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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部分

雄辩之美-第3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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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官:先生,不要用那种方式指着我。
  昆斯特勒:如果我们要吵架的话,我愿意奉陪。
  法官:请不要用那种方式指着我。
  昆斯特勒:我认为这时候,作为一名美国律师,真是太丢脸了。
  法官:你应该为你在此案中的行为感到羞愧,先生。
  昆斯特勒:什么行为?一位当事人受到这种方式对待时的反抗?
  法官:我们该稍微休息一下了。
  昆斯特勒:我们可以留下人陪舍尔先生吗?我们不相信……
  这时,对舍尔的审判与对其他几位被告的审判,被分开进行。因此,就有了这场〃芝加哥7人案〃的官司。
  对这7个人的审判,就如审判前的暴乱一样有争议。霍夫曼法官成了被告们滥骂的对象,〃老家伙〃和〃大人先生〃是他们挑选的称呼,而不用通常的称谓〃法官大人〃。7名被告设法使街头的抗议在法庭里持续下去。被告把法官的法袍穿到了法庭里,然后又脱掉,踩在脚下。他们还尽力想在法庭上举办一场生日宴会。戴林格尖叫着,把法官的一项裁决叫做是〃胡扯〃,结果他被强制退庭。当法庭拒绝恢复戴林格的保释权后,法庭里于是又发生了如下的一幕:
  艾比·霍夫曼:这间屋子里唯一荒谬的东西,就是你们的公正观。你们这些卑鄙小人! 很明显,这是你们的一种挑衅行为。为什么在这里会发生这样的事,是因为你们威胁要剥夺他在密尔沃基演讲的言论自由。 
  法官:执法官先生,请你让被告霍夫曼……
  霍夫曼:喏,告诉他,少来这一套。你们这些战争贩子是怎么做的,朱利(指霍夫曼法官)?你们没有任何权力。就是在第三帝国时代,他们也没有任何权力。
  法官:执法官先生,你能让他坐下来吗?
  执法官:霍夫曼先生,我再一次要求你闭嘴。
  鲁宾:盖世太保。
  霍夫曼:让他看看你的45毫米口径的枪,让他看看45毫米口径的枪。他肯定没有见过枪。
  被告的行为举止影响了每一个在座的人。旁听者常常爆发出强烈的情感,加入到喧闹的对阵叫骂队伍中去。流行歌手朱蒂·柯林斯在证人席上唱起了〃鲜花都到哪儿去了?〃直到法庭工作人员用手捂住她的嘴巴时,她才安静下来。〃跨掉的一代〃诗人阿伦·金斯伯格,对在他作证时法庭的一次骚乱,用不断地哼唱〃欧姆……欧姆……〃加以回应。霍夫曼法官显露出他对被告及其辩护律师的不满,甚至拒绝以正确的名字称呼另一位辩护律师温格拉斯。
  1970年2月,经过4天的商议后,陪审团裁定,对7人的共谋犯罪指控不能成立,对温勒和弗洛伊恩斯两人的所有指控也都不能成立,但却认为霍夫曼、鲁宾、黑登、戴维斯和戴林格5人犯有煽动罪。不过,霍夫曼法官又以藐视法庭罪传唤了每位被告和他们的律师。昆斯特勒因此被判刑4年,温格拉期被判刑20个月,但两人都没有坐牢。因为在9个月之内,美国上诉法院第7巡回法庭又重新审理了此案。法庭裁定霍夫曼法官犯有如下过错:没有询问陪审员侯选人,以确定他们是否怀有偏见;拒绝让辩护方的证人,其中包括前司法部长兰姆舍·克拉克作证;在陪审团商议期间,在没有通知辩护律师的情况下,向陪审团递条子。其中,法庭批评得最严厉的,是霍夫曼法官本人的行为。法庭认为,霍夫曼法官讽刺性的评论,暗示了被告是无能和不诚实的,并且暗示辩护方没有任何优点可言。〃即使法官所犯错误没有如此严重,但仅凭其行为,也该撤消其判决。〃法庭这样说并且推翻了以前所有的有罪判决。
  2. 律师小传
  威廉·昆斯特勒继承了克莱斯伦·丹诺的传统,也是一位为〃事业〃辩护的美国著名律师。只不过丹诺是一位为工人辩护的法庭斗士,抵挡的是贪婪的工业资本巨头的明枪暗箭,而昆斯特勒却是为被告和刑事案件辩护。但是,他为之辩护的那些东西,并不受大多数美国人无论是工人还是大亨的欢迎。在20世纪60至90年代,只要有一位〃激进分子〃受到指控,昆斯特勒就会为之辩护,不管他是雅皮士、嬉皮士、黑豹党成员、暗杀者,还是恐怖分子。昆斯特勒很像丹诺不把他的当事人当成是刑事案件里的被告,而是当成与不正义的体制进行斗争的英勇斗士。昆斯特勒尽力不让任何人被判入狱。他认为,每个人,包括法官本人,都是正义的敌人,而取胜的唯一途径就是决不手软、毫不畏惧。昆斯特勒以一个公正的真正信仰者的奉献精神和热忱,对待每一件案子。
