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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4部分

这一世木已成舟 by 纯白阴影-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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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琥珀的手被漓江牵着,紧张得出了汗,又舍不得放开,好象一牵手,就有天长地久的预示。

              天长地久,这个她从来没有奢望过的词语,居然闪现在这牵手的时光。

              “如果有一天我死了,你会为我哭吗?”漓江问。

              “你还担心被仇家追杀到这里?”

              “这里很美。”漓江不答,换了个话题。

              “是啊。你知道吗,公司离外滩虽然近,可这么长以来,我是第一次来这里散步。”琥珀对漓江说。

              好象很多事情都是如此,太容易办到,所以不急于实践。

              “外滩不适合独自行走。”漓江伸出另一只手替她理一下被风吹乱的长发,说道。

              两人松开手,趴在江边的护栏上看了一会儿江,青灰色的江水浩荡地缓慢地流向远方。

              “这里以前是著名的情人墙,那时候年轻男女都在这里约会,大概很壮观。” 琥珀今天穿的也是黑色风衣,手插在口袋里,领子竖起来。

              正是黄昏,上海的冬天非常清冷,有着全世界最为寂寞的景象。天空还是湛蓝的,万里无云的不落尘埃。漓江抬头看着天空,说:“我喜欢蓝色。有时会长久地注视着天空。我的父母、丁伯伯还有许颜,都住在那一片蓝色里。”

              琥珀早就习惯了身边的男人常常冒出一句奇怪的话语。很多时候,漓江只活在自己的世界里,那是属于过去的年月,无法走出。

              这并不好,可她说不出任何劝解的话。

              然而此刻她听到漓江的话语,震惊了:“许颜不在了?”

              “是。”漓江收回注视着天空的双眼,看住琥珀。

              在他的眼神里,琥珀时常会迷乱,她知道这是爱情的情绪。可她什么都不能说,什么也不能表示。虽然他们能够自然地牵手,或者是拥抱,然而这也是不带有任何情欲的,更像是亲情,比如现代表兄妹互相有意的那一种,有血缘关系存在,只好努力维系亲情。就像古墓里的杨过和小龙女,同居一室仍月朗风清,便是这么拘束下去,结合几成终生目的。

              怎么可能没有暧昧呢,可是,无论是漓江或者琥珀,经历过的不如意太多了,才特别珍惜点滴快乐,因为知道这已是难得。

              有经历的人都懂得忍情和在未开始时就放弃,饶过可能的暗礁,让人生平滑些,这实在是人之常情。于是琥珀和漓江,生生地把怀着隐约爱情的彼此,变成了哥们儿。

              寻一家餐厅吃饭的路上,漓江问琥珀:“你知道如果有来生,我要做什么吗?”

              “什么?”

              “做尘埃。只是尘埃。但可以飞翔。”

              “是的,可以在阳光中飞翔,很自由。我也曾就这个问题问过阿燃,他说要做草。我问为什么,他说因为草无关紧要,每年都有生死。”

              漓江轻轻地笑,缓缓背诵:“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离离这两个字,特别感伤。”琥珀说着,和漓江向理查饭店走去。这座年久失修、惨淡经营着的老字号饭店坐落在外滩边上,有着漂亮而寂寞的中庭,欧化的雕木栏杆,锃亮的地板。

              饭店的人不多,沿着宽阔的走廊走,一拐弯,走进饭店三楼的酒吧,一位中年侍应生走了过来。吧厅内的音乐坚持很轻很慢的旋律。风笛。大提琴。键琴。音乐永远明亮忧伤,带着遥远国土的惆怅。

              跟这个男人在一起总是特别放松,琥珀乐意听他说话。这种乐意是不带有窥私欲的。也许仅仅是着迷他讲故事的方式或者是语气。可她已经知道,这个夜晚注定会叫人溅泪。因为漓江会讲到关于生命里最为呼啸的变故,死亡。

              他们坐的位置正对着一台电视,画面是《大唐歌飞》。琥珀在家曾经看过几眼。她对饰演许合子的演员印象不错,虽然看起来有点土,然而就是这点土气,显得很卑微,很容易打动人。

              漓江轻叹:“这之前所有的叙述,对于我来说都只是铺垫。直到现在,我才真正开始倾诉我最想表达的东西。之所以废话连篇,是因为我想避重就轻,想逃避痛苦。但我还是想让你知道,那一年到底发生了什么。”

