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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7部分

管理:任务、责任、实践-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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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公司如果讲,“我们虽然极为需要这样的事,但由于它对社区的影响,我们不能去做。”那么,这个公司就是太大了。如果它坚持在社区中扩展,它既使企业的利益受影响,也使社区的利益受影响,而只是为了满足企业管理当局的虚荣心和追求权力的欲望。而这是对企业管理当局的委托的一种背叛。这种公司可能规模很小,但重要的是它的相对规模。只有一家公司、一个雇主的社区,从公司和社区两方面来看都是不健全的。
  这种公司所决不应该做的是,继续在其社区中扩展,使这种情况更为严重。这却不是“对社会的责任”,而是对企业的责任。
  利用铜或石油这类自然资源的公司,很少有选择的余地。它不得不建设在资源所在地。如果这会导致公司的规模过大,那么问题只在于如何减轻其影响。这种情况本身是无法弥补的。安拿康大公司别无其它选择,只能成为蒙大拿州布特地区“规模太大”的公司,因为它必须开采那里的铜矿。一些石油公司只能成为波斯湾沿岸阿拉伯国家中“规模太大”的公司,因为石油就在那里。但是,其它行业中,制造业、销售业、金融业和其它服务业中的公司却没有这种借口。一个公司如果一旦发现其社区过于依赖它,以致公司业务活动和业务决策的自由受到严重影响,它就应该对它自己和对社区负责,停止扩大并努力减少(即使是逐渐的)企业同社区之间的相互依赖。它必须采取有效行动把自己的规模缩小到可以进行管理的程度。因为,一个企业如果对于其环境来讲过于庞大,事实上就是无法进行管理。
  一个公司也可能对于某种经济来讲,规模过大。日本和法国的政府都迫使其本国的公司——如钢铁公司和化学工业公司——合并,以便在世界经济中进行竞争并对抗多国公司。其结果是,合并组成的公司要在世界经济中以平等的条件进行竞争,其规模仍不够大,而对于它们本国的经济来说,规模却太大了。有如此多的就业职位依赖于它们,以致没有任何政府能经得起听任这些公司消失或缩小其规模,以致雇用的人数减少。但是,如果说在企业的生活中有一件事是可以预计的话,那就是每一个企业迟早都会经历一段困难时期。如果这种情况发生了,法国政府和日本政府别无其它选择,只有予以资助,并最终接管这些由它们自己的政策造出来的产物。这当然不会改善它们的地位或拯救这些公司,而只会把一个经济问题转化为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其罪魁祸首又是骄傲自大,但不是企业管理当局的而是政府的骄傲自大。
  一个企业,无论是对于其市场或关键活动来说规模过小,或对于其环境、社区或经济来说规模过大,都是规模不当。而规模不当是企业高层管理所能碰到的最麻烦的问题之一。但这个问题却不会自行解决,而需要人们具有勇气、正直、艰苦的思考和有目的的行动。
  
第五十六章 实行多角经营的压力
鞋匠,坚守本行!——企业复杂性的危险——“多角化”:神话与事实——“墨菲定律”和“德鲁克定律”——I.G·法本——利领公司的教训——“资产管理”的谬见——“投资者”和“资产经理”——超人和凡人——为什么要实行多角化?——内部的压力——“我们需要做一些新的事情”——过分专业化的危险——音乐家的规则——默克公司的例子——后向一体化和前向一体化——使成本中心成为利润中心——莱昂斯公司和赫尼肯公司——外部的压力——经济过于狭小——比利时是最初的典型——加利福尼亚州的经验——通过市场扩张实现多角化——技术的分枝发展——税收的影响——葛雷斯公司——投资和工作机会的新的“大众市场”——正确的多角化和错误的多角化——必须对多角化进行管理——所需要的是一个统一的核心
  