  威廉·昆斯特勒生于1919年7月7日,是一位犹太医生的儿子。他在曼哈顿长大,并考入耶鲁大学,主攻法语。他是校游泳队的正式队员。1937年,他以ΦBK联谊会会员的身份毕业(ΦBK联谊会是美国大学优秀生和毕业生的荣誉组织)。
  二战期间,昆斯特勒参军入伍,并因在太平洋战区出色的情报工作荣获〃铜星〃奖。1946年,少校昆斯特勒退役,随后进入位于曼哈顿的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学习,并于1948年毕业。1949年至1950年期间,他在哥伦比亚大学教授法律,然后结婚,搬入郊区,和他的兄弟合伙开办了一间律师事务所。昆斯特勒兄弟俩擅长受理家庭纠纷的法律事务和房地产投资策划。威廉发现自己舒舒服服地成为了司法界中的一员,没人会想到他以后会成为一名激进的辩护律师。
  60年代时,昆斯特勒已厌倦了为公司法人打官司,他开始参与民权运动。在民权运动中见到的南方种族主义和不公平现象,使他变得激进起来。于是,他开始了他自称为替〃穷人、受迫害者、激进分子、好战分子、黑人、反战分子和政治弃儿〃进行辩护的十字军东征斗争。
  昆斯特勒致力于与州政府的权力进行较量。对别人批评他太热衷于抛头露面,他辩解说:〃我喜欢抛头露面,就如同大多数人喜欢这样做一样。但是,这不是我的全部工作。我的目标是让州政府不至于太专横、太权威了。〃
  他在法庭上的一连串胜利已经成为传奇。他为一名被控暗杀好战分子拉兹·梅尔·卡海恩的巴勒斯坦人辩护,在满屋子的证人面前,居然使他的当事人赢得了无罪释放。
  他为拉瑞·戴维斯,这位被指控在火并中企图谋杀9名纽约警察的人辩护。昆斯特勒把这一事件定性为控诉警察如何对待〃生活在我们城市里贫穷社区的第三世界的年轻人〃,从而使戴维斯被判无罪释放。 
  也许,昆斯特勒律师生涯的高潮就是为芝加哥7人案辩护。晚年,昆斯特勒常常出现在电视和电影里,并塑造了一位有个性的、为下层人士的民权进行热心辩护的律师形象。他于1995年逝世。
  3.法庭演说赏析
  在这篇辉煌的终局演说中,昆斯特勒提供了一个教科书般的典型一个分为4部分的、关于如何在说服性的辩论中取胜的案例。
  首先,昆斯特勒有勇气面对一名有敌意的法官。一般律师很难对抗一名法官,因为法官握有在他身后支持他的司法体制的力量,他有权力去执行他的意愿。因此,〃勇气〃这个词并不常常和律师联系在一起。然而,在一个充满敌意的环境里一个由对立的法官主持的法庭,也正是勇气使得律师能为维护他的当事人的利益而斗争。穿着黑袍的法学家也许让人感到胆怯,但是,很少有律师能顶住法官的愤怒举动。
  昆斯特勒在庭审中面对的就是这样一名法官:霍夫曼法官的敌意甚至在终局演说过程中也很明显。但是,昆斯特勒并没有在敌意前退缩,他甚至还还击了法官的愤怒。请注意这篇辩词的1/3处,当时霍夫曼以严厉的措词警告昆斯特勒停止辩护,昆斯特勒回答道:〃法官大人,我抗议这样做,我可以下庭,但这是因为法官您不让我深入那些材料……〃整个审判中,昆斯特勒和法官针尖对麦芒,并因181次蔑视法庭而被起诉,然而,昆斯特勒仍以他认为合适的方法为这件案子辩护。
  第二,在辩护方进行陈述时,昆斯特勒就如同所有伟大的律师一样能很快建立起他的主题,并不断重复提及它。昆斯特勒认识到,陪审团只能注意到有限的一部分信息,因此他有必要说明什么是主要问题。按照刑事辩护律师的一贯传统,昆斯特勒把审判的焦点转移到对他的当事人最有利的方面。乍看之下,这是一个共谋案,事实完全对起诉方有利。但昆斯特勒重新描述了它,把它转变成一场对集会结社权和言论自由权的追究。同时,昆斯特勒的辩护陈词保持了短小、辛辣的风格。
  在终局演说一开始,昆斯特勒就建立了起他的主要前提:他的当事人反抗的是不公平的体制。他引用克莱伦斯·丹诺的话说:〃当一个新的真理来到世上,或是一个为人类所需的伟大观点诞生时,它又是从哪儿来的呢?……它来自于那些敢于反叛、敢于有自己思想的人,而他们的信仰就是叛逆者的信仰。〃这个主题是终局演说的核心。在整个陈述中,昆斯特勒勾勒出一幅正义的反叛者的图像,并把他的当事人和美国独立革命中的爱国者作类比。
  这一主题具有简洁、直接的优点。昆斯特勒从不远离这一主题,当陪审团开始商议时,他们脑海里就只回响着一个主题。这是一篇优秀的终局演说陈词,昆斯特勒勾勒了这一观点:被告是伟大的爱国者。他在陪审员们的心里播下了种子,并且他的当事人因他的播种而收获。