              宋老板果真十分阔气,斥资十万,只买了漓江那一次。之后他就消失不见。因为有钱了,许颜不愁毒品了,精神也好了很多,见到漓江,高兴坏了,抱着他开心得又蹦又跳。她平时的表情总是很内敛,很少有这样甜蜜的时候,漓江抱住她,只要能天天看到她的笑,那么再多屈辱,也是值得的。

              许颜说:“我去医院看过丁伯伯,他的病又加重了,连说话都困难,医生说,恐怕是熬不了多久了。他说就是想再见见你。”

              漓江一听,急急拉开门,冲了出去。许颜跟在他身后,一路小跑着。

              赶到医院,漓江先找到医生,果然和许颜说的一致,他呆了半晌:为什么,为什么即使有钱,还是挽救不了他的生命,甚至连延长一些日子,都这样艰难?

              特护病房外,漓江隔了窗看丁振中,他侧身睡着,又瘦了,从前那么高大,染了病,瘦成这么一把骨头。漓江望着他,很心酸,凄凉得很想掉眼泪。

              他心里一动,觉得很久以前,似乎见过丁。不然怎样解释他对丁的这一腔重若生命的感情?仿佛在冥冥之中,他们早已相识。

              想起丁曾经对他说过的:“你这么想知道?有一天,我会告诉你。这个日子,不会太久。”现在回想起来,字字句句仿佛谶语。那时候他是那么想知道答案,可现在,他不愿意知道了。

              如果不知道就能令丁的生命延长的话,漓江愿意选择一生都这样糊涂过下去,只和丁情同父子。他是真的害怕,怕丁说尽了人生的前因后果,就了结了与这个世界未完的牵挂。

              漓江宁可不知道啊。

              他走了进去,恰在这时,丁醒了。他微微抬起手,示意漓江过去。

              漓江走到床前,蹲下,握住丁的手。许颜也走进来,在他旁边站着。

              丁挣扎着坐起,他已经这样瘦了,脸颊深陷,皮肤松弛。他张口,想对漓江说话,突然剧烈地咳嗽,漓江猛地站起来,慌得不知道怎么办才好。许颜急急忙忙地跑出去叫医生。

              丁咳着,痛得紧蹙着眉,要把心肝五脏都咳出来似的。漓江帮他捶背,又倒水给他,却也明知没有用了,眼睁睁地看着他痛苦,一点忙都帮不上。

              医生进来了,看了丁一眼,走上前去,帮他躺平。过了一会儿,丁才止住了咳。在这之前,漓江就听医生说过,癌细胞已经扩散到全身,毫无手术价值。他几乎疯了一样摇晃着医生:“我有钱了啊,求你们,求求你们,给他做手术吧。”

              他靠委身于宋老板获得了10万块。1993年的这些钱,在A城这样的普通城市里并不算是太小的一笔数目。

              医生摇头:“没用了。即使用化疗、放疗手段来延长寿命,也不会超过两个月。而且最后会非常痛楚。”

              起先丁单位的人陆续来看过他,他的家人也悉心地照料过一阵子。正所谓久病床前无孝子,那些人渐渐来得少了,越来越少,再后来,是一个都没有了。

              丁说:“漓江,我时日无多,你何必再浪费钱,走吧。你看,连我的家人也是放弃我了。”他的病这样重了,就连说几句话,也如此吃力。

              漓江摇头:“伯伯,伯伯,我的命就是你给救的,现在我也不要你死!”依稀回到那一年,妈妈临死前的自己也是这样地无助,这样地心痛。

              漓江央许颜回家替自己拿了几套换洗的衣裳,在医院住下了,他不放心护士的看护,决心亲自照顾丁的起居饮食。

              白天酒吧通常没什么生意,三寿看漓江情况特殊,对他的作息睁只眼闭只眼,只要求他晚上一定准时来,不要耽误“魔”的生意才好。漓江千恩万谢地答应了。

              他陪丁做化疗,等丁进去,他就找医生了解情况。医生对这个执着的年轻人印象很深刻,虽然他们对丁的病情也是无可奈何。

              晚上,他帮丁洗澡,为他宽衣,给他调水温,再帮他擦洗身体。

              有一次,丁说:“漓江,别为我难过。那次你被人打伤,我就对老天说过,你这么年轻,还有大把好日子没有过,我反正活了这些年,也不在乎了,就把我的年头加到你身上吧。你看,老天说话算话的。它对咱很好,很公平。”

