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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男女鱼水之欢情爱经典作品两性生活史-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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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歇着。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能有亚洲妇女那样富有挑逗性的生动迷人的眼神。
  未来是黯淡凄凉的。世界或许会把我们所有的人变成一群赤身裸体、笨头苯脑的猪。或者我们能够退一步海阔天空,重新找回从前的妩媚和乐趣。一个女人应该成为一个多文化的综合体,她在很多社会里都能如鱼得水,但决不为任何人所占有。这样,她会因此变得更加妩媚动人,更让男人仰慕。
  ①印度女人用以裹身包头的整段布或绸。
  5日本浮世绘:酥胸半露的艺伎。
  3《王公贵族的放荡生活》(约19世纪中期)。这种绘画在13—19世纪盛产于印度北部,大多是由集体创作而成。
  5来自巴林的当代阿拉伯的结婚首饰。
  4亚洲女性轮廓的朦胧美。很多亚洲文化都在端庄的背后隐藏着强烈的情欲。
  5王家卫的电影《花样年华》中,恐惧和情欲交织在一起的相遇镜头。
  《情人》,18世纪,喜多川歌磨
  这是喜多川歌磨创作的“枕头诗”中的插图。根据日本的习俗,颈背是女人最性感的地方。

  第26节:三寸金莲:裹脚的秘史(1)

  三寸金莲:裹脚的秘史①
  下面的这段引文摘自中国早年的一本房事手册,我的书架上摆满了这一类的书。多年来,各种不同的人很细心地试图从我的图书馆寻找可以破解它们的线索,但都没有成功,这使我感到兴奋。
  每天晚上,我闻着她的脚,我的鼻尖依着这香味,一种无名的芳香。我只是遗憾自己没能一口吞下那白色栗子。但我仍然可以把它放在嘴里,舔着她的脚底。它的大部分已经被“吞下”,舌头的使用自然是次要的。
  归根结底,这是一种性爱文学的形式,一种你可以在火车上阅读,而不至于引起邻座色迷迷的眼光的文学。这里面也有我希望详细探讨的中国古代性生活的一个侧面:足色情狂。
  细细品味一下你自己对脚的态度。不管怎么说,它是重要的性感区,它的神经末梢比身体的其他任何部位都要多,因而具有比其他部位更高的灵敏度。
  从较低的层次上看,早在远古时代,发育良好、曲线优美的足弓,尤其是女人的足弓,就被认为是性感的。把小脚与小阴道联系起来显然也不是什么不寻常的事。亨利·哈夫洛克·埃利斯②曾经说:“每一个妓女都知道,有些男人只渴望凝视着她的鞋子,或者舔着它们,他们会为此付钱。”
  再想想乔治·杜·莫里哀在他的小说《脚》(1894)中表现出来的对脚的迷恋,或者布雷东的评论:“女人应该只穿那些能给男人带来愉悦、令男人陶醉的服装,不管这种服装有多么不舒适。高高的鞋跟和高高盘起的发型是女人的魅力所在。”
  人总是渴望使自己变得性感迷人,为此不惜忍受各种各样的“不自然的”、甚至是痛苦的折磨。
  我对谈论西方文明中的高跟鞋和足幻想没有兴趣,我觉得它们没有什么特色。中国古人在近千年历史中,对“三寸金莲”倾注了近乎崇拜的热情。这个习俗的起源相当模糊,历史上认为源于9世纪的吴国,当时的皇后双脚畸形,因此规定宫里的女人都要裹脚,以减轻她残疾的痛苦。或者不是皇后,而是一个渴望有一双这样的小脚,以便能够在花朵的中间跳舞的宫女。

  第27节:三寸金莲:裹脚的秘史(2)

  但是,也有一些政治敏感的人怀疑“三寸金莲”是残酷的男人禁锢女人的一部分阴谋,他们想因此使女人处于被束缚、无助的地位,必须依赖男人才得以生存。那么,谁是三寸金莲的始作俑者?其实,它是如何出现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它确实出现了,而且出现在11世纪中叶。
  典型的莲花脚很少超过4英寸长或一个大拇指宽。它最令人赞美的3个特点是丰满(表示性感)、柔软(表示温柔)和小巧(表示优雅)。三寸金莲被看作是丈夫独享的财产。它比女人的私处还要私密,抚摩这些花蕾般的小脚被认为是最亲昵的行为。
  传统莲花脚有两个颇为色情的特征。一个是夸张的大拇指,像男人的阴茎;一个是足弓下丰满肉质的沟隙,被称为、也被用作“第二阴道”。人们进一步认为,裹脚女人婀娜多姿的步态使血液往上流,于是她们的性器官和臀部变得更加性感,她们的阴道壁甚至会满足地隆起。
  女孩子六七岁的时候开始裹脚,大概需要4—6年才能达到要求。用一条约2英寸宽、10英尺长的布带裹住脚,把4只小脚趾往里弯到脚下,这样就能形成很高的脚弓和脚背。在塑造脚型的过程中,还有一种特殊的小鞋子可以帮助保持双脚的紧缩状态。裹住的脚很少走路,脚弓下的沟隙因而变得肉质柔软。对中国男人来说,这个柔软肉质的沟隙,就是女人的另一个阴唇。
  19世纪末期,在中国生活过的霍华德·列维这样写道:
  眼睛望着细碎的脚步和臀部的波浪起伏而欣喜发亮;耳朵听到沙沙的脚步声而颤动;鼻子因为能够近距离地闻着裸露的肌体,吸着搽了香水的脚底散发出的芳香而快乐。用双手握住莲花脚的方式丰富多样,是握在手里抑或放入口中,这视乎情人对脚的迷恋狂热的程度。各种花样包括亲吻、吸吮,把脚插入口中,直至双颊鼓起,然后或轻轻的啃,或用力地嚼,再充满爱慕地把它放在自己的脸颊上、胸口上、双膝上或阴茎上。
  女人在洗脚盆里用茶洗脚,然后男人把茶当成性爱仙水喝下去,这是很常见的,虽然听起来不可思议。

