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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部分

雄辩之美-第18部分

小说: 雄辩之美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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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再次读读这封信。这封信是本州提供的,信上的日期是10月9日,距他们的安·阿博学院旅行还有1个月零3天的时间。我想让本法庭自己来确认,除了一个心智不正常的人以外,还有谁会写这样一封信,这封信有没有展示他们那种要对这个可怕行为负责的关系。这封信是里波路写给娄伯的。他俩住得很近,两家之间只有几个街区的距离。他们每天都见面,但是,里波路却给娄伯写了这封信。 
  亲爱的迪克:
  考虑到我们以前的关系,我理所当然地认为,这时候找个借口给你写封信是没有必要的。但是,我还是要说说我这样做的原因,因为,这恐怕是一封很长的信。如果你对本信所谈的有关内容不感兴趣,那么,我不想麻烦你,让你阅读完全文才明白这封信到底在讲什么。
  首先,这封信里附上了我今天曾给你提到过的那个文件,这一点我后面还会再解释的。第二,我想告诉你一个新的情况,它是在我们讨论以后我才想到的。第三,我想主要说说我对目前我们之间关系的看法,为的是避免以后可能会出现误解。同时,我还希望(尽管我认为这件事是无关紧要的),如果我们之间已经出现了误会,我们还是能使误会化解的。
  好了,关于第一件事,我今天下午希望你,而且现在我还这样希望,希望你能认为,我们在法律上是完全平等的。因此,我有意地干了那件同样的民事侵权行为,而在这个行为中,你也是有罪的。我们之间唯一的不同就是,假如我要否决那些事实,你在案子中的行为比我在案子中的行为更难加以证明。如果这件案子被抖露出来,一定要在法庭上对质,那么,随信附上的文件,就可以保证你能用它来阻止我改变主意去承认事实。
  至于第二件事,在你的建议下,我立刻就给迪克·鲁贝尔打了电话,并且,我事先就准备好了一张纸条(为了保证用词的精确),我照着这张纸条对他说:〃迪克,当我们昨天在一起的时候,我是否对你说过,迪克(娄伯)曾经告诉过我一些事情,而后我又把那些事情讲给了你听,或者我还说过那只是我个人的观点,即我相信那些事就是那样的吗?〃
  这个问题我问了他两遍,以便确信他听懂了,在他作了3次同样的回答后(他回答时,我把他的回答记了下来),我认为,他确实是听懂了。
  他回答说:〃不,你没有对我说过,是迪克告诉了你那些事情,但是你说过,那些事情据你的观点来看,是正确的。
  随后,他又否认了他告诉过你。我曾经说过,那些事情是从与你的交谈中发现的。于是,我对他说,他非常正确,你确实从未告诉过我那些事情。我还对他说,这只是你的一个建议,建议他去如何处理一个与他不相干的事实问题。我还告诉他,我和你都不会对他的回答感到生气(我想,你是同意这样做的)。
  当然,这就证明了,在关于我实际地、故意地破坏了我们之间的信任这个问题上,今天下午你确实是错了,因此,我不必向你道歉,因为我有关于此事的证据。
  好了,关于第三点,即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问题。当你今天下午来到我家时,我原本希望,除非你告诉我昨天你为什么那些做,否则,我要么就和你断绝友谊,要么就杀了你。但是,你确实告诉了我你那样做的原因。
  于是,现在的问题就变成了这样一个事实:即使你还坚持认为我背信弃义,无论是在我的行动上(尽管在迪克·鲁贝尔的观点和我的观点一致的情况下,你放弃了你的这一看法),还是在我的想法上,我也仍会照以前那样去做。
  现在,我还不能十分确信我理解了你说的那些话。你说,你过去不认为我在想法上是背信弃义的,而且你从没有这样认为。但是,你过去却误解了我,并且还以为我会说这样背信弃义的话。我决不承认我曾说过那样的话。现在,我已有事实能证明我从没有说过那样的话。
  但是,我认为,我们之间的关系问题取决于你(除非上面的那些观点是错误的),因为你已经圆满地解决了我的第一个问题以及其他的要求。为此,我同意不再去想杀你,或是去想不再延续我们之间友谊的事情。因此,我没有理由不继续和你友好地相处下去,并且,在无异常情况下,我会像以前那样对待你。
