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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性伦理学-第3部分

小说: 性伦理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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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自由,也十分重视自己的性自由,无论在哪一方面,要他们听任一种向来享
有的自由受到限制,都需要有一些他们认为非常重要的理由。”'注'这里,所谓人
类十分重视性自由的命题,包括两层内容。其一,人类之初曾享有充分的性自由;
其二,人类在发展的过程中使性自由受到限制,是基于非常重要的理由。另一方面,
他又强调:“两性关系,是人类相互关系中最早的关系,它们是可以服从伦理的或
法律的社会规范的。”'注'历史表明,从原始社会的后期开始,姑娘们享有充分性
自由的情况,与妻子的处境形成显著的对比。妻子与丈夫的关系,在不同的原始民
族中,虽然形态很不相同,但总是遵守着相当严格的社会规则的。这是怎么造成的
呢?为什么一部分女人的性自由给取消了呢?用人的一种特殊自然禀赋并不能说明,
在无规则的性交关系以外,何以又产生出婚姻来。因为一种自然禀赋即使创造了一
些规则,它所创造了的也只能是同样适用于一切成年女人的规则。使有规则婚姻产
生的最后原因,不是自然条件,而是经济条件,即男女间的劳动分工。当然,这种
分工归根结蒂也是以自然条件为基础的。换句话说,人类的性关系在本质上内涵有
伦理价值。
    读者或许还会记得,本章一开始曾引述过费尔巴哈的一句名言。这位世界级的
大哲学家在《幸福论。一书中,还曾对自己的思想做了颇为详尽的说明。在他看来,
被思考为自身独立存在的个人的道德是毫无内容的虚构。在我之外没有任何你,亦
即没有其他人的地方,是谈不上什么道德的;只有社会的人才是人。因为有你存在
和与你共处,我才是我。只是由于你作为一个明显的可触知的我,作为一个他人而
与我的意识相对立,我才意识到我自己。如果没有女子与我相对立,那末我会意识
到我是男子和什么是男子吗?我意识到我B己,这就是说,如果我真的是一个男子,
那末首先我就意识到我是一个男子。一样的、无差别的、无性的我——那只是唯心
主义的幻想、毫无内容的思想。只有能区分男子和女子的,只有贯彻到人的整个最
内密的本质的那个身体的断面,只有它才能论证或实现我与你的区别,才能使我们
的自我意识所赖以成立的我与你的区别成为感性的。各个动物的个体难道不也是男
性和女性的吗?难道人和动物不完全是一样吗?区别之点仅仅在于:人与动物有共
同之点的那个东西,在人身上人性化了、高尚化了、精神化了,但也常常畸变了和
恶化了。和为了人的肉体的来源必须有两个人——男人和女人——一样,为了精神
上的来源、为了道德的发生至少也必须有两个人——男人和女人。由于性关系可以
直接地看作是基本的道德关系,看作是道德的基础,因此,性关系可以导源出道德。
'注'
    也许,费尔巴哈的上述分析过于简单化了,甚至显得贫乏。但是,对于确认人
是有性别的生物这一基本事实,对于作为探索人类性伦理本质的起步,他的论证还
是具有积极意义的。
                     三、性冲动是人的天性的根本部分
    1920年秋,在克里姆林宫内列宁的大书房里,列宁和蔡特金进行了一次涉及
“性问题”的长谈。列宁特别指出:“这里面正确的道理,工人们早就在倍倍尔的
书里读到过。”'注'
    奥古斯特·倍倍尔(1840~1913)是德国工人运动和国际工人运动的著名活动
家。他以毕生的精力和全部的才智致力于无产阶级的解放事业,他从工人到国会议
员,从小资产阶级民主主义者到无产阶级的革命领袖,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战斗历
程,经受了尖锐而严峻的历史考验。倍倍尔关于性问题的天才思想,集中反映在他
的著作《妇女与社会主义》中。1872年3月,莱比锡法庭悍然宣布倍倍尔犯了所谓
“图谋叛国罪”,无理判处他两年徒刑。入狱时,数不清的工人群众在车站给他送
行。倍倍尔后来在自传中写道:“在我确定无疑地要丧失自由的31个月以后,我决
定在监狱里写出我的。妇女与社会主义。一书的初稿。这书到1879年才以。妇女的
