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色童话-第1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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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莎笑眯眯地说:容易得很,车都不用换。到站后只走两个街区,就能看见你们的学校。
林朵朵点点头。既然玛莎说多少她都听不明白,干脆给玛莎一个点头,免得对方浪费口舌。
上了地铁后,她将玛莎给她的地铁路线图看了又看。那些站名在家里已经背得烂熟,但她还是瞪大了眼睛一站又一站地核实着,生怕一秒钟的疏忽,就把自己丢了。终于到了站,她松了口气。从地图上推测,这个地铁站和学校只有百米之遥。这就是说,学校已经在她的目力所及的范围内。她可以彻底解除警报了。
她随着人流下了车,走出地铁站口。
站在地铁出口上,首先望到的是满眼的小店铺和小店铺后面高高的大楼。没错,学校周围的环境就是这个样子的。她信心百倍地在小店铺和大高楼中间又望了一望,却没有望见那幅飘扬在学校大门口的校旗和那栋三层的教学楼。
大概是被其他建筑物遮挡住了。但这并不影响我和它之间可以嗅到的那种感觉。
林朵朵在地铁出口上又站了半分钟,她不得不选择一个前进的方向。今天阴天,没有太阳,失去了东南西北的参照物。出站口恰好又是在一个小十字街口上,东南西北似乎都可以走。她仔细想了想,觉得目的地的标志在她心里很清晰。学校坐落在〃布力克〃街和第六大道的交会处。在学校大门的对过有一家糕饼店。店里的橱窗中展示着一块直径足有两尺多的,大花篮样的奶油蛋糕。蛋糕上布满了奇花异果。就算林朵朵忽略了〃布力克〃街,忽略了第六大道,忽略了糕饼店,也不会忽略那个奶油蛋糕。这是林朵朵一生中所见到的最巨大,最艺术,最让人过目难忘,并在最快瞬间造成唾液分泌系统亢进的甜点心。
林朵朵终于选择了一个她认为比较有把握的方向。她朝着那个方向前进了一百米后站住。因为没有看到跟目的地有关的任何标志,她决定在相反的方向试一试。她又那样走了一程,终于找到了第六大道,却看不到〃布力克〃的牌子。她有点发懵了。她转弯,开始在每一个街口寻找糕饼店和糕饼店附近的路牌。又经过许多失望和焦虑后,两腿已经走乏了的她,总算远远瞧见了〃布力克〃三个字,但糟糕的是本应该存在在牌子下面的那个糕饼店竟消失了。这种不翼而飞的事只可能在恶梦里发生。林朵朵站在路边差点儿哭出来。她开始怀疑自己的记忆。自己会不会打开始就记错了街名,记错了下车的车站?这满眼的景物越端详越陌生,自己好像根本就没有到过这个地方。
对不起。林朵朵绝望地拦住了一个行人,结结巴巴地说:Little…RedSchool…House(小红房子学校)。
那人把下巴抬了一抬。
林朵朵读不懂这个动作的含义。她想,也许是自己英语发音太差,对方没听懂。也许是对方耳背,是个聋子。
Little…RedSchoolHouse…
这一次她尽可能让自己放开嗓门儿,把舌头弯曲得像过了热油的鱿鱼卷儿。
那人一楞,眼睛把林朵朵的面孔狠狠刮了一刮。
那――!他抬起胳膊,用同样大声喊着说:马路对面。就在你眼前!
林朵朵转过身,她觉得就像是有神仙点化一样,一下子望到了学校的那栋三层楼房。那面画着小红房子的校旗正在学校的大门口得意地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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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小兵闯荡美利坚:红色童话
第41节:脱胎换骨
天啊,太好了!简直是太好了。
她笑起来,忙不迭地向那人道谢。尽管那人走得头都不回,她仍然对那人的背影充满感激之情。随后,她又用目光重新在那排小店铺中寻找印象中的糕饼店。她发现,其实那个糕饼店一直默默站立在她身边不远的地方,唯一的变化是橱窗里的那个大蛋糕不见了。
