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伦理学-第3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实的社会意义的。
恰恰是在1919年5月4日,《晨报》发表了一篇《男女交际问题杂感》。作者徐
彦之记下自己的一段“切肤之痛”:
上年暑假我回家结婚,结婚之后因为M.Lepouse的关系,和一位女子
有了两次谈话。本是很平常的一件事,当时也没发生什么枝节,不意我离
开家回过北京之后,竟有人说我的坏话,给我散布许多谣言。因此有位朋
友写信报告于我,还劝戒我道:“无论如何,总是你自己的不检点。古该
有之‘君子防未然,不处嫌疑间。瓜田不纳履,李下不正冠。’如果你自
己能防未然,不处嫌疑的地步,那还有人说你的坏话吗?……”不摸瓜不
偷李就是了,连冠也不能正、履也不能纳,然后才算君子!纳履正冠的和
“摸瓜”“偷李”的一样的是坏人!社会就不见容!我不恨这是社会之罪,
只恨我既是社会的一分子,为什么不能把他的恶浊洗净?我接朋友这封信,
真有些诉不出的苦痛!
一位三十多岁的朋友,读了这段70年前的文字,竟感慨地说:“我目前正在经
历这种切肤之痛!应该怎么办呢?”笔者向他推荐了沈雁冰先生的两篇文章。一篇
为《男女社交公开问题管见》,写于1920年2月5日。文章写道:为什么要男女社交
公开呢?无非是想把反常的状态回到合理的状态罢了!男女既然同是人,便该做人
类的事。男人可到的地方,女人当然也可以到;能这样的便是合理的状态,不能这
样的便是反常的状态,这是极显明的。至于再进一步讲,拿社会进化的大题目来说,
便知偏枯的社会决没有进化的希望。男女社交不公开是偏枯的表面的最显见的;背
后藏的。便是经济底知识底道德的不平等。如此男女关系的社会,总是一天一天向
后退,不能朝前进,不论是经济的、知识的、道德的方面。所以反对派保牢男女间
不平等的道德关系,以为是维持男女间道德的堤防,简直是说梦话。讲到这里,我
们便可以下一句断语道:“男女社交公开是当然的合理的要求。”但我们也要知道,
社交公开仅仅是打破男女间偏枯底道德的第一步。我们现在提倡男女社交公开,应
得有以下的几层预备:一是创造合理的新道德,关于两性间的新道德;二是社会上
引人发展兽欲本能的娱乐品,和侮辱女子人格的恶习恶制,都该先行去净;三是增
进女子教育;四是男子对于女子心理的改变;五是一切旧俗关于男女的区分都须去
掉。
另一篇为1921年9月发表的《再论男女社交问题》。此时的沈雁冰,已经加入到
中国共产党的行列,作者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论证说:怎样的社交是我们理想
中认为正当的社交呢?这答话或者要各人不同,若要提出一句大家可以容纳的话,
无过于“这是两个‘人’的交际,止于友谊的关系”这一句话了。但我就要问曰:
“男女有爱慕之情是谁也不能否认的,倘若由友谊而发生爱情,你能禁止他,应该
禁止么?你能说那些正在恋爱途中的男女交际不是正当的么?”再者,男女相互间
的了解,在无恋爱时是至于某种程度,在有恋爱后是至于某种程度,一定不能相同,
不增不减;很有些男女在既恋爱后,反倒发现出许多两人不能情投意合之点,在这
状况里,恋爱从沸点降到冰点的,乃常有之事。恋爱既冷,则各自走开,或触到了
别个男或女而再发生出恋爱,自然亦是常有之事,不能禁止他们,也不能说他们不
应该;然则请问在这情形下的男女交际可说是正当呢,不正当呢?我因此觉得从正
面下个定义,说如何如何的社交方是正当的,其事极难;只可从反面定下几个“不
能”,例如“不能用金钱诱惑”等等,可是也决不能有妥善的规定可以包括一切的。
怎样是理想的正当办法,实际上是不能有的。想从这里讨论出一个救济目前所谓
“不稳”态度的方法,一定不会有的,徒然纷扰而已。因为男女社交的出乎正轨,
在根本上是社会制度的不良产生出来的,不把这根源打破、取消,理想的图案仍是
不能实在办到。沈雁冰强调:“根据一己的理想的社交观去衡量一般人的社交,大
可不必;与其对于此辈入迷途者多批评、多喝骂,倒不如去研究何以社会中发生这
种现象,更为好些!”70年来,中国的社会制度发生了根本变化。以此为基本前提,
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不断发展,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不断完善,以及社会成员
