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基础知识 1-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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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投资者所占比重已达
50。5%,大大超过了个人投资者(占
36。1%)。
随着证券市场上竞争日益激烈和风险不断增大,机构投资者的地位将进一步
上升,逐步取代个人投资者成为证券交易的主体。
④债券市场进一步扩大。主要是:a。伴随着日本经济发展速度的放慢,
一方面要求大量的公共投资以刺激经济发展;另一方面又由于税收减少,公
共投资缺乏资金来源。为了填补这一投资缺口,日本政府势必逐年增加国债
发行量,促进债券市场以国债为中心进一步扩大。b。转换公司债的大量流
行,将取代部分股票成为股份公司的筹资手段,并因其自由转换股票的灵活
性而进一步得到推广。
(3)伦敦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是世界著名的证券交易所,是
世界主要证券交易中心之一。它在世界三大证券交易所(纽约证券交易所、
东京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中历史最久,已有
300年的历史。
伦敦证券交易所起源于
17世纪末的伦敦交易街的露天市场,是当时买
卖政府债券的“皇家交易所”。1773年该露天市场迁入司威丁街的室内进行
交易,并取名为“伦敦证券交易所”。1973年,伦敦证券交易所同设在英国
格拉斯尔、利物浦、曼彻斯特、伯明翰和在爱尔兰的都柏林等地的证券交易
所合并,称为伦敦证券交易所。
目前的伦敦证券交易所位于百老汇大街和斯鲁莫斯顿街之间,设在伦敦
金融城的一栋
26层的大楼里。伦敦证券交易所在英国的证券交易所中是鹤
立鸡群的。英国全国一共
200家证券经纪人公司,从业人员
1。5万人。伦敦
证券交易所的
124家会员公司中,就有
110家证券经纪人公司,占
50%以上,
另外
14家为证券批发商公司。在英国的
7家证券交易所中,只有伦敦是全
国性的证券交易所,其他
6家都是地方性的证券交易所。伦敦证券交易所在
交易额方面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和东京证券交易所,但其周转额却居世界
第一位,其上市证券种类繁多,主要有:英国政府债券、国有化工业债券、
英联邦及其他外国政府债券,地方政府、公共机构、工商企业发行的债券和
股票,其中外国证券约占一半以上。
伦敦证券交易所划分为
8座交易台,上市证券分属各交易台。在进行证
券交易时,当客户对某种证券的买卖委托到达经纪人手中后,经纪人立刻到
交易厅该种证券的交易台,要求营业员分别提出买价与卖价,经纪人从各买
卖商的喊价中,向出价最高者卖出;向出价最低者买进。证券行情的喊价权,
属于交易所营业人员,经纪人无喊价权。客户(包括企业或个人)买卖股票、
债券等证券都要通过经纪公司,即法人经纪人。客户要求买卖证券可以通过
电话通知经纪公司,也可以通过书信与交易所信息部联系,由信息部向客户
推荐合适的经纪人。无论采取电话还是书信通知,都必须指明买进或卖出证
券的种类与数量。伦敦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的基本方式是现货交易和期货
交易。各类证券中,政府债券的交易必须当天交割。除现货和期货交易方式
外,还有选择权交易(Options)、选择权买卖(Traded Option)、记账买
卖与补差转期等交易方式。
伦敦证券交易所一直保持着世界最大的“金边市场”的称号。政府债券
在整个证券交易中占绝大比重是伦敦证券交易所的一大特色。英国政府通过
英格兰银行在伦敦证券交易所的经纪人买进卖出金边债券,既可以为财政筹
集资金,弥补其赤字预算,又可以通过债券的买卖来控制货币供应量,干预
市场利率。
三、场外交易市场
1。场外交易市场的定义
场外交易市场亦称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Over…the…counterMarket),是证券市场的一种特殊形式,它是指证券经纪人或证券商不通过
证券交易所,将未上市的证券或已上市的证券直接同顾客进行买卖的市场。
2。场外交易市场的特征
