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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雄辩之美-第1部分

小说: 雄辩之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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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律、良知与辩才的角力
  砌筑胜诉之砖
  要打动一个人的心,最方便而且最有效的方法就是语言交流。
  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法律界,几乎所有的辩护律师都把英国政治家切斯特菲尔德伯爵1746年给他儿子的信中所写的一段话当作法庭演说的指南:“无论你是想说服人还是想驳倒人,你都要不遗余力地诉诸感情。要俘虏人,就要充分利用感情。因此,无论何时、何地、何事,我都要求你要狠抓感情……一旦你能够操纵人的感情,诸如骄傲、热爱、怜悯、雄心或其他占主导地位的感情,你就不必担心他们会用什么理由来反对你了。”
  感情,必须借助语言来表达,才能传达给听众。因此,那时的美国律师界掀起了一股对语言作细致深入研究的热潮。所有的律师都曾为像罗伯特·英格索尔、休伯特·汉佛雷或者伟大的克莱伦斯·丹诺这样的完美演说家着迷,他们中的任何一个人都能够使听众在长时间内沉浸于法庭演讲中,难以自拔。 
  在英美法系国家,大多数诉讼包括4种法庭演说:起诉方的开庭演说、被告方的开庭演说、起诉方的终局演说、被告方的终局演说。那么,一个诉讼案中的庭审律师,如何只用几个小时的演说时间,就总结出几个月的证言以及记录的证词,并将其编织成别人非信不可的故事,以便说服法官和陪审团,打赢这场官司呢?
  毫无疑问,法庭演说是让法官和陪审团听的,而非让他们看的。因此,它代表着律师这个古老职业与辩护艺术在当今的最高表现形式,即讲述故事。就像古希腊云游四方的行吟诗人一样,律师必须抓住法庭的注意力。他必须自由地运用每一种心理与情感的工具,讲述他当事人的故事。律师必须善用他的辩才,不仅要触动法官和陪审团的理智,而且要激起他们的感情。但是,昔日讲故事的人与今天的律师存在着一个重大的区别:行吟诗人是坐在国王的脚下吟唱,为的是提供娱乐,而律师讲述故事,则具有惩罚恶人、解脱清白者、治愈受伤者的效果——这就是法庭演说的力量。 
  与交叉询问一样,律师的辩护技巧在法庭演说中起着巨大的作用。他必须像躲避瘟疫一样地逃避千篇一律的陈词滥调——公式化是法庭演说的一大禁忌。词语的翻新更迭、修辞手法的千变万化、语序的转化改换、以及寓言典故的运用,永远都是激起听众兴趣、获得有利裁决所不可缺少的语言手段。
  对于相同的事实证据,律师演讲的技巧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如果说事实是建造法庭演说这座雄伟大厦的砖块,那么演讲技巧就是最好的泥灰了。聪明的律师,如同一个高明的建筑师,运用语言技巧为泥灰,把一块又一块的事实砖块紧紧粘在一起,砌筑起式样新颖、造型独特的法庭演说大厦,从而赢得陪审团的叹服。而拙劣的律师,如同呆笨的工匠,只能建起丑陋平庸、让人不屑一顾的平房。 
  几千年来,在人类无数的法庭演说中,只有屈指可数的法庭演说词被当作善辩的艺术珍品保留了下来。本书的主要目的,在于为日趋成熟的中国律师界和爱好演讲的朋友们提供美国20世纪最佳法庭演说的范例,其中的每一场法庭演说,无疑都是精雕细琢的演讲艺术的杰作。
  当然,我们也意识到,除了本书中介绍的这些法庭演说以外,美国法律史上还存在着不少精彩的法庭演说,它们都能与本书所编选的案例相媲美。不过,我们为本书编选的每一个案件,既考虑到了它的法庭演说的质量,也考虑到了它的历史意义。而且,我们刻意排除了那些只有短暂名声或是臭名昭著的案子。我们注意的是美国法律史上那些在陪审团宣读判决之后,能经受住时间考验,能继续产生吸引力,可以教育几代人的案件。这些案件包括起诉对战争罪行负责的人,谴责种族歧视,反对核能源工业,要求妇女平等权利,以及证明仅仅由于时间的推移,一个杀人者的罪行并不能就得到赦免等等。 
  本书按下列形式编写:每一章都包括一个简短的历史性介绍,该介绍把案件放在当时的社会历史环境中;接着,是一个有关律师的小传;然后是对法庭演说的赏析,它着重分析演说本身那些值得注意的方面。 
