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喜电子书 > 科幻世界电子书 > 末世之死神降临 >

第269部分

末世之死神降临-第269部分

小说: 末世之死神降临 字数: 每页4000字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一些身着华夏古式练武袍的人此刻正在停机坪周围忙碌着,指挥着一架架飞机升天。

    见阴月天看周围,隆道:“这里是南海的一个废弃的钻井平台,被我师尊拿来当做支援东南亚各地的中途站,您知道,现在风云际会,很多地方都饱受灾难,这样的中途站其实有很多。”

    阴月天没有经历过大灾变,所以对于进化者们习以为常的布置不太了解。

    他跟随隆一起走进钻井平台内里甬道,七扭八拐,来到了一间大型的作战指挥室,无数人跑来跑去看起来非常繁忙,而且很多人在对着话筒大声的吼叫什么,给人一种美国大片中军事行动时的嘈杂感。

    在正中央的一张桌子前,七八个人正围着一个虚拟地图绰绰点点,这些人里,那个一身黑色唐装的男人无疑最引人注目。

    他看起来大概四十多岁的样子,面色红润,一捋须横于唇上,虽说不上英俊倒也是中人之姿。相比他的样貌,这个男人身体里那股收敛的能量更显突兀,若说约翰·卡夫曼混于人群给人的感觉是恒星之于星际,散发着强大的热度和爆炸力,那么这个男人无疑是星际中最为深邃的混沌之地,看不清,摸不透,但内里的强大却无疑是整个宇宙中远比那无数耀眼的恒星更加夺目的存在。

    阴月天在观察那个人的同时,那人也抬起头来看向阴月天。

    只是他的表情平淡,连眼神都很是内敛,让人无法看清他在想些什么。

    这人龙游虎步的走过来,道:“我是李二狗。”

    天地大荒拳李二狗,明明是五大强者之一,却有一个愚笨不堪的名字,偏偏他爱自己的本名胜过那嚣张绝伦的绰号,让人难以名状。

    阴月天抚胸躬身:“阴月天。”

    李二狗道:“跟我来。”

    他转身走向另一个方向,阴月天只能亦步亦趋的跟随。

    隆则是对自己的师傅行了个礼去忙别的去了。

    李二狗和阴月天穿过喧闹的指挥室,来到一间干净的房里,李二狗示意后者坐下,道:“喝点什么?”

    阴月天道:“大人既然有事急着找我,还是说事情吧。”

    李二狗道:“是很急,却还没有到连一杯水都来不及喝的地步。”

    他举杯示意阴月天。

    阴月天道:“那就水吧。”

    李二狗端着一杯水放在几上,坐下道:“我和你父亲是老朋友。”

    阴月天道;“我和我父亲也是老朋友。”

    李二狗笑道:“恐怕没有我们老。”

    阴月天道:“谁告诉你这件事的?”

    李二狗道:“一周前在南太平洋,一架我手下的飞机在海里救起了宋甜儿大人。”

    既然宋甜儿被李二狗所救,那么李二狗知道狼与阴月天的关系,倒也很正常了。

    他道:“其实这些天我的人一直在加勒比海、墨西哥湾和南太平洋那边搜索你,但很可惜没有找到,直到我手下的预言师发现了你的精准位置,我才能派两个徒弟直接找到你。”

    阴月天道:“约翰出了什么事?”

    李二狗苦笑一下,叹道:“他犯下了这个时代最不可被饶恕的罪行。”

    阴月天猛地睁开双眼,长室内,寒气纵横!

    李二狗是少有的绝不因他眼中的杀气而动容的男人,他风轻云淡的摆摆手,室内温度居然又升了回来。

    阴月天看着他,一字一句的道:“他杀了多少进化者?”

    这是大灾难爆发的时代,这个时代最不可饶恕的罪行,既不是临阵脱逃,也不是杀死平民,而是……屠戮战友!

    李二狗道:“三千一百六十四人死亡,一千零六人重伤,其中包括巅峰上阶进化者五人,巅峰中阶二十一人,巅峰下阶一百六十四人,巅峰魔法师七十二人。”

    阴月天倒吸一口凉气:“这不可能!”

    约翰·卡夫曼是什么人?

