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恋爱咨询中心by阿素(小虐攻心 迟钝受he)-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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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先不要过来。”没想到他竟然阻止我,“先不要过来……比较好。”
我一头雾水地愣在那,Vincent比平常冷静地站直起身,从口袋里拿出白布一类的东西,迅速地包扎了伤口。然后对我微微一笑:“这样就没问题了,抱歉吓到了你。”
“啊,不会。”
“虽然这一点血是没什么关系,不过我怕你事后想起来会觉得恐怖,所以还是小心一点比较好。”Vincent说。我一脸问号地看着他,他好像终于下定了决定,看着我说道,“我的伴侣,就是Lawrence,他是死于HIV病毒。”
我一时反应不来。“HIV?啊……就是那个AID……”
“嗯,后天免疫缺乏症候群,俗称AIDS。”Vincent用近乎专业的口吻说道,对于夺走他一生挚爱的病因,他冷静的不像平常的他,我本来以为他会哭哭啼啼,但是他没有,连一点泪光都看不到。
“难道说,Vincent先生已经被他感染……”
“不,正好相反。”Vincent紧紧地抱着手中的画板,
“是我传染给他的。”
我呆了呆,虽然我对
AIDS不太了解,但因为这个病相当有名,因此多多少少会听到一些传闻。例如不可以和AIDS病患共用牙刷啦、AIDS的感染者在车站拿针头乱戳人啦,或是毒品使用者因为共用针头而连续感染,总之都是些不好的传闻。这其中当然也包括同性恋者和AIDS的关系,有人说AIDS是神为了惩罚同性恋者而创造的病。
“你一定在想说,像我这样的人,会得这种病也不意外吧!”Vinent对我笑了笑,我很不好意思地低下头,他看着我,表情忽然苦涩起来:
“不过很遗憾地,我并不是因为性交行为而感染,而是因为输血。”
“输血?”
“是的,六年前的耶诞节我出了车祸,被送到医院急诊室,伤本身是不致命,但医院误用了未检验的血液替我输血。等到我伤好回家后,才辗转收到通知,我使用的血液疑似感染了HIV病毒,要我到医院复检。当时这个消息对我而言简直是晴天霹雳,检查出来结果是阳性,医院当时赔偿了一笔相当可观的金额,但有什么用?”
Vincent抿了抿唇,带着苦笑的神情微瞥过头,或松或紧地捏着拳头,
“其实输血感染是机率很小、但也最不幸的例子,因为AIDS的空窗期长,有时候就算检验也检验不出来。而因为我刚好是同性恋者,所以大部分人听到我感染了HIV,都是一副‘啊我就说嘛,这是迟早的事。’不会有任何同情。确定感染之后,医院也把我免职了,毕竟就算实际上危险不大,院方也不可能让AIDS患者进开刀房。”
我听见他又轻咳了两声,我觉得胸口有块东西堵着,却说不出来那是什么。
“那年……刚好是Morris受孕成功的那年,我和Lawrence本来就快要有孩子了,他还说,如果Morris的情况不错,要用我的精子再生一个,让他们做兄弟……”
“Lawrence先生……他知道你感染了吗?”
“他当然知道,我本来想瞒着他,可是我什么事都瞒不了他。接到阳性反应的报告,我本来想就此和他分手,但是他不放我走,而且执意继续和我上床,我哭着求他住手,但是他理都不理。就这样持续了一个多月,直到他也感染为止。”
“一个多月……吗?”
“是,你很惊讶吗?社会对于AIDS感染的观念偏差的很严重,因为是不治之症,所以人们感到恐惧,恐惧会进一步妖魔化。其实要感染HIV没有那么容易,平常交谈、拥抱或接吻不用说,就连共用茶杯器皿、牙刷毛巾,大体上也没有问题。甚至只是一两次的性交或血液沾染,因此感染的机率也相当低。”Vincent又苦笑起来,
“Lawrence他……根本是故意被感染的,他说,没有理由让我一个人受罪。没想到得病不到五年,他就因为急性肺炎引起的并发症走了……而我却还好好活着。”
我沉默不语,这种时候,很难有人知道该说些什么。
“不好意思,我真是的,怎么会和一个十几岁的少年说这些。”Vincent深吸一口气,向我微一鞠躬,他还是没哭。我正想回话,Vincent却重新背起画板,指着树林深处:
“我还想往里面走一点,说不定能画到稀有的鸟类。你的监护人还在等你吧!我们就在这里道别好了。”
我摸着原路走回营区,一走进草坪,就发现John正穿着围裙,在铁架上烤着什么东西,原来他刚才是去备置午餐了吧!我心里沉甸甸的,友人远远地和我打招呼,我却没力气回应他,只是迳自走到他身边。
“你去那了?”友人问我。
“喔,没有,我陪Vincent先生在那边树林里写生。”
“怎么啦,无精打采的?”