  阅读这些由法庭大师们所作的有关叛逆、暴力、压迫以及希望的演说,看看他们是如何砌筑胜诉之砖的,看看这些充满感情、富有说服力的不朽名篇是如何被一位位才思敏捷的法庭大师,以其卓越的智慧和雄辩的口才创作出来的,你会感到极其振奋和愉快,从而更深切地领会法律正义与律师职业的真正内涵。 
  愿这本小书能成为中国法制化道路上的一块铺路石。
  林正
  2000年3月于成都东郊
  第一章 克莱拉·福尔兹:加州诉吉米·埃尔曼纵火案
  1。 一个男人的世界不再继续
  19世纪后半叶,妇女从事律师职业这一观念,对于美国的绅士们来说,甚至对不少的美国女性来说,都是愚蠢透顶的。律师被看作是一门大胆、聪明、具有进攻性、有洞察力,并且在追求公正和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时,会不讲人情的职业。
  19世纪70年代的美国,与过去相比,对于一位妇女应该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流行的观点并没有太大的改变。威斯康辛州的首席法官曾经说过:〃如果女性从事法律工作,那么,人们对所有女性的尊重,在大众场合中就将受到损害。〃他的这一观点,代表了当时很多人的看法。
  数字本身就能说明问题。在1880年的全国人口普查中,全美各地总共只有750位律师。而且,直到1897年,一项国会法案才准予美国的女性在美国的最高法院里进行辩论。这项法案是由一位来自加利福尼亚州的参议员(也是一位律师)提出的。
  就是在这种敌对的气氛中,克莱拉·肖特瑞奇·福尔兹步入了〃那门即将发射的枪炮的后膛〃,进而永远地改写了律师的历史。
  福尔兹在15岁时就已经结婚了,她跟随着她的丈夫过着一种艰苦迁徙的生活。他们从衣阿华州迁徙到了俄勒冈州,然后又迁徙到了加利福尼亚州的圣何塞市。当这对夫妇和他们的4个孩子来到圣何塞市的时候,恰巧碰上一场经济衰退浪潮,这场浪潮以大规模的银行破产和农业歉收为特征。然后,在短短的几年时间内,这对夫妇又有了第5个孩子,并且,杰里迈里·福尔兹去世了,抛下了他的家庭,并把抚养那几个小孩的任务,留给了他的妻子。1878年,29岁的福尔兹,开始通过公共演讲来支撑她的生活,她支持妇女参与选举运动的雄辩演说,使大礼堂里人头攒动。
  很快,福尔兹就确定了她的目标:成为一名律师。她给一位著名的加利福尼亚诉讼律师写信,试图在这位律师的事务所里谋求一份职业,以便她可以向一位法律专家学习法律。这位律师的回信很简洁: 
  我亲爱的年轻朋友:
  请原谅我耽搁了对你来信的回复。在你的来信中,你提出想进入我的律师事务所来学习法律。但是,你似乎没有正确地理解你想从事的职业。我对你父母和你的尊重,使我不能鼓励你去追求这么一项愚蠢的行动,那只会给你带来嘲讽或蔑视。
  一位女性,除非是当教师,否则,她的位置就应该是在家里。如果你愿意在我们的公立学校里谋求一个职务,我将很乐意推荐你去,因为我认为,你完全能胜任。
  福尔兹不是一个轻易就能被打倒的人,她设法进入了一家早期的男性女权主义者事务所工作。她的父亲在做牧师之前,曾和这位男性女权主义者一起从事过法律工作。福尔兹从一开始就知道,一旦她的学习任务结束之后,将有一个更加可怕的障碍需要她去克服。
  加利福尼亚州不准女性从事法律工作。在该州,要想成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既不需要一份曾在法律学校里接受过教育的证明,也不需要通过全州的法律考试,唯一的要求就是:申请者必须是有良好道德品性、年满21周岁的白种男性公民,并拥有必要的〃学识和能力〃。另外,要想成为律师,申请者还必须通过当地的律师考试。
  克莱拉说服了她所在地区的一位年轻的州参议员,让他向州议会提交一份由她所起草的立法提案,即《女律师提案》。提案建议用〃人〃这个单词,替代法律文书中的〃白种男人〃这几个字。大多数人都认为,这份提案几乎没有,甚至完全没有可能被那个全由男性组成的州议会通过。但是,这些观察家忽略了福尔兹要实现她成为一名律师的抱负和决心。福尔兹以前并没有游说议会的经验,但是,这次她却投身到说服政客通过这项新的法案的斗争中去了。她组织了全州各地的一些妇女,收集了成百上千的请愿签名,以支持这项新的立法。
  对这份提案提出批评的人士争辩说,妇女会利用她们具有的魅力,影响陪审团作出不公正的裁决。这些人还说,妇女不可能承受从事法律工作所带来的情感上的压力。在非常激愤的情绪影响下,这些人提出了一个具有连带后果的推论:如果妇女成为律师,那她们下一步就会成为陪审员,然后,也许甚至还会成为法官。