  第28节:三寸金莲:裹脚的秘史(3)

  另外,女人的脚常常被男人用作前戏中调情的工具。用脚当作阴茎,使男女双方都达到了兴奋的顶点。足阴茎的运用,并不是中国人的专利,在日本和印度,聪明老练的情侣们更是这种前戏的老手。
  市面上出售很多详细的性生活手册,都是关于用三寸金莲调情的技巧。这些技巧变得如此复杂,以至有了专门为男人、女人和妓女而写的手册,甚至还有为年轻人而编写的,作为他们的性教育手册。对男人来说,这些手册详细指导他们如何触摸、抚弄、按摩和亲吻莲花小脚——从卖弄风情的挑逗到用双脚控制阴茎,无所不包。有些女人对这一性爱技巧的掌握可谓炉火纯青。她们可以用双脚夹住阴茎,熟练的把它送入阴道,而根本不需要手的帮助。
  女人可以通过摩擦或者是抚摩自己的莲花小脚进行自慰,而另外一些女人在高潮的时候,如果她们的情侣握住她们的小脚,她们就能够达到高潮的顶峰,飘飘欲仙。在很多情况下,两个女人(女同性恋或异性恋)模仿交媾时,会把大脚趾插入彼此的阴道,这很像假阴茎。跟其他部分相比,三寸金莲的脚拇趾显得又大又长,我们可以把它想象成“活动阴茎”。
  列维举了一个女人作例子:“这个女人要求她的闺中女伴用她们的小脚代替活动的假阴茎,她每个晚上要更换七八个伴侣之后才能得到满足。”
  天生注定要成为男妓或被成年同性恋者“收养”的男孩,他们也从小就裹脚。完全正常的异性恋男人,他们吸吮恋人的莲花脚时的那种狂热和所用的技巧,跟同性恋没有什么不同。17世纪的一个中国官员甚至“正式”认可这种性行为,他的话是这样开头的:“吸吮莲花脚的阴茎(即大脚趾)与同性恋的行为相同,喜欢莲花脚的男性不必为此感到羞愧,就像女人吸吮他的阴茎也不必感到羞愧一样。”
  下面是马逖尼翁博士①讲的一段话:
  用小小的脚触摸性器官,可以使男人产生无法形容的快感,并为之震颤。优秀的妓女都知道,为了唤起男人,特别是年纪稍大的男人的激情,百分之百可靠的方法就是用双脚夹住他们的阳具,这比中国药典和厨房中任何的壮阳药更有效。
  18世纪法国的一位外交家回国后在日记中这样感慨道:
  如果中国现在是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今天的每一个女人会不会都想裹脚呢?
  1902年,裹脚在中国受到了禁止。
  ①以下论述出自一位女性专家。②哈夫洛克·埃利斯,英国散文家、编辑和医生。
  ①马逖尼翁博士,19世纪90年代访问中国的一个法国外交代表团的随员,他在访问期间见到了许多三寸金莲。
  4中国清朝乾隆年间的春宫图。捏足玩莲(小脚)是中国特有的性游戏。


  第五部分

  第29节:“上帝的恶作剧”(1)

