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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夕城 作者:西里尔塔塔(晋江2014-04-27完结)-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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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城》作者:西里尔塔塔

文案

今夜城市不眠,她说:“我看到黑夜里你透亮的眼珠,这是很久以来的一次心动,心痛,我沉寂了许久的温暖终于又被唤醒了。”都说时间是最好的疗伤药,那么到底要几年才能磨灭你在我心中的影子呢?多年前的他若足够温暖,又怎么会舍得放手呢?她低头涩然一笑,抬头望天,让泪流入心底。梦醒又汗湿全身了,心又隐隐在疼,那个瘦削又坚强的女人的背影浮现在脑海,直到夕阳西下,他对自己说:“夕夕,城市已封路了,你走不了了。”温暖而又苦涩的文。
内容标签:情有独钟 破镜重圆 都市情缘

搜索关键字:主角:秦维城安夕 ┃ 配角:路录安娉娉 ┃ 其它:你好,城夕,你好吗?

1、落差  
 
 
  她本以为曾经的恋人,现在的陌生人,再次相遇的结果也不外乎是擦肩而过或相视一笑问句:“好久不见,你还好吗?”殊不知现实永远不会“亏待”她,凡事都有例外,她记得他曾说过:〃遇见你是我这辈子的意外。”不知这意外是福是祸。不知不觉他的事早已不是小事了,他是婚宴里讨论的的核心人物,他的风头甚至盖过了新郎官,新郎官是他大学里最要好的兄弟,叫做阿木。阿木狠狠地捶了他一拳,打趣道:“城子,你小子,要不就滚去外国几年不回来,一回来就给我下马威,见你一面比国家主席还难,现在怎么舍得回来了?”他只抿唇淡淡一笑,回捶一拳阿木:“你都用结婚逼我了,我还能不出现吗?”旁边也有认识的同学对阿木说道:“木头,国家主席你不是天天在电视上见着么,换这城子,你哪能天天见着啊?”这回换大家哈哈笑成一团了,几个都快而立之年的人难得如此舒畅自在地嬉笑,男人间的友谊总是说的少做得多,往往默契的一个眼神便都心里有数。
  比如眼神狡黠的阿木看到了准老婆的几个要好的小姐妹都往这边走来了,当然也包括安夕,她总是那么想隐藏自己的存在,这些年也甚少与大家联系,越隐秘反而越让人想一探究竟。这时不知谁大声叫了声:“安夕,安夕。”安夕的脸顿时就羞红了,勉强朝声源望去,发现原来是以前比较要好的发小,永远的大嗓门,永远的开心果。许是良久不见,激动了,安夕想,谁还没有个激动的时候,却在心里默默诅咒她千百遍,恨恨地想,一定要这么激动吗但她还是慢慢走上前去与她拥抱问候,笑逐颜开。
  这时的秦维城早已将眼下发生的所有事都一览无余了,安夕默默地想的相见不如怀念也已如水中捞月般,不可能发生了。自己在他面前永远都是以最囧的姿态出现的,一如初见时,她刚撑开的折伞上的水珠喷了他一脸。什么时候自己才能以最完美的样子与他比肩而立呢?这个问题恐怕,即使她想,他也不愿。今天的城子无疑是今晚最耀眼的伴郎,清秀英俊的脸庞,直挺挺的鼻梁,原本乌黑深邃的眼睛被一副黑框的眼镜遮挡着,印象中的181CM的他正身着笔挺的黑色西装,脚踏一双锃光瓦亮的皮鞋,嘴角若有似无地牵动着,目光时而落在远处。反观自己,还是一副旧人模样,岁月果真是把杀猪刀啊,都说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三十豆腐渣,看来果真如此。原来自己的注意力总是在不知不觉中围着他在转,而他却从没把自己放在心上过。
  周围都是祝福的热闹氛围,来客也基本成双成对而来的,秦维城也不例外,唯独显得自己形单影只,本就想快快逃开这一切,就当做什么都没有发生的安夕,这下变得更蜗牛了,一个劲的儿往自己的龟壳里缩,找了个角落静静地坐下。
   

作者有话要说:  看遍小说界的读者总觉得少了那么一本,自己的那一本故事。故事才刚刚开始,看官莫急,和我一起走下去吧。



2、原来  
 
 
  这时,有人走向维城问:“城子,怎么不向大家介绍一下身边的美女啊?”说着将眼神往旁边示意了一下。
  
  秦维城才恍然大悟般向大家介绍身边的女孩,说道:“我的女伴,路录。”仅仅简单的几个字便将两人的关系弄的更加扑朔迷离,引人猜测。
  
  女子身材高挑,五官精致,发髻松松地挽起,额前独留两束发丝撩向耳后,一对小巧圆润的白玉耳坠。身上的一袭米色裙装更显肤白貌美,胸口只松松戴着一条黑白串珠挂链,不盈盈一握的腰肢上有一双强劲有力的大手若有似无地搭着。笔直匀称的双腿,脚下是一双黑色细高跟凉鞋。
  