我微微瞥过头,不知如何和John启齿。而且我觉得那是Vincent的隐私,我不应该随便转述给别人,友人见我没有回答,也不勉强我,只是朝我递出一样东西:
“饿了吧,要吃吗?”是根刚烤好的热狗,我怀里的雀鹰高兴地拍打翅膀,一面唱着:“香肠、热狗、还有可爱的我,今晚你要点那一道?”我抱着鹰没有手,于是便歪着头凑进John,直接含住食物的一端,像小狗一样叨回口里。
“你干什么!用手拿,用人类的吃法!”
友人不知为何脸红了一下,迅速抽开了手。我被热狗烫了一下嘴唇,只好放开雀鹰,让他滑翔到草地上,用手拿着咬下一半:“有什么关系,你害我烫到了啦。”
“吃没吃相,你还是一点都没长进嘛!”友人说。我正想反唇相讥,举头就看到Johnny从远方慢慢踱了过来,过了一个夏季,灰狼长得越益壮硕,颇有草原之王的气质,我顿时觉得十分骄傲,自己能和这样英俊威风的狼为伴。
“在下久寻阁下不着,原来阁下在此。”
Johnny一跃跃到我身边,我把手中的半截热狗往上一抛,Johnny便俐落地接住,在野地里长大的灰狼是不吃死肉的,但Johnny因为被动物园养过,所以十分能接受这些。
我笑着和他玩起来,抬头看见John很不高兴地瞪着我。他一直到现在,还不能接受我养一只狼当宠物,只要每回Johnny稍微亲近我一点,他就会开始冷言冷语。
有时灰狼到我森林里的住所找我,我总让他趴在沙发上,和我一起倾听宗教音乐。如果John和他都在时,John会忽然变得很小孩子气,不但会怪我只和狼聊天,还会和Johnny抢沙发。有一次灰狼和我说:
‘阁下的人类朋友,似乎相当厌恶在下。’
‘咦?还好啦。我想John也不讨厌动物,只是担心你会咬我而已。’我安慰道。
当时Johnny没有回我的话,也没有再说话。只是用我从未见过的深沉目光,望着John的背影。
“啊,原来你又跑到这里了。”
熟悉的声音把我从沉思中唤醒,Morris从山谷那头冒出来,面无表情地走向草地上的雀鹰,再小心翼翼地把他捧在怀中。连看也没看我们一眼便转身离去,我想起刚才Vincent和我说的话,于是站直了身:
“那个,Morris……”
Morris没有回头,只是抱着鹰停步。“有什么事吗?”
“就是……嗯,不,我想问的是,你的雀鹰很特别,是从那来的呢?”我踌躇了半天,还是问不出口,只好临时换了话题。
“捡来的。”
“捡来的?”我有点惊讶。
“嗯,有回爸爸到森林里取材,发现它掉下石崖下,还是只雏鸟。虽然一般人印象都觉得老鹰很凶,但是其实鹰类是最照顾雏鸟的,是模范爸爸和模范妈妈。他是因为父母被猎人杀了,整个巢被人类捣毁,才因此摔下来,左翼也是那时候受得伤。”
“是这样啊……”Morris说的“爸爸”,应该就是指Lawrence了吧,因为他从不称呼Vincent为爸爸。
讲到他的雀鹰,Morris不再如原先那样面无表情,他放手让那只鹰往上飞,但一如往常,雀鹰很嗨地一飞冲天,这时刚好有只松鼠飞快地钻过营区,那只鹰眼睛一亮,从高空往松鼠扑过去。结果一如往常,猎物没扑到,反而自己呈九十度插进草地里。
“鹰类是靠高空俯扑来捕食猎物,最优势的就是他们的速度,如你所见,翅膀受伤的鹰根本没办法独立在自然里生存。所以爸爸把他带回来给我,让我当他的代理父亲。”
Morris走过去,熟练地把雀鹰的头从泥地里拔起来,雀鹰仍旧乐观地拍着翅膀:“Morris老爹万岁!我对你的感激如滔滔江水,一发不可收拾……”男孩却少有的转过头,脸色有些阴暗:
“但他有了爸爸,我自己……却没了爸爸。”
我想拦住他,但Morris走得很快,一下子便消失在营区里。其实我想和他说“你还有另一个爸爸”,但又觉得这是人家的家务事,随便插嘴好像不太好。Johnny走到我身边来,悠悠地说道:“在下和舍弟,也是自小无父无母。”
“咦,真的吗?”
“嗯,在下和舍弟接受手术前,年纪尚幼,故已不复记忆。手术后即被移送往T市动物园,故自在下有记忆以来,便是和舍弟相依为命。”
“那我们很像呢。”我笑着说,在营区的草坪上坐了下来:
“对了Johnny,我可以要求你一件事吗?”
