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的知识分子-第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运杏锌赡艿墓业慕淌痛笱捎谒疃男灾剩敲挥泄绲目蒲В捎谒难劢缈髡牌毡榻萄У淖杂桑╨icentia
ubique docendi),要求有到处进行教学的权利,规模宏大的大学的毕业生享有这种权利。它和其他社团组织相反,没有对地区市场的垄断权。它的领域是基督教世界。
此外,大学组织冲破了它的诞生地城市的范围。不仅如此,同在法律和政治领域一样,大学还在经济领域同市民进行斗争,有时甚至还采取暴力斗争。
大学组织看来注定要从一个社会阶层或集团向另一个社会阶层或集团转化。它看来必将一个接一个地背离所有其他的人。对教会、对国家、对城邦来说,它都可能会是特洛伊木马。它是无法归类的。
13世纪末的多米尼克修会修士、爱尔兰的托马斯写道:“巴黎城就像雅典,分成三部分:第一,商人、手工业者和普通百姓,名为大城;第二,宫廷周围的贵族和大教堂,名为旧城;第三,大学生和教员们,名为大学。”
大学社团组织的组成
巴黎的大学社团可作为一个例子。13世纪期间它规定既包括管理方面的,也包括职业方面的组织结构。它由四个学院组成:“艺术”,“政法”或“宗教法’(教皇贺诺琉斯三世于1219年禁止民法的教学),医学和神学,它们构成大学内部数目同样多的社团组织。所谓高等学院,也即法政学院、医学院和神学院,是由院长(Dekan)为首的名誉教师团或董事会(Regenten)领导的。艺术院规模要小得多,它是按民族系统组成的。教师和学生大致上根据他们的出生地点划分并组织起来。巴黎大学有四个民族;法兰西、皮卡尔德、诺曼底和英格兰。每个民族归一个受董事会管辖的代表(Prokuror)领导。四个民族的四个代表襄助艺术院的首脑即院长(Rektor)。
但大学在这四个学院上面还有总的机构,不过它们的组织一向极为松散,因为这几个学院很少有共同的问题需要讨论。除了大学院墙外的普雷·奥·克勒克运动场,不存在任何涉及整个社团组织的地产或建筑问题。跟各学院和各民族一样,大学在把它们作为宾客接待的教堂或修道院聚集开会:在圣于连·勒保弗雷教堂,在多米尼克修院或圣弗朗切斯各修院,在圣伯纳德修会即西妥教团的大厅,更多地在马修修会的斋堂。大学在这些地方举行董事和其他教师参加的全体会议。
13世纪期间终于形成大学的首脑,艺术院或人文学院的院长。我们还得回顾一下使艺术院成为大学领袖的发展过程。这是由于该学院的成员在人数上的明显优势,他们具有的精神面貌,而更多地是该学院在财政经济方面的作用。对大学财务具有支配权的“艺术家们”的院长是全体会议的主席。13世纪末他已是大学社团组织公认的首脑。他在同世俗势力和教会势力的斗争过程中最终成功地保住了这个位置,这些斗争情况我们将在下面进一步叙述。但他的权威始终不时地受到限制。他可以参加下一轮竞选,但目前只能有三分之一学期的时间再行使他的职权。
这种组织结构情况,其他各大学中都存在,只是往往有相当大的差异。在牛津,院长不止一个。校长(Kanzler)是大学领导,而且如我们已看到的,不久校长就改由大学同事们选举产生。从1274年起,在牛津,“民族”的制度被废除了。这点从招生完全按区域性质来办可以得到解释。从此以后,来自英国北方的人或波利勒斯人(Boreales)——包括苏格兰人——和来自南方的人或澳大勒斯人(Australes),——包括威尔士人和爱尔兰人——不再分成不同的社团组织。
在波伦亚有一个与众不同的特点:教授们不属于大学。大学社团组织只包括学生。教师组成“博士学会”。实际上波伦亚区分为几个不同的大学。每个学院形成一个自己的组织。但两个法律大学——民法的和宗教法的——的优势地位几乎是包括所有一切方面。13世纪期间,这一优势地位由于这两个大学组织实际上的合并而加强了。大都是由一位研究院长领导。如同在巴黎,院长从各个民族中产生,民族在波伦亚十分活跃,并且是多层次的。各民族组成两个联盟,“阿尔卑斯山南人”(Citramontaner)联盟和“阿尔卑斯山北人”(Ultramontaner)联盟。每个联盟分成不同数量的许多系——“阿尔卑斯山北人”联盟有16个系——,各个系由在院长身边起重要作用的督导(consiliarii)做代表。
