笛卡尔文集-第19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概念里(见公理十)。所以必然的存在性是在上帝里,或者说上帝是存在的。这个三段论式是和我对这些反驳(指第二组反驳译者)的第六条的答辩所使用过的一样;它的结论对于摆脱了成见的人们来说是用不着证据就可以认识的,就像在第五个要求中所说的那样。可是,由于不容易达到这样一种巨大的精神明白性,我们试图用别的办法来证明这件事。
命题二 用目的,即仅从上帝的观念是在我们中,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性
证 明
我们的每一个观念的客观实在性都要求一个原因,这个实在性不是客观地,而是形式地或卓越地包含在这个原因里(见公理五)。而在我们心里有上帝的观念(见定义二、八),并且这个观念的客观实在性既不是形式地,也不是卓越地包含在我们心里(见公理六),它只能包含在上帝本身里,不能包含在别的东西里(见定义八)。
所以,在我们心里的这个上帝的观念要求的上帝为其原因,因此上帝是存在的(见公理三)。
命题三 用具有上帝观念的我们自己的存在来证明上帝的存在性
如果我有能力保存我自己,我也就更有理由认为我也会有力量把我所缺少的一切完满性给我自己(根据公理八、九);因为这些完满性不过是实体的一些属性,而我是一个实体。可是我没有能力把一切完满性都给我;因为否则我已经会具有这些完满性了(根据公理七)。所以我没有自己保存自己的完满性。然后,在我存在的时候,要不是由我自己保存(假如我有这样的能力的话),或者由有这种能力的别的人保存,我就不能存在(根据公理一、二)。
而我存在,不过我又没有能力保存我自己,像我刚才所证明的那样。所以我是由别人保存的。此外,我由之而得到保存的那个人,形式地或者卓越地在他里边有着在我里边的一切东西(根据公理四)。而我在我里边有我所缺少的许多完满性的观念或概念以及上帝的概念(根据定义二、八)。所以这些完满性的概念也在我由之而得到保存的那个人里边。
最后,我由之而得到保存的那个人不能有他所缺少的(也就是说,他本身形式地或卓越地设有的)任何完满性的概念。(根据公理七);因为,正如我刚才说的那样,既然有能力保存我,那么假如他没有那些完满性,那就更有理由认为他有力量把这些完满性给他自己(公理八、九)。而他有认识到我缺少的以及我领会到的只能存在于上帝自己里边的一切完满性的概念,正如我刚才证明过的那样。所以他本身形式地或卓越地已经有了一切完满性,因此他就是上帝。系上帝创造了天和地以及在那里包含的一切东西;除此以外,他能够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做出我们所得清楚领会的一切东西。
证明
所有这些东西都清清楚楚地是从前面的命题得出来的。因为我们在那里证明了上帝的存在性,因为必然有一个存在体存在着,在这个存在体里形式地或卓越地包含着我们里边有其观念的一切完满性。
而我们在我们里边有一个十分伟大的能力的观念,不仅天、地等等,而且连我们领会为可能的其他一切东西也都应该是由具有这个十分伟大能力的观念的那个人创造的。
所以,在证明上帝的存在性的同时,我们也随之而证明了所有这些东西。
命题四 精神和肉体实际上是有区别的
证 明
我们所清清楚楚领会的一切东西都也许是由上帝按照我们所领会的那样做出来的(根据前面的系)。可是,我们对不带肉体(也就是说,一个有广延的实体,根据要求二)的精神(也就是说,一个在思维的实体)领会得很清楚;另外,我们对不带精神的肉体领会得也很清楚(这是每个人都很容易同意的)。所以,至少是由于上帝的全能,精神可以没有肉体而存在,肉体可以没有精神而存在。
现在,彼此可以离得开的这两个实体是实际上有区别的(根据定义十)。而精神和肉体是彼此可以离得开的(像我刚才证明的那样)两个实体(根据定义五、六、七)。所以精神和肉体实际上是有区别的。必须注意,我在这里是使用了上帝的全能来作出我的证明的;不是因为需要什么特别能力来把精神和肉体分开,而是因为在前面的那些命题里我只谈到了上帝自己,我除了从上帝身上,不能从别处做出证明。而且要认识两个东西是被什么能力分开的,这并没有什么要紧。
八、哲学原理
