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组织理论、证据和公共政策-第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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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存在厂商?理论上,个人也可以——比方说——制造汽车。但事实上绝大多数汽车是汽车厂商生产出来的。生产称为汽车的最终产品的许多活动是在一个汽车制造商内部进行的。
只要合作或联合体努力生产的产品多于各个孤立生产者生产的产品总和,就会有厂商存在。当然,这个差额必须至少与组织、监督、计量和实施与雇员所订合同等所费成本减去与每个独立剩余索取者相互订合同所需交易费用的差额一样大。
许多人可以从经验中认识到,厂商的存在不过是承认经济交易不是没有费用的。双方彼此间的交换包括提出要求的费用、商谈的费用、接受合同的费用、交货的费用、检查费用、担保费用和其他从事与物品和服务交换有关活动的费用。它们一般称为交易费用。由于存在着交易费用,因此,取消某种市场交易,代之以组织内部的交易,用这种方式组织生产可能较便宜。它是由既是生产过程的监督者,又是生产过程的指导者的企业家来支配的。
但是,这种组织的确也有缺点。由不索取任何剩余的个人组成的团体来进行生产增加了监督、计量、指导和续订合同的费用。若10个海地篮子编织者作为个人实体分别生产,即每个人都是企业家的话,则每个编篮人都会充分感受到“不干活”的压力。每个懈怠者的收入和利润会下降,并与他干活慢下来的程度成比例。可是,若把这10个人放在一个厂商里,让他们作为协作团体一起工作——比如每个人专事某个方面生产——的话,任何不干活成员的成本会均匀地分摊到所有成员身上,因此,如果利用厂商来组织生产,那么,个人承担的怠工成本将小于每个工人也是利润的剩余索取者的情形。而且,在一家厂商内部,计量一个群体中每个人的产量也更为困难,因为他们是一起工作的。所以,仔细拟定出合适的刺激制度来奖励较努力工作生产出较多产量的工人也就更加困难了。这些就是在厂商的组织中起对抗作用的因素。
为使厂商经营成功,必须找到某些办法来抵消这一不利之处。大多数厂商雇人专门监督别人。这些监督者查明工人干不干活,还试图计量工人的产量。厂商中的最高监督者是企业主或雇主。如果企业主或雇主未能有效地监督别人的话,他(或地)的实际财富地位就削弱了。那些选择为厂商工作的雇员隐含地同意接受企业主的监督。
有时接受企业主监督这一点是很明白的。例如,在中国,雇员有时雇人来直接监督自己的工作。
“中国的长江上有一段水流很急,船由一队苦力拉着逆流而上,由一个监工挥舞着皮鞭催促苦力们。在一次旅行中,一位美国女士惊恐地看到这个监工正鞭笞拚命拉纤的纤夫,便央求人们做点什么来制止这种野蛮举动。很快,船长便告诉她无能为力:这些苦力承担着把船拉过这段水路的责任,是他们自己雇用了这个监工,给了他监督权利。”
协同生产除了有技术上的优势,以及可免去某些交易费用之外,其他因素也增强了厂商这种经济组织的生命力。首先,厂商可以从创出有别于他人的商标名声中得益。商标声誉可以附着在该厂商的所有产品上。存在着可供利用的商标声誉,厂商就可以以较低成本引进新的产品。此外,如果修理保证、销售调整和其他有关活动是由单个组织提供的话,这些活动的成本就较少。其次,厂商可避开政府所施加的某些限制,如税收和控制。例如,一家厂商可以以任一内部价格把资源从一个部门转到另一个部门,这样就避免了在交易受到价格控制情况下会存在的资源使用缺乏效率的现象。最后,厂商的存在能使各生产部门之间保持较好的联系。给参与生产过程的各方制定稳定的规则是有益的。实际上,按照有些人的假定,内部承包制度的衰落在很大程度上归因于它将有的组织形式以及其后对参与者个人的影响。在内部承包制度下,独立的承包者都是在一个工厂里生产,厂商管理部门提供地皮、机器、原材料和流动资本,还安排最终产品的销售。可是,实际的生产并不是由雇员从事的,而是由以计件报酬为基础的承包契约体系进行的。温切斯特连发枪支制造公司就是一家在其大部分生产年份里运用这一制度的厂商。显然,当温切斯特公司发觉个人承包者有买方垄断势力,并且赚得收入的差距产生了某种社会问题和其他困难后,就放弃了这种组织形式。对不同组织形式的实际选择除了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管束行为的成本不同之外,还取决于集体生产在签订合同和进行交换方面的优势带来的成本的减少。厂商还容许风险承担同厂商的管理结合在一起,因为当管理者也承担风险时,为了刺激管理者而将风险承担者财富极大化的费用就越低。
