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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2部分

影视武侠-第37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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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飞冷笑道:“你不敢?”
  荆无命脚步骤然停下。
  阿飞道:“你腰上既然还有剑,为何不敢抽出来?难道你的剑只是摆摆样子的么?”
  荆无命霍然回身。尸体己落下,剑已出手!剑光一闪,刺向阿飞的咽喉。他出手还是很快,甚至还是和以前同样快,但也不知为了什么,这一剑距离阿飞咽喉还有半尺时,阿飞手里的竹剑已先到了他咽喉。
  阿飞削了三柄剑,这是第二柄。
  他凝注着荆无命。缓缓道:“你还是很快,但不能杀人了,你可知道这是为了什么?”
  荆无命的剑垂下。
  阿飞道:“这只因你比别人更想死,当然就杀不了别人。”
  荆无命本已全无生命的眼睛里,忽然露出一丝沉痛凄凉之色,又过了很久,才黯然道:“是。”
  阿飞道:“我却能杀你。”
  荆无命道:“是。”
  阿飞道:“但我不杀你。”
  荆无命道:“你不杀我?”
  阿飞道:“我不杀你。只因你是荆无命!”
  荆无命的脸忽然扭曲。他已忆起这几句话正和那天他第一次遇到阿飞时完全一样,只不过那天他说的话,现在却变成阿飞在说了。他仔细咀嚼着这几句话,眼睛里似有火焰燃起,就像是一堆死灰复燃。
  阿飞凝视着他,忽又道:“你可以走了。”
  荆无命道:“走?”
  阿飞道:“你给了我一次机会。我也给你一次……最后一次。”
  阿飞瞧着荆无命走了出去,心里也不知是什么滋味。
  “以牙还牙,以血还血!”
  荆无命以前所给他的,现在他已同样还给了荆无命。一个人的心若已死,只有两种力量才能令他再生。一种是爱,一种是恨。阿飞自己就是靠了爱的力量而重生的,现在。他却要以恨的力量来激发荆无命生命的潜力。
  他想要荆无命活下去。假如这也算报复,那么这种报复只怕就是世上最伟大的报复了,假如世人的报复都和他一样,人类的历史必定更辉煌,人类的生命必将永存。
  无论如何,报复总是愉快的。
  但阿飞现在真觉得很愉快么?他只觉很疲倦,很疲倦……他手里的剑已掉了下去。
  孙小红一直静静地瞧着,直到现在。才忍不住轻轻叹了口气:“要杀一个人很容易,但若要他好好地活着,就难得多了。”
  这是李寻欢说的话。
  无论对什么人,对什么事,他的出发点都是爱,不是恨,因为他知道恨所造成的只有毁灭。爱却可令人永生。他的心胸永远是那么宽阔,人格永远是那么伟大。
  现在,孙小红发现阿飞也几乎变得和他完全一样了。
  她忍不住瞧了他一眼。
  李寻欢仿佛也很疲倦,疲倦得连话都不想说。
  孙小红凝视着他。良久良久,忽然笑了笑,道:“世上武功最高的两个人已被你们击败了,天下势力最大的一个帮会也已在你们手中瓦解,你们本该觉得很开心、很得意才对,但你们看起来却连一点高兴的样子都没有,简直就好像败的是你们自己一样。”
  李寻欢沉默了很久,才叹了口气,缓缓道:“我本不该胜利的……一个人胜利之后,总会觉得很疲倦、很寂寞的。”
  孙小红道:“为什么?”
  李寻欢道:“因为他已经完全胜利,完全成功了,已没有什么事好再让他去奋斗的,一个失败了的人精神反而会振作些。”
  孙小红咬着嘴唇,悠悠道:“这么样说来,成功的滋味岂非也不好受?”
  李寻欢又沉默很久,忽然笑了笑,道:“虽然也不太好受,但至少总比失败好得多!我突然想起韩文的一句话!”
  孙小红道:“什么话?”
  李寻欢怅然道:“天下无敌!谁不寂寞?”
  孙小红愣了愣,道:“所以他走了?”
  李寻欢点了点头:“嗯”
  胜利和成功并不能令人真的满足,也不能令人真的快乐。真正的快乐其实是在正向上奋斗的时候。只要经历过这种快乐,就没有白活。
  。。。。。。。
  。。。。。。。
  长亭,自古以来就是人们饯别之地,离别总令人黯然神伤,这使得“长亭”这两个字的本身就仿佛带着凄凉萧索之意。
  雨已住,荒草凄凄。
  长亭外,小道边,正有一双少年男女在殷殷话别。
  英挺的少男,多情的少女。他们显然是相爱的,他们本该厮守在一起,享受青春的欢愉,为什么要轻言离别呢?
  少男的身上负着剑,但无论多锋利的剑也斩不断多情儿女的离愁别绪,他眼睛红红的,仿佛也曾流过泪:“送到这里就行了。你回去吧。”
  少女垂着头,道:“你什么时候回来呢?”
