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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从此良知是路人+番外 作者:我本苍白(jjvip09-06完结,古代屌丝女pk高富帅)-第2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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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重皓越想却越觉得自己走火入魔,他悄悄走到书架前,轻轻地转动花瓶,那书架中居然有一格缓缓地转了过去。里面赫然躺着一本书。
  
  李重皓翻到自己熟悉的那一页,默默地回味,一点一点地运功,周身渐渐有热气冒出来。
  
  可是一炷香时间过后,他突然面色煞白,嘴角立马溢出了血来。
  
  他轻轻地擦了擦,却真真切切地笑了……
  
                      
作者有话要说:嗯,女?丝逆袭,从此PK高富帅!
三年后,一分高下的时刻到了!
PS:明日双更哟~均在晚上,第一更早一点,第二更晚一点啊~




☆、盛大春日

  那七八岁的小孩子;生得精雕细琢;滴溜溜的一双大眼睛紫葡萄一样。可是就这么可爱的小孩子;一张脸却板起来,严严肃肃;嘴抿成一条线。
  
  清风楼的小二好说歹说也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可是看见面前这个小孩,他犯难了。好半天他讨饶:“哎呦,我的小祖宗,您有何事,好歹也说一句话哟。”
  
  小孩穿着一身黑衣,脸却是粉白粉白的。他双手往背后一缚,轻轻咳了一声,大人味十足:“在下听说你们这里红烧肉最是正宗;这样吧,先给我上一盘。我边吃边等。”
  
  说罢,他竟然慢悠悠地做到了大堂里的空位上,仰着脸,哼了一声问道:“怎么?没听清?”
  
  “诶,诶。得了!小祖宗,这就给您上。不过您这是找谁?”
  
  那小孩瞪眼,从身侧“砰”地一下取出一把剑,“哐当”一声就搁在了桌上,不耐烦的时候,整个脸鼓起来就像是个包子,眼睛里却“蹭蹭蹭”地飞出几个眼刀,他说:“关你什么事!我姑姑自会来找我,你何必烦这么多。”
  
  小二一听总算有人结账,放宽了心,被这小子骂了,居然还觉得他好玩,屁颠屁颠地真的为他去催了。
  
  那小孩子桌上的剑用黑布包着,一个大汉见着他好玩,心里生了逗逗他的心思,便一把抽掉了他桌上的剑。
  
  小孩见了,顿时勃然大怒:“靠!你他娘的找死!敢拿老子的东西!”他噔噔噔便跑到那大汉面前。岂料那大汉偏偏将剑举得高高,偏偏还一幅笑他的蠢模样。
  
  “靠!”小孩又低低咒骂了一声,一双小手却慢慢往他衣襟里伸去。那里藏着什么,他再清楚不过。
  
  “胖胖!”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那个面目狰狞的女子背着一把大刀连忙上前拽下了他的胳膊。她当时就骂,低沉的声音就像是刀割一般:“你又给我惹麻烦了,现在你爹爹不在,不怕我教训你?!”
  
  “什么呀!”那孩子见了这女子竟然一改小大人的模样,转身就扑倒她怀里,扭着屁股叫喊:“阿欢姑姑、阿欢姑姑,是他欺负我的!”
  
  “他怎么欺负你了?”
  
  小孩子眼巴巴几乎要流出泪来,大眼睛水汪汪地盯着她:“他拿了我的剑!”
  
  小孩子阿欢姑姑居然一笑,一张脸上纵横交错的伤痕顿时揪在一起,胖胖顿时吸了一口凉气。只听得阿欢姑姑说:“那你就要杀了他?”
  
  她举起他的手,一把尖利的匕首历历在目。
  
  “把剑还给我们。”
  
  胖胖看见阿欢姑姑一发话,那大汉居然一声不吭、恭恭敬敬地就将剑递了上来。他突然觉得,原来人长得丑,有时候也是一件好事啊……
  
  胖胖将剑重新抱到手里,小脸上堆满了笑容,他讨好地问:“阿欢姑姑,红好肉哦,你最喜欢的!”
  
  可是没想到阿欢姑姑居然突然脸一沉,摇了摇头:“我突然发现好难吃,今后决定不再喜欢它了。”
  
  “啧”。胖胖心里想她又奇奇怪怪的不知道说些什么,他夹起香喷喷的一大块肉,嚼得津津有味。随手又将剑放在了自己边上,可没想到他自己一个不留神就将剑上的黑布扯了下来。
  
  剑“哐当”一声就掉在了地上,通身阴寒剑气,泛出碧绿碧绿的光。
  
  有人惊呼出声:“碧湖剑!”
  
  胖胖想:惨了惨了,这下要被打一顿了!
  
  果然,阿欢姑姑拿起桌上的一根筷子就朝着他白嫩嫩的胳膊抽,只几下,那胳膊便到处是红痕。
  
  “捡起来,我们走。”
  
  胖胖连忙点头,连香喷喷的红烧肉都不管了,拽着阿欢姑姑的手就走。
  
  然而这时候,终于有人认了出来,她将手里的被子砸到他们的脚跟,柔柔媚媚的声音响起来:“沈暮欢,三年来,你终于回来了。”
  
  胖胖拉拉他阿欢姑姑的衣袖,小声地问:“阿欢姑姑,这人你认识啊?”
  