  鞋匠,坚守本行!这句老话至今仍是很好的建议。一个企业的多角经营程度愈是小,则愈是易于管理。单纯导致明确。在单纯的企业中,人们能理解自己的工作并看到自己同整体的成果和成绩的关系,力量易于集中,目标容易确定,对成果易于评价和衡量。
  一个企业的复杂程度愈小,则愈是不容易出错;复杂程度愈大,则愈难找出什么地方出了错,并采取恰当的纠正措施。复杂性造成了信息交流的因难。一个企业的复杂程度愈大,则管理层次愈多、特别的“协调者”愈多、各种表报和程序愈多、会议愈多、决策的延误也愈多。
  但是,长期以来,人们广泛地认为,企业愈是在多个领域中“多角经营”,似乎就比集中于一个领域的企业更好。这种看法是完全错误的,而且同种种事实相矛盾。
  把多角化作为一种灵丹妙药的看法在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传播得最为广泛。但是,这些年代中取得成功的企业并不是进行多角经营的企业,更不是“联合企业”。取得成功的是美国的全录公司和国际商用机器公司,日本的索尼公司、本田公司和丰田公司,意大利的菲亚特公司和德国的大众汽车公司,英国的毕金敦公司,瑞士的一些制药公司——所有这些企业都只有一种中心产品或中心产品线、一个中心市场、一种中心技术。在瑞典取得成功的是阿特技斯公司,那是主要从事于一种业务——钻探岩石——的公司。制造业以外的一些出色企业的特点也是集中化而不是多角化。在这方面取得成功的是美国的西尔士—罗贝克公司,英国的马克斯—斯宾塞公司,纽约证券市场中专门经营机构投资业务的唐纳逊、卢夫金和任瑞特公司,以及斯德哥尔摩的英斯基尔达银行。该银行集中开发瑞典的少数几个主要工业。此外,还有以伦敦为基地的苏兹贝拍卖行,德国的贝特曼出版公司和美国的普伦蒂斯—霍尔出版公司等。所有这些“成长”的大企业全都有着一种明确的使命、一项重点、在一个领域中具有特长、一种市场、而且基本上是一条产品线。
  事实上,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经验表明,在竞争中,复杂性是一项不利条件。复杂的企业,虽然规模大而资源多,但在同规模较小却集中于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企业的竞争中,一再表明处于不利地位。
  在“长期”取得成就的企业中,“明星”也是那些高度集中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企业,如伊斯特曼·柯达公司、通用汽车公司以及瑞士的一些制药公司。
  出色的公共服务机构同样的也是一些单一使命的机构而不是多角化的机构。美国在过去三、四十年中取得成就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榜样是纽约港务局、田纳西河流域管理局、农村电气化管理局、或早期较不杂乱时期的社会安全管理局。这些机构都是在一个时期只做一件事。但是,五十年代和六十年代的“多角化狂热”正好像猛袭工商企业一样,也猛袭到公共服务机构身上了。这导致出现了一些“无所不为的大学”,它愿意、事实上是急于处理任何一个同某个教授签订合同的人的问题;同时处理人类所知的一切社会疾病的向贫穷开战的“综合机构”,关心每一项环境问题、污染问题、技术问题的环境十字军的机构。这些新机构用去了大量预算费用。它们从事于才华焕发的智力辩论——而以前的机构则显得枯燥乏味而只关心于把事情做好这种烦恼的事。但是,这些多角化的或综合的新的公共服务机构却并没有取得很多成就。
  这同样也适用于企业内部的参谋服务部门。取得成就的是那些目标单一、只做一件事情的参谋服务部门。那些试图“包含一切基础科学”的高度多角化的研究实验室,很少取得什么研究成果。那样取得成果最多的实验室往往是集中于一个领域的,不论这个领域是抗生素研究或冶金研究。
  工程师们半开玩笑地讲到墨菲定律:“如果某件事可能出错,它就会出错。”但是,就企业的复杂性来说,还适用于第二条定律,让我把它叫做德鲁克定律:“如果一件事出了错,所有其它的事都会出错,而且是同时出错。”如果有某件事出了错,那就必须了解自己的企业、理解它、接近它。但是,多角化和复杂性却意味着一个人不能了解自己的企业,不能理解它、接近它。
  一个企业的复杂性如果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它就无法进行管理了。如果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必须完全依赖于抽象的资料,依赖于正式报告、数字、图表,而不能亲自去看、了解和理解企业、其现实、其人员、其环境、其顾客、其技术,那么这个企业就过于复杂而无法进行管理了。只有一个企业的高层管理能够用具体的现实来检验它所收到的衡量结果和信息——即抽象的图表、数据和报告——时,这个企业才是可以进行管理的。
  信息系统尽管可能设计得很好、很完备、尽可能的“实时”,但它只能回答高层管理已经提出的问题,它只能报告已经产生影响的事件——即已经是过去的事件。因为,人们只能整理过去的事件,而每一件报告都是已整理好的资料。
  真正有影响的新发展,从其本质来讲,始终是在任何一种可能报告的系统之外的。当这些发展已表现为数字时,那就很晚了——可能已太迟了。除非一个人了解到什么是真正有关的,除非他能把实际情况与自己的期望相对照,否则他就会落在事件的后面。人们只是在碰到“麻烦”以后才意识到出了问题,只是在失去机会以后才看到机会。
  美国的利顿公司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所有的联合企业的先驱者。建立和领导该公司的是一些具有广泛工业经验的极为能干的人。这些人以前曾把休斯飞机公司建设成为军用电子设备领域中的领头企业。利顿公司是联合企业中最先宣扬通过“控制手段”即报告、数据、有组织的信息来进行管理的企业。但是,利顿公司也是联合企业中最先碰到麻烦、表明复杂性和多角化的弱点的企业。当利顿公司的高层管理发现其办公设备事业部处于严重困难之中时,已为时过晚。
  
