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相嫡女-第140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叶容顷见锦云不说话,小眉头一皱,“说话啊,请客可是你说的,我是客人,我点菜,你要帮我准备,这是礼貌。”
锦云轻眨眼睛,“不是客随主便吗?青竹,去买两个包子来。”
叶容顷差点跳脚,“吃包子,你腰缠万贯,居然请我吃包子?”
锦云嗯哼了一声,就请你吃包子,不吃拉倒,叶容顷头毛炸立,尤其是青竹拿了包子来,叶容顷重重的冷哼一声,“我不吃!”
青竹手里捧着包子,看看叶容顷又看看锦云,锦云不说话,她要是不坚持,就得去找满汉来给他做吃的了,她去哪里挖地三尺给他找满汉,几人朝前走,东翎湖就在前面不远,约莫两刻钟就能走到。
叶容顷不拿包子,青竹就一直跟着他,叶容顷快忍不住了,太欺负人了,好歹他也是堂堂王爷,竟然被个丫鬟给欺负了,叶容顷忍无可忍,正好瞧见前面桓礼和桓宣走过来,叶容顷立马道,“他那脸色一看就是饿的,把包子拿给他吃。”
什么叫柿子捡软的捏,这就是啊,青竹扯着嘴角把包子递到桓礼面前,桓礼一头雾水,他心情是差,心情一差就喜欢吃东西,可他不喜欢吃包子啊,可是见叶容顷一脸你吃啊,你快吃啊的表情,桓礼心里闪过一抹警惕,这包子里不会加了什么吧?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啊!
桓礼看了两眼青竹,青竹把包子往前递了递,要说叶容顷喜欢捣鬼,可包子是青竹拿的,那神情那脸色,一看就是个善良的小妞,再者,一直举着,手也酸啊,桓礼拿了包子就啃起来,一边问道,“十王爷,你怎么知道我心情差?”
叶容顷指着桓礼的脸,“长眼睛的都看出来你不高兴,你被人给欺负了?”
叶容顷问着,眼睛落在桓宣身上,没道理啊,若是有人欺负桓礼,桓宣会不过问,还一脸带笑,欺负他的人十有**就是他,叶容顷几乎下定论了,桓礼打着扇子道,“小王爷,欺负他的不是我,另有其人。”
叶容轩啧道,“另有其人,谁啊?”
桓礼把啃了一半的包子还给青竹,然后道,“你说鸡蛋里面有没有毛?”
叶容轩断然摇头,“没有。”
桓礼立马笑了,“如果鸡蛋里没毛,那么孵出来的小鸡怎么身上有毛?”
叶容轩被问的一愣,这么说鸡蛋里似乎有毛,“鸡蛋里只有蛋清和蛋黄,没有毛,小鸡身上的毛是小鸡身上的毛,不是鸡蛋里的毛。”
“可小鸡是破壳而出的。”
“……。”
“火热不热?”
“火当然热了!”
“那这个火呢,”桓礼打开扇子给叶容轩瞧,上面赫然一个火字。
叶容轩,“……。”
“孤驹有母亲么?”桓礼心情好多了,玉扇摇的怯意。
“没有母亲它怎么来到这世上的?”
“自然是母亲生的!”
“那孤驹就有母亲啊!”
“非也非也,孤驹之所以叫孤驹,正因其孤单,没有母亲,有母怎么称之为孤?”
“……那它总是母亲生的吧,怎么能说没有母亲呢?”
“它是母亲生的,但母亲在世时,它不叫孤驹,母亲过世后,它才叫孤驹,所以自它成为孤驹的那一天起,它就是没有母亲的。”
“……,”叶容轩想想,觉得桓礼说的很对,可又觉得哪里不对劲。
“飞鸟的影子动过没有?”
“没有动过,没,等等,你这么问,肯定是没动,什么乱七八糟的东西?”叶容轩头大了,颜面尽失,大为无光。
桓礼呲笑道,“我也是听来的,为了这三个问题,我输了三十两银子了!”
第二百四十一章 兽医
锦云侧目,原来他一脸臭色,是因为这三个问题丢了面子输了银子,这可是诡辩之术,专门用来糊弄人的,让人觉得有理之余,有觉得哪里不对,然后就被饶了锦云,著名的诡辩,有许多,锦云知道的就要白马非马之说。
这还不是让桓礼最气的,他气的是那书生的话,“他竟然说有理走遍天下!”
叶容痕也来了兴致了,“朕也去瞧瞧,他是如何有理走遍天下的。”
桓礼立马点头,然后在前面给大家带路,走路约莫三五分钟的样子,就见到一堆人围着一个书生,书生身边还挂着牌,上面写着:有理走遍天下。
锦云等人走过去,就听有人上去问,“人不吃饭会死。”
那书生摇头道,“人不吃饭,不会死。”
那人大笑,“人是铁饭是钢,一顿不吃饿的慌,不吃绝对会死,先生你输了。”
书生继续摇头,“我若是吃番薯,吃菜,三年五载,十年八年不吃饭,绝对饿不死,你们说呢?”
