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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

他一笑,苍生尽误+番外 作者:水何采采(晋江5.06至vip完结)-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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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慕辰吃力地撑着身体坐起来,铿锵道:“绝不暴殄天物。”
    老头儿仰天大笑:“还说不是暴殄天物?你能做好一个丈夫吗?你能生孩子吗?我给你开了药,想给你治病,你却受了风寒,不得不中止疗程,还是她求着你喝的治风寒药。你都不如把机会让给你父皇!哈哈哈!”
    慕辰气得寒眉俊目结了冰。
    老头儿指着他的鼻子道:“在你不能保护你自己之前,你必须保全自己!”
    慕辰道:“南疆会给我一个机会保全。”
    老头儿一惊。
    “怪不得我只见过李肃几次,他就又不见了,难不成你早就派他去南边游说了?”
    慕辰不语。
    老头儿眉毛一舒,望着床榻上的男人:优雅,沉着。手腕狠了些,却足以成事。他忽然觉得,自己低估了他。
    “也对,南边那一仗迟早要打,只要有战事,就算不派你去打仗,为了稳定军心,他就不敢给锦瑟动土。但是,这样只能治标,治不了本。”老头儿转身道:“你们父子既是这种关系,或许,他将永不会立你为太子了。”
    慕辰面无表情。
    他需要战功——壮大他自己,保护身边人:阿忠阿信,王史都,戚风,小陶,张逢……
    说到小陶,他心中阵阵怜惜再生。若自己有实力,定给她寻个好的归宿才是。
    却说陶蓁没有离开草原,两月余一直住在一个牧羊女的家中。
    白天,穿着牧羊女普通的蓝衣放羊,骑在草原的小马背上,抬头仰望更近的蓝天,天上白云簇簇,草原上的羊毛亦像白云。
    猫兔子骑在羊身上,乐得龇出一口大白牙。
    一个月前,世子的婚礼很隆重地举行,十六的部落的千人的号角队伍几乎将云彩都震了下来。
    万人饮酒。
    万女齐舞。
    世子妃与身长九尺的世子乌米尔差不多高,也差不多粗壮,皮肤黝黑,宽骨架,要不是身穿女服,竟如同哥俩。
    世子乌米尔却笑得勉强,清幽的绿瞳盖着他自己也诉说不清的忧伤。
    那一夜,乌米尔喝了许多酒。西域的葡萄酒,草原上的马奶酒,中原的杏花村酒,老烧,花雕,女儿红,醉成了一团泥,竟当着众人面大声哭泣。
    “小陶。”乌米尔一口对着杏花村的酒坛子,另一手还抱着女儿红。他要喝江南的酒。
    骁义可汗忍无可忍,道:“世子喝醉了,快扶回新房!”
    他却站不起来,被三个人抬了回去。
    连续三天,他的新房被酒气淹没。
    乌米尔不是没有想过对世子妃好,面对那铁塔般的身材,砧板似的胸脯,他整个人都要崩溃了。
    江南女子细白的身姿不断在他眼前闪现:白皙如花瓣的腿,微微凸起的有粉嫩桃花的小胸脯,纤细的腰肢。
    他抱起一坛酒继续猛灌。
    “别喝了!”世子妃一拳将酒坛打破,上好的女儿红撒了他一身。
    乌米尔**着身子,挥马扬鞭,顺着陶蓁来时的路飞驰。这个夜分外的孤寂凄清,月牙如勾,一望无际的草原上,只有他自己。
    翻过一个丘陵,他记得,她在这里和他告别。
    她给过他机会,也给过他无尽的失望,她说,她用麝香避孕。
    “陶蓁!我操你!”
    乌米尔大骂着,飞驰过一个小溪,再行过一个部落,草原上的圣湖法澈雍错临近了。
    借着月光,他望见满湖畔的鲜花凋零。
    月光下,湖畔坐着一个娇小的女子,月光将她的头发照得分外柔美。
    “小陶?”