  “上帝的恶作剧”
  宗教作家从来不会缺少性的故事,却很少因为在这个主题上的幽默而闻名。当我们发现C。 S。 刘易斯①打破了教会一贯严肃正经的面孔,把性爱激情称为“上帝的恶作剧”时,我们是多么的惊喜。
  一种跟爱神丘比特一样高高在上的感情,居然跟肉体的欲望不协调地联系在一起,这使我忍不住把它看成是上帝的恶作剧之一。这种欲望跟人的其他欲望一样,不可避免地受天气、健康、饮食、血液循环和消化等世俗因素的影响。丘比特有时让我们觉得自己在空中飞翔,而维纳斯却突然一扯,让我们记住自己只不过是被俘虏的气球。这反映了一个不变的事实,我们是合成的人,是理性的动物,我们一面像天使,另一面却像发情的雄猫。性是上帝的恶作剧。不能接受恶作剧是一件糟糕的事。不能接受上帝的恶作剧就更糟糕。就算你是正确的,上帝是在拿我们开玩笑,但谁会怀疑?更何况,这是为了我们永远的利益。
  当然,这确实有点开玩笑的意味:两个欲火燃烧的身体,大汗淋淋地缠绕在一起,相互触摸、探索、爱抚、亲吻,越来越兴奋,越来越激烈,直至最后满足地瘫成一堆——或大笑或微笑,这里面确实有一点令人发笑的荒诞。
  难怪世界上每种语言、每种文化都有这么多关于性生活的笑话。其中有一些挺有意思,多数却很无聊或令人恶心,全是些陈词滥调,没有新意。然而,就像刘易斯所观察到的,这些笑话所表达的性生活态度“对基督教徒的生活危害,远远不及虔诚的力量”。可悲的是,很多经常到教堂做礼拜,坚持刘易斯称之为“可笑的、自命不凡的严肃的性生活态度”的人,对这一点根本无法接受。如果性真的是上帝的一个玩笑,显然这些人没有听到——不仅如此,对于听到的人,他们还想彻底抹掉他们脸上的微笑!

  第30节:“上帝的恶作剧”(2)

  教会为肉体和性而烦扰,这其中的讽刺意义不容忽视。不管怎么说,基督教徒声称崇拜肉体的创造者。更重要的是,基督教是建立在这样的信仰上:上帝有了人的身体之后才变得有血有肉——具有常人所有的“生殖器”,体验其他任何人都能感受到的欲望和冲动。
  然而,即使我们回到3世纪,教会仍然无法在淫荡中发现高贵。让信徒们感到头痛的棘手问题多数是围绕性行为的某个方面:独身、避孕、离婚和再婚、同性恋以及同居等。很显然,有太多的人因为教会对这些问题的立场而受到基督教的排斥。
  所有这些对身体的不信任到底是从什么地方开始的?当然在《圣经》里可以找到一些痕迹。摩西戒律把行经的女人和“遗精”的男人都看作是不洁净的(《利末记》15),因此,它不会强调身体的自我珍重。然而,《圣经》总的来说是把性行为看成是上帝恩赐的礼物和人类的一个重要部分。《圣经》里面也有一些交合的描写,如果翻译成本地语言的话,一定会使坐在教堂里的许多信徒面红耳赤。《路得记》中对路得和波阿斯在打麦场的那一段描写,就是最有经验的星期日学校①的老师也得颇费周折才能解释清楚。《圣经》中充满活力的性爱诗篇《雅歌》,隆重地赞美人的性欲望和身体本身。在《雅歌》的结尾,从新郎新郎热烈的感情中,可以看到上帝的存在——其实他们是否结婚,根本没有交代清楚。
  问题的症结不在于《圣经》,而在于最初几个世纪毒害教会的二元论思想。虽然遭到东正教的批判,诺斯替教——2世纪著名的基督教流派——仍坚持认为肉体与生俱来的罪孽渗透到了早期教会的灵魂,对教会产生了微妙的、具有破坏性的影响。从2世纪亚历山大的克雷芒②到他的学生奥利金,到6世纪的奥古斯丁③,直到我们今天的这个时代,以精神牺牲物质的二元论思想一直是基督教的重要特征,即使不是最主要的。
  神甫被各种各样的性问题所困扰,一个现代的性问题临床医生很可能会愿意跟这些家伙来一次户外大聚会。4世纪的圣安布罗斯④认为,性行为是人身上一块丑陋的伤疤。圣哲罗姆⑤把身体比作黑暗的森林,里面充满了咆哮的野兽,只有通过严格的饮食和避免肉体的诱惑,才能加以控制。而奥利金为了证明性的微不足道,甚至自愿地对自己“斩草除根”。

  第31节:“上帝的恶作剧”(3)

  早期的教会以一种怀疑的态度看待婚姻,并理所当然地认为童贞和独身比婚姻更好。奥古斯丁则认为,如果夫妻没有屈从于肉欲,那么,为了繁衍后代,性生活是可以被容忍的——“你可以有性生活,但不能把它当成一种享乐。”奥古斯丁认为,亚当和夏娃之所以堕落,是因为失去了对身体,特别是对性器官的控制。他认为肉欲可以驯服是一种错觉,这种观点也许源自于他以前的经验⑥。因此,对奥古斯丁来说,性行为不在理性和意志的控制之中,它似乎是自发的,它是一种罪孽,而且把原罪传给了由此而诞生的每一个婴儿。
  但是,牧师是“一小群有文化的独身主义者”。他们的说教对一般基督教徒的影响有多深还不清楚(大概跟梵蒂冈在避孕问题上的立场对今天大多数天主教徒的影响差不多)。教会强调童贞、强调性行为的可怕罪孽,强调独身生活高于婚姻生活,这一切原先对基督教徒非神职人员和异教徒似乎都很陌生。然而经过了一个又一个世纪,通过牧师的布道和赎罪法规的发展,这种观点逐步塑造了整个基督教派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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