  少男道:“不知道,也许一两年,也许……”
  少女的泪又流下,道:“你为什么要我等这么久?为什么一定要走?”
  少男的腰挺得更直,道:“我早就说过。我要找到那些人,将他们击败!”
  他凝注着远方,眼睛里发着光,接着道:“那些在兵器谱上列名的人,韩文上官金虹、李寻欢、郭嵩阳、吕凤先……我要让他们知道,我比他们更强,然后……”
  少女道:“然后怎么样?我们现在已经很快乐了。你将他们击败后,我们难道会更快乐?”
  少男道:“也许不会,可是我一定要去做。”
  少女道:“为什么?”
  少男道:“因为我不能就像这样默默无闻地过一辈子,我一定要成名,要像韩文和李寻欢那样有名,而且我一定能做到!”
  他紧握着拳,显得那么坚决,那么兴奋。
  少女望着他。目中带着叙不尽的柔情蜜意,终于轻轻叹息了一声,柔声道:“我知道你一定能做到的,无论你要去多久,我都等你。”
  他们心里充满了离别的痛苦,也充满了对未来幸福的憧憬。他们当然不会注意到别人。林下却有人一直在注意他们。
  直到那少年昂首阔步,踏上征途。孙小红才叹了口气,悠悠道:“这少年若知道上官金虹的结局,只怕就不会离开他的情人了……”
  一个人成名后又怎么样呢?
  孙小红凝视着李寻欢,目中似也有泪。悄悄接着道:“他想和你一样有名,可是你……你是不是就比他快乐?我想……你若是他,一定就不会像他这么样做的。”
  李寻欢的目光还停留在那少年的身影消失处,过了很久,才沉声道:“我若是他,也会这么样去做。”
  孙小红愕然道:“你?……”
  李寻欢道:“人活着,就要有理想、有目的,就要不顾一切去奋斗,
  至于奋斗的结果是不是成功,是不是快乐,他们并没有放在心上。”,他嘴角带着微笑,眼中发着光,缓缓道:“有些人也许会认为这种人傻,但世上若没有这种人,这世界早就不知变成什么样子了。”
  孙小红目中忽也充满了和那少女同样的柔情蜜意,她也和那少女一样,正为她的男人骄傲。
  阿飞站在更远些,现在才慢慢地走了过来。
  但孙小红还是紧紧拉着李寻欢的手,没有松开,她并不害羞,因为她觉得她的感情并没有羞于见人的地方。她简直恨不得将她的感情当着全世界的人表露出来。
  阿飞突然道:“我想她一定不会来了。”
  他们本是在这里等林诗音的。
  林诗音和李寻欢发生了什么事,他们并不知道,正如上官金虹的遭遇,那少年也不知一样。有些事不知道反而比知道好。
  现在只要知道,李寻欢突然爱上了这个孙小红就好。
  听到“她”,想到林诗音,孙小红的手才不知不觉移开,但她立刻又握紧,握得更紧,道:“她跟我约好,一定会来。”
  阿飞道:“她不会来!”
  孙小红道:“为什么?”
  阿飞道:“因为她自己也知道,她已不必来。”
  这句话本是孙小红问他的,但他在回答的时候,眼睛却在凝视着李寻欢。
  李寻欢也没有放开孙小红的手,以前他每次听别人说起林诗音,心里总会觉得有种无法形容的歉疚和痛苦,那也正像是一把锁,将他整个人都锁住。
  他总认为自己必将永远负担着这痛苦。但现在,他的痛苦却似已不如昔日强烈,是什么力量将他的锁解开的呢?
  他和林诗音的情感是慢慢累积的,所以才会那么深。孙小红和他的情感虽较短暂,但却经过了患难、折磨,经过了出生人死的危险。
  这种情感是不是更强烈?这时林诗音已离开他们很远了……
  世上本就有很多无可奈何的事。无论谁都无能为力。这种事虽痛苦,但一个人若要活着,就得想法子将这种痛苦忘掉。他们都决心要好好地活下去!因为死也不是解决这种问题的好法子──死根本就不是解决任何事的法子。
  长亭中又有人在饯别。
  这次要去的是阿飞,他说他要到“海上”去看看,找找是不是真有长生的仙草,不死的神仙。
  他说的当然不是真话,但李寻欢也并没有阻拦他。
  因为他的身世始终是个谜。甚至在李寻欢面前,他也从来不愿提起,但每当李寻欢说起沈浪、熊猫儿、王怜花、朱七七,这些传奇人物的传奇故事时,他脸上总会现出一种很奇特的表情。
  难道他和这些前辈名侠有某种很奇特微妙的关系?他这次要远游海外,为的就是要去寻访他们?