    乌米尔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可是,坐在她腿上的白畜牲开始蹦跳,像极了她的猫兔子。
    “小陶!”乌米尔大叫着,飞马到她身边,陶蓁本能地想躲,脚下却像是被什么黏住了一般,一步难迈。
    乌米尔带着一身酒气飞扑上来,一个拥抱,让她几乎窒息掉。
    乌米尔浑身都在发抖。
    “我恨你!”乌米尔边说边亲吻着陶蓁的黑发。
    他打横抱起陶蓁,顺手扔进圣湖中,自己脱了上衣,亦跳了进去。
    月光下,两人水乳交融,乌米尔干劲一如从前,湖中,鲜花周围,都留下了两人的印迹。
    最后两人累了,相拥在月下入眠,猫兔子守在两人中间,不眨眼地瞪着大眼睛盯着周围。
    月牙的颜色变浅,深蓝的天空变为蔚蓝,碧绿的湖水将两人的影清晰倒影时,猫兔子挠挠乌米尔的耳朵,不醒,再挠。
    终于将乌米尔挠醒,乌米尔留下一句话:“今晚还在这里见面!”挥马扬鞭而去,陶蓁心中混沌成一团,跳入湖中洗了个澡,上岸时不忘涂上香气馥郁的香膏在脐间。
    当夜,乌米尔果然早早在盛湖畔吹着牛角等待。
    这夜的天空特别晴朗,数不尽的繁星高挂,闪闪耀耀像是乌米尔焦急的心情。
    他等不到心上人,急得又跳又唱,最后站在远处眺望,终于等来陶蓁时,他高兴地连翻了三个跟头。
    “我还有四天就要离开草原啦。”陶蓁道。
    “没关系!你给我记住,我活着的一天,我就会想办法娶你!”乌米尔笑道:“我们还会再见面!”
    这一夜,两人坐在湖边讲故事。
    一连三天,乌米尔夜深时便出走,引起了世子妃的注意,她召集自己的弟弟,金鱼河部落的少头领可可玛派人秘密监视,终于在第四夜发现了法彻雍错的秘密。
    最后一夜,缠绵**夜。
    当两人终于无间相拥时,一排排草原上的强弓如冰雹般射杀过来。
    密密麻麻。
    乌米尔忙拾起刀,任流刃如白火。
    雪白的豹子在圣湖一畔飞扑,噬咬,无数只利箭或者被折断,或者原路返回。
    金鱼湖部落的士兵们纷纷倒下。
    更密麻的利箭如暴雨。
    乌米尔将陶蓁紧紧按在身后,任自己的刀光如盘旋的白龙,下山的威虎。
    银光缭绕,飞旋,扑,引,捉,啄,挑。
    一堆堆的士兵手脚飞上天,身后的圣湖落下上百个尸体。
    “好你个可可玛!姐夫我偷情罪不至死吧!更何况你还杀不了我!”
    乌米尔大笑着,将刀白火舞得刺眼:“世子的位置你不要再想了!我父子俩是草原上坚不可摧的统治者!”
    声音在圣湖周围激荡。
    箭雨弱了些,一众金鱼湖的士兵开始后退。
    可可玛见大势不妙,带着所剩无几的士兵们掉头就跑,眼看鼠窜的小分队越来越远,天色蒙蒙亮了。
    两人坐在湖边,望着满目的尸体,沉默,忽然,乌米尔闻听嗖嗖的金属利器声越来越近,径直驱入陶蓁的后背。
    躲,已来不及。
    乌米尔本能地用自己宽厚的身躯挡住了那一刀。
    
    第四十八章
    
    大刀穿过乌米尔的胸膛时,赤红的金鱼花纹刺得陶蓁双目生疼。
    一口鲜血从乌米尔的口中喷出。
    血,溅了陶蓁一脸。
    “乌米尔!”
