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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部分

文化模式-第1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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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布对陌生地的危险过分敏感,因而他们不去野外举行社会或宗教仪式。他们太重视嫉妒巫法的危害,所以不能容忍其居住点内的陌生人。     
  当然,婚姻还得与这个值得信赖的圈子以外的某人结成。它保持在该地区之内,因而婚姻使两个极度敌对的村庄得到了联系。但婚姻不会改善敌对。从婚姻开始之日起,有关婚姻的种种制度就趋于在两个团体之间导致冲突和冷酷的感情。婚事始于岳母的敌对行为。她与自己一方的人堵住她的房门,而房里,小伙子与她女儿正交卧而眠,于是这个小伙子便掉入了公开订婚仪式的陷井。在此之前,打青春期始,这个小伙子每晚便到未婚姑娘们的房中睡觉。根据风俗,他是不能回自己家睡觉的。数年之间,他通过扩大他的宠爱者和在天亮前就悄然离去来避免各种纠缠。当他最终落入陷井之时,通常是因为他已厌倦自己的漂泊生活,而决心选定一个更为持久的伴侣。他再也用不着为黎明即起而小心谨慎了。然而,他仍未被认为乐意承受婚姻的侮辱,因此,他未来的岳母,即那个堵在门口的老巫婆,便对他干出又一件侮辱性的事件。这时,村民们亦即这个姑娘的母系亲属,看到门口纹丝不动的老妇人后,便聚在一起,让这两个年轻男女在众目睽睽之下从床上下来,坐在地上的席上。村民们盯着他俩达半小时之久,然后渐渐离去,别无其它形式,俩人就算正式订婚了。     
  从此,小伙子必须认真对待他妻子的村庄。对他发出的第一道命令是有关劳动的。接着,岳母给他一根掘棍,下达了“现在干活吧”的指示。他必须在岳父岳母的监视下,开拓一个田园。当他们煮饭吃饭之际,他也得继续工作,因为他们在场时,他是不能吃饭的。他承担着双重的任务,干完了岳父家山药地的活计后,还要耕种自己家地上他自己那一份田地。他的岳父在权力欲方面得到了充分的满足,对女婿行使权力乃他一大乐事。这种情形要持续一年或更多一点的时间。而且,卷进此事还不仅是小伙子一人,他的亲属也要承担许多义务。他的兄弟们在为这场婚姻礼物提供的田园必须的材料和贵重物品中的负担十分沉重;所以,今天的小伙子们在其兄弟订婚时,通过和白人征募人签定劳工契约来逃避这种负担。     
  结婚礼品最终由新郎的苏苏筹办齐备时,他们便正式带着礼品到新娘的村子去。仪仗队由新郎兄弟姐妹、母亲及舅父、姨妈们组成。他的父亲被排除在外,而且仪仗队组成人员的丈夫们和妻子们以及所有男人的小孩统统都被排除。他们把聘礼送给新娘的苏苏。不过,双方气氛很不友好。新娘的一方在祖传村落的边上等候新郎的一方。新郎的一方则停在靠自己村子的一端。双方小心翼翼地表现出互不知道对方存在的姿态。一片宽阔的空间把他们分开。如果一方注视另一方,那一定是带着敌意的眼神。     
  婚礼活动的每一步,都严格按相似的礼仪规程进行。新娘的苏苏必须去新郎的村子,正规地把彻底打扫一遍,同时,还要带上相当数量的生食礼品。次日,新郎亲属带着山药再次到新娘的村子去还礼。婚礼仪式本身还包括:新郎在岳母村里,从岳母处获得一口她炊煮的食物;而新娘则在丈夫村里接受公婆的相应食品。在把共同进食作为制度上的亲密行为之一的社会里,此仪式是完全合适的。     
  为了婚姻,建立了一个亲善和共同利益能受到尊重的新集体。多布人并不是用忽视联姻方式解决它的婚姻问题。这种联姻方式在与多布一样具有强大民族传统的荷届新几内亚许多部落中都非常盛行。在那些部落中,母系家族一起生活,共同收获,同担经济事业。女人的丈夫在晚上或在丛林中偷偷地与她们幽会。他们是“访问丈夫”,因而根本不会扰乱母系氏族的自给自足的生活。     
  但多布给夫妻提供共居住所,并小心地保护他们在房中的私情。夫妻共同种植田园,为自己和孩子提供食物。但在实行这两种似乎对西方文明中成长起来的人是极为基本的要求时多布却必须面临极大的难题。一切最坚固的忠诚都面向苏苏。如果为已婚夫妇提供了一间不可侵犯的私房和一块园地,那么他们是住在自家还是充满敌意的一方——换言之,是住妻子的苏苏、还是丈夫的苏苏那儿?这一问题得到了完全合乎逻辑的解决,但是,是以一种可以理解的非普遍方式解决的。从结婚到死,夫妻双方轮流在各自的村子里住上几年。     