【引言 哲学就其整体来说,好像一棵树,其根为形而上学,其干为物,而其枝杈乃是由于滋生出来的一切科学,它们可以分为医学、机械学和伦理学。本文从物理学、形而上学等方面全面概述了作者的基本观点。序言部分是作者给法文译者的一封信,也是作者关于自己哲学观点和方法论的纲要性概述。第一章论人类知识的原理,主要从认识论的角度论述了作者的〃形而上学〃观点。提出了〃我思故我在〃、〃上帝存在〃和〃物质存在〃三条总原理。其余三章论事物的原理、论可见世界、论地球,主要是作者的一些自然科学观点。如广延是物质的基本属性;绝对虚空不存在;运动是可动事物的一种情况,只有物体的运动才能在心灵中引起各种感觉,等等。本文是作者整个哲学思想的概括和总结,具有重要的研究价值。】序 言
作者致法文译者的一封信,兼作序言。
先生:
你所不辞辛苦译出的这部哲学,是很精美完美的,因此,我就料到将来读这部作品的法文本的人会比读拉丁文本的人多,而且他们也会更能理解我的作品。我所唯一顾虑的,只是:人们如果不曾受过教育,或者因为自己所学的哲学不能满意,因而鄙视哲学,则我这部书的标题或许就会使他们退缩不前。因为这种缘故,所以我想我应该写一篇序言,一以指示出我的作品的内容,一以指示出我写此书的目标,一以指示出我们由此所可得到的利益。不过我虽然比任何别人都应该更详细地知道那几点,而且应该写这样一篇序言,可是我在这里也只能把此书中所讨论到的主要各点加以简略的叙述。此外先生如认为有应行公诸世人的地方,那就请先生斟酌取舍了。
第一点,我要在此书中先解释什么是哲学,在这里,我是从最寻常的事情起首的,就如说哲学一词表示关于智慧的研究。至于智慧,则不仅指处理事情的机智,也兼指一个人在立行、卫生和艺术的发现方面所应有的完备知识而言,至于达到这些目的的知识,一定是要由第一原因推演出的。因此,要研究获得知识的方法(正好称为哲学思考),则我们必须起始研究那些号称为原理的第一原因。这些原则必须包括两个条件。第一,它们必须是明白而清晰的,人们在注意思考它们时,一定不能怀疑它们的真理。第二,我们关于别的事物方面所有的知识,一定是完全依靠于那些原理的,以至于我们虽可以离开依靠于它们的事物,单独了解那些原理;可是离开那些原理,我们就一定不能知道依靠于它们的那些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努力由那些原则,推得依靠于它们的那些事物方面的知识,以至使全部演绎过程中 步步都要完全明白。只有上帝确是全知的,那就是说只有他对于万物有完全的知识。不过我们也可以按照人们在最重要真理方面所有的知识之为大为小,说他们的智慧为较大的或较小的。我相信,我所说的这一番话都是一切学者所不能不同意的。
其次我就要提议考察哲学的功用,并且在同时指示出,哲学既包括了人心所能知道的一切,我们就应当相信,我们所以有别于野人和生畜,只是因为有哲学;而且应当相信,一国文化和文明的繁荣,全视该国的真正哲学繁荣与否而定。因此一个国家如果生下了真正的哲学家,那是它所能享受的最高特权。此外,我已经指示出,说到个人,则不仅与那些专攻哲学的人交往对他有益,而且他如果能亲身来研究,那是再好不过的了。这正如一个人无疑地宁可用自己的眼来指导自己的步履,来享受美丽的光色,而不应当盲目地随顺别人的指导;虽则后边这种做法,当然比闭了眼睛,不用指导,只靠自己为好。不过人们如果只图生活而无哲学思考,那正如同闭了眼睛,不想再睁开它们一样。不但如此,视觉所给我们的观赏之乐,远远不及哲学的发现所给我们的满意。最后,我们还可以说,在支配行为适应人生方面讲,哲学的研究,要比眼在指导步履方面还更为迫切需要。畜类因为只有身体可保存,所以它们只是不断地追求营养的物品;至于人类,他们的主要部分既然在于心灵,他们就应该以探求学问为自己的主要职务,因为学问才是人心的真正营养品。此外,我还相信,许多人只要希望在哲学方面有所成功,并且知道自己在哲学方面的才能只到了何种程度,则他们一定不会在研究哲学时有什么失败。任何卑鄙的人心,亦不会一往不返地固囿于感官对象中,不能稍有一时弃掉它们来追求较高的好事,虽然他也往往不知道如何才是好事。就是幸运的最大宠儿(富贵尊荣的人们)亦同别人一样,不能免于这种追求。不但如此,我还相信,这类人虽然享有这些好事,可是他们还深深叹息自己得不到更伟大、更完全的善。不过所谓最高的善,若但就自然的理性所指示的而论,而不就信仰的光亮所指导的而言,这种善正是我们借第一原因所知道的真理,也就是哲学所研究的那种学问。这些特殊情节既然是分明真实的,所以我们如果想使人们相信它们的真理,只有把它们原原本本叙述出来就是。