过去、现在和将来,的书名出版,虽在反社会党人非常法禁止推销的情况下仍出了
8版。1910年出版了第50和第51版。”《妇女与社会主义》作为一部科学著作,它所
涉及到的范围包括政治、经济、法学、历史学和伦理学等领域;同时,它也是一部
集中阐述两性问题的著作,而且直到今天它仍然是在性问题上制定社会主义政策的
基石。倍倍尔的。妇女与社会主义。是研究性问题的必读书。
    倍倍尔的两性观中有一个引人注目的思想,即他对性冲动所给予的充分肯定。
他在《妇女与社会主义》中专门写了一节,题目就是“性欲”。他以毫不含混的语
言写道:“人类所有的一切欲望之内,生存欲和食欲之外,性欲最为强烈,要繁殖
种族的欲望是‘生存意志’最强烈的表现。这种冲动在正常发达的人类人人都有,
到了成熟之后,满足这种冲动是生理和精神健康的根本。”“大家应该知道,性的
冲动及其器官是天性的根本部分,它能完全支配人生的某一个期间,而决不可视为
秘密行为及虚伪羞耻和完全无知的对象。关于男女性器官机能的生理学解剖学的知
识,非和其他部门的人类知识一样地普及不可。自己假使有了关于生理的精密知识,
那他便能以完全不同的眼光去考察人生的诸种关系。到那时候,现在默认为神圣的
嫌恶,而几乎一切家族不得不顾虑的恶害,凭着这种知识一定可以除去。”'注'
    当然,人类对自身性冲动的知识积累有一个漫长的发展过程。在西方,一个古
老的通俗看法是把性冲动简单地看作一种排泄似的需要的表示,并且有周期的性质。
这当然是一种不正确并容易引起误解的看法。一则男子的精液并不是垃圾一般的东
西,非清除不可,再则从女子来说,并没有象排泄似的欲望。更冠冕堂皇的一套理
论是把性冲动解释为一种“生殖的本能”。不过,严格讲来,这样一个本能是不存
在的,并且,就性别已经分化的生物而论,也是不需要的。实际上所需要而已足够
的,只是一个动作的冲动,使两性彼此接近和接触,从而使受精作用不落虚空罢了。
总之,生殖的本能是无庸假设的。因之,心理学界很早就有一个废止本能这一概念
的趋势;固然,直到如今舍不得它的人还是不少。到了1897年,冒尔的学说问世以
后,对性冲动的分析进入了一个新的境界。冒尔认为,性冲动中有两个成分:第一
部分迫使狭义的生殖器官的部分发挥一种功能,在男子是精液的迸出,这是和膀胱
的泌尿功能可以比较的;第二部分则迫使一性的人去和另一性的人发生身体上与精
神上的接触。前者冒尔称为“解欲的冲动”,后者为“厮磨的冲动”。这两个成份
都可以推源到性腺上去,第一部分是比较初元的,第二部分则是比较后来的,但彼
此分得清楚,并且是各自分立的。正常的完整的性冲动是由于两者的结合。冒尔的
分析是科学的,也是精湛的。
    1933年,霭理士撰写的“性冲动的心理学”专著出版,这即是本章第一节曾介
绍过的《性心理学》。这部著作,为从性伦理学角度研究性冲动提供了可靠的心理
学依据。不过,更耐人寻昧的,是作者在该书绪论中首先提醒读者注意的下述情况:
“性冲动所受的宗教、道德、与社会习俗的牵制,要远在饮食的冲动之上,远得几
乎无法相比;性冲动所走的路子,不是这条被宗教堵上,便是那条被道德塞住。”
'注'
    事实的确如此。不论是中国的礼教,还是西方的宗教,都曾把属于人的天性的
性冲动视为“罪恶”。然而,历史上也不乏智士仁人挺身而出,为捍卫人的天性,
与之进行各种形式的抗争。马丁·路德,就是这样的人。
    马丁·路德(1483~1546)是16世纪德国宗教改革运动的发起者,新教路德宗
的奠基人。路德生活在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代。这时欧洲各民族纷纷
要求摆脱罗马教廷对各国的宗教统治,形成本民族的独立统一的国家。路德的宗教
改革的思想曲折地反映了这个时代的要求,反映了当时还作为市民阶层而出现的资
产阶级,要求重视人的世俗生活的愿望。从“性”这个特定的角度去观察,可以把
路德看成中世纪的健全肉欲主义的一种典型。需要明确,我们现在要说的,不是宗
教改革家的路德,而是一个“人”的路德。在他的人性之内有一种原始而强烈的性
格。这种性格使他率直而明确地说出他的恋爱和享乐的要求。他前半生的罗马教会
的僧侣生活,使他观察到一切;他以自己的体验认识了僧侣及尼僧生活的不自然,
使他涌出了一种热情,去攻击牧师和僧院的独身生活。对于相信能反叛自然的人们,
对于以为当国家及社会的制度妨碍数百万人完成自然之使命时,仍能使它与他们的
道德礼仪观念调和的人们,他的话今天还是良药。他说:“要阻止自然冲动、自然