素质的不断提高,我们已完全有可能不断接近男女社交的理想境界。
然而,在我们奔向男女社交理想境界的历程中,一个颇为尖锐的问题又摆在面
前:异性间有没有不带情爱或性欲的纯粹友谊?这个问题直接关系着婚外异性交往
的伦理内涵。它长期地困扰着人们,既使不是数千年,也至少有数百年了。
法国作家莫罗阿关于论友谊的著名讲演就曾涉及到这个难题:男女之间的友谊
是不是可能的?能否和男子间最美满的友谊具有同样的性质?一般的意见往往是否
定的。人家说,在这等交际中怎会没有性的成份?假如竟是没有,难道女人(即是
最不风骚的)不觉得多少受着男子的慑服么?一个男子,若在女子旁边过着友谊情
境中所能有的自由生活而从不感到有何欲念,亦是反乎常态的事;在这等情形中,
情欲的机能会自动发生作用。与此相反,一些伦理学家认为有男女之间的最纯粹的
友谊,并把它归纳到三种类别中去。第一类是弱者的雏形的爱,因为没有勇气,故
逗留在情操圈内。第二类是老年人想从友谊中寻求慰藉,因为他们已过了恋爱的年
龄。老年是最适合男女缔结友谊的时期。第三类是那些过去的恋人,并未失和而从
爱情转变到友谊中去的。在一切男女友谊中,这一种是最自然的了。性的高潮已经
平息,但回忆永远保留着整个的结合,两个人并非陌生的。过去的情操,使他们避
免嫉妒与卖弄风情的可怕的后果;他们此刻可在另一方式中自由合作,以,往的相
互的认识更令他们超越寻常的友谊水准。
莫罗阿的看法则是独特的,也是颇为深刻的。他认为,男女友谊这错杂的问题
至少有两种解决。第一种是友谊与爱情的混合,即男女间的关系是灵肉双方的。第
二种是各有均衡的性生活的男女友谊。这样,已经获得满足的女子,不会再暗暗地
把友谊转向不完全的爱情方面去。在此基础上,他说:“即在结婚以外,一个男人
和一个女人互相成为可靠的可贵的心腹也绝非不可能。但在他们一之中,友谊永不
会就此代替了爱情。”'注'
从《马克思家书集》中,我们找到了婚外异性友谊确实存在的有力证明。1867
年5月8日,劳拉·马克思致卡尔·马克思的信中有这样一段话:“我注意到有一位
太太在你的信中占了很大的篇幅,她年轻、聪明、漂亮吗?你跟她调情,还是你听
凭她跟你眉来眼去呢?你好象很欣赏她,而这种欣赏不是双方的才怪哩!我要是妈
妈的话,肯定要吃醋了。”'注'5天后,卡尔·马克思复信说:“至于田格夫人,我
对你的问题——她长得怎么样?漂亮吗?——感到很诧异。我把她的照片藏在我的
照片下寄给了燕妮,怎么会丢了呢?但是,我还是回答你的问题:她三十三岁,是
五个孩子的母亲,她与其说漂亮,不如说惹人喜欢,并且无疑不是专门喜欢说俏皮
话的人。但她是一个杰出的女人。至于说到‘调情’,那末,必须是一个有胆量的
男人才敢。‘钦佩’——我承认,……她已于上星期四离开汉诺威。”'注'显然,
马克思与日格夫人之间的关系是友谊,不是爱情。其区别正象马克思所说的,前者
表现为“钦佩”的形式,后者才包含“调情”或情欲的因素。
类似的情形,在现实社会中仍时有发生。因此,探讨友谊爱情的异同,对于婚
外异性交往,不仅具有理论意义,而且更具有现实意义。笔者曾就这个问题与山东
大学臧乐源教授进行过恳谈。他的见解使我们获益匪浅:1、婚后可以交异性朋友。
认为异性之间只有爱情、没有友谊的观点是错误的。在相互交往之中,通过相互了
解,异性之间是可以搭起友谊之桥的。异性之间一接触,就大惊小怪,说什么恋上
了,说什么“乱爱”了,这是男女授受不亲的封建思想的反映。这是友谊发展的障
碍,要有勇气冲破它。2、要掌握好分寸,使友谊健康发展。既然友谊与爱情表达方
式不同,因此异性朋友之间,不能过于亲昵。特别是和已婚异性交朋友,更要十分
注意,不能有越格越轨行为。3、爱情熄灭,友谊长存。既然友谊与爱情不同,在现
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一些恋人分手,一些夫妻离异,但绝不能不是恋人就是
仇人,不是夫妻就是仇敌。爱情虽然熄灭了,并不等于友谊也熄灭了,应继续保持
朋友关系,这是爱情向友谊转化。最近,上海的一些离异者,签订离婚协议书,友
好地、心平气和地、公正合理地解决因离异所引起的一些问题。如财产分配,子女
抚养等,使离异不给双方带来新的不幸,不给社会带来危害。这体现了这些离异者