  “沈暮欢,老朋友了,见了也不叙叙旧?真枉费我几年来一直为你的毒牵肠挂肚。”
  
  胖胖顿时眼睛一亮,阿欢姑姑的毒?三年来,每次吐血都会一幅下一秒就会死掉的沈暮欢在这个小孩子的心里早就是难以忘怀。
  
  “你能救我姑姑么?”胖胖板着脸问她。
  
  可没想到一直背着身的沈暮欢突然笑了笑,她回过头,抬起她一张可怖的脸,她笑着问:“楚姑娘,我是死是活跟你有什么关系?”
  
  她这番模样,笑声尖利刺耳,再难跟三年前自己印象中那一个大眼睛、肌肤如瓷的傻姑娘联系在一起。她这样不慌不乱,又带着点讥诮地看这自己,一向真强好胜的楚惜往无端端居然连话都数不出来。
  
  沈暮欢拉了拉身旁的小孩子:“走吧,姑姑的病死不了,你瞎操什么心?”
  
  胖胖还想在说些什么,但是看到自己姑姑冷下来的脸,算了,他摸摸自己手臂上的红印子,还是先不要在老虎身上拔毛了……
  
  沈暮欢出了门,站在这人潮滚滚的长安街上,三月份的阳光洒下来,照在她苍白瘦弱的脸上,连胖胖看了都觉得说不出的悲哀。小孩子自小没娘,心思细腻,挣脱了她的手,小步跑去买了一大串糖葫芦,举起来笑眯眯地说:“阿欢姑姑,你不要哭,给你糖葫芦。”
  
  沈暮欢突然一怔,多少日子的从前,有一个人小孩子心性,拽着她的衣角,眨巴着一双丹凤眼委委屈屈地也要吃糖葫芦?
  
  现在想来,当真恍如隔世。早知道,当初就该狠心,一把推开他。
  
  沈暮欢蹲下来望着胖胖,摸摸他的手,温温和和地问他:“姑姑要去一个地方,可能会很危险,你不要跟着我,好不好?”
  
  胖胖却摇头:“不跟着你,我跟谁在一起?要我回家?你不知道离这里很远么?既然来了京城,我当然要好好玩一番。而爹爹也说过,危险的地方才好玩啊!你不要丢下我!”
  
  沈暮欢“呸”一下,心里想你个狗屁爹爹都教的什么鬼东西!
  
  “我不会给你添乱的!说不定你发病的时候,我还能保护你呢!”小小的脸扬起来。沈暮欢伸手就去捏他的脸,扯来扯去直到他嗷嗷叫:“沈暮欢!你给老子放手!”
  
  沈暮欢终于站起来:“好,那就带你去。”
  
  “你要不要吃包子?”
  
  “啊?”
  
  “我以前最喜欢的包子。个大肉香的肉包子,你要不要?”
  
  想起刚刚挥手再见的红烧肉,胖胖咽了咽口水:“哪里的肉包子?!”
  
  沈暮欢从怀里掏出十个铜板递给他:“街边湖边柳树李大娘家,她们家的包子每个江湖中人都不会放过的。你自己去买。”
  
  胖胖欢天喜地地走开来,下一秒沈暮欢颠了颠背上的大刀,头也不回地便向相反方向走去。
  
  可是没走出几丈路,沈暮欢的去路就已经被人挡去。这是在热闹的街上,可是一瞬间人群竟然一哄而散。
  
  沈暮欢瞄了眼来人,四个人,面色僵硬如同死人一样。跟三年前陈庐带着的那帮人简直一模一样,沈暮欢环胸:“有事么?”
  
  “沈姑娘,宫主有请!”
  
  流觞宫的办事效率倒是愈来愈高了,刚刚才被楚惜往撞见,刚刚碧湖剑现身,这会儿就来人截她了。
  
  沈暮欢却感到十分欣慰,她甚至有功夫跟别人开玩笑:“我长成这样,你们也能认出来?沈朝醉将你们管得很好么。”
  
  那四人见她这样说,悄悄打量了一下她的一张脸,却再也不敢看她。低着头毕恭毕敬,僵着脸只说:“沈姑娘,宫主有请。”
  
  沈暮欢点点头:“那好吧,走吧。”
  
  她说得太过轻松,配合地出乎意料,对面的四个人显然没有想到竟然能如此顺利,一下子倒是不敢妄动了。
  
  “放心,我哪敢耍花样?流觞宫如今只手遮天,我一个容貌尽毁的女人拿什么跟你们拼?连美人计都用不成,你们说是么?”
  
  宫主亲自吩咐的人,四个人分毫不敢怠慢,连忙就着她的话将她迎走。
  
  胖胖满心欢喜地替阿欢姑姑给买了一个大包子,他自己尝过,果然如同姑姑说得一样好吃。他圆鼓鼓的脸蛋上洋溢着笑意,心想着那死女人吃了这么好吃的东西,应该也会笑一笑吧?
  