(1)分散性。场外交易是各证券商的店头交易,而证券商又分散于全
国许多地区或一个城市的许多不同地域,且场外交易又是在各证券商之间进
行的,所以它具有分散性。
场外交易市场没有像证券交易所那样设立的中央市场;但它实际上遍布
于各地,通过电讯、邮政系统等联结起来。
(2)无形的交易市场。场外交易业务的大部分是通过证券商之间的电
讯联系进行的;通过营业厅的柜台直接与客户交易只是其一小部分,所以,
就整个交易市场而言,相对于证券交易所来说,场外交易是无形的。
(3)买卖的证券。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必须是经过批准登记的证券,
交易所每年对这些证券进行评定,未批准上市的证券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内交
易。柜台交易的证券大量的是未在交易所登记上市的证券,少量上市的证券
也可在柜台交易进行买卖。在场外交易市场上交易的证券大大多于在交易所
交易的证券。
(4)场外交易风险大。尽管有些场外交易市场经营也很好,红利也丰
厚。但尚未在交易所挂牌的股票很多是不被允许在交易所上市的质量较差的
股票。这些股票的发行公司或太小、或经营不佳、或利润较薄。总之信誉不
如挂牌股票的发行公司好,所以经营这种股票可能会冒较大的风险。
另外,还由于场外交易的非集中竞价、信息阻塞等原因,造成场外交易
的不公平,从而增加交易的风险。
(5)场外交易的报价与询价之间的时间间隔较长。由于场外交易的分
散性,使交易不能集中竞价,只能通过个别议价来进行,所以时间间隔较长。
(6)证券交易的数额单位。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证券必须有一定的数额
为一个单位,即最低交易额,而且必须是整数。柜台交易中没有起点和单位
限制。
(7)证券价格与行市。证券交易所的价格和行市是采用拍卖方式得出
来的,经纪人不断报出买进和卖出价格,随着情况的变化,价格不断变动。
柜台交易则用协议价格,交易双方通过协商决定价格,形成行市。
(8)同一时间交易存在差价。由于交易的分散进行,各证券商的买卖
价格报价不一,客户就可能在各证券商报出的价格之间进行对比选择,所以
在场外交易市场上,成交的价格总会出现差异。
(9)场外交易的价格不像交易所挂牌的证券价格那样每小时都有波
动。交易所集中竞价由于时间的先后,成交的价格时刻都在波动;而场外交
易,特别是证券的自营买卖,总是在一定时间内(一般为一天)确定一个买
卖价格,并在一天内相对不动,所以其波动就不像交易所内的价格那么频
繁。
3。场外交易市场的类型*
场外交易市场主要有三类:
(1)柜台交易或称“店头市场”。在二级市场上,不少证券交易并不
是在证券交易所完成的,而是在许多分布广泛的证券中介机构,如证券公司
中进行的。很多证券公司设有专门的证券柜台,通过柜台进行证券交易这就
是柜台交易市场。
(2)第三市场。是指在店头市场上从事已在交易所挂牌上市的证券交
易。近年来,由于这部分交易量增大,特别是其中的债券交易量增加更多,
其地位日益提高。严格地讲,第三市场既是场外交易市场的一部分,又是证
券交易所市场上的一部分,准确地说,它是“已上市证券的场外交易市场”。
第三市场的出现是与证券交易所固定佣金制密切相关的。固定佣金制使证券
交易的成本非常昂贵,而交易所之外的证券商则不受证券交易所佣金制的约
束,因而大量证券交易都在交易所之外的第三市场上进行。
(3)第四市场。是指投资者和筹资者不经过证券商直接进行的证券交
易。第四市场目前只有美国有所发展,其他一些国家正在尝试和刚刚开始出
现这种市场。第四市场的主要吸引力在于:
1)交易成本低。这是因为买卖双方直接交易而不需要中间人。有时即
使需要中间人,通过第三者来安排,佣金也要比其他市场少得多。据统计,
在美国利用这种方式进行场外交易,比在交易所进行交易可节省佣金
70%。
2)有利于保持交易的秘密性。
3)由于双方直接谈判,所以可望获得双方满意的价格。
4。场外交易市场的参与者
场外交易市场的参与者与证券交易所的参与者不同。在证券交易所内,
只允许交易所会员从事证券交易。场外交易市场的参与者,包括投资者、证
券商和代理银行三者。
(1)投资者。投资者包括团体投资者和个人。团体投资者,包括银行、
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基金会投资银行及企业公司等等,有各自的投资目的
和投资计划,有庞大的资金,如遗产信托基金、退休金、互助基金等等,是
场外市场最重要的投资力量。
(2)证券商。场外交易市场的证券商规模很大,它们可以分为以下几