限制厂商规模和产量的因素
有3个因素限制了厂商规模和产出率:
1.生产能力
2.交易费用
3.外部供应效应
生产能力
物质上或经济上的因素都会限制厂商产出。例如,在现有技术条件下,要厂商在1分钟内建造1座包括4个卧室的房屋或在1年内建500万座房屋在物质上是不许可的;同样,制造每分钟就能从原矿石中提炼出1000吨纯金的机器在物质上也是办不到的.生产能力直接与规模经济有关。一般而言,生产能力受经济因素制约,而不受社会物质特征制约。
管理控制方面的规模经济是确立生产能力的极限的基础。由于生产规模较大,官僚等级层次较多,即使厂商各机构间的目标不是彼此冲突的,信息的再生产以及(或者)信息的扭曲也会造成损失。中心协调者在决策时所需的各种信息容量也有限。结果增加了不确定性,反过来又给中心协调者和下面各等级层次带来进一步的协调问题。
交易费用
人们倾向于认为厂商是一种组织,它被聚合起来享有与联合生产有关的技术经济。但正如我们前面已看到的,内部组织替代市场交换使交易费用可以内部化,以后可以减少合同的签订和对合同执行的监督。正如威廉森指出的,厂商最突出的优势在于,那些适用于厂商内部而还是厂商之间的控制工具有着广泛的可变性和更大的灵敏性。厂商能够比一方购买者更精确地评价绩效,厂商的奖励和惩罚工具也比外部市场更加精致。厂商还拥有一个比外部市场更有效的解决冲突的机构。但有时边际协调费用的增加超过了从评价绩效和解决纠纷获得的收益的增加,这便构成了限制厂商规模的因素。
外部供应效应
同样一种力量,它支持产业中一个厂商扩张,但又可造成外部规模不经济。在最简单的情形下,每个厂商的扩大是与产业增长成比例的,对产业总产出扩大的限制也就转变为每个厂商都提高供应价格。一个产业出现的困难可能来自:使用较劣质投入品生产较优质产品、运输和原料的费用增加、以通行的工资可雇用的劳动力的供给已耗尽,或其他因素。尽管一家厂商规模不可能大到足以影响生产要素价格,但所有厂商一起行动就会产生外部不经济。这些外部不经济直接转化为增加单个厂商使用的生产要素的价格,从而限制了任何厂商的规模。
在图2.1中,我们示意一个受制于外部不经济的厂商可能供应的数量。在既定的一组可选择价格下,该厂商的供给曲线由MC所示。投入品价格提高后,厂商边际成本由 所示。若所有厂商一起扩大,则投入品价格会提高,所以边际成本移到 。厂商根据价格P愿意提供的数量是Q,对应于另一价格 愿意提供的数量是 。S便代表厂商受外部供应效应限制时的供给曲线。
利润最大化
当我们讨论厂商存在的原因时,我们便隐含地对厂商动机或目标作了假定。据说油水终止于最后的监督者——所有者——企业主或雇主手中。在支付了所有费用之后,他对于剩余下来的资金拥有索取权。这种剩余被称为利润。监督他人的企业主不大会含糊他或她的职责,如果这种监督是与净值直接联系在一起的话。这便是利润最大化的假定,或更确切地说是净值最大化(它的现值在附录中讨论)的基础。消费者理论中效用或满意最大化提供了这一分析的基础。在厂商生产理论中,利润或财富最大化通常是基本的假定。
问题在于,净值最大化假定是否现实?是否可以准确地预见厂商行为?如果我们想要解释企业行为,我们实际上不必假定企业主有意识地努力使利润最大。我们假定他们的行为是与利润最大化一致的--他们的所作所为好像利润最大化就是目标。有几个类似的情况可以帮助我们理解这一点。若一个物理学家要预言台球球员在何处用球杆击球可把特定的台球打入桌边的一个袋中的话,这个预言台球球员行为的物理学家便假定该球员懂得物理学原理,即使这可能是一个不现实的假定。但我们记得,在第1章对方法论的讨论中我们说过,不必要求假定可以直接检验。其实一般说来,人们是用模型的可反驳的预言来间接检验假设的;若现实世界一致否定了某个模型的预言,则该模型的假定便是正确的。