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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部分

雄辩之美-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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阶段。他开始为一些声名狼藉的人辩护,成了一个〃骗子的代言人〃。不过,他仍然获得了巨大的成功。
  在里波路…娄伯案中,他吸引了公众的想象力,而通常只有很少的案子能有这样的效果。在审判中,他运用娴熟的辩护技巧,将他的当事人的性命从绞刑架下解救了出来,并且第一次使精神病学成为刑事案中量刑的主要依据。丹诺的大部分名气和传奇都建立在这样一个事实之上:他说服公众不绞死里波路和娄伯,而且在某种程度上,他还使这两个人免受强制死刑。
  史库柏斯案和里波路…娄伯案对20世纪初的美国公众具有同等的吸引力。该案后来被搬上了银幕和舞台,其法庭记录也被出版。而丹诺的大部分公众形象也都来源于此。
  这一时期,丹诺参与的其他案件,尤其是他帮助黑人的那些案件,也都扩大了他那传奇般的形象。但这种传奇形象在他辩护的最后一个案子马西案中,却受到了质疑。1932年,海军上校汤米·H·马西在夏威夷,因妻子遭到强暴,枪杀了夏威夷人约瑟夫·卡哈哈威。丹诺接受邀请,替马西辩护。尽管丹诺声称他是因为需要钱,不得不接受这个案子,但此案中的每一件事都和丹诺自己所信仰的东西相悖,这个案子不是为穷苦人、持不同政见者或劳工辩护,所以丹诺的这一行动令很多认识他的人感到不解。不过,尽管如此,这仍然无损于丹诺传奇般的一生。 
  在丹诺的一生中,有相当一部分是无偿地为穷人辩护。他的一位朋友曾赞扬他:〃他常常把他的时间献给了那些寡妇、孤儿。即使把芝加哥所有律师在这方面的努力加在一起,也仍然比不上丹诺。〃
  对自己的这些行动,丹诺自己总结说:〃我为弱者和贫穷的人辩护,不计报酬,我将永远这样做。〃
  此外,他这种为小人物服务的工作,还延伸到了公共演讲方面。在他所有那些演讲中,他始终是一个持不同政见者、社会弱势群体的代言人以及社会秩序的批评家。 
  对丹诺传奇般的成功,有人将其归结为如下几点:
  1、 由于他和他父亲的亲密关系,他懂得了高度组织的团体就是敌人,就必须与之作对。
  2、 丹诺生活于美国历史上的动荡时期,南北对立的结束、铁路运输的发展、工业的崛起、,大规模的移民浪潮、内战的心理影响,如此等等,使得掌权的人想要保住自己已有的权力,而不让另外的人获得权力。丹诺生活中的冲突就类似于这种社会冲突。
  3、 丹诺在法庭上的辩护陈词、他所写的东西、所参加的辩论,都是试图解决他私生活中的这些基本冲突。
  4、 丹诺在芝加哥的第一次成功演讲,以及为德勃斯案辩护的成功,使他进入了大众传播的重要渠道,并促使他成功创造了与听众之间的交流,而且,这种交流关系始终存在于他的整个律师生涯之中。 
  5、 丹诺的生活哲学基于如下的观点:世界是残酷、混乱和无情的;人类是孤独的、没有朋友的、被排斥的;人类不断被迫反对自然与人类自身的组织,以便保护自己;暴力是可以饶恕的,如果它针对的是组织。
  丹诺传奇般的雄辩家形象大多建立于他在法庭上的外表和动作上。尽管他谦虚,普通得像一双旧鞋子,但是,他却是一个精力旺盛、天生自信的人,而每一个做重要工作的人,则都需要这样的品质。在辩护中,他喜欢在最后一块幕布拉下时,站在聚光灯下他喜欢成为公众的中心,当然,这或许是因为他进行了最好的辩护。
  在法庭上,丹诺大多是通过他的外表和动作来吸引人们的注意力。他穿着短袖,背带裤,四根手指插在胸前的背带里,大拇指伸到腋窝下,在法庭上来回地踱步。大而圆浑的肩略向前倾,一绺头发搭在额前,脸上布满皱纹,眼光昏暗、痛苦,似乎受到了很大的伤害。这种随意的近乎邋遢的形象,也成为了他的传奇的一部分。这样的外表和举止,使他看起来不像一个辩护律师,更像是陪审团的一名成员。这种表现能力也构成了他法庭辩护技巧的一部分。
  但是,丹诺感兴趣的不仅仅是吸引法庭内听众的注意,他希望能尽可能广泛地吸引人们的注意。由于他辩护的案子都具有争论性,并且有广泛的媒体报道,所以他在这方面大获成功。在基德案中,他对新闻界讨价还价,要求把他对陪审团的法庭演说公布出来,这成了传播他名气的一种潜在力量。