种:
1)自营商(包括自营经纪商)。一般来说,这类商号既是交易所的会
员,又直接参加场外交易。因为自营商从事两类业务,即新发行证券的成批
购进(分销)和销售,旧证券的买进或卖出。两种活动均系短期投资。由于
风险较大,若证券市场稍有波动,就会遭受损失,故自营商除了在交易所参
加交易外,还自设营业处所从事场外交易。由于它买卖各种证券,又与同业
金融机构、客户和其他证券商等保持着密切的往来,多不愿保持大量存货,
所以是店头市场的主要参与者。
2)店头证券商。即非证券交易所会员,但是经过批准设立的证券营业
机构,以买卖未上市证券(小企业的证券)及公债券为主要业务。
3)自营银行和承销商。前者不是交易所会员,只从事债券的买卖业务,
不买卖股票;后者专门承购推销新发行的证券,它既上市推销,也在场外推
销。
4)证券交易所会员经纪商。此类经纪商以在证券交易所交易为主,但
也设立独立机构经营店头市场业务,收取佣金。
5)政府债券商。这类证券商专门买卖政府债券,包括中央和地方政府
债券。
6)地方共同团体债券商。这类证券商专门买卖地方共同团体债券。
(3)投资银行和代理银行。投资银行代理股票和公司债券的承销发行
事宜,同时也从事场外证券交易,且交易额很大。
代理银行主要指商业银行和信托银行。美国证券法禁止商业银行等金融
机构从事证券业务,但商业银行代理政府发行公债和从事政府公债交易是允
许的。代理银行为政府公债和地方政府公债创造市场。
参加店头市场交易所得的店头收入包括承销报酬、股息、利息、佣金以
及差价利润等项目。凡是承销新发行的证券者,以较低价格承购,以较高价
格推销,获得承销报酬。凡购买了证券不再卖出者,获得股息或红利;凡代
客买卖者获得佣金;凡以较低价买进、以较高价卖出者获得自营差价利润。
5。场外交易市场的交易对象
场外交易市场经营的证券范围很广,规模很大,种类繁多。在场外市场
进行交易的有小规模无名气的公司的证券,也有在交易所挂牌的大公司的证
券。按产业的性质划分,大致可以把在场外市场交易的证券分为以下几种:
(1)银行与信托公司的股票。
(2)外国公债。
(3)保险公司的股票。
(4)政府公债与票据。
(5)铁路等公用事业股票。
(6)登记的公司债券。
(7)市政公债。
(8)铁路设备公司债券。
(9)地产证券。
在有组织的交易所内,交易采用公开竞价方式决定价格,而场外交易价
格是协商决定的。其种证券究竟适合于哪种市场交易,应看具体情况而定。
通常,具有以下特征的证券趋向于场外交易。
(1)金融机构发行的股票和债券。由于金融机构的证券是高级证券,
故其吸引力较大,多为团体投资者购买,一般不需要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
而在场外交易。
(2)大公司或大企业的股票和债券。当其发行量少时,常不办理上市
手续,而在场外交易。
(3)在交易所中不易成交的债券。因为在交易所讨价还价,差距很大,
很难成交。因此,只有通过店头市场进行交易。
(4)买卖双方愿意按净值来交易的证券。即不考虑其价格波动,愿意
认其净值成交。
(5)上市发行,分期还本付息的公司债券和公债券。这类债券价格较
平稳,流通性不强,适宜在场外进行交易。
(6)级别较差的证券。这类证券在证券交易所很少有人购买,有的被
迫下市,于是只有在场外寻求出路。这类证券的发行者一般处在危难之中,
是风险较大、获利又少的证券。
此外,场外交易中出现的还有一些小公司的达不到上市标准的证券。
6。场外交易市场的功能
场外交易的主要功能如下:
(1)为已发行的证券提供转让的场所。这一点是场外交易市场作为证
券流通市场一部分的基本功能。
(2)通过承销机构,场外交易市场将公开发行的新证券分售给投资公
众。
(3)巨额证券次级分配。所谓次级分配,是指巨额证券的持有者,如
信托基金,保险公司与养老基金等,以包销或协议的方式清算其投资,以防
止压低市价。
目前,世界各国证券柜台交易业务量大大发展。美国的场外交易最为发
达,有上百年历史,近几十年来发展极快,出现了三级市场和四级市场。在
美国,柜台交易的地位已超过美国证券交易所仅次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居第二
位。
第二节证券价格和价格指数
一、股票的价格
1。股票的理论价格
股票代表的是持有者的股东权,这种股东权的直接经济利益,表现为股
息、红利收入。而所谓的股票理论价格,就是为获得这种股息、红利收入的
请求权而付出的代价(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