  在每次轮换的年月里,配偶一方有自己团体的支撑,占有支配的地位。同一期间,另一配偶是忍从的外来人,必须在配偶村民面前,自惭形秽,忘却自我。由于这种裂痕,多布村民们被分成两个总是对立的集团:一方是母系中人,称为村主;另一方则是婚后进入的人和所有男人的孩子。前者总有支配权,可把因婚后生活的困境而暂住于此的人置于不利地位。主人常摆出冷漠生硬的面孔,与外来人群体几乎没什么联系。多布教义和习惯都反对通过联姻把两村联为一体。在不同部落里,联姻铺开的愈为广泛,这种格局就愈会得到热诚地承认。因此,配偶双方都无共同苏苏联结的束缚。那里也有一种超越“地区”限制的图腾分类,不过在多布它是空洞的区分,没什么功能和重要性,不值考虑,因为它不能有效地把婚后进入村中的不平等的个人结成联盟。     
  按照可供使用的传统方式,多布社会要求,配偶一方在配偶另一方的村子期间,该处于陌生地的配偶扮演耻辱的角色。所有村主皆可直呼其名,而他却不能呼叫他们任何人的大名。个人姓名为什么在多布不得呼叫和我们文明一样,有好些理由,一旦个人名子被人使用,意味着重要特权可能为呼叫者夺走。这与那个被呼姓名的人的威望有关。无论村里制作年复一年不断翻新的礼品或是出葬的时候,婚后入村暂住的配偶都要回避。他永远是一个局外人。     
  然而,这些只是他的地位的最微小的侮辱。还有一种较为重要形式的紧张关系。在夫妇当时居住的村子里,人们对外来的配偶的行为很少是能够满意的。由于夫妻在两村之间交换居住地,这种形式从婚礼到配偶一方死去,都以十分相同的礼仪保持,所以,婚姻就成了苏苏的重要投资。母族中的男子有经济权去发挥积极作用。这对于住在本家一方的配偶,在经常发生的夫妻争吵时向自己的苏苏、尤其是舅舅寻求支持就很容易。舅父通常只是乐意支持,但不能公开地教训局外人或以恶言秽语打发他或她开路。     
  还存在有一种甚至更亲密的紧张形式。夫妇双方并不期望忠诚,除了性目的外,多布人不认为一个男人和女人要总在一起,即使是极短暂的一刻。住于此地的局外人配偶会迅速怀疑对方不忠。通常他是有理由的。在多布充满怀疑的氛围里,最完全的是与一个村“哥”或村“妹”私通。当一方处于自己村里的年月时,情况便对他有利,超自然的危险也最小。舆论强烈反对此类“兄弟”“姐妹”间的婚姻结合。村落居民点之间进行义务婚姻交换会使村子土崩瓦解。但在团体内通奸则是一种中意的消遣。这在神话里也常常得到认可,各村发生的类似事件,每个人从孩提时便知晓了。此事与虐待配偶有着极深的关系。他(也可能是她)收买孩于,自己的或村里的任何孩子去获取情报。如是丈夫受害,他便砸碎妻予的饭锅;如是妻子受害,便虐待丈夫的狗。双方激烈争吵,一切都为多布树叶屋顶下的紧邻听去。他愤怒地自动离开此村。最后的手段是虚张声势,企图以某种传统方法自杀,其实,没哪一种可以致命。通常都可被救下,而且以此手段,他可得到妻子苏苏的同情和支持;由于担心遭虐待者自杀成功后其亲属会采取的行动,他们便进行安抚。他们甚至会拒绝为此事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婚姻双方可能仍一起生活,但继续保持悲伤与愤怒。第二年,妻子可能在她自己的村里,以类似行为进行报复。     
  因此,多布人夫妻持有共同住宅的要求绝非象我们文明那样简单。环境使它成为一个具有很大困难的制度,从而使婚姻不断遭到威胁、通常还使婚姻遭到毁灭。婚姻破裂犹如家常便饭,其频繁度是福尔顿博士描述的另一支大洋洲文化的马努人的五倍之多。多布对于婚姻双方的第二个要求是强迫配偶双方为自己和孩子的生计共同种植,然而由于文化制度的影响,这一要求也同样碰到难题。这种要求与基本特权和巫术权力常常发生冲突。     