  在丹诺最著名的一些案件中,他都是在对媒体,而非对陪审团演讲,是在对子孙后代,而非对〃现在〃辩解。他的演说词常常被单独公布出来,因此,读者无法将它和其他律师的演说词相对比。丹诺作为一名辩护大师的声名,更多地是来自于这些读者,而非在现场听到他辩护的人。
  在丹诺参与辩护的案子中,没有哪一个案子比劳工案更吸引人,这些案子使他成为了一个著名人物。他在这些案子中的法庭演说,被视为他在运用语言的努力方面做得最好的一部分。在成为劳工律师后,他逐步形成了一系列模式化的辩论方式和辩论技巧,而且,它被使用到了他参与的所有案件中。他建立了一个能够挫败对手的基本程序,只要稍作修改,就可以在他的整个律师生涯中反复使用。尽管他重复使用这个模式,但他使它在不同案件中看起来都是独特的、恰当的。由于每一次他面对的都是新的听众,所以,这些听众始终都认为这个辩护模式是新鲜的。
  作为一位雄辩家,丹诺几乎从不在事前作准备,他在抨击和防卫方面,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在法庭和演讲台上,他常常采用一种随意的却又富有感染力、能煽动人感情和令人信服的姿态说话。
  作为一个擅长演讲的人,丹诺可以把道德伦理以及其他问题扩大化,能够把那些存在于听众中的或思想上的冲突表达得引人入胜,并且能够处理这些冲突,因此他可以在公众中获得一种特殊的成功。
  在每一个劳工案中,丹诺都试图把案件放在美国社会这个大背景下,自由讨论社会的不公和变化的需要,他把工会看作是改进这个国家被压迫者状态方面的一种强有力的力量。
  在丹诺为劳工辩护时,他变得更加致力于表达劳工的观点,对他的对手的进攻也变得更加尖刻。在很多方面,他都利用那些不太敏感的资本家作为靶子,采取人身攻击和辱骂的战术。尽管丹诺只是在观点上这样做,但这种战术对他的敌人杀伤力非常大。他在辩论中采用心理战术,把法庭盘问变成了他手中的有力武器。
  在这些劳工案中,丹诺都把自己的当事人看作是一种普遍意义的象征,认为他们代表的是一种更大的事业,而不仅仅是某个案件中具体涉及的问题。因此,他是在为事业而辩护,而非为单个的人而辩护。比如在基德案中,他说他不是为托马斯·基德辩护,而是为这个地球上受压迫、受排挤的弱势群体辩护。他甚至声称,他的当事人不是他主要关心的对象,这些人所为之奋斗的事业比这些单个的人更重要。在每一个案件中,丹诺当事人的事业便是劳工运动,而这则是一种不能通过起诉被告就可以消灭掉的事业。
  丹诺擅长把案件放到美国社会历史的大背景下,并不仅仅展现在劳工案中。在他参与的其他一些案件中,他的这种能力同样得到了发挥。在史库柏斯案中,丹诺把法律问题扩大到宗教信仰问题上,扩大到如何对待科学的问题上。而在史威特案中,他则把一个枪杀案放到了种族冲突的背景下。这样一来,丹诺就能够引导人们从一个更为广阔的范围内来思考、认识和判断案件,而不仅仅是就事论事地去针对单个案件。
  对于自己的成功,丹诺曾在自传中坦言道:〃如果一个律师真正了解科学,了解人类行为的各种效果,并且能够用一种简洁明了的方式把它表述出来,他就一定能够赢得陪审团的了解与支持。大多数的律师,所做的事情并非都是崇高的,只有当他们的想象力得到充分发挥的时候,他们才能使他们的职业变得真正崇高?quot;
  而对辩护与演讲技巧,丹诺则说:〃实际上,这种事情和别的事情一样,只要有自己鲜明的个性,那么,即使别人对你的见解不一定赞成,但如果你能够做到标新立异,独具特色,也可以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而如果你有一套自己的见解,又有一套表达见解的独特方式,那么,你就会成为一个与众不同的杰出的演说家。〃
  1938年3月13日,丹诺在芝加哥去逝,离开了这个他所喜爱的这个世界。芝加哥63街的殡仪馆,因为接待来哀悼他的人,连续58个小时没能关门。工人、教师、律师、劳工领袖、女佣人、那些因为丹诺的辩护而活了下来的人,全都哭着走过丹诺的棺木。 
  霍里法官在丹诺的葬礼上这样说:〃克莱伦斯·丹诺曾经活过,这是一件庄严的事情。黑人们以感激的心情,将永远记住他曾为他们进行过英勇的奋斗。用双手劳动的人、受社会迫害的穷苦人和不幸的人,会记住丹诺随时准备为他们贡献他不寻常的才能。……克莱伦斯·丹诺,对于穷人、被压迫者、弱者以及犯错误的人所有的种族、所有的肤色、所有的教义、所有的人类具有无限的同情和怜悯。〃