  女子淡淡地低头抿唇一笑,俨然给人一种人从画中来的清丽脱俗的感觉,如此郎才女貌的搭配想让人不着眼都难啊。
  
  偏偏这时阿木叫了声安夕,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反正这旧情人见面的戏码是再也逃避不了的了。
  
  其实总体来说安夕也是不错的,168CM的身高,身材匀称,只是原本一头乌黑亮丽的长发不在了,变成了齐肩的微卷,五官虽不说精致,倒也长的不赖。
  
  此时的她也只有硬着头皮走过去,牵动唇角笑笑说:“阿木,恭喜你如愿抱得美人归啊。”目光却总避开某人。
  
  阿木哈哈回道:“同喜同喜啊。”
  
  这时,秦维城转头望着眼前这个曾经无比熟悉的女人,目光深邃,眉头轻皱,轻声说:“安夕,好久不见。”
  
  “是啊,好久不见了”安夕撇开头小声说道,这句话不知到底是对他还是对自己说。
  
  久到你的身边已换她人,久到那时好友已结婚,久到我都快忘却你的模样了,久到思念变成怀念,久到我们已经没有以后了。
  
  婚礼即将开始,嬉笑的人群也安静下来了。
  
  阿木的婚礼是露天的西式婚礼,缓慢而低沉的婚礼进行曲渐渐响起,新娘子一袭纯白色的婚纱,由父亲挽着缓缓而来,两个长的洋娃娃般可爱的蓝眼睛小天使拉着婚纱的拖地下摆,一脸纯真。
  
  百步的距离,两旁均是鲜花绿藤点缀,亲友们面带祝福微笑地看着他们,幸福自是不言而喻的。安夕也在心底默默地祝福他们能够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他们这对夫妻着实来之不易,阿木的持之以恒的追求,两人七年的爱情长跑,才有情人终成眷属,到底老天还是眷顾他们的。
  
  在神圣而慈祥的牧师面前忠诚宣誓,深情的对望,一句我愿意,听得大家都情不自禁的鼓掌祝福,Ring戒指交换,能戴上这只能由男士凭借ID号一辈子只能购买的一次的戒指,不知是多少女人的梦。
  
  曾经这也是安夕的愿望,知道后来她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天真可笑,他的唯一永远不会是她。
  
  新娘是她比较要好高中同学,都了解她和秦维城之间的事,到了扔捧花的时候,眼神朝他和她瞅了瞅,不管她躲在哪个角落想避开这众人哄抢的场景也无处可逃了,抛物线的终端是她的双手。
  
  要知道新娘高中时期可是有名的投篮高手,一投一个准的,这点小事怎么可能难得倒她啊,宁毁十座庙,不拆有情人啊。
  
  安夕尴尬地抱着捧花,这从天而降的东西对她来说好似烫手山芋,扔也不是,吞也不是的,这要搁着别的女孩身上该是多么开心的事啊。
  原本她最想嫁的男子早已身边有人了,他承诺的两年之约恐怕早已抛到九霄云外了,只有自己还傻傻地默念着日看着那两年悄悄地来了又从指间慢慢溜走,还真是应了那句诗词“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晚上又是一场新郎伴郎拼酒灌酒的热席,安夕兴致不高,吃的不多,本来她的胃口就不大,酒席又比较油腻,静静地看着大家伙的热闹劲,看着秦维城也被灌了不少。
  
  她起身向洗手间走去,在水池边看到他在吐,想本来他的酒量就不大,今晚着实喝多了,一手撑着水池,一手撑着胃,看样子是胃病又犯了,看得她的心里钝钝的疼,却又带着隐隐的笑,拔开自己这烦人的木塞,他的生活果然“不错”。
   

作者有话要说:  



3、各自  
 
 
  安夕的生活平淡而又温馨,她从没想过会再一次遇到他,无论结局是好是坏,两人曾今也是挺好的,可能只是她这么自欺欺人的想而已。
  
  五年的分离,造就的究竟是他的成就与稳重还是她的平凡与成长,一步步地被迫接受事实,即使心里千万个不愿意,上帝在关上她的门时也忘了给她开一扇窗透气了。
  
  她在一家不大的公司从事文职工作,刚开始工作时也难免被人使唤,端茶送水,看他人脸色,因为不熟悉工作挨批。
  
  这些她都默默忍受下来了,即使有时候实在难受,但当她想到家里那张嫩白可爱的笑脸时还是坚持下来了,只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看着浴室镜子中的自己,却也忍不住咬着手背无声地哭泣,让眼泪与水珠一起流出身体。
  
  她想连那段最痛苦的时光都熬过来了,还有什么事情能够让自己悲伤的呢?
  