的精神境界,也体现了这些离异者懂得友谊爱情转化的道理,爱情虽去,友谊仍在。
最后,我们还想特别指出,良好的开放的婚姻关系,是创建婚外关系中良好的
性伦理的坚实基础。关于“开放的婚姻”,我们在排除婚外性关系的前提下,大体
上同意借鉴美国学者尼娜·欧尼尔和乔治·欧尼尔夫妇所做的界说,即是指缔结婚
姻的双方之间坦诚开放的关系,建立在同等的自由和完整的人格之上,其中包括两
个人口头的、心智的和精神上的许诺,互为一体,但又能发展个性。换句话说,婚
姻的价值在于,它由一男一女结合而成,但各自不失其本性,各有自己生存的意义
而和对方共同生活,其高层次为双方人格的同一化。为此,婚姻首先要建立在一种
新的坦诚开放上——对自己开放,对对方开放而且对外开放;只有开放的婚约,夫
妇关系才能全面和谐地发展。
所谓“开放的婚姻”是相对于“封闭的婚烟”而言。二者的区别在婚外关系的
性伦理方面表现得尤为鲜明。形影不离是封闭的婚姻伦理的外在表现,要求夫妻彼
此是对方的全部,满足对方所有的需要——情绪上、心理上、知识上和身体上。他
们限制自己和别人的接触,不只是异性朋友,还有对方所不欣赏的同性朋友也不能
继续来往。人类学家柏惠斯特博士称之为“空想”。相反,当夫妇为自己建立了开
放的关系,以平等、信任和坦诚的沟通为基础,他们由于相互了解而喜欢、热爱、
尊重对方,而不是由于既定的角色要求,也不是被封闭的规范所限制,那么他们的
结合就成为生活的重心。婚姻成为他们和人交往中最主要的关系。正因为这个结合
那么深切,那么安全,在生活中占得那么重要,所以他们能够让它开放,容许别人
进入。一对奉行开放婚姻的夫妇成功地达到开放交往的经验是:第一,最优先考虑
的是夫妇间的关系。当你和其他朋友在一起时,仍然对你的配偶挚爱、关心、尊重
是很重要的。第二,所交往的第三者(不论是男是女)必须明自上述优先次序。也
就是说,把婚姻中的坦诚开放扩展到和其他人的交往上。第三,为婚姻关系外的其
他朋友着想,确定他在这样的关系前面,能够很愉快。第四,寻求伦理成熟的朋友,
互相往来。这样一方面对他人负责。一方面也对自己负责。
简言之,还是率先提倡开放婚姻的约尼尔夫妇说得好:“为你自己建立开放的
婚姻,创造你们夫妇间平等和信任的关系,你们之间的结合就不只容许而且鼓励开
放地和他人交往,这也会帮助你们婚姻关系的成长。这样一来,虽然人生仍然短促,
你会发现无穷无尽广阔的体验。”'注'
四、同性恋
广义的婚外关系,不仅包括婚外的异性交往,情人现象,还包括同性恋。
所谓同性恋,是一种对同性所产生的性爱行为或感情。同性恋者则是一种自我
认定,即接受对同性的性欲和爱欲并把它们融进自我意识之中。
《婚姻与家庭》杂志披露过一个真实的故事:一名男性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
后不找异性朋友,不谈恋爱,后来在亲友们的关心和帮助下,勉强结了婚。因为他
学习很努力,人们都认为他是书呆子,以至连结婚都不积极。婚后他对妻子毫无感
情可言,几乎没有性生活,但他的生殖器官发育完全是正常的。他很少回家,经常
在工作单位的集体宿舍食住。他有一个同性朋友,年龄比他小,两人关系极密切,
同吃、同住,形影不离。以后他考上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优良,临毕业前就着手
准备出国深造,并已联系好学校。就在这时,他为男友介绍了一名异性朋友,男友
很快就结了婚,婚后他们夫妻感情融洽,男友与研究生的关系不再密切。那名研究
生多次威逼男友继续与他保持原来的关系,但遭到拒绝,两人间的裂痕增大。此后
他又逼迫男友离婚。男友坚决不同意,因而彼此的矛盾加剧。最后那名研究生竟以
匕首相威胁,非要男友离婚不行。男友忍无可忍,被迫向有关部门告发,公安部门
经过调查拘留了那个研究生。后来研究生的资格被取消,当然也丧失了出国深造的
机会。由于同性恋的问题在我国相当隐蔽,很多人完全不知道同性恋是怎么回事,
因此在上述事件发生时,周围的人都困惑不解,感到莫名其妙。
一般说来,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观点断定,婚恋性质所产生的最根本要求和法
律干预的最起码依据就是配偶双方必须是异性、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