  一位牧师评论说:〃我们时代的3位伟大的美国人是:路德·伯班克、汤姆斯·爱迪生和克莱伦斯·丹诺。伯班克的伟大在于他帮助释放地球的能量,爱迪生的伟大在于他帮助释放大自然的力量,丹诺的伟大在于他帮助释放人类精神的力量?quot;
  3。 法庭演说赏析
  在长达8小时的自我辩护中,克莱伦斯·丹诺让陪审团因他大师般的辩才如痴如醉。
  1912年8月,在闷热的法庭里进行的长达两天的辩论中,陪审员们仔细聆听的情形,和90年代的陪审团审案的情形已经大不一样了。当时,不受电视和电影的干扰,陪审团的注意力能够跟随丹诺漫长的辩论,持续很长时间,并始终保持兴趣。不幸地是,90年代的陪审团会把丹诺称作空话连篇的人甚至比这还糟。今天的美国律师们在法庭上所面对着的是一个老于世故、缺乏热情、对媒体很有经验的陪审团。因此,如果一位辩护律师不能紧跟榜样陪审员们在电视、电影中所见的娱乐节目那么,他就会冒失去陪审团注意力和兴趣的风险,也许还会使案子败诉。但是,在丹诺的演说中,还是有几点特色会对现代的律师有所裨益。
  这篇演说的第一个特点是:
  首先,丹诺很快提出主题,并在整个终局演说中不断重复它。他意识到,陪审团就像大多数听众一样,只能记住有限的一部分信息。于是,他简化了他们的工作,把案子归结到一个主要话题上,并且让演说紧紧围绕这一话题。
  其次,丹诺成功地把诉讼的焦点从基于事实的辩论转化为他更能取胜的情感辩论。虽然这是一个比较明显的贿赂案,各种证据都使人相信丹诺有罪,但他能够让公众的注意力投向更为广阔的美国劳工运动问题。
  再次,丹诺是个擅长准确表达的语言大师,他使用精确犀利的语言阐述的各个要点,给陪审团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此外,也许是最最重要的一点,丹诺能以一种不卑不亢的语言和陪审团〃交谈〃, 既不凌驾于人,也不自我贬低。
  在阅读这篇终局演说时,请注意丹诺是怎样快速深入主题的。在第二段,他告诉陪审团,他真正面临着坐牢的前景。在第三段,他把自己描绘成为一个腐败的受害者。这篇陈词反复吟诵的主题是腐败的体制和严厉的惩罚。当他在阐述每一点看法时,都不断地回到这一永恒的中心论点:腐败的体制将把他打入牢狱。事实上,丹诺只是在反复阐述一个观点:腐败的体制和严厉的惩罚。这样,即使陪审员们记不住丹诺的其他言辞,他们也肯定能记住这一主题。 
  这篇演说第二个特点是:
  丹诺能让诉讼的焦点从基于事实的辩论转移到一个他更能获胜的外围话题上。而且,这个主题早早被导入并被不断重复。在第7段,丹诺说:〃我受审是因为我热爱穷人,是被压迫者的朋友,也因为我多年来和工人同肩并进,从而招惹了与罪犯有共同利益的人的仇恨。〃
  丹诺的陈词中,很大一部分谈及〃正义事业〃,以及在这场日益壮大的工人运动的潮流中,作为一个小人物,他是怎样被卷进旋涡的。尽管针对丹诺的指控涉及贿赂陪审员,但他选择了改变战场的辩护策略,把一个明确的行贿指控转变成了对他涉足美国劳工运动的一次满怀深情的辩护。的确,如果陪审团要判丹诺有罪,在某种意义上,他们也将有负于整个劳工运动。丹诺并不是唯一使用这种声东击西战术的人。事实上,很多刑事辩护律师都不时地利用它。这种战术,就像美国的司法程序一样,是经受了时间检验的。如果案子不能承受〃白热化〃的细致的事实调查,那么转移注意力,找一个新的话题,高姿态地获得一个更好的立脚点,将使辩护律师能更加游刃有余地去斗争。很明显,丹诺认识到了这一战术的必要性,并擅长使用它。
  这篇演说的第三个特点是:
  它具有强大的说服力。丹诺使用了一些经过仔细推敲、引人注目的言词,从而不仅产生了生动的视觉形象,而且还引起听众强有力的发自肺腑的共鸣。在陈词一开头,丹诺就说:〃我是这片陌生土地上的一个陌生人,远离2000英里外的家人和朋友……〃这些话塑造了一个在遥远的他乡,同邪恶作斗争的真正战士的形象。哪个人能不对这样一位持矛冲向磨坊的唐吉柯德式的斗士满含同情呢? 
  在随后的辩论中,丹诺令人难忘地转变语调,再次赢得了人们的共鸣。最后,他提起了十字架上受刑的耶稣。〃哦,你们这些钢铁托拉斯和建筑联合会的疯子们!你们这群听命于主人的疯狂的狗侦探啊!哦,你们这些地方检察官!你们知道不应该做什么!〃
  丹诺也谈到了他激起的诋毁者的愤怒,他对陪审团说:〃如果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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