这就是林朵朵第一次坐地铁的经历。幸好,凡是有了这样的经历,人虽不能一下子脱胎换骨,但也老练了许多。林朵朵以后坐地铁再也没有出过大的差错。她很快成了坐地铁上学的孩子大军中的一员,天天和不相识的人们在地铁中匆匆相聚又匆匆分离。
正当林朵朵在纽约这个大森林里刚刚摸索到自己的路径的时候,玛德琳·曼森回到了那栋大房子里。
那天放学后,林朵朵在学校多耽搁了一会儿才返回到玛德琳·曼森的家中。天已经昏暗,时间接近五点钟。她的肚子提醒她玛莎这个时候应该正在厨房里预备晚餐。
林朵朵站在寒风中,反复摁了好几次门铃,终于有人将门打开。
玛莎穿着一身淡蓝色的套装,一件雪白的围裙,神气十足地出现在林朵朵的面前。她望见林朵朵后,不由一摸额头,说:哦,上帝,看我今天忙的。把你这个小家伙都给忘了。
林朵朵没吱声,她觉出屋子里的异样。门厅迎面的大理石台子上摆着大捧新鲜的玫瑰,客厅那边的壁炉里还生了火。
玛莎关上门,难以掩饰一脸兴奋地说:曼森小姐回来了。这次她不仅到了欧洲,还去了美国西海岸。我昨天读到她在加州参加大学生反战集会的新闻,没想到她今天就回来了。我猜她一定累坏了,现在正在楼上休息。
林朵朵愣愣地立在那儿。这一段时间她已经逐渐习惯这栋楼里的清净。玛莎人很开朗,除了爱说话之外,对一切事物都抱着热情和宽容的态度。平时,她很少进林朵朵的房间。她几乎相信林朵朵如果选择了待在自己的房间里,一定是因为有比走出这个房间更重要的理由。但如果林朵朵与她在其他场合相遇,玛莎就会显露出衷心的欢迎。她会让林朵朵充分感受到她运用发音器官时的快乐。同时,她也喜欢跟林朵朵进行点儿糊里糊涂的交流。林朵朵错误的发音和语法的含混总能使她产生类似猜谜的强烈兴趣。和玛莎处长了,林朵朵发现玛莎的英语尽管难懂,但黑人英语特有的那种卷舌鼻音,可以制造出一种比听白人的英语更松弛随意的氛围。所以,她和玛莎在一起,说英语的信心和勇气比跟任何人在一起都大。
林朵朵基本满意和玛莎的这种关系,甚至暗暗企望玛德琳·曼森小姐永远停留在旅途上才好。
玛莎顾不上观察林朵朵的反应。她丢开林朵朵匆匆忙忙走向厨房。
家里晚上有客人。晚饭七点半开。临时请来的那个意大利厨子脾气坏极了,动不动就摔锅盖,把我的头都快搞昏了。
听到玛莎抱怨,林朵朵犹犹豫豫向楼梯走去。她刚走到楼梯口,又被玛莎喊住。
你要是饿了,就到厨房来,我给你弄一块金枪鱼三明治。
林朵朵在厨房里见到了那个鹰钩鼻子的意大利厨师和他的助手,也见到了玛莎对那两个人的无可奈何。她觉得玛莎天生就不是当管家的材料。即使她手下雇了帮凶,也弄不出个狗腿子头目的嘴脸来。玛莎做饭的手艺虽比不上欧阳师傅和李师傅,但糊弄那个曼森小姐和她的客人们应该绰绰有余。今天一定是事情太多,忙不过来才找了帮手。但站在帮手面前,她的底气明显不足,反像是给帮手打工的。
林朵朵现今已对玛莎这类〃管家〃的角色有了全新的认识。此〃管家〃完全不同于穆仁智彼〃管家〃。此〃管家〃不仅要打扫整栋房子的清洁,还要采买,做饭,洗衣,看门,收邮件,接电话。或许,在当管家的当初,玛莎也曾经想试着做个穆仁智式的狗腿子,只是比张二婶儿还要繁重的工作把她这种念头打消得干干净净。
林朵朵从厨房端着三明治走进餐厅,差点儿和一个正在餐厅里摆弄画框的女人撞上。那女人叉着腰,对着那幅画左看右看。见林朵朵过来,便招招手问:你说这画怎么样?
林朵朵没有见过这个女人。看她褪色的牛仔裤,素白的旧衬衫的衣襟在腰间打了个结,想大概也是玛莎请来帮助收拾屋子的女佣,于是,向那幅画斜了一眼。
她发现过去挂在餐厅墙上的那张黄黄绿绿的向日葵不见了,换上了一张黑底子上堆积了些赤橙青蓝油画涂料,形似调色板的玩艺儿。仔细再看,发现那些乌七八糟的油彩的中间还插着几块棕黄和银白色的金属片。这一来,连调色板都不是了,仅仅算得上垃圾箱里比较显眼的一块垃圾。
唔林朵朵思考了一秒钟,摇了摇头。
不喜欢?
林朵朵继续摇头。
真的有那么糟?
林朵朵肯定地点了点头。
那女人用手托住了下巴,沉吟半晌:这幅画的标题是《厨房》。不过,我不能真的把它挂到厨房去,还是留在这儿更合适。不管怎么讲,它花了我不少的钱。
林朵朵认为自己的任务完成了。她不再留意那个女人说些什么,准备离去。
这时,那女人把目光转到林朵朵的身上。
哦,我们还没来得及打过招呼。我是玛德琳。
林朵朵怔了怔。她想她一定没有听清楚对方的话。这个女人的名字怎么跟房东的这么相近?