  多布所有权具有着强烈的排他性,他们对世袭山药所有方面表现出来的信念,其程度简直无地可比。山药在苏苏内部的传袭界限,犹如血液在其成员血管中流淌一样明确,即使在已婚夫妻的田园中,山药种也不得混合使用。每人耕种自己的田园,种植各自承袭下来的山药种,口念自己苏苏内的个人秘密拥有的咒文,促使山药生长。其普遍的社会教义认为,只有自己血缘的山药和伴随种子一道传下来的巫术咒文,才会在自己的园中生长结果。其风俗实际上所允许的例外,我们拟在后面讨论。就婚姻关联的田园而言,还没有允许出现例外。夫妇各自从上年收获中留下种子,种植世袭的山药,而且双方都为各自最后的收益承担责任。多市食品从不充足,因此为了留下必要的山药作种子,每个人在下种前几个月都要忍饥挨饿。在多布,最大的过失莫过于吃掉山药种。这种损失无法弥补。由于不是自己母系中的种子就不能在自己的田园中种植,所以丈夫或妻子对此都无能为力。甚至自己的苏苏也无力补偿这种臭名昭著的吃种子引起的破产。吃种子者,地位从此一落千丈,因为耕种是一种连自己的亲族都不会支持的倒霉的赌注。他一生将成为多布的流浪汉。     
  所以,夫妇的园地就必须分开。种子永远各自分开保存,它们的生长,也是依赖分别传袭下来的巫术咒文,而不是合作耕耘。任何一方园子无收,都会导致深刻的怨恨,从而成为夫妻争吵和离婚的理由。不过,园中活计由俩人共同分担;园子和房子一样不可侵犯地分属丈夫、妻子、孩子私人所有,园里收获的食物也共同享用。     
  只要因死亡而解体的婚姻,或父亲无论何时死去,即使父母已分居多年,那么,所有来自父亲村里的食物,各种鸟、鱼、水果,对他的孩子来讲,就都成了严格的禁忌。只有他活着时他们吃了才会无害,在多布,作出这种让步是颇为困难的,因为存在这样一个事实,即孩子由双亲抚养。同样,父亲死了,他的孩子就不能再进入其父亲的村子。也就是说,只要联姻需要不在值得考虑,母亲村子就会要求孩子断绝与不为法律承认的亲属进行任何接触。当孩子成人或老了以后,在一种仪式交换中,他们必须把食物送到父亲的村子去,低着头,一动不动站立村头,由别人把东西送进村中。他们在外恭候,直到人们返回,然后,领着这队人回到母亲村庄。父亲的村子被称为“低头之地“。某人要接近其已亡配偶的村子,则是一种更为严格的禁忌。必须远远停步,或绕道而过。对联姻的让步是那样的不稳定,所以,在双重限制之下被彻底废除了。     
  嫉妒、怀疑、所有权的强烈排他性等都是多布的特色,这在多布婚姻中占有突出地位,但在我们未从其他方面考察他们的生活方式之前,要对这些特点作出充分估量是不可能的。贯穿整个多布生存方式的动机受到了严格限制。由于这些动机与使之具体化并使它们贯彻到一定深度的文化制度具有着一致性,所以,这些动机很值得重视。它们自身有单纯的狂热。一切生存方式都是你死我活的竞争,每一优势的获取皆以对手失败为代价。但这种竞争与我们将要描述的西北海岸的那种竞争不同,在那儿,竞争在众目睽睽之下进行,冲突既傲慢自负又光明磊落。在多布,它却是诡秘的,而且反复无常,背信弃义。好人,成功者,是骗取另一人的地位者。这种文化为这种行为提供了大量技巧和精巧的理由。多布的整个生存方式最终都被这些目的所控制。     
  多布人注重所有权的狂热性,以及因此而引起的牺牲别人、相互猜忌、恶意的程度,大体上在他们的宗教中都得到了反映。邻接多布的整个大洋洲的地区,是世界巫术习俗的堡垒之一。那些把巫术和宗教定义为相互排斥、相互对立的宗教学者必定会认为多布人是没有宗教的。但从人类学的角度来讲,巫术和宗教是掌握超自然现象的互补方式,宗教依赖于在个人与宗教世界间建立起一种合乎理想的关系,巫术则利用那些能在无意识间控制这个世界的技巧。在多布,没有对超自然物的赎罪,也无贡品或祭品敬献来加强神与祈求者之间的合作。在多布,人所共知的超自然物是几个神秘的巫术名称,如同在民间传说中发现的“兰姆波尔斯台尔彻”(Rumpelstilzchen)一样,掌握了这种知识就能给人以支配的力量。所以,大多数的多布人都不知道超自然物的名字。除了花钱买来的名字或由上辈留传下来的名字以外,其他的则无人知道。重要的名字从不大声讲出,而是屏住呼吸,在嘴里叽哩咕噜,以防他人听到。与这些名字相关的所有信念,与其说与超自然的宗教赎罪有关,不如说与巫术的名字有关。     
  每种活动都有其相应的咒文。所有多布信仰中最为重要的是,任何生存领域,没有巫术,就不可能有任何结果。我们知道,祖尼生活中有相当大的一部分是被他们的宗教占有的。在那儿,一切宗教习俗据说都是为求雨而生,即使考虑到传统教义的夸张,也仍有许多生存领域不是由宗教技巧提供的。在西北海岸,恰如我们将会看到的那样,宗教习俗对他们生活的重要活动——巩固地位——冲击甚小。多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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