“阁下如有需要,在下万死不辞。”灰狼很认真地望着我。
“你可以用‘你’和‘我’来称呼我们彼此吗?既然我们都已经是朋友了,这样好生疏的感觉。”我说。
灰狼听了我的话,竟然安静了很久。我到现在还不太会判断狼的喜怒哀乐,只觉得他好像有点害羞,因为他一直用前脚踢着草,我赶快说:“如果这样很为难的话,就不用好了。”Johnny却摇了摇头,好半晌才重新看向我:
“既然阁下……既然你这么希望,那么我就恭敬不如从命了。”
John又招呼我回去吃午餐,我只得结束谈话,过去帮John的忙。我忽然想起来,其实我也有两个父亲,一个是从来没见过个影的亲生爸爸,另一个则是我的朋友。我对John的那种感觉,应该就像对真正的爸爸一样吧?
过了一会儿,天色忽然暗了下来,一副要下雨的样子。我和John正想收拾烤肉用具,回帐蓬避一避雨,就看到Morris抱着他的雀鹰,从远处急急走了回来。
我举手和他打招呼,他好像没那个心情,用跑的到我们面前,抬头问道:“你们有看到Vincent吗?”脸上竟有一丝焦急。
“Vincent先生吗?我今天早上才在树林里看见他。”我说。
“树林里?他去做什么?那然后呢?”
“他好像去写生的样子,我和他聊了一阵,他说他还想往树林深处一点,找些新奇的鸟类来画,所以我们就分手了。”
“你竟然让Vincent一个人去逛树林?!”Morris大叫,举步就要往树林冲过去。我连忙拦住他:“怎么了,发生什么事了吗?”
“我和Vincent本来约好,要搭傍晚的班车回T市去,但到现在我还找不到他。”Morris烦燥地跺了跺脚,扑克脸上难得出现表情:
“这个笨蛋!连去餐厅上厕所出来都找不到位置在那的人,竟然给我一个人逛森林,真是会给人添麻烦。”
“他有行动电话之类的东西吗?”我问。
“就算有,这里也收不到讯号。”John插口,他抬头看了看天色,
“看起来待会儿会下大雨,这里地势高低起伏,人工防护措施也不是做得很好,要是跌下去什么山谷就糟糕了,我看还是分头去找比较妥当。那个人是往那边走?”
John问我,我依着早上的记忆指了方向,天空开始飘雨,Morris一马当先地冲了过去,我也跟在后面。Johnny忽然咬了咬我的衣摆,我回头看他:
“有那个人类穿过或用过的东西吗?”
我一呆,随即恍然大悟。犬科的生物鼻子都很灵,狼和狗的嗅觉都是人类的一千多倍,所以才会利用他们缉毒。我转身问Morris同样的问题,他也愣了一下,我和他说明原委,他有点怀疑地看了灰狼一眼,然后冲回帐蓬里,取了一件Vincent的外套来。
“请各位随在下来。”Johnny只轻轻嗅了几下,就发足往树林里奔去。
我和Morris都尾随在后,连雀鹰都半休半停地跟在Morris旁边。因为灰狼的脚程很快,好几次他还得停下来等我们,我们在潮湿的枝叶间穿梭,雨似乎越下越大了,Johnny在一株巨大的桦木旁伫足,我从没看过这么大的桦木,可能有好几百岁了。然后忽地往左一拐,往树丛间钻了进去。
“啊……”过了一会儿,灰狼用牙齿咬着一个人的裤管,慢慢拖出草丛来。我惊呼一声,Vincent半闭着眼的脸全被雨水打湿,表情好像有点痛苦。Morris很快推开我,从后扶住他的背脊:
“啊啊,痛痛痛痛痛……”Vincent皱着眉头叫道。我担心地问:“那里受伤了吗?”Vincent晃了晃脑袋,他的头发全是湿的,好像终于认清楚我们是谁,他看了一眼Morris,后者一直寒着脸,然后摸了摸头:
“啊哈哈,真不好意思……我本来想要越过这个树丛,没想到一不小心绊倒了,结果闪到了腰,怎么样都没法靠自己站起来,人上了年纪果然还是不行啊!还好有你们来救我,Morris,谢谢你,我好感动,呜……”
“你够了没有!”
Morris忽然开口,把我们都吓了一跳,我从未听过他用这么激动的语气说话:
“你还要做多少蠢事才甘心?你一个这么大的人,没办法照顾我也就罢了,我也不需要你这种笨蛋照顾,但你至少也应该照顾好你自己不是吗?”
“Morris……”
“爸爸已经不在了,没有人能够在包容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