  尽管提案遭到了律师界、新闻界的强烈反对,但是,福尔兹还是继续努力。她设法让那项提案通过了州参议院的表决,然而,提案在州众议院似乎不可能被通过。因此,福尔兹继续努力做议院的工作,并联合了一些进步的男性议员,使提案最终以37:35的表决获得了通过。
  随后,福尔兹和她的盟友们,投入到了确保州长能在这项提案上签名的战斗中去。在这项提案失效前的最后一天,州长终于在《女律师提案》上签了名,从而使这项提案变成了一项法律。福尔兹没有浪费时间,为能当上律师,她又开始学习。她一边尽力地为她的孩子们操持家务,一边又努力地为参加考试而作准备。新闻界对此进行了报道。一份芝加哥的报纸曾这样描述说?quot;一些年轻的男人们怨声载道,说他们没有钱去接受教育……他们所需要的不是金钱,而是需要像福尔兹太太那样的女性身上所蕴含的勇气和力量。〃
  福尔兹需要通过一次长达3小时的严格的口试。她所面对的是一个由3位杰出的律师所组成的委员会,其中就包括那位曾在信中告诉她,她那种请求只会给她带来嘲讽的先生。考试结束后,福尔兹获得了3人的一致推荐。于是,就在第3天,即1878年9月5日,克莱拉·福尔兹成为了加利福尼亚州的第一位女律师。
  在全州各地的朋友们的帮助下,在新闻媒体上所报道的那数不清的关于〃第一女性〃的故事所带来的影响下,福尔兹周围很快就聚集了一些诉讼委托人。但是,她仍感到不安,因为她觉得自己缺少正规的法律教育。当时,执业律师进入法律学校学习是很常见的。所以,福尔兹认为,既然她是加利福尼亚州的第一位女律师,那么,她进入加利福尼亚州的第一所法律学院,即黑斯廷斯法学院学习法律,就是很有意义的。于是,她在1879年1月9日缴纳了10美元的入学注册费。然而,第二天她却收到了注册登记员的一张便条,上面写道:〃经学校主管决定,妇女不得进入本院学习。〃
  福尔兹试图通过和校方谈判来解决这一问题,但遭到了对方的断然拒绝。于是,她便转向了通过提出诉状来加以解决。但是,当她出现在旧金山的一个法庭上时,法官却拒绝授予她律师资格证书。于是,福尔兹向这位法官要求,让他来指任一个委员会,并且测试她是否可以成为一名律师。在1月末,福尔兹第二次参加了律师考试,并获得了通过。
  这样,福尔兹便开始了她的斗争。但代表法律学院的律师们,却请求法庭多次推迟审判,以便干扰福尔兹。正当黑斯廷斯法学院明显打算事事都要和福尔兹斗下去的时候,福尔兹得到了一件重要的新武器。那些参加州制宪会议的代表们,意识到了这场正在进行的司法斗争的重要性。所以,未经任何辩论或修改,他们就正式通过了一条法律,规定?quot;任何人不得因为性别的原因,而被取消参与或从事任何法律业务和法律职业的资格。〃这是妇女们第一次获得宪法保护的、在家庭之外和男性平等的权利。
  为了支持福尔兹,制宪会议又正式通过了一项法律条款:〃任何人不得因为性别的原因,而被拒之于任何大学、学院或系部之外。〃
  当在法庭进行口头辩论时,福尔兹首先发言。由于她把自己的辩论时间限定在30分钟内,所以,她从3方面展开攻击:首先,她完全满足黑斯廷斯法学院的各种入学要求;其次,她指出,黑斯廷斯法学院是加利福尼亚大学的一部分,而加利福尼亚大学接收女生;最后,鉴于《女律师提案》已经获得通过,因此,黑斯廷斯学院的这一做法蔑视了人们的共通常识,即一方面本州授予女性从事法律工作的权利,而另一方面,它却又创造了一所不接收女性学习法律的学校。
  代表校方的律师们辩解道:〃法律不仅从本质来说,而且一贯与所有那些人类生活中的自私与敲诈、欺诈与犯罪、粗暴与残酷、可憎与污秽的事情打交道。如果由于职业,妇女们被允许参与了解那些进入了公正法庭的世上所有的龌龊事情、所有的肮脏事情以及附带的所有与鸡奸、乱伦、强奸、私通、怀孕、私生子、婚生子、卖淫、姘居、流产、杀婴、黄色出版物、性诽谤和性侮辱、性无能、和离婚有关的所有附属问题所有那些叫不出名字的各种各样的不体面的事情,那将是令人作呕的。如果妇女们公开从事与这些问题有关的职业,那么,对所有女性的尊重都将会受到损害……〃
  答辩时,针对对方提出的那些指控,福尔兹进行了迅速反击。例如,对方声称:〃更加广泛的教育将会使女性们更加缺少女人味,从而毁灭我们的家庭。〃对此,福尔兹的回答是:〃这并不是任何一种知识会导致的合理结果。相反,掌握了我们国家的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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