大学社团组织的权力,依靠三种主要特权:法权自治——在教会的某些地区性限制范围内和有向教皇上诉的权力,罢课和分离独立的权利,独揽大学学位授予的权利。
学习研究的组织工作
大学的规章规定学习的组织工作。它们规定学习期限,学期的教学大纲,和考试的各项条件。
关于学生年龄和学习期限的说明可惜不够明确,而且经常是矛盾的。它们还随时间和地点的不同而发生变动,从有些地方显出的一些迹象,我们可以猜想,实际与理论有时相距甚远。
首先:人们在多大年龄和根据什么条件上大学?上大学的年龄肯定不是很大,但这里发生一个问题:语法学校是否属于大学?书写在进大学之前就已学会,还是如伊斯特凡·哈依纳尔说的,它是大学的基本教学内容之一呢?有一点是肯定的,中世纪几乎不划分教育阶段,中世纪的大学也不仅是高等学校。我们现在的小学和中学课程,一部分就在大学的范围内讲授,或者受大学的监督。学员制度——有关情况还会在后面谈到——更增加了这方面的混乱,按此制度,它的成员从八岁起就上学。
可以说,各大学包括艺术院的基础教育,期限为 6年,从14岁到20岁间进行;在巴黎,库尔森的罗伯特的章程作了这样规定。教育分两个步骤,大约两年后取得学士学位(baccalaureatus),学习期满获博士学位(Doktorat)。医学和法学的学习肯定是在20岁到25岁间进行。巴黎的医学院的第一部章程规定,取得医学执照或医学博士学位需要六个学年,而且是在获得艺术硕士以后。最后,神学要求很长期限。库尔森的罗伯特的章程规定,需要八个学年,并且至少要到35岁,才能获得神学博士学位。实际上神学院学生的学习时间看来整整需要15…16年。最初6年他只是个听课者,然后需要进行神学实习:用另外4年长的时间讲解圣经,再加两年长的时间讲解彼埃尔·朗巴德的《教父名言录》。
大纲
由于课程基本上由对经文的评注诠释组成,章程也提到大学练习课程中所用的著作。这里提到的著作的作者,也是随着时间和地点而变动的。在人文学院占主要地位的是逻辑学和辩证法,至少在巴黎大学,那里几乎评注了亚里士多德的全部著作,而在波伦亚,他们只选用亚里士多德部分著作,而把教学重点放在通过研究西塞罗的《论创造力》( De
Inventione)和《支持赫伦纽斯》(Auctorad Herennius),来学好修辞学,他们也重视数学和天文学的教学,主要学习欧几里得和托勒密的书,也学习其他一些人的著作。法学专业学生则以《格拉蒂安教令集》为基础教科书。在波伦亚他们还加上《教皇格雷高里九世法令汇编》、《克莱门书》和《罪行录》。民法方面的评注,是关于公元六世纪东罗马皇帝查士丁尼下令编集的《法学江纂》——分为三卷:“旧法编”(Digestum
Vetus),“基本法”(Infortiatum),“新法编”(Digestum
Novum),以及法典和被称为《小汇编》或《汇编》的论文集,后者包括“法制”(Institutiones)和“案例”(Authentica),这是查士丁尼法典补编部分的拉丁文译本。波伦亚大学还补充一部伦巴底地区的法规集《封建法典》(LiberFeudorum)。医学院用的是《医学论》(Ars
Medicinae),这是非洲人康斯坦丁在11世纪编的希波克拉底和盖伦的著作集,稍后还加上阿拉伯人的重要著作:阿维森纳的《医典》(Canon),阿威罗伊的《科里杰特》(Colliget)或《治疗学》(Correctorium),拉泽斯的《奥曼索尔》(Almansor)。神学家除圣经以外当作基础课本的,有彼埃尔·朗巴德的《教父名言录》和彼埃尔·康默斯托的《经院哲学史》(Historia
Scholastica)。
考试
考试和获得学位同样是有所规定的。这方面每所大学也都有自己的惯例,并随着时间推移而有所变动。这里有两个典型的学校大纲:一个是波伦亚大学法学专业的,另一个是巴黎大学人文学科专业的。波伦亚大学的新博士取得学位,要经过两个步骤:个别考试(examen或examen
privatum)和公开考试或答辩(conventus,cinventus
publicus,doctoratus),后者可以说很像一个授职典礼。