不过人既然经验到,自夸为懂得哲学的人们往往比从来不研究哲学的人们还不明智,还少理智,因此,他就会不肯同意我这些学说。为解除这种疑惑起见,我想我已在此处约略地解释了,我们现在所有的科学内容如何,我们的智慧究竟达到哪些等级。第一级智慧所包括的意念,本身都是很明白的,我们不借思维就可以得到它们;第二级包括着感官经验所指示的一切;第三级包括着别人谈话所教给我们的知识;此外,还可以加上第四级,就是读书,不过我所谓读书只是说读那些能启发人的著作家的作品,而不是说读一切作品,这种读者亦正仿佛是我们同作者谈话一样。据我看来,我们寻常所有的知识,都是由这四种途径获得的。在这里,我并不把神圣的启示归在这些途径之中,因为它不是循序渐进地指导我们,而是立刻使我们升到确定的信仰。
不过在往古来今,许多天才都曾努力找寻第五条达到智慧的道路比其余四条确定万倍,高妙万倍。他们所试探的途径,就是要寻找第一原因和真正原理,并且由此演绎出人所能知的一切事物的理由。哲学家的头衔多半是授与这一类人的。我觉得,直到现在还不曾有一个人完成这种事业。著作流转于后代的首要的哲学家就是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过他们两人亦无甚差异,所差异的只在于他们一为坦白,一为不坦白。柏拉图追踪其先师苏格拉底的后尘,坦白地承认了自己原不能找寻出任何确定的事理来,而且他只是把自己所认为大概可靠的事理写出来,亦就算了;为了这个目的,他只想象出一些原理,努力以之来解释别的事物。至于亚里士多德的特点则是没有那样坦白,他虽然给柏拉图做了二十年弟子,而且他也没有什么胜于其师的原理,可是他的讲学方法一反其师之所为,他往往把自己大概也并不能认为真实的事理,说成是真正而确定的。不过这两个人,因为已由前述四种方法得到许多见识和学问,而且这些特长又把他们的权威弄得高不可攀,因此,后来继承他们的人们只愿意信服他们的意见,而不肯亲自来追寻一些更高明的意见。他们弟子们所聚讼纷纭的主要问题是:我们还是应当怀疑一切事物,还是应当确认一些事物。这种辩论使他们双方都陷于极荒谬的错误。因为主张怀疑的那一部分人,甚至于怀疑到人生的行动,以至忽略了支配行为的日常规则;至于主张确信的人们,则以为确信必须依靠感官,因此,他们就完全信托感官。伊壁鸠鲁主张此说最力,据说,他甚至敢于违反一切天文学家的推论,说太阳正如我们所看见的那样大。
真理是两方面的人所持意见之间的一个中项,因此,我们就看到人们在许多争辩中都有一种错误,就是每一方面的争辩者愈具有反抗精神,他就离得真理愈远。不过过分偏于怀疑的那些人的错误,也并不曾为人所长久相信,至于其反对派的错误,也有几分受了某种学说的改正,依那些学说来讲,感官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骗人的。不过我们可以说,确定性不在于感官,只在于具有明白知觉的理解中;而且我们如果只具有由前四级智慧得来的知识,则在人事方面,我们既不应当怀疑那些似乎真实的事理,亦不应当认为它们是很确定的,我们关于它们的意见总是可以改变的,纵然那些意见是由明白的理性所显示的。不过我虽然指示出这一层来,那些偏重确信的人的错误,仍不曾因此完全被铲除。
近代想做哲学家的大多数人,由于不知道这层真理,或者虽知道而却忽略了它,都盲目地追随亚里士多德,往往曲解了他的著作的本义,并且以各种不相干的意见归咎于他,实则起亚氏于九原,他也恐怕未必承认那些意见。就是不追随他的人们(其中有很大的天才),也在幼时习染了他的意见,因为他的意见已成了学校中主要的教材。因此,他们的心就为偏见蒙蔽,不能冲决藩篱,认识真正的原理。我虽然很敬仰一切哲学家,而且不愿意放肆责难以取憎于人,可是我却可以举出证明来阐明我的说法,而且我也不以为他们能反对我的说法。我可以说,他们所确立的原理,是他们所不完全知道的。例如,我知道他们个个都假设,地球上的物体有重力;但是经验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