    陶蓁清甜的声音霎时干涩黯哑。
    望着乌米尔瞬间煞白的脸,她觉得自己的胸腔也被穿刺了一刀似的,疼,撕心裂肺。
    乌米尔咧嘴一笑,疼,疼得他冷汗泗流。
    耳边刀声忽忽。
    “叫我怒忽热(丈夫)。”乌米尔吃力地扶着陶蓁站起来,两人手持刀剑,威武彪悍的金鱼湖部落男子正步步逼近。
    乌米尔的妻子可可璐站在最前方,身材魁梧,玄色的皮肤,铜铃般的双目圆瞪。
    “草原永远不是你们的!”乌米尔煞白着脸,挥起长刀,陶蓁一口气杀掉十几个来袭者。
    两人背靠背,任刀刃如雪舞龙凤,在一帮彪形大汉中如轻云蔽月,如流风回雪,如团团白雾入了泥淖,又如烟岚飘忽于沼泽。
    乌米尔用他最后的时光,将他始终学之不成的“惊鸿流风”使了出来。
    陶蓁亦是拼了自己的命,她和高大强壮的可可璐不顾一切地打斗着,刀剑一路火花碰撞、焚燃。
    “你为什么抢我丈夫!”可可璐招招致命,陶蓁勉力招架了喉咙下,小腹,心脏处的一刀又一刀。
    “你们是来抢草原的,不要找借口!“陶蓁开始占上风,扭头,只见乌米尔的腿开始瘫软。陶蓁双目通红着,直取可可璐的喉咙。
    圣湖,很快就成了血湖。
    无数尸体在湖面上横陈,人首,胳膊,腿,纷纷铺就圣湖边的草场。
    英俊的少年,漂亮的少女通身艳色。
    乌米尔气力越来越弱,陶蓁站在他身前,一次次被他推到后面,朝阳升起,灿烂,金鱼湖来袭的汉子们噼里啪啦倒了一地。
    高大的乌米尔如山般轰然倒塌,陶蓁忙扶住他越来越冷的躯体,强忍着泪水,倒是乌米尔,眼泪从眼角溢出:“我终于保护了你一次。”说着,用颤巍巍的大手抚摸着陶蓁姣好的面颊:“老婆。”
    陶蓁的泪终于止不住低落在他的脸上。
    “哭了,爱上我了么?”乌米尔开始笑,他抬起的胳膊开始慢慢下沉。
    陶蓁抓住他满是老茧的手,捂在怀中温暖着。她的大脑开始混沌,他胸前刀上的金鱼要把她的眼珠都疼掉了。
    “别说没用的了,有什么需要我做么?”
    眼看乌米尔呼吸越来越弱,陶蓁急得紧紧将他搂在怀中。
    “把我的……尸体交给父汗,还有,无论你以后嫁给谁,死后……和我合葬。”乌米尔苦笑着,绿瞳开始涣散。
    “我……答应你。”陶蓁的眼泪如断线的珠子,将乌米尔血污的脸冲刷得干净,浓黑的眉,深邃的绿瞳,英武的鼻梁。
    乌米尔自嘲地笑笑,“还有,你能不能……脱衣服,真想再操你一次,呵呵……”
    陶蓁一把将上衣扯下,乌米尔粗声喘息着,视线中美丽的躯体越来越模糊,雪白和桃花混成一团。
    他想去抓住那粉红,彻骨的倦意却侵袭了他浑身每一处。
    他的眼皮越来越沉。
    “乌米尔!”
    他听到他最爱的人在大声呼喊。
    他想睁开眼睛,却再也没有力气。
    “乌米尔!我喜欢你!”那清甜的声音,似乎远在天边,他陷入了无边的黑夜。
    定格。
    “她是我乌米尔的世子妃,你们谁敢动她!”
    “我不要江山,我要你!咱们做普通的牧羊人好不好?我们一起放马,看星星和萤火虫,我给你摘鲜花,放羊养家,你给小乌米尔们缝衣裳,做饭!”
