那双眼睛一直都在通过洗手台前面的大镜子观察我。
“你到底是谁?”她终于还是忍不住发问了。
“阿姨你好,我是刘波的朋友。”我说。
“你姓什么?”她转过头来,看着我的脸。
我微笑着说:“我姓李,我叫李彩萍。”
她听我这么一说,眼睛立刻像中了邪一样发直,尖叫一声,跌跌撞撞地从洗手间里飞奔出去了,连放在洗手台上的袋子都忘了拿。我拎着袋子追过去,在她身后大叫:“阿姨,你的东西,你忘了东西!”
只是,她早就跑得远远的了,哪里还见得着人影!
“怎么了?”刘二迎上来,看着我手里的袋子问。
我耸耸肩说:“刚才洗手间有个小强而已,她就吓成这样,丢下这个就跑掉了。”
“别碰她碰过的东西。”刘二说完,一只手捂住鼻子,另一只手拎起那个袋子,走到垃圾桶边,一把将它扔了进去。
就这样,在我初中生涯的最后一个晚上,我终于用这三年来一点点捜集的素材,拼凑出了一个关于我妈妈的故事——
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刚出生不久的她被丢弃在西落桥的桥洞里,被花枝的外婆捡回家,给她起名为:“李彩萍”。因为从小在贫苦人家长大,又是养女,所以她吃了很多苦也受了很多的罪。长大后,我妈出落成一个美女,她一心想脱离当时的生活,拥有“美丽不打折”的人生。可惜成绩不是太好,她最终只考上了师范学校的美术系。毕业后,她不甘心做老师,为了挣更多的钱,所以她做起了小生意,专门替有钱人代购一些奢侈品什么的。就这样,我妈认识了俞洁,也认识了她的老公刘国栋,一心想嫁入豪门的她很快就成了花心的刘国栋的小三儿。但是这件事被俞洁发现了,所以她闹得不可开交,想尽了办法要将他们拆散,并用了某种残忍的手段加害我妈。因为不想跟俞洁离婚,刘国栋最终选择了跟我妈分手,我妈伤心欲绝,她看出刘国栋老实巴交的好朋友维大同,也就是我爸爸喜欢她,于是她对我爸提出要求,带她离开这里,再不回来,并 嫁给他。
我爸答应了。就这样,我爸跟我妈结了婚,他们一起远走他乡并生下了我,谁知道我妈却忽然得了绝症,抱憾死去。死之前,她悔过自己不踏实的一生,深深地觉得自己对不起我爸,于是,她提出要将自己的骨灰撒向大海,好让自己的灵魂得到永久的救赎。
这就是我妈并不完美的一生。我爸苦心隐瞒关于她的一切,只是不想让我觉得因拥有这样的一个母亲而伤心。并且,童话故事里,王子总是爱着公主,他也怕我知道,他其实从来都不是王子。
不管这个我苦心串连的故事里有多少成分是真实的,我的好奇心已经彻底落幕。Game over, 一切到此结束。
我的爸爸,我爱你。
我的妈妈,请安息。
第10章
我是在悬崖边歌唱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会掉进深深深深的深渊,
我是在刀尖上舞蹈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被刺出深深深深的伤痕。
我是你高高的城堡里仰望天空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泄露我深深深深的孤独。
我是你环形的跑道上奋力奔跑的孩子,
一不小心,就迷失我深深深深的呼吸。
但无论如何
我都是这样深深深深地爱着你,
如同一个绝望的孩子
深深深深地爱着他最最严厉的母亲。
这是一位已经毕业的学姐,写给天中的一首诗。在“天中论坛”上,它被长期置顶,以至于很长一段时间,“深深体”在天中颇为流行。据说就在上届毕业典礼上,毕生们齐声诵读这首诗,最后拥抱着哭成一团,就连平日里最不苟言笑的校长,也取下眼镜偷偷拭泪,可谓盛况空前。
看到这首诗的时候,我已经是天中高中部的一名学生。它让我相信,我身处的这所百年名校,确实是一个悠久的传奇。比起宽阔的林荫道、明亮的教学楼和巨大的体育场,我最喜欢的是它的图书馆,就在著名的花蕾小剧场的后面,红砖碧瓦,小巧安静。最重要的是,很多我在市图书馆都见不到的绝版书,在这里却能轻易地寻到。就是在那个靠窗的小木桌旁,我利用空隙如饥似渴地读完了那套我以为可能永远都读不完的书——《追忆似水年华》。书很厚,也说不出来到底讲的是什么故事,但我却在字里行间漫长的叙述中欣喜地感觉到自己内心的成长,从一个莽撞少年慢慢进化成一个理智的人,一个有耐心的懂得容忍的人。
年华那么长,你我相遇不过短短一瞬,我又何必介意。
对于与我同宿舍的“宿敌”阙薇和花枝,我一直抱着的就是这样的一种想法。进了高中的花枝像个充气娃娃一样越胖越夸张。若不小心在狭小的寝室里撞上她,你一定会眼前一黑,以为自己是撞上了一堵墙。花枝对我的恨由来已久,不过除了制造一些无聊的小八卦,比如维维安是“LES”什么的,她对我构不成任何威胁。我真正的对手,是阙薇。并不是说她有多强大,而是因为在我跟她的小磨擦之间突然磺生枝节,令我有些无法控制,那就是——我爸和她妈,居然谈起了恋爱。
天中高中部必须住校,除非非常特殊的情况,一律不许走读。所以,尽管我家离学校很近,我却不得不住在学校里。遇上月考什么的,周末也回不了家。我住校后,我爸很长时间都不能习惯,相信阙薇她妈也是一样。本来嘛,两个寂寞的中年人玩玩恋爱游戏,也谈不上是什么坏事。可是那个女的,她喜欢的好像并不是我爸,而是我爸的钱。
我曾偷看到她发给我爸爸的短信:“十万块不是小数目,请不要再提借这个字,令我脸红。若肯帮我,就尽力帮我咨询一下关于房屋抵押贷款之亊。万分感谢。”
这条短信的措辞,看似妥贴礼貌,实则欲语还休。说简单点就是这么一句:“你若是不借我钱,我便走投无路。”恋爱中的人完全没大脑,我爸果然中招,一大早就去银行取了现金巴巴地送到人家家里去,多亏我眼疾手快,硬抢了回来,才不致于损失惨重。瞧她家家徒四壁的样子,我真不明白她和她女儿浑身的骄傲劲儿到底从何而来。人若整日在臆想中活着,不是精神分裂,就是脑子残废,真没什么好说的。
记得前阵子去刘二那里,她告诉我刘翰文最近被一女生迷得晕头转向,带她去游车河,差点撞坏她才买的那辆新车兰博基尼,还发誓要为她洗心革面,断了所有的花花肠子。
刘二摇头叹息说:“那位小姐难不成天仙下凡?不过天仙要是真能爱上小五,那也注定沦为一个俗人。下周是我在帝豪的生日party,让他带来给我瞧瞧。还有,我还想听你给我弹那首A Winter Story,行不行?”