  第三,昆斯特勒机智地转移了审判的焦点。如果审判是关于有人共谋发动暴乱并非法侵入,被告是不会获胜的。但是如果相反,审判是关于集会结社自由权,陪审团的关注焦点就会改变。昆斯特勒回忆起美国革命,并把他的当事人形容成是在爱国革命中起作用的人。他告诉陪审团,1770年,在波士顿,因为海关征收不公正的税收,反叛者也即爱国者聚集起来,举行了一场伟大的示威活动。同样,在这个案子中,圆形剧场是示威活动的焦点所在,昆斯特勒提醒陪审团注意,当局明确阻止示威人群走向圆形剧场。昆斯特勒说:〃这就像告诉波士顿爱国者,你们可以去任何你们想去的地方,但就是不准去波士顿海关,因为抗议者就是想在海关或是在圆形剧场里,显示有种东西完完全全地错了。〃
  通过用语言描绘出那些伟大事件引人入胜的场景,并且让听众认同他的当事人是一个更伟大的事业的一部分,昆斯特勒成功地使陪审团对他的当事人有了更加积极的看法,当然,这远非起诉方所愿。 
  这篇终局演说的第四个特点,是其相对简洁的措词,这一特点使这篇终局演说成为律师工作的范例。在如今这个充斥着各种数码合成声音以及音乐电视剪辑方式的时代里,任何一位演讲者,都很难长时间地抓住听众和保持的注意力。虽然克莱伦斯·丹诺做到了,但是,他当时的年代还没有发明出收音机和电视机,而讲故事却有很大的吸引力,听众愿意听,并且会随着故事的潮起潮落而全神贯注。但现在,媒体改变了大多数人长时间注意于某件事情的习惯。所以,任何注重实际的律师,如果想要有效地抓住和保持听众的注意力,就该像昆斯特勒所做的一样,保持简洁。否则,唠唠叨叨的律师,就得冒看着听众的目光变得呆滞起来,而有利的判决就随着注意力的逐渐减弱而慢慢消失的风险。
  4.〃他们的信仰就是叛逆者的信仰〃
  (伊利诺伊州;芝加哥市;1970年2月) 
  陪审团的各位女士们、先生们:
  这是你们最后一次听到辩护方的声音了,我们没有反驳,政府说了算。
  作为开场白,我只想表明如下观点:只有你们才能就事实作出判断,这既是你们依法行使的职责,又是一件让人敬畏的事。
  当你们听了检察官和温格拉斯的阐述后,肯定,你们的脑海里会有很多的疑问。两个人对同样的场景作了描绘,又都对那个场景作了不同的解释。但是,最后的判决是由你们来作出,你们将是那7个人最终的命运裁决官。
  我们相信你们会遵守誓言,判决本案,我们相信你们会只根据事实进行判断,而不是就你们是否喜欢某一位律师来裁决。你们是否喜欢某位律师,那是不重要的。你们是否喜欢法官,也是不重要的。你们是否喜欢被告…… 
  法官:我很高兴,你并没有说我是不重要的。
  昆斯特勒:不,喜欢与否并不重要。
  我说,你们是否喜欢被告是不重要的。你们也许憎恶所有的被告,但就我所知的情况而言,也许你们又会非常喜欢他们。我知道,这是不重要的。这一点不应该干扰你们的判断,根本就不该,但这一点又很难做到。
  你们知道,本案的辩护已经拖了很久了,你们曾经在法庭上听到了一些尖刻难听的话,也曾看见过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行为。你们曾看见一个人被堵住了嘴、被绑在了椅子上;你们也曾听见许多令人不愉快的事;有些事是幽默的,有些是尖酸的。我认为还有好多事是完完全全无聊的。这些事确实不应该干扰你们的决定,你们已经发誓要就事实作出判断,不受任何个人因素的干扰。让我提醒你们,如果你们不那样做,你们的余生就会在谎言中度过,你们也只能在谎言中度过。
  现在,我认为,被告对他们是否会受到公平的审判有疑问,这一点对你们已不是什么秘密,人们已很多次提起这个问题。
  佛兰先生:法官大人,我反对这样说。
  法官:反对有效。
  昆斯特勒:他们站在这里,是因为违反了一项新的法规。事实上,共谋罪条款,即他们的第一条罪状,刚好是在总统签署了那条法规的次日通过的。 
  佛兰先生:法官大人,我反对,这条法规的使用是由法庭来作出裁定,不是让律师来裁定的。
  昆斯特勒:法官大人,我不是要对法规说三道四。我认为我的当事人有权知道它是什么时候通过的。
  法官:我不想让你对我该干的事横插一手。
  昆斯特勒:我想让你知道:第一,这些被告有宪法所赋予的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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