吃番薯,吃菜,只要肚子不饿,自然饿不死,那人先是一愣,随即无话可辨,泱泱的下去了。
又上去了一个男子,说人不喝水会死,最后成了和粥,喝果汁,都不会死……
一群人都陷入了沉思,不承认他说的是对的,可又没法反驳他说的是错的,一句话概括就是:能胜人之口,不能胜人之心。
桓礼几个面面相觑,都在商议说辞,锦云挠了下额头,又那么难么,那边书生笑道,“承让了,承让了,小生行遍大江南北,为的就是一个理字。”
锦云上前一步。笑道,“先生诡辩之才,让人刮目相看,钦佩钦佩。”
那书生也不生气,笑道,“姑娘也要同我辩上一辩?”
青竹立马道,“这是我们少奶奶!”
书生赫然,作揖赔礼,“小生眼拙了。”
锦云浑然不在意,点了点头。书生便让锦云出题。锦云扫视了书生两眼。道,“先生身上三斤肉。”
锦云话一处来,大家全部望着她,这么一个书生。少说也有百八十斤啊,怎么说她三斤肉呢,这夫人眼睛没问题吧,就听书生笑道,“夫人眼拙了吧,小生重一百又二。”
锦云清然一笑,“先生听错了吧,我说的是肉,先生身上除了肉还有骨头和血。头发等物,除去那些,先生身上只有三斤肉!”
书生愕然,叶容顷见他说不出来话,忍不住催道。“你倒是想办法证明你不是三斤啊,不然你可就输了。”
书生额头全是汗珠,这叫他怎么证明,玩肉割下来证明吗,书生半天说不出来话,青竹眼睛贼亮贼亮的,“我数三下,先生再不证明,可就是我们少奶奶赢了。”
青竹数着一二,三还没有出口,那书生便朝锦云作揖了,“小生甘拜下风。”
说完,把五十两银子送上,这么多人拿银子出来跟他辩论,完全是金钱的诱惑,赢了就有五十两,输却只输十两,怀里揣了银子的都忍不住动心。
锦云转身回头,叶容顷迈步上去,脱口来了一句,“我瞧先生身上不止三斤肉,应该是四斤!”
那书生差点哭出来,锦云也忍不住笑了,这小屁孩脑子够灵活,这么快就学会举一反三了,孺子可教,锦云那清然一笑,如清风,如明月,不知道触动了多少人的心。
叶容顷要辩论,结果那书生连着求饶,这还有完没完了,你来四斤,再来一个五斤,六斤,这是要逼迫他剜肉吗?书生把摊子一收,再次给锦云作揖,“小生半年来,未尝得一敌手,今日败与姑娘之手,心服口服,以后这牌子,小生就弃了!”
说着,把那有理走遍天下的牌子一扔,锦云却让青竹捡了起来,“有理走遍天下这话没错,先生说的是诡辩之术,算不得理字。”
书生满脸通红,接过牌子告辞,桓礼打着扇子,盯着锦云道,“你怎么知道怎么对付他?”
锦云一耸肩,“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锺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若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我当然是看书知道的了。”
桓礼一张脸通红,枉他饱读诗书,竟然连这首诗都不知道,惭愧啊啊啊!
叶容顷一脸疑惑的看着锦云,“我也看了不少的书,怎么没看到千锺粟,没看到车马,没看到颜如玉?”
叶容轩一巴掌拍过去,“笨蛋,她的意思是多读书,考取功名,将来平步青云,要什么没有?都是读书得来的,不是真的书里有。”
“那倒不一定,如果是聊斋,书里就有,额,聊斋是个奇幻的世界,就跟西游记一样……,”锦云大汗,方才她竟然有种错觉,仿佛在跟室友辩论书中自有颜如玉的事。
叶容顷连着点头,桓礼推攘了下叶容轩,“什么是西游记?”
叶容顷立马来了兴致,他最喜欢的就是给人说西游记了,“你不知道,孙悟空有根棒子,能大就大,能小就小,能把天给捅破呢,里面还有女儿国,没有男人,里面的女人都是靠喝一种怪水生孩子,我七王兄最喜欢女儿……。”
那个国字还没出来就被叶容轩捂住了嘴巴,直余下一阵唔唔唔的声音,可是大家都听见了,七王爷喜欢那个有一堆女人的地方,当下用一种怪异的眼神看着他,叶容轩气的想捂死叶容顷才好,不就没忍住打了他一下么,至于这样对他吗?
不过说归说,对于那样一个只有女人,没有男人,还个个貌美如花的地方,谁不想去见识见识,一旁的男子都凑过来问了,“那女儿国在什么地方,远么?”