  那么,唯一的问题在于你。你要求我做出一种姿态,也就是说,我要作出一个声明,说我以前做错了。对此,我拒绝这样做。现在,你可以按照你的意愿来惩罚我这种行为,断绝我们之间的友谊,实施体能上的惩罚,或是采取你想采取的别的什么惩罚,或者相反,像以前一样继续我们之间的友谊。
  因此,这个决定必须由你来作出,这就是我对这件事情的是是非非的所有看法。
  现在有一个实际的问题。我想,我还能像别人通常希望我做的那样,而且,事实上,我也确实希望我能像以前一样继续我对你的态度,直到我从你亲口说出的话,或你的所作所为中,感受到你已经作出的决定为止。这一点,我会做下去的。
  现在我给你一个忠告。我不希望以任何方式影响你的决定,但是,我确实希望给你提个醒,即万一你认为中止我们之间的友谊是可行的,那么,为了我们两人的利益,你必须要极其谨慎。〃争吵一场〃的想法肯定会是一种一般的解决办法,但是,很明显它不是一种理想的方法,并且,它会在你我之间形成一种让人讨厌的,但又无法避免的隔阂。
  因此,就我卑微的观点来看,尽管事实上我们不再像过去那样关系紧密,但是,维持一般关系仍不失为一条权宜之计。比如说,在街上打个招呼,或是当我们需要一起出现在公众场合时,那么,在所有这些公众场合中,都要以一种至少不是不友好的关系出现。
  好了,迪克,我有一个要求,也许,我没有权利要求你。但是,我提出这个要求,也是为了〃昔日美好的时光〃。如果不是不太方便,那么,你能让我知道你对最后一个问题的回答吗(在我明天离开之前)?关于这一点,尽管我无权问你,但是,在以后的几天里,你的回答会极大地安慰我的心灵。因为在那几天里,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你愿意,如果你希望我们的关系还像以前一样维持,你只需在中午12点以前到我家里来,给我留下一张纸条,就这样写:〃迪克说,是的。〃如果你不希望维持我们的关系,就写:〃迪克说,不。〃
  没有必要再在信上加这么一句话。你的决定,当然不会影响我要保持我们过去的相互信任这种单方面的希望。当然,我对整个事情的后悔,是难以用语言表达的。 
  在你阅读这封信时,希望我没有给你带来太多的麻烦。我(现在暂时地)像以前一样,是你的永远的朋友。
  贝 勃
  1923年10月9日
  好了,我敢说,法官大人您也知道,不管对本案作出何种解释,并且,考虑到所有还没有公之于众的情况,或是把这些情况忽略不计,那么,除非把它解释为是一个心智不正常的人写的,否则,任何人都不能对这封信作出解释。同时,附在这封信后面,还有一份信中曾提及过的那份奇怪的文件?quot;我,耶森·F·里波路,在没有任何强迫或勉强的情况下,在这里证实并宣布,在1923年10月9日,由于我自身的原因,我锁上了我和理查德·A·娄伯呆在一起的那个房间的门,目的是为了阻止他那唯一可行的出门方式。并且,我进一步表明了我的想法,即如果有实施我计划的必要,也就是说,为了阻止他那唯一可行的出门方式,我会对上述的那个理查德·A·娄伯运用身体暴力。〃
  不管是在这个法庭上所听到的,还是在公众场合中所听到的,本案中都找不出一点事实:从这两个被告是正常的人的观点来解释这份文件。 
  我想提请你们注意一下贝勃写的另一封信的一些摘要,如果在你们绞死他之前,我还能被允许称他为贝勃。10月10日,里波路在20世纪列车上写下了这封信,离他写上一封信刚好一天的时间。他在信中说:
  好了,这就是关于我们之间争论的所有问题。但是,我还想再补充一点,以便能向你解释清楚关于我的尼采哲学体系。
  也许你没有考虑过,为什么你在判断上的一个小小错误,在别人看来,就不是一个小错误,而是一个罪恶?原因就在于:在塑造一个超人方面,因为他天生就有某些超级素质,所以他不受那些制约普通人的普通法律的约束。除了他有可能犯的错误外,他可以不对他所做的任何事情负责,但是别的人却会对他们的行为负责。 
  现在,很明显,任何关于授予某个人,或是授予某个集体非同寻常的特权,同时又不授予他们非同寻常的责任法则,都将是不公正的、错误的。因此,虽然对其他人来说,错误是可以饶恕的,但对超人来说,他的每个判断错误,就都是犯罪。当然,你也许会说,你以前也犯过错误,那些错误并没有被看作是罪恶。确实如此,比如说,有一天晚上,你说了这么一个观点,并且坚持认为它是正确的,即马科斯·奥瑞尼尔斯·安东尼事实上是斯多葛学派的创造人。当你这样说的时候,你就犯了罪。但是,这个罪很轻微,所以我决定原谅它。在此之前,我也曾原谅你在判断上所犯下的过错,但这样做却导致了以后一系列事情的发生。我过去没有,现在也不希望起诉你有罪。但是,我认为,我利用那些你所犯下的、你应该负责的罪恶的任何一个后果,都是公正的。 我这样做,而且我只能这样做。所以,你要明白,你应该非常非常地谨慎。