              漓江沉默了,紧紧握住丁的手。

              丁笑了:“你不是总想知道我和你到底有什么渊源吗?我现在告诉你,不然以后可能来不及说了。”

              漓江慌乱了:“不不不,我知道我知道,就是咱特别投缘。没别的了。”赶快岔开话题,胡乱开些玩笑。

              丁当然明白他的用意,也没有继续说下去。

              漓江亦没有让三寿失望,从来不曾延误“魔”的生意,他是酒吧的台柱,少不得的。而且他知道,丁的药、许颜的毒品,一日也不能断。10万块虽然能支撑一段日子,到底也得防患未然,不能坐吃山空。

              这天夜里,漓江在酒吧里调酒,哼一首白光的歌。有人停步在他的面前,是个女声:“咦,这年头,知道白光的人不多。”

              漓江抬眼看了看她。眼前的女人短发,一身灰衣,戴了精致的耳钉,三十多岁的年纪,有着恍惚的笑颜,看得出来很有钱。他沉默了片刻才答道:“家母在世时,喜欢她的歌。”

              女人说:“我听过你的歌。很好听。”说罢,伸出手来。

              在酒吧里如此正式地握手寒暄,漓江感到怪怪的,还是伸出手来,和她象征性地握了握。

              女人笑了,神情很笃定,自我介绍道:“我叫祝太平,下班后去消夜,可好?我等你。”

              漓江惦记着医院的丁振中,摇了摇头:“不了,谢谢。”他已看出这女人的心思。在太平之前,就有不少富家女找到他,开出条件,云云云云。

              可漓江不。宋老板之后,他觉得自己无比肮脏,再也无颜面对许颜。他一向是骄傲的,不愿意再自轻下去,破罐破摔。于是无论出多高的价,他都不和女人做。这是原则,他告诉自己,必须坚守。

              可祝太平,到底还是有那么一点儿不一样吧。她很有耐心,连续两个礼拜都在“魔”里观看漓江的演出,不到落幕绝不离去。散场后,漓江总会吃到热气腾腾的夜宵。以前,为了节约一点钱,他向来都是饿着肚子回家的。

              祝太平很体贴,给了钱让一个酒保替她买了这些吃食,只说是三寿买的,这样漓江才会没有负担地吃下去。如此数日,那酒保认为还是有必要对漓江讲起,告诉他了。

              漓江一听之下,怔住了。就算明知祝太平对自己是有所求,他仍然有些许的感动。

              酒保阿亮说:“你知道这祝太平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

              “她父亲祝云山你知道吧?”

              漓江点点头,哦,原来祝太平是富家小姐。这祝云山做生意发了大财,在A城,只有他能和秦力的父亲秦大为抗衡,在城东城西,各自雄霸一方,民间有人称他们为两大家族。

              他们在A城投资无数,并吸引了一些外地客商来此合作建厂,用政府的话来说就是——起到了推动A城经济的作用,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是以连市委书记都要敬他们几分。

              不仅如此,太平的母亲,也是A城响当当的人物,她是本地市委宣传部长。作为这对显赫夫妇膝下唯一的孩子,太平可以说是从小衣食无忧,幸福地长大。

              她早早地就嫁了,夫婿是母亲给她选的,对方一表人才,在市委组织部做干事,事业发展得也不错,一路扶摇直上,几欲手可摘星辰。

              初结婚那两年,太平和丈夫的感情还是不错的。时间长了,感觉就像老夫老妻一样,加上丈夫是个很有野心的人,一心想向上爬,把心思都放在钻营上,对太平不如初相识那么在乎了。虽然他知道太平的家世对自己的仕途会很有帮助,可他总认为,反正她已经是他的妻子了,就算对她不那么奴颜婢膝,她又能拿他怎么办呢?到底他是她的丈夫,她不利用自己家庭的关系竭力帮他,又能帮谁呢?所以有时候他会大大咧咧一点,没有从前那么小心翼翼得如同伺候老佛爷。

              太平的丈夫并不够了解她。像太平这样的人,从小就被宠坏了,对人习惯了颐气指使。他从前对她不错,为了事业对她冷落了不少,在他看来,这是正常,在她,便是巨大的落差了。

              都说皇帝的女儿不愁嫁,事实上,驸马爷也不是那么好当的。

              太平由母亲安排在市图书馆上轮班,只需要每周三、五两天中午12点到下午5点到单位就可以了,其余时间自由支配,手头上大把大把空闲。

              起先她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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