    大名鼎鼎的金刚狼,虽嚣张跋扈从来都是一副土匪行径,但却又极度热爱生命,能不杀人的情况下,他绝不会动手杀人。

    两人同时陷入沉默。

    许久,李二狗起身走到窗前,望着外面的大海道:“我十六岁认识约翰,那个时候他还不叫这个名字。”

    阴月天道:“克雷斯古德·多邦加。”

    李二狗道:“没错。那是大灾变初期,过分强大的怪物还没有出现过,最多只是一些狼人、食尸鬼、各种各样嶙峋的甲虫等等,不过即便如此,人类也难以抵抗这些怪物。十六岁时的我,是古拳法的天才,哦,对了,那时候古武者多时隐匿门派,直到大灾变爆发才纷纷出现,而我也不过跟着师傅学习了五年,之后我师父就被异族杀了……而那时候的我,已经有了约合现在的金字塔下阶和中阶之间的程度。在那个时期,这样的实力已经算是不俗。”

    阴月天闭口不语,他不知道李二狗想要说什么。

    李二狗道:“我从小跟随师父到处支援,直到师父死去不久,我听说家乡遭到大规模虫潮,便赶回河北,掩护着家人和乡亲们从河北往河南撤退,可是虫潮猛烈,人族难以抵挡,大多数进化者和古武者都已死亡,只有我和少数人,却也独木难支。”

    “我一辈子都忘不了那一天,七十万平民死剩不足十万人被困在一座古城里,我的哥哥和父亲都已战死,我身前是城门,身后就是母亲和妹妹,就在那时,一只金甲中直扑而下,锯齿一样的利爪就要劈在我的身上,我已经深深的陷入绝望……然而,金甲虫被一个从天而降的男人斩成碎片,他便如天神一般,挡在我的身前,挡在古城的门前,面对无数甲虫,头顶着璀璨的阳光,回头对我说‘小子,你他妈是条汉子’!”

    李二狗身形微微颤抖着,这个世界最强之一的男人,此刻竟因为回忆而感到畏惧……或是激动。

    “你见过一个人硬顶着数万甲虫反冲锋时的样子吗?你见过全身无数次被砍成碎片,却又一次次快速恢复,用自己的生命化为一道天堑将数万平民护在身后的男人吗?那一战一直持续到了九天九夜,跟着那个男人赶来的支援的九百五十名进化者和古武者生生死的只剩下不足六十人且全部失去了战斗力,小小的古城周围,红色、绿色、黄色的血液形成了一个环形湖泊,成年公牛大小的甲虫尸体堆得比古城的城墙还高,那些进化者和古武者用甲虫的外壳硬生生在十几平方公里的古城顶上扣了一道穹顶,只余下一个城门向外开放。就是那个天神般的男人,以一己之力在所有强者都失去战斗力后又堵住不断进攻的虫子整整五天,一批又一批的虫尸被城里的男人们从城门洞里搬进来,我们吃虫肉,喝虫血,把虫子还算完整的甲壳制成盾牌、铠甲和武器,所有人都在等,等那个男人筋疲力尽的死去之时,就是我们这些城里的平民丧命之日。”

    “可是难以想象得是,那个人竟然撑了下来,在古城血战的第十八天,虫潮退去了。所有人都清楚,这些没有智慧没有疲劳毫不畏死只凭进食本能行动的甲虫,竟然害怕了!它们畏惧了那个以一己之力守护了数万人的男人,甚至在之后他跟着我们出城,一直护送我们到达河南人族基地的时候,虫子都只敢远远的跟着而不敢冲过来。”

    “他是所有人的救星,甲虫对他畏之如虎,我们却对他视如神诋。”

    “当虫子退去,我们所有人都跪在地上,发自真心的对他顶礼膜拜,结果却被他连踢带踹的骂起来,尤其是我……”

    李二狗回过头来,夕阳在他身后发出金灿灿的光,把这个人的背影都照的无比神圣,他脸上露出自豪的笑容:“你知道吗,约翰狠狠的打了我两个耳光,大骂我是个蠢货,还说以为我是条汉子,想不到却是只磕头虫。他说他看不起我这样的人,让我以后不要再出现在他面前。”

    “那时候我感到很委屈,因为我已经把他视为最崇拜的偶像,在我眼里,他是个真正的男人,没有任何人能够比得上他的伟大。”

    “看到我委屈的想要哭,他又拍了我脑袋一下,他说:‘别洒猫尿,要像个男人一样受了欺负就努力变得强大,你不服气老子今天揍了你三下吗?那就变得比老子还强,有一天还回到老子头上!’”

    “阴月天,你不明白你父亲是一个多么伟大的人,就算他打我,我也从来没有怨恨过他,我知道他是在激励我,呵呵,虽然做法不太文明。”

    “那是我第一次见到他,再次遇到他,已经是二十三年后。”

    “其实那些年我一直都在打听他的消息,知道他一直在世界各地四处游走,哪里有危险,他就会冲到哪里,用生命为人族守住一条条防线。”

    “那一年再次见到他的时候,我的实力已经和他相差无几,是在台湾岛的一次面对翼族的战争中见到他的,那时候我刚开启五对染色体重组的天地大荒拳没多久,正是意气风发之时,跑过去对他说:‘你打了我三下,每一下算我欠你一条命,我一定会把这些恩情还给你的’,你知道他怎么说?他问旁边的人:‘这傻逼谁啊?’”