  这封信是一个脑子正常的、18岁的男孩写的,还是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写的呢?这封信是一个应有其他孩子那样行为举止的孩子,应有其他孩子那样思维的孩子写的,还是一个被他的哲学思想所控制,把世人所说的犯罪看作是一个超人的所作所为,并且认为超人的唯一罪过就是犯错误的人写的呢?这个孩子深信上面的观点。他还没有长大,这些哲学观点制约了他。在这份古怪的有关他们关系的契约中,有一点很明显:法庭已经知道了,在这两个孩子之间,他们每一个人都将根据契约放弃某种东西,并且每一个人都将根据契约提供某种东西。正是这份契约,正是这两个有毛病的脑袋导致了那件可怕的谋杀案。
  我认为,这一事实不仅仅取决于这两个男孩所提供的证据。它也在这些书信中得到了证明,它在他们的每一个举动中得到了证明,在他们的伙伴关系中得到了证明,对此,我们毋庸置疑。
  我们给本法庭请来了很多这两个孩子的朋友。这两个孩子与他们这些朋友朝夕相处,在俱乐部里和这些朋友结伴玩耍,这些朋友都是这两个孩子的好伙伴。现在,他们都讲述了同样的故事,都说这两个孩子不应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
  墨尔蒙特,是本州传唤来的第一个他们的朋友,也是那些孩子们当中岁数最大的一个。他说,里波路从来对任何事情都没有判断能力。他俩曾谈论过超人,里波路为他的哲学进行了辩论,这一哲学已成了他生活中的宗教信仰。但是,对于生活中的一些事情,里波路却没有任何的判断能力。里波路在智力上发展很快,但是在情感的发展上却很缓慢。他在一个孩子们并不需要,并且在他那样小的岁数里也不应该掌握的方面发展得很快。他完全缺乏健康的情感生活,缺乏一个孩子所必需的、实际生活必要的健康的本能。
  我们请来了至少10来个他们的伙伴,这些伙伴们都证明了同一件事:迪克·娄伯被他的伙伴们剥夺了在班级里应该享受的权利,因为他孩子气般的幼稚,而且还缺乏判断力。
  这些伙伴们对这两个孩子的评价都是:他们不负责任,他们没有判断力,他们很幼稚,他们的行为很古怪,他们的想法其他孩子们都无法理解。这一切在本案中都是毋庸置疑的。 
  那么,起诉方又做了什么事呢?
  据说,他们有一支庞大的证人队伍。但他们只请来了3位证人。其中一位教授只和里波路谈论过他的法律学习,另外两个证人在我们盘问时,赞同我们曾说过的所有观点,其他的证人则都未到庭。所以,他们的这种做法使我们所有的观点都在本案中得到了认可,并且,无需再进行辩论了。
  现在,双方都请来了精神病医生,所以,我将花点时间谈论一下这件事,我只占用一点点时间。 
  现在,事实很清楚,当这两个孩子在星期天下午承认了他们的罪行时,也就是说,在他们的朋友和律师都没有机会看见他们之前,克劳尔先生请来了4个人。他请来了帕特里克医生,这是一名精神病医生;邱吉医生,这也是一名精神病医生;科隆尔医生,这是一名证人,一个专门作证的人;申格医生,这是一个很好的人,我不想指责他,我也不愿意把他和帕特里克医生及邱吉医生归为一类。
  我曾对法官大人您说过,就我的观点来看,克劳尔先生请来了公众所知的芝加哥市最能干的两个人,即邱吉医生和帕特里克医生。你们曾经听过邱吉医生的证词,尽管邱吉医生是一名精神病医生,但他却很诚实。在盘问时,他承认了我的每一个看法。他承认,这两个小孩缺乏情感生活,同时他承认了这种情感生活的重要性,他也承认信仰在一个人的行为里所起的重要作用。他亲口说,如果他能知道所有的事实,他就会清楚在那件古怪的谋杀背后到底有什么东西。我们在本案中提出的每一个看法,都得到了邱吉医生的认可。
  申格医生也做了同样的事,邱吉医生和申格医生之间唯一的不同就是:我们只问了一个问题,邱吉医生就承认了我们的看法。但我们却用了10到12个问题,才取得了申格医生的认同。在盘问过程中,申格医生反对着,躲闪着,逃避着,支吾着。这一点千真万确,我决没有诬陷他,法官大人您也在本庭上亲自听到了。申格医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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