  “资产管理”的缪见
  在六十年代合并和收购热潮的狂热时期中,最大而又最流行的是“资产管理”的谬见。的确有一种这样的企业,但那完全是一种金融企业。例如唐纳逊、卢夫金和任瑞特公司就这样来解释它们的金融业务,它所包含的业务是证券研究、证券建议、证券管理以及互助资金管理。在每一个金融企业中都有一项资产管理职能,以便确定其资产受到了管理,并用到了提供成果的地方。但就非金融企业来说,资产管理只是一种职能,而不是企业本身的目的。
  收购经营中的企业的资产经理,当他们关闭或出售冻结了大量资金和未能提供利润的部分资产时,他们执行了有益的职能。但是,他们做了这些以后,就不知道下一步做什么了。他们不知道如何管理一个企业——而资产管理的热潮也就在可以预知的失败中告终。
  
  “投资者”和“资产经理”
  的确有一种方式可以做到资产经理承诺要做的事。但这种方式是长期工业投资而不是变魔术般的资产管理。
  例子之一是英国的由考德雷(Cowdray)勋爵以其家族公司皮尔逊父子公司为中心组成的投资集团。考德雷投资集团仍保持其公司原来在建筑业方面的利益,又控制了伦敦最大的商业银行之一的拉查德银行、伦敦的《经济学家》等报刊。但是,这些企业中的每一个都是由它自己的管理班子单独管理的,有它自己的使命、目标、战略以及成果。考德雷及其同事参加这些企业的董事会,保证董事会做它自己的工作,即检查每一企业的基本计划和战略,并建立一个从事其本身工作并取得成效的高层管理。但是,他们并不“管理”这些企业,尤其是并不装作拥有或管理一个联合公司。他们是投资者。例如,考德雷在《名人录》中把自己描述为一个“投资公司的经理”。
  与此类似的是德国的弗里德里克·弗利克(Friedrich Flick,死于1972年)。他控制一家大型造纸和化学公司——费尔德穆尔公司、一家专用机械大型公司以及一家钢铁公司。但他也是一个“投资者”。弗里克对这些企业虽然拥有巨大的影响,但并不管理它们,而只是企业外部的一个大投资考以及一个努力工作的董事。
  匹兹堡的梅隆家族同样的也是一个有影响的大型的长期投资者。它的投资范围从海湾石油公司直到美国铝公司,但它从来不做“管理者”。这使得梅隆家族和“梅隆系公司”都从这种关系得到好处。
  投资公司寻找合适的企业进行投资,在其中取得相当重要的地位,为企业提供顾问和进行有效工作而勤奋的董事。这种投资公司本身就是一个有生命力的企业。但它是一个金融企业。
  有人认为有一种“超人”能够做其他人做不到的事,因而能管理包括十几个领域(有时包括几百个领域)的企业(从保险业到电子工业、从租车业到方便食品业、从电子计算机行业到旅馆业。这种想法,正如资产管理的想法一样,是谬见。在目前的经理人员中可能的确存在着超人(虽然并无令人信服的证据),但是不管怎么对他进行宣称,超人也是会死的,而人们却找不到一个能代替超人的人。只有超人才能做的事是靠不住的,是难以持久的。
  最能成功的是集中力量于正确的企业。如果一个公司的业务不恰当,那么多角化并不能使它成为一个“成长的公司”。正好像一个受伤的人不能通过在肩上负重八十磅而急行二十英里来恢复健康一样。
  
  为什么要实行多角化
  所有这些应该是相当清楚的。那又怎么解释这些管理上迷人的不断诱惑,追求多角经营和复杂性,崇拜多角化呢?
  从过去的记录中可以提供出了解这一问题的线索。虽然成绩最好的一些个业总是高度集中其资源的、单一市场或单一技术的公司,但成绩最差的一些企业也有许多是高度集中其资源的、单一市场或单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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