  可是当他回到原地的时候,早已是人去楼空,哪里还是沈暮欢的身影。小孩子的怒气蹭得一下子就上来了!
  
  “靠!沈暮欢!你又扔下老子!”
  
  他收了收碧湖剑,又狠狠地道:“别以为老子找不到你!”
  
  这时候,有微风吹来,杨柳依依,在湖面上轻轻滑过,泛起点点涟漪。这一场盛大的春日,却没有一个是高兴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晚第一更~




☆、出出入入

  沈暮欢随着他们上山;看着他们将自己曾今走过无数次的路走得畅通无阻;时不时居然还提醒她不要走错时;通体寒意渐渐从她的脊背底处爬上来,一点一点侵袭她的心;直到这晌午艳阳也无法温暖。
  
  “是谁的主意?”
  
  “沈姑娘?”
  
  “我是问;是谁的注意将流觞宫迁到这里来的?”
  
  “回姑娘的话,二公子吩咐的,宫主也同意了。全江湖的人都知道这里离蝴蝶谷近,宫主也正好做这顺水人情。”
  
  沈暮欢顿觉古怪:“什么人情?”
  
  这四人估计是新来的,居然对三年前沈暮欢的事情丝毫不知,见她不恼怒只是想问问那些无关紧要的风月之事,自己也倒正好讨好这位大人物。忙凑到她跟前,笑嘻嘻地答:“姑娘不知道么?二公子跟苏谷主早就是一对了;二公子可时常待在蝴蝶谷呢。这不三月初八这两位可要成亲了。”
  
  那人见了沈暮欢没什么反应,暗暗拍了拍自己的脑,立马又尽心尽力地说:“二公子跟苏姑娘感情可深呢,又是天造地设的一对。二公子当年就一锤定音要将咱宫里建在这呢!他们可是讫小的感情,老夫人也是催了很久呢。”
  
  沈暮欢突然一笑:“原来是真的,难道是真要恭喜了。你说的老夫人是苏烟的姨母?”
  
  苏烟父母早逝,据说是由姨母带大。沈暮欢想老人家总是要急的。
  
  可哪知道那护卫连连摇头:“老夫人是我们宫主和二公子的娘亲啊!”
  
  沈暮欢心里掂量,没想到那老夫人居然不是苏烟姨母。沈暮欢突然显得兴致缺缺,脸上却是越来越冷,摆摆手:“哦,那倒是真要恭喜他们了。”
  
  四人将沈暮欢带到正厅后纷纷退下了,只留下她一个人坐在雕花红椅之上。她也倒大大方方,执了侍女泡来的茶,慢慢悠悠地开始打量这地方。
  
  从前的两座竹屋已然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气势磅礴、金碧辉煌有如宫殿一般的屋所。从前门前的小石桌不翼而飞,小乔流水的凉亭处处可见。
  
  沈暮欢笑,真是难为了,在山上引活水。突然想起沈逸之不知何时说过的一句话:“阿欢啊,在门前晒太阳是我这辈子最舒心的事了。”沈暮欢吹了吹滚烫的茶水,她粗鄙,喝不出是什么茶,只知道香。她摇头,沈逸之哟沈逸之,你这一辈子是再难有舒心的日子了。
  
  沈暮欢不知道就在她四处打量的时候,也有一个人在慢慢地打量她。打量到他已经不敢出来,不敢上前走到她跟前叫她阿欢。
  
  沈暮欢又轻轻吹了吹茶,直到饮尽,她才慢慢开口:“宫主要是不想见我,何必又将我请来?”
  
  他终于从暗处走来,只是低着头,好半天才说一句:“阿欢,对不起。”
  
  沈暮欢却偏偏跑到他跟前,芊芊十指,却早有薄薄的茧。她比他矮,站在她跟前只到他肩头,其实她知道他应该什么都看得清楚的。只不过她却伸出右手,像个登徒子似的用食指轻轻抬起他的脸,好笑地问他:“你对不起什么?为什么又害怕看我?”
  
  那一张伤痕交错的脸,那一道道疤痕猝不及防跳入他的眼帘,连一点间隙都不曾留给他。沈朝醉心惊肉跳,他不知道说什么,只是摇着头:“阿欢,阿欢,是我对不起你。”
  
  沈暮欢生生扯出一个笑容,她先前是什么样子的连她自己都快要忘记,旁人又何必执迷不悟?她摇头:“既然做都做了,又何必后悔?你请我来难道是想跟我讲这些的?”
  
  “不不不!”沈朝醉连忙摇头:“阿欢,三年来我一直在找你,你现在、现在伤成……这样。我给你找最好的大夫,一定能治好的!”
  
  沈暮欢拍拍他的肩,像很多年的老朋友一样,朝他轻轻一叹:“何必呢?你现在的身份何必再做那些事?我命不长,又岂会在乎脸面。”
  
  沈朝醉一把抓住她手:“阿欢,我不会让你死的!”
  
  沈暮欢知道她越是不在乎,他就越会心痛内疚。她想想,那就让他心痛内疚好了,反正自己也不会少一块肉,说不定她体内的蛊毒还真有转机。
  
  可是想想,又觉得悲哀,十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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