另一个类似的情况是由弗里茨·马克卢普(Fritz Maohlup)提供的,所用的假想的例子是建立一个汽车驾驶员模型。该驾驶员在双车道公路上开车。他必须注意汽车的速度、位置和加速度;他不但要考虑旁边车道上他要超越的汽车这些相同的变量,而且,他还必须考虑天气和道路条件。只有考虑了所有这些因素之后,才能做出最优决策。显然,驾驶员问题的任何一种严格解法至少要求有一点高等数学知识,但实际所做的并非如此。问题是由经验直觉解决的。赚取利润要解决的问题也是如此。利润最大化模型可以假定存在完备的知识,并且不存在不确定性。可是对厂商经理来说,这种完备的知识和没有不确定性显然是不需要存在的,就好像在双车道上开车的驾驶员不必具备高等教学知识那样。正如驾驶员是本能地作出决策一样,企业中也可按其本能的指引寻求利润最大。
利润的性质
我们把利润定义为收益与成本之差。在短期内为使利润最大,厂商将使短期边际成本等于边际收益。在长期竞争中,平均单位成本会等于边际成本。正如我们以前所提到的,利润可视为付给承担风险的企业家的剩余。
利润函数
利润为消费者控制生产者提供了一种主要工具。利润的暂时变化常常出自消费者从一种产品到另一种产品的较大的需求转移。注们假定偏好的变化引起对某种商品需求的增加。在现有生产得以扩大以前,消费者出价购买现有产品和存货,由此会引起价格提高,并且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带来更高利润。这些利润反边来又提供了信号,使各个制造商扩大生产,也使新厂商进入并开始生产在当前有更高价格的物品。结果,资源就流到了销路好、利润高的行业。这种流动造成生产量更大,价格更低,资源配置得到了攻善。
传统利润理论
当物品和服务卖出后,劳动、土地和资本所有者就得到了工资、地租和利息。现在的问题是,为什么支付给劳动、土地和资本所有者的数额的加总并不等于从出售中获得的收益?换句话说,为什么应该有东西剩余下来?为什么应该有利润(它是扣除所有成本之后的剩余)?为了回答这个问题,我们必须提出一个为何存在利润的理论。不幸的是,我们还不能提供一个唯一的为人接受(或可以为人接受)的利润理论。作为替代办法,我们提出3种为何存在利润的可行的理由。这些理论必须与承担风险、不均衡和垄断势力有关。它们并不是相互排斥的。
承担风险
有一种利润理论认为,利润是承担风险的报酬。任何一个获得一个新企业的机会的人都易遭受失败风险,或遭受这次投机中所赚要小于其他投机所赚的风险。从事契约劳动的个人则在很大程度上避免了这种风险。他们可以签订长期合同,以保证特定的工资率。土地(或自然资源)所有者也同样这么做。但企业所有者无法与某种“更高势力”订合同以保证收益超过成本。如业业经营失败,承受财富或净值减少的就是所有者,这是显而易见的。而且,企业确实会失败。有些研究表明,每3个新开办的小企业中,就有2个最终归于失败。显然,为使企业家承担风险,人们必定期望付给他的报酬超出正常的补偿。这就是说,获得经济利润的可能必须包含在未来中,以使企业家接受风险。
必须酬劳或补偿承担风险者的理由在于绝大多数人看来并不喜欢风险。考虑这样一个例子:有人向你提一个经营建议,你必须投资1000美元。损失1000美元的机会是50%。另一方面,多赚1000美元(总收益是2000美元)的机会也是50%。该建议的期望值是零:-1000+(0)(0.5)+(2000)(0.50)。你愿意做这笔生意吗?也许不会。为了使你承担丧失你所有的钱的风险,必须付给你更多的报酬。
有些企业经营失败了,有些没有失败。若我们权衡一下亏损和利润,我们便会发现平均赚得的经济利润为正。根据利润风险理论,其原因在于对不喜欢风险而又承担了风险的企业家给予补偿。如果企业家是寻求风险型的,他们可能会以零或有时是负的期望值来承担风险。
不均衡
另一个利润理论涉及背离了均衡的市场。市场不均衡是指挣得的收益率高于或低于正常收益率的情形。我们还记得完全竞争情形下,长期均衡时所得经济利润为零。我们一直处于向长期均衡的移动过程之中,因此,在短期中一般是不均衡的。设有一例,此时对某一特定产品的需求突然增加。第一批觉察到这种需束增加的企业家能够进入市场,他们的生产和销售计划可以在别人赶上来以前得到调整。由于他们认识到这种瞬间的不均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