锦云摇头,“不远,一抹脖子就到了。”
众人,“……。”
避之唯恐不及,为了去女儿国丢了命可就得不偿失了,叶容顷怒道,“本来一个好好的地方,堪称人间仙境,你一说话就成人间地狱了,你就不能说点好听的么?”
锦云气的直磨牙,想起弼马温,眸底闪过一抹诡异的笑,“我知道你喜欢孙悟空,可你知道孙悟空之前是干嘛的吧,养马的,你要学孙悟空得从养马开始哦,我建议朝廷开个养马场,十王爷负责。”
叶容顷气的小心口直起伏,养马,她竟然要他去养马,孙悟空还不干呢,他一个王爷去养马,叶容顷还未说话,锦云便道,“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养马算得了什么呢,小王爷,你说呢?”
叶容顷听到的一愣一愣的,他没完全听明白,只听见劳其筋骨,饿其体肤,这女人心也太狠了吧,不当要他养马,还要他饿肚子,干苦力,叶容顷扯着叶容痕的锦袍道,“皇兄,你可别听她胡言乱语,我才不要养马。”
锦云翻白眼,养马多好的一件事,这小屁孩竟然不要,她求还求不来呢,就听桓宣道,“十王爷年纪商小,养不了战马吧?”
战马?叶容顷松了手,他虽然年纪小,可也知道马匹的重要性,尤其是战马,这些日子,皇兄都在为组建铁骑的事忧愁,钱是有了,马却凑不齐,没有多少马场能一次拿出来三万匹马,到现在也才凑够了万匹,简直就是有钱都买不到,当然了一匹好马价值不菲,那几十万两银子根本不够用,叶容轩扭着每天看着锦云,这事本来是好事,怎么从她嘴里说出来就跟刑罚死的,还有养马这事他确实做不来啊,至少现在是做不来,叶容顷瞄了眼叶容轩,“那我就养马吧,不过我要做大老板,七王兄给我做帮手。”
叶容轩差点吐血,他岂会不懂做帮手什么意思,脏活累活全是他的,数钱的活就是他自己的,“那还不如我自己来,不就数个钱么,我就是不睡觉挤也能挤出来。”
听着叶容轩的话,大家都憋笑,七王爷和十王爷关系好,虽然七王爷年纪大,可是十万爷人小鬼大,不是那么好忽悠的,尤其是吃上面,十王爷什么都吃,就是不吃亏。
叶容痕也有意养马,可是马不是那么好养的,“朝廷也有养马场,可是每年瘟疫,马匹都死掉一半,余下的都都病歪歪的。”
叶连暮补充道,“南舜北境就是草原,专门负责养马,以往的马匹都是从南舜买过来的,今年边关战乱四起,马匹供应少了一半。”
锦云也知道,养马最好的地方就是草原之地了,“可一直指望别人太不靠谱了,还是得自己有才行,不就是瘟疫么,没事,小王爷,你以后就跟我学医术,我会倾尽全力把你培养成一名……。”
叶容顷抖着小眉头,双眼冒精光,“你要教我那种给人开肠破肚的医术?”
锦云摇头,“教你给马匹开膛破肚,成为一名兽医。”
第二百四十二章 谁的
叶容顷的笑容顿时湮灭,怒火升起,“谁借我把刀,我想杀人了。”
叶容轩捂着肚子,拍着叶容顷的胳膊道,“以后我家旺财病了就全靠十王弟你了。”
叶容顷往旁边一躲,气的直冒烟,真想掉头一走了之,却不得不忍了,锦云抖着肩膀,叶连暮在一旁摇头暗笑,青竹却拉着锦云的衣袖,指着后面的清容郡主给她看,锦云有些不明白,“怎么了?”
青竹轻声道,“清容郡主一直走神,方才还差点撞到别人。”
锦云皱眉,“好好地,怎么会走神,出什么事了?”
青竹回道,“还是手上那两盏花灯么,靖远侯世子送的,她从拿着花灯起,就一直魂不守舍的。”
锦云挑了下眉头,不会是第一次收到外男的礼物,有些激动过火吧,可是之前不是送过花么,锦云决定试她一试,锦云走过去,笑道,“这花灯真漂亮,送我一盏?”
清容郡主先是摇头,随即脸一红,给了一盏给锦云,“给你。”
锦云微微诧异,“不是舍不得花灯,你好好地走什么神,想什么呢?”
清容郡主苦着张脸,不知道怎么回答好,秋玉便压低声音道,“我们不是要去东翎湖看风月阁的姑娘们表演么,我们王妃最讨厌男人去那样的地方了,我们郡主怕回去挨骂呢,也怕……也怕未来的姑爷是个喜欢柳宿花眠的人。”
锦云明白了,这是怕夏侯沂是个喜欢逛青楼的人,也难怪她忧愁的,都定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