博士学位申请者在个别考试前一段时间,由本民族的督导介绍给院长。申请者向院长保证,自己符合规章条例所规定的条件,并且不会试图对主考人行贿。考试前一星期,一名教师把他领带到波伦亚副主教面前,并保证他具备应试资格。考试前这天上午,申请人在听完圣灵弥撒后,来到博士学位资格审查委员会面前,委员会的一名成员交给他两份供评注用的文献片断。他回到家里准备作评注,然后于晚间在一个公共场所(通常在大教堂),面对博士委员会和列席的副主教(他不能进行干预)宣读。评注宣读完毕,他回答博士们的提问,接着博士委员会退席并进行表决。多数同意就通过决议,由副主教宣布结果。
如果申请人通过了个别考试,他这时还只是一个获得应试准许证的人,只有在公开考试以后,他才能取得博士学位,并作为教师授课。此时他将被隆重地引入大教堂,在那里发表讲演;他还要做一个关于法学问题的报告,随后针对提出反对意见的学生们为自己的观点辩护。这样,他第一次在大学的辩论中充任教师的角色。然后副主教隆重地授予他授课准许证,另外还有人把他荣任这项任务的奖励品交给他:一个讲椅,一本打开的书,一个金指环,和一顶礼帽或便帽。
年轻的巴黎人文学科学生还必须经过一段预备阶段。虽然不是明确规定的,但基本上可说学生要通过以下第一次考试即“大考”(determinatio)才能进而取得学士学位(baccalaureus)。“大考”前还有两项考试。首先学位申请人必须在12月举行的“问答”(re-sponsiones)中同一位教师展开讨论,然后在次年的四旬斋期(复活节前的四十天)进行考试。考试通过后,他才可以参加“预考”(examen
determinantium)或“学士学仅考试”(baccalariandorum),这时他必须证明他符合规章规定的要求,并且应该通过回答教师委员会的提问,表明他已掌握大学大纲中规定的著作。下一步才是“大考”:在四旬斋期间申请人要讲几堂课,以此证明他有能力继续自己的大学生涯。
第二阶段是为了获得大学授课许可证和博士学位的真正考试。这里也分几个不同的阶段。最重要的是作出一系列评注和回答总监或副总监领导下由四名教师组成的委员会的提问。通过的学位申请人几天以后在隆重的庆典上由大学总监授予许可证,这时申请人要发表一篇报告(collatio),但这只是一种形式。大约六个月后他在“试讲”(inceptio)——相当于波伦亚大学的“答辩”(conventus)——过程中正式成为博士。“试讲”的前一个晚上,他参加一个隆重的讨论,那被称为是他的“初夜”(Vesper)。在“试讲”那天,他在学院全体人员出席的情况下,进行他的第一次讲课,并得到他的学位荣誉证件。
大学的规章最后还包括整整一大套规定,它们跟在其他社团组织里一样,确定了大学社团组织的道德氛围和宗教氛围。
道德氛围和宗教氛围
这些规定确定了集体的节假日和娱乐活动,同时也给它们定下了界限。伴随着考试而来的是馈赠、娱乐和宴会(用考生的钱举办),以庆祝团体在精神上的团结一致和新成员的加入。同在酒宴时一样,资格最老的一帮成员的会饮(potaciones)是仪式中的庆祝活动,社团组织通过它来体现出自身根深蒂固的团结。知识分子的骨干就在这些游戏娱乐里显现出来,每个国家在某些场合还要拿出自己的传统特色:在意大利是芭蕾舞,在西班牙是斗牛。
此外还有规章上没有正式明文规定的礼仪,即新大学生、通过考核者和第二学期学生,用我们的话叫“毛头小伙子”,在进大学时要经历的入学仪式。我们是通过在 15世纪末才出现的一份引人注目的文献《学者宣言》(
Manuale Scolarium),了解这些仪式的,从中我们能够获悉这些大学生风俗早年的起源。引导新生入学,称为“清扫”典礼,意即去掉年轻人粗俗的习气,或者甚至他们野蛮的兽性。人们取笑新生身上有类似牲口的怪味,迷惘的目光,长长的耳朵,使人想起野猪的獠牙。人们要卸掉他想象中的双角和肉瘤,给他洗澡,挫掉他的门牙。在一个滑稽摹仿的忏悔仪式中,他终于招认了那些希奇古怪的坏习惯。这样,未来的知识分子摆脱了他的来历,他的这种来历与当时讽刺文学中的农民形象与粗野的笨伯形象非常相似。从野蛮到开化,从粗野到城市文明,在这种仪式中,原始的蒙昧被分解了,差不多成为内容被掏空了的躯壳显露出来。这种仪式使人想起的是:知识分子将要摆脱乡土的氛围,农业的文明和蛮荒的世界。人类学家对教士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