她只好嘟囔着应付:我是林朵朵。你可以叫我Sunflower(葵花)。
那女人笑了:我当然知道你是谁。欢迎你住到我的家里来。
林朵朵的手懵懵懂懂地被这个女人握住。她感觉那只手传递过来的信息足够强烈,让她的中枢神经像寒风中的残叶,稀里哗啦战栗了好一阵子。
行啦,有空我们再聊。我想听你谈谈红色中国。现在我得去换衣服。一会儿客人就到了,他们中间还有这幅画的创作者。我会转告他你不喜欢他的作品。
玛德琳走了几步,忽然又想起什么,说:假如你不介意的话,我更愿意叫你Flower。知道吗,在英语姓名中,Flower是个很讨人喜欢的女孩子的名字。正好和你漂亮的脸蛋儿相配。实际上,我知道你的中国名字跟Sunflower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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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小兵闯荡美利坚:红色童话
第42节:在霍普金森家
林朵朵目瞪口呆地看着玛德琳嗵嗵嗵地跑上楼梯。显然,她的腿部肌肉很结实也很有弹性。她的脚步就像她旋转得飞快的脑子一样轻盈。你稍一怠惰,就会跟不上她的节奏。
这个女人竟然是玛德琳·曼森。她穿着旧衣服,她没有化妆,她的皮肤苍白,头发乱蓬蓬的,她跑起路来,像乡下人一样有股蛮劲儿。她跟客厅壁炉上的那个用眼睛杀人的妖魅究竟有什么瓜葛?她们俩到底谁更真实。
林朵朵被这个问题足足困扰了一个晚上。
(十五)在霍普金森家的日子
现在,苏五月每天早上差十分钟七点就得起床。
当床头那个绿苹果样的闹钟把她唤醒的时候,天色仍旧黑漆漆的,黑得跟旧社会一样。
苏五月摸索着开始穿衣服。她手脚放得轻轻的,以免吵醒了蒂娜。蒂娜是个爱睡懒觉的人,惊扰了她的睡眠,她会抱怨一个早晨。
苏五月匆匆在卫生间里抹了一把脸,用梳子挠了挠头发,就往门厅走去。这个时候,那只叫〃蜜糖〃的大狗正在大门前爬着,鼻子里发出不耐烦的哼哼声。看见苏五月出现,它一下子蹿起来,尾巴左右打得砰砰响,好像在挥舞一杆威武的大枪。
给〃蜜糖〃戴上皮脖套,苏五月牵着狗出门。
黎明中的街道上昏暗的路灯显得睡眼惺忪。〃蜜糖〃沿着熟悉的路径跑得飞快,扯得苏五月跌跌撞撞。
过了十字路口,到了〃蜜糖〃经常上厕所的区域,它开始东闻闻,西闻闻地找地方方便。苏五月知道〃蜜糖〃在排泄的问题上是很挑剔很有原则性的,所以,只好在那儿搓手跺脚耐心等待。
半个小时以后,又冷又饿的苏五月回到了霍普金森家。
霍普金森一家的基本成员大都已经起床,厨房和卫生间里热热闹闹的。
苏五月洗洗手,准备吃饭。早饭是现成的。大家知道要吃什么,所以大家对早饭从来没有什么期待。
霍普金森先生一家是十分懂得合理使用光阴的人,他们很少在生活琐事上浪费时间。比方说,既然生活中使用的日用杂物根本没有头绪,那就把它们就近一股脑塞进橱里柜里抽屉里,哪怕开橱门的时候遭遇雪崩的灾难;又比方说,反正人吃饭吃了上顿还有下顿,那就尽量把它们的制作工艺简单化。
霍普金森家的早餐午餐非常简单,基本属于自己动手,丰衣足食。早餐是将牛奶倒进某一类已成为成品的谷物里。霍普金森先生家中的厨房里有得是这类玩艺儿。麦圈麦片大麦小麦燕麦,球形块状圆圈圈的,加果仁儿加蔬菜的,含高钙高纤维高维生素的和低脂低糖低热的……五花八门可以排出好几个盒子,供你自由选择。有的时候,饭桌上偶尔会出现甜面包圈和松糕,那就会使吃饭的气氛大不一样。
中午饭则是一杯果汁(或者白水)外加名目繁多的三明治。火腿三明治,金枪鱼三明治,香肠三明治,奶酪三明治,花生酱三明治,黄油果酱三明治,巧克力酱三明治,两片生菜加一片西红柿的三明治和什么都不夹的三明治……从火腿三明治过渡到什么都不夹的三明治,是由冰箱里储存的食品种类而决定的,当然,也要借助个人的创造力。但不管名字起得怎么好听,苏五月都有自己的理解,不就是两片干面包夹点儿凑合可以咽下肚子的杂食,或者什么也不夹嘛。
晚饭算是家中排场最大气氛最隆重的事件,是全家人唯一在餐厅集体进食的场合。但那也不过是大家共享一大盆蔬菜沙拉,外加一人一块牛排(或者是一块猪排,一块煎火腿,一块炸鱼,一块比萨饼,一块墨西哥卷饼……)。晚饭的开始和结束都可以用分秒计算,往往一个人刚刚拿起刀叉,另一个人则在收拾残局,准备离开桌子了。
苏五月每天都从这种简洁的生活方式中获取切实的好处。早上,溜狗回来以后,她花五分钟吃饭,一分钟清洗碗碟,三分钟整理床铺和衣物,五分钟收拾书包和学习用具,剩下的几分钟跟猫啊狗啊鸟啊大人孩子们打打招呼。
学校八点半上课,她足足还有将近半小时的富裕。这半个小时可以在去学校的路上走好几个来回,她把这种富裕变为自己享受随意浪费某种财富的权利。
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