“私下弹可以,上台演奏就请别人吧,我郅几下可上不了台面。”我嘴上这么说,心里的潜台词却是:“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好妹妹,必须是你。”刘二哪懂我内心的小九九,狠狠捏我脸蛋一下,不允许我拒绝。
反正,总结了一下我爹和刘翰文的命运,我归纳出一个结论,这对母女来历不明,搞不好就是那种传说中的职业老千。看来,替天行道,撕下她俩丑陋面具的任务,只能由我维维安来完成了。
那天把钱抢回家后,我跟我爸谎称学校有事,背着包出了家门。不过我的包里放的不是书,而是我用来乔装打扮的行头——衣服,假发,高跟鞋。我出门的时候,我爹那个没出息的正半躺在客厅的沙发上发呆,还听到他很卑微地给那个女人打电话,说什么晚上去看她,结果人家说晚上有重要的事,把他给拒绝了。
尽管他在我面前强装无事,但鬼都看得出他内心正在进行着痛苦的挣扎。如果我不能调查出点什么有价值的东西,拯救他于水深火热之中,怎么对得起他的养育之恩!
既然是狐狸,就一定有尾巴,我看有必要抓一抓。
我在商场洗手间将自己乔装完毕,去到她店门口,发现她提前关了店门,去菜场匆匆买了点菜,回了家。我带着一本书坐在她家小区门口的花台边守株待兔。我倒要看看,今晚她到底有什么“要事”要办,又到底是跟谁一起去办。我从六点钟一直等到八点左右,等到书上的字在路灯下都显得模糊,我才看到阙薇从小区里走出来,她背着书包,肯定也是撒谎回校,然后跟刘翰文之流的约会去了。她走得很快,没有看见我。不过我也懒得理她,今晚,老狐狸才是我的最终目标,小狐狸,姑且先放她一马再说。
夜越来越深,天公不作美,开始下起了雨。我忘了带伞,包里唯一能挡雨的就是校服,又怕泄露目标,不敢拿出来。好在雨不算大,仗着自己身体好,就硬生生在雨里挺着。约摸又等了一个小时左右,还没任何动静。就在我打算放弃的时候,忽然就看见那个女人手里拎着一个旅行袋,急匆匆地从小区里面跑了出来。她也没打伞,出来后就一直站在路边,把空着的那只手举起来遮挡雨丝,肯定是等谁来接她。
我预感到,好戏就要上场了。把书放回包里,我拿出我的手机,准备拍下一些精彩画面,到时候让我爸好好开开眼界。她离我不远,大约就两三米的样子。不知道是不是做贼心虚,我感觉她回头看了我一眼,我连忙低下头,佯装看手机。可是,当我再次抬头的时候,不得了,我发现停在路边的竟是我爸的车。
“捉奸”严重失败!
我爸下车,先接过她手里的旅行包,体贴地替她打开车门,让她坐上车,然后走到车尾,替她把包放进了后备厢。
我在离他们不远处,默默地看着他做这一切。雨水淋湿了我的裙子,所以它贴着我的大腿。假发更潮湿,弄得我脸上痒得半死。我眼下这个样子,估计跟那些站街女没多大差别,好在我爸并没有往我这边看,要是被他认出来,我真担心他会不会一怒之下开车直接把我给撞死拉倒!
他很快上了车,车子发动朝前开去。我下意识地往前追了几步,当我反应过来我根本不可能追得上车子的时候,我愤怒地踢掉了脚上那双碍事的高跟鞋,光脚站在雨水里,我的心里升腾起一种异常强烈的被丢弃感。他不要我了,他宁愿要一个骗子也不要我了,我真就是这么想的。
这样不知道过了多久,我头上方多了一把黑伞,雨在瞬间消失了。耳边响起一个很好听的男声:“再这样淋下去,你一定要感冒了。”
我惊讶地转头,看到替我打伞的是一个陌生的男孩。他穿了一件黑西装,对我微微地笑了一下。我用力地眨了眨眼睛,承认我有点犯傻。他长得真是好看,五官立体,如同被雕刻出来。因为个子很高,所以整个人显得挺拔而有型。最重要是他的气质,应该是电视或者漫画里才有的那种吧,我暗想,如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