    怀中人为了她差点要放弃可汗世子的位置呢。
    乌米尔双目失去光华的那一刻,陶蓁的泪就干了。
    她抱着他的尸体,望着白云团团成簇的蓝天,心凉成冰。
    草原那边乱成了一团,昭曜那边,却热闹成一片。
    大婚在阿忠的新驸马府上盛大举行,帝、后,公主的生母慎妃,各个皇子携自己的王妃前来祝贺,连身体初愈的汤王亦不例外。
    驸马府亭台煊朗,大气,各种珍稀植物琳琅,出自殷王慕辰的手笔,慕辰更是携了王妃锦瑟前来,这绝世的佳人虽娥眉淡扫,略施薄粉,然那曼妙的身姿绰约至极,白皙娇嫩的肌肤被处处是红的四周衬得羊脂玉一般,清水明眸不染纤尘,喜气洋洋的各种宫乐鸣奏,请的是最好的乐师,那乐曲却似乎也玷污了她的美。
    凌宛天的双目穿过众人,凝滞在她身上。
    不似别的王妃,满头珠翠,锦瑟仅一只蔓草蝴蝶纹珊瑚珠金钗,簪几朵五瓣梅花珠花,却已艳冠群芳。
    好熟悉的金钗,红色的珊瑚珠,是他心头的朱砂。
    忽然,凌宛天觉得心头一紧,像是被人捅了一刀似的。
    这钗,是他亲手为慕辰的母亲杨德妃打制的。
    那年,老六正好十四岁,他记得清清楚楚。他记得,自己前脚刚为德妃亲手制了金钗,几天之后,却将她赐死。
    这是凌宛天永久的痛。
    他一度远离后妃,因为再也没有一人能有那般清丽、冷冽,大臣王公们见凌宛天郁郁寡欢,也无数次进献美人,他总算稍稍缓和。那时候,锦瑟还是一个小毛丫头,想不到,她长大之后,竟与杨德妃平色秋色了。
    不住瞥着凌宛天的痴颜,汤王和王妃不动声色的相视一笑。
    “小梅。(德妃的小名)”
    凌宛天痴痴道,连阿忠携云晞公主前来跪拜天地都没发觉,直到皇后拿团扇捅他的胳膊。
    凌宛天这才回过神来。
    一眼瞥见锦瑟身旁的男子,他的六儿。
    同样的不染纤尘,六儿的呼吸都是优雅的,丹凤目清冽如神山上的冰泉。
    凌宛天自恃年轻时亦气度不凡,头一次感到自己和六儿的区别竟如云泥。
    这是他最爱的女子给他留下的唯一骨血,他千般呵护万般宠爱下成长,到头来,却要和他抢。
    凌宛天愤怒着,怒而歉疚。
    同样心怀歉疚的,还有新郎阿忠。
    他只见过公主一次,她清秀美丽,却哪及那人。都道皇帝的女儿不好伺候,还休不得,而且,作为那瘫子的心腹,一旦成亲,她将是皇帝拉拢他这个驸马和监视慕辰的最佳武器。
    阿忠刻板地向帝后、母妃叩首,拜天,拜地,回到洞房之后,他将那云晞公主想象成锦瑟,温存一夜。醒后,望着面色含春,唇角微带笑意的公主,心道纵她千般风情,终究不是他梦中人。
    阿忠吃吃一笑,望着沉睡的公主,轻轻道:“咱们都是棋子。”
    下午,他府上就有太监刘公公来宣读圣旨。
    “驸马梁忠,骁勇善战,足智多谋,屡立战功,今南疆略我城池,战我土地,特命你为南征大将军,钦赐。”
    “谢主隆恩。”
    阿忠接旨之后,便骑马赶至殷王府,慕辰的手臂初愈,在书房倚着躺椅绘一架屏风。
    躺椅是特制的,折叠状,可放高,也可抽低,他削长的手指正执笔画美人的双眸,点上去,屏风上的美人似是活了一般。
    “你还有心思画画?”阿忠一把夺下他的笔,将他抱到轮椅上,端正摆好腿脚:“你父皇真是高明,你只知道他要是动你动锦瑟的话会影响军心,现在他封我为大将军,到时候我立了功,打了胜仗,他只管奖赏我们就行,那时候,你的军功早被大家忘了,用军功保护你和锦瑟的想法就轮空了!”
    慕辰抬起丹凤眼,道:“铜雀。”
    铜雀忙进屋,慕辰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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