    “我很郁闷,原以为自己是个人物了,想不到人家根本不记得我,便跟他说了二十多年前古城血战的事。”

    “当他摇头表示不记得的时候,我才知道这个男人根本不是粗线条到看不出别人实力强弱,而是他从来没想过挟恩求报这种事,他是一个真正无私的人。”

    “之后过了不知多久,我们已有过多次并肩,随着我对能力的不断掌控,实力已经远超过他,我经常提到欠他恩情的事,可是总被他推掩。因为共同战斗,共同喝酒,我们相熟,那个时候我已经成了举世强者并领导群雄,可惜他不需调遣就主动往最需要他的地方去,我根本没有求助他的地方,而他也从不会求助于我,所以我想凭借人员调动和他关系更近一些的想法破灭。”

    “他一直以为我们是君子之交,偶尔见到会喝杯小酒的关系,我却明白,没有他,就没有今天的天地大荒拳,他是我一生的恩人,也是我一辈子的偶像。”

    “也许我的话你很难相信,这没关系,给你举个例子。你和坦桑尼亚的耶利奇是好友,该知道有一次约翰被五大强者之一的神魔不灭体追杀,耶利奇豁出性命也没有说出他的下落。”

    “你道约翰是因为什么惹到了神魔不灭体?他把神魔不灭体的儿子杀了,就因为那小子伙同几个纨绔把一个平民女孩**致死。”

    “神魔不灭体虽也知道约翰是大灾变中最大的功臣之一,但丧子之痛岂容忍耐?他当着全世界对约翰说:‘只要你在我手中撑过百招不死,你我仇恨便抹消’,可是他的百招又岂是约翰能抵挡的?”

    “最后是由我出手,将神魔不灭体拦下的。他清楚自己百招也未必杀得死约翰,又有感于约翰在大灾变时期的功绩,再加上知道我们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所以最终放过了约翰。”

    “仔细想想,若我真的和他只是君子之交,又怎会对和自己同等级的强者出手?须知越到巅峰的人,越会惜命。”

    李二狗走回沙发,坐下喝了口水道:“正因如此,没人比我更了解约翰是个什么样的人,我跟你说这些,是想告诉你:小子,不要因为他做了天大的错事而对他有什么坏印象,这件事他固然做错,但和他的功绩相比,一切都算不了什么。”

    阴月天目瞪口呆的看着这个世界最强者之一的男人表达着对约翰·卡夫曼的赞叹和推崇,这才发现原来他说了这么多,竟然是想要告诉自己这个当儿子的:不管你老爹做错了什么,他始终都是你老爹!

    阴月天道:“若我早知你是这个意思,就会打断你的长篇大论。不错,他是我的亲生父亲,不过这并不是联系我们的唯一纽带。我们两个的关系首先是至交好友,是生死兄弟,他杀了再多的人关我屁事,那些人和我无关。纵使这是大灾难时期,我作为朋友,作为兄弟,作为儿子,需要做的也不过是把那死去的人该杀的异族一起杀掉,来补偿约翰所做的错事而已。”

    把亲爹当兄弟,这种事无疑是很滑稽的,但若是和鼎鼎大名的强者将一个活土匪当成偶像的事相比,倒也很正常了。

    李二狗赞叹道:“你能有这样的想法很不错。阴月天,我一直以为你是个冷血无情的人,这不是贬低,不动冥王的特性我再清楚不过。可是宋甜儿小姐告诉我关于亚特兰蒂斯海族的事后,我对你又有了新的看法。和你们一起进入海底都市的人大多都是比你强大的进化者,可是毁灭海族的提议却是从你口中提出的,这就已经让人刮目相看了,再加上近三十名进化者,只有你获得了亚特兰蒂斯的屠夫这一称号,便可知大家对你的赞赏。可正因如此,更说明你深明人族大义,所以无论如何,我都不希望你和约翰产生隔阂。”

    他又道:“我派人请你来,一来是想要跟你说这些,二来,也是希望你能帮帮你的父亲。”

    阴月天道:“自然会帮,不过在这之前,我想知道他究竟为什么要这样做。据我所知,他绝不是一个嗜杀的人,他该比我更清楚人族大义才是。”

    李二狗叹息道:“是关于你的妹妹。”

    “妹妹……”

    阴月天挑挑眉,半晌才惊道:“那个亚马逊的女孩子!”

    李二狗道:“没错。”

    他道:“在你把天使联盟拖入海底都市之前,我就已经请约翰去墨西哥调查关于天使联盟的事。”

    “因为关于回归者的情报并不明显,天使联盟又有约翰的哥哥,剑齿虎格罗索这样的人物,所以派遣其他人过去,很有可能不是剑齿虎的对手,换个角度说,纵然能够击败剑齿虎,在围攻之下又有谁能够讨得好处?只有约翰没有这个忌讳,因为……”

    “狼王之争!”阴月天道。

    李二狗惊讶道:“你居然知道这件事?”

    阴月天道:“甜儿没告诉你我已经和格罗索打了一场?”

    李二狗道:“原来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你可能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