欲望,和要阻止火燃、水湿、人类饮食、睡眠,有什么区别?”真是不错。这句话
应该好好地刻在劝人反对“罪孽深重的肉”的教会门口。在论文集《婚姻生活》第
二卷中,路德说:“假使妇女嫁了一个没有性交能力的男子,一方不能公然另寻男
子,又不要再嫁的时候,她可以和她的丈夫说:“看!我亲爱的丈夫!你不能将我
总是租借着,如此,你是欺负了我的年轻的肉体,而你的名誉和幸福多濒于危险,
我们将要失却了对于神的一切荣誉,请你许可我,和你弟兄或你最亲近的朋友秘密
地结婚。如此,我的名誉可以保全,你的财产,不致落在没缘的继承人之手,我也
可以不致故意的欺负伤。”依路德的意见,做丈夫的应该有承认这种要求的义务。
“假使丈夫不许可,她可以弃他出走,向另外的男子求婚。反之,假使做妻子的不
愿履行结婚的义务,那末男子可以和其他的女人同衾,但事前须得使他妻子知道。”
倍倍尔对路德这一席话做了如下评价:“社会民主党在对僧侣所不可免的斗争中,
可以用十分正当的权利,拥护路德的主张。因为他的关于婚姻问题的立场,是完全
不为任何偏见所左右的。”'注'其目的,就是维护人所具有的性冲动的天性。
    与此同时,倍倍尔又提醒人们要防止“经常遇见的另一种恶害”。他写道:
“性享乐过度较之不足更为有害。性欲过度的结果能够使身体组织破坏。阳萎、不
妊、脊髓病、痴愚、精神衰弱和其他的疾病,都是性交过度的结果。性欲的节制,
和节制饮食及其他人类欲望同样重要。”'注'他抨击说,在上流社会,年轻的和年
老的苗儿非常的多,他们因为荒淫无度而变成愚纯,因温饱而需要特殊的刺激。除
去天生的同性爱(变态性欲)之外,有许多陷于希腊时代的反自然行为。男色在暗
中流行,范围之广远出我们想像之外。关于此事,在许多警察局的秘密文件中,都
有很多惊人的事实发表。在妇女之间,古代希腊的反常行为流行得比男子更甚。妇
女间的同性爱,在巴黎的已婚女子之间非常流行。不佃然满足性欲的行为,还有骤
增的对儿童的凌辱。此外,倍倍尔揭露道:不自然的满足,往往是由于打破廉耻的
方法助长的。人们有时称许在报纸及娱乐杂志的广告上所推荐的许多秘密用具;但
这种推荐都以上流社会的人们为目标,因为这种用具的价格太贵,穷人是买不起的。
还有以两性为目标的淫画(尤其是各种照片)及有类似内容的诗歌和散文作品。这
种作品的题名已经是以性的刺激为目的,很可以唤起警察官和检查官的干涉。但是
他们(警察及国家)现在为忙于迫害“破坏文化和婚姻及家庭”的社会民主党,所
以对于这种行动却无暇顾及。现代小说的一部分也有同样的倾向。“假使这种人为
地激成的性的放纵,再不变成社会的病毒,岂不是一件奇事?”'注'
    至于霭理士,则从性心理变态治疗这一特定立场,向人们揭示了性冲动与性伦
理的关系。本来,性冲动在许多情况下是可以加以指导和控制的,但有些人不愿意
承认那么多;一小部分的医师甚至可以不管社会的性伦理。他们说,我们是医生,
和道德习俗没有关系,只要对病人有利,他们就劝告病人怎样做,道德或习俗要说
甚么话,只好由它们说。这种态度与行为是很浅见的,它可以把病人弄得很难堪,
左也不是,右也不是,它可以造成种种的矛盾与冲突,对于病人的病,有时候非但
无益,反而有害,旧病未去,新病又来,而新的比旧的还要难治。这一类的考虑,
一个有见识的医师是不会忽略过去的;尽管他打定主意,他对于病人的劝告不肯从
俗浮沉,与时俯仰,他还得尊重一部分善良的风俗习惯。这些考虑也是很真切而至
关紧要的,它是我们传统的社会生活的一大部分,融通贯注在社会生活里面。所以,
霭理士强调指出:“要知道性冲动有一个特点,和饮食冲动大不相同,就是,它的
正常的满足一定要有另一个人帮忙,讲到另一个人,我们就进到社会的领域,讲到
道德的领域了。在任何方面的行为,谁都没有权利来损人利己,谁也没有权利替人
出损人利己的主意。”'注'这一段话具有普遍的意义,是对性冲动的伦理本质的科
学的表述。
    综上所述,我们必须全面地理解“性冲动是人的天性的根本部分”这个命题。
绝对的否定和绝对的肯定都是片面的,都无助人类科学地解决自身的性问题。这时,
我们又想起了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和他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在这部对近代中国
曾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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