  李寻欢并没有问。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身世并不重要──人既不是狗。也不是马,一定要“名种”的才好吗?一个人要成为怎么样的人,全都要看他自己。这才是最重要的。
  朋友间的离别总少不了祝福,也免不了伤感,但他们的离别却只有祝福,没有伤感。因为他们确信彼此都会好好地活着,确信以后还有见面的日子。
  尤其当阿飞看到李寻欢的手时。他觉得更放心了。
  李寻欢的手还是和孙小红的紧紧握在一起。这双手握刀的时候太多,举杯的时候也太多了,刀太冷,酒杯也太冷,现在正应该让它享受温柔的滋味。
  世上还有什么比情人的手更温柔的呢?
  阿飞知道孙小红一定会比任何人都珍惜这双手的,这双手上纵然还有剑痕,也一定会渐渐平复。
  至于他自己,他当然也有过剑伤。
  但他不愿再想。
  “过去的。全都已过去……”
  这句话看来仿佛很简单,其实真能做到的人并不多。
  幸亏李寻欢和阿飞全都已做到了。
  阿飞忽然道:“三年后,我一定会回来。”,他微笑着,瞧着他们的手,又道:“我回来的时候,你们当然要请我喝酒。”
  李寻欢道:“当然。只可惜三年未免太长了些。”
  阿飞道:“我要喝的那种酒很特别,不知道你们肯不肯请?”
  孙小红抢着道:“你要喝什么酒?”
  阿飞道:“喜酒。”
  是啊!无论是为谁守丧,三年也足够了。
  孙小红的脸红了。
  阿飞道:“我什么酒都喝过,就是没喝过喜酒。只希望你们莫要令我失望。”
  孙小红的脸更红,垂下头,却又忍不住偷偷去瞧李寻欢。
  李寻欢的神情很特别,“喜酒”这两个字,似乎令他有些不知所措,过了很久,他才缓缓道:“我什么酒都请人喝过,就是从未请人喝过喜酒,你可知道为了什么?”
  阿飞当然不知道,李寻欢也不想要他回答。
  李寻欢自己说了出来,道:“因为喜酒太贵了。”
  阿飞怔了怔,道:“太贵?”
  李寻欢笑了笑道:“因为一个男人若要请人喝喜酒,那就表示他一辈子都得慢慢地来付这笔账,只可惜我又偏偏不愿令朋友失望。”
  孙小红“嘤咛”一声,投入他怀里。
  阿飞也笑了。
  他已有很久很久没有这么样笑过。
  这一笑,使他骤然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起来,对自己又充满了勇气和信心,对人生又充满了希望。
  就连那凋零的木叶,在他眼中都变得充满了生机,因为他知道在那里面还有新的生命,不久就要有新芽茁长。
  他从不知道“笑”竟有这么大的力量。
  他不但佩服李寻欢,也很感激他。因为一个人能使自己永保笑音,固然已很不容易,若还能让别人笑,才真正伟大!
  “画蛇添足”不但是多余的,而且愚蠢得可笑。
  但世人大多烦恼,岂非就因为笑得太少?
  笑,就像是香水,不但能令自己芬芳,也能令别人快乐。
  你若能令别人笑一笑,纵然做做愚蠢的事又何妨?


 第一章 不熟悉的世界

  “闻君有白玉美人,妙手雕成,极尽妍态,不胜心向往之。今夜子正,当踏月来取,君素雅达,必不致令我徒劳往返也。”
  这张短笺此刻就平铺在光亮的大理石桌面上,自粉红纱罩里透出来的烛光,将淡蓝的纸映成一种奇妙的浅紫色,也使那挺秀的字迹看来更飘逸潇洒,信上没有具名,却带着郁金香的香气,这缥缈而富有诗意的香气,已足够说明这封短笺是谁写的。
  接到这封短笺的是京城的豪富世家公子金伴花,他此刻就坐在桌子旁,那张白净而秀气,保养十分得法的脸,就像是被人砍了一刀似的痛苦地扭曲着,眼睛瞪着这张短笺,就像是瞪着阎王的拘票。
  精致的花厅里,还有三个人,一个神情威猛,须发花白的锦衣老人,背负着双手,在厅中来来回回不停的踱步,也不知踱过多少遍了,所走的路,只怕已可从京城到张家口。
  另一个颧骨耸起,目光如鹰,阴鸷沉猛的黑衣人,就坐在金伴花的身旁,双手轻抚着放在桌上的一对精钢判官笔,干枯、瘦长、骨节凸出的手指,在灯光下看来也像精钢所铸。
  这两人的面色也是十分沉重,锐利的目光自窗子瞧到门,又自门瞧到窗子,来回瞧个不停。
  还有个枯瘦矮小,穿着朴素的秃顶老人,却只是远远坐在角落里闭目养神,他全身上下都瞧不出丝毫特别之处,只有一双耳朵,竟不知怎地不见了,却装着对灰白的假耳朵,也不知是什么铸成的。
  锦袍老人走过桌子,拿起那张短笺,冷笑道:“这算是什么?请帖?借条?就凭这一张纸,就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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