  今天下班早,看准时间慢慢地踱到车站等公交车,心里想着今天是礼拜六,不知道女儿在吴奶奶家(吴奶奶是安夕的对面邻居,两家感情很好)乖不乖,有没有和小森好好相处?
  
  四岁大的孩子红扑扑的脸特别粉嫩,还常常挂着两串晶莹的泪珠找妈妈,想到她早上起床揉揉眼睛还睁不开想缩回被窝的时候心里就酸酸的冒泡。
  
  这么点大的孩子本该是父亲宠着,母亲爱着的快乐无忧小天使,但她却会在自己把她送到吴奶奶家时眼巴巴的望着自己,又可怜兮兮地问:“麻麻,今天晚上不要加班,好不好?”
  
  她就又想着今天要去菜场买点排骨和玉米,炖些排骨汤给女儿好好补补,顺便端点去给吴奶奶和小森尝尝。小森一直都是个懂事的孩子,虽然只比女儿大了三岁,在读幼儿园大班了,在回家还会给女儿讲讲幼儿园里的趣事或者教她唱唱儿歌,两个人相处的挺融洽的。
  
  只是在无意中看到公交车站硕大无比的张贴海报时,她停下了脚步,盯着海报看了很久很久,海报上画的是他的头像,简介以及他为某项目新设计的建筑纪念标志。
  
  他一直是光环四射的,无论是在大学还是现在,出国留学回来,又在国外获得过几个知名的建筑大奖,自是成为各大型企业互相竞争的首选人才。
  
  现在的他是成功人士一枚,过着众人上捧的生活,想必他的背后一定有着不为人知的心酸历程。
  
  以前的他也是如此,一直在默默奋斗着,至少自己曾陪他走过那么一段日子,在自己最美好的年华里能够奋不顾身地因一个人的喜怒哀乐而牵动自己的心。
  
  对于安夕这个安静而自卑的女子来说,是用尽全力的,亦是不留退路的,如飞蛾扑火般,明知前路黑暗一片,却还是奋不顾身的。
  
   

作者有话要说:  安夕呀安夕,维城呀维城,,,求虎摸,摸摸



4、维城  
 
 
  那天在婚礼上的重逢似乎是早在他的预料之中的,她是新娘的高中同学,又是新郎的大学同学,不来肯定是说不过去的。
  
  猝不及防的见面,虽然秦维城有些惊讶,但更在意的却是她的漠视甚至是逃避。曾经那个连步调都一致的人忽然变得如此陌生,就连一个眼神都不舍得给予,那自己是不是也该装的如此陌生呢。
  
  记忆中的她一直是很在乎自己的,大学时期的自己一直酷爱运动,无论是球类还是田径类,都是各中能手,自然受的伤,大的小的,也不少。
  
  那个空空的急救箱里在她来了以后反倒变成了百宝箱,各种擦伤的药,创口贴,消毒水,绷带应有尽有。
  
  其实他是不怕疼的,从小就不是个安生的主,受伤倒成了家常便饭,连家人都见怪不怪了,小伤基本自理,大伤送入医院。
  
  只有她,把自己认为可以忽略不计的破皮,称之为伤,念叨不停,却又心软地抛下手中的事,拎来百宝箱,开始熟练而又细致的处理,一边还小心翼翼地呼气,真的一点都不疼。
  
  想必她自己是极怕疼的,才会在看到伤口时那么担心,甚至又一次在看到他拖着包扎好的伤腿进门时心疼地落泪,还生气地不说一句话。
  
  熟悉她的人都说,这么个以前只能自己照顾自己的人,竟然把你照顾的这般好。
  
  一般人都会觉得是他在照顾她,其实一直都是她关心他比较多,以致在最后两人分开的时候,自己才会这么的不习惯,甚至晚上睡觉时都会只睡一半,然后习惯性地摸向另一边,触到的却只是一片冰冷的空白。
  
  他问自己,既然我们无法再共同呼吸到一丈以内的空气,那为什么还会在眼里看到你的影子?你是不是该给我一个答案,给我一个让自己放手的理由。
  
  第一次遇见他是在图书馆门口,那天的雨一直下不停,就连窗扇的玻璃都挂着水珠,直往下流,气象台上的的大太阳显然没有出现,大家都被糊弄了。
  
  但是安夕就是个奇葩,无论天气如何,她总会在自己黑色的双肩包里装上雨伞,她很喜欢下雨天,喜欢撑伞走在雨里的感觉。
  
  走出图书馆的时候,看到下雨,她两眼都发光了,心里自是乐开了花,忙拿出包里的折伞,用力撑开,却没看到伞后的人影。
  
  一个错身身体被后面的同学不小心狠狠地一撞,刚湿的伞上的水珠全往伞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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