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中国法律人剪影(全文)-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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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钱端升的长子钱大都提供的信息,钱端升被打成“右派”之后,其他的职位都被撤销,但是还保留了政协委员的职位。此后不久钱端升被派到社会主义学院学习。“后来听父亲说起那里的情况,在那里还比较轻松,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每天都开‘神仙会’,就是几个人没事在那里闲聊,也基本上没有什么劳动任务,管理上也是比较松散,”钱大都说,“但是父亲很苦闷,因为他是个闲不下来的人,没事干,对于他来说是一种莫大的痛苦。这样的状况一直延续到文革开始。”
钱大都所指将钱端升从苦闷中拯救出来的事,就是在大约是六十年代,钱端升做了一件“值得一提,却又令人痛惜”的事。钱端升自述:
值得一提,却又令人深感痛惜的是,1962年我在北京政法学院奉命主编一部高等教育部拟定的教材,书名是《当代西方政治思想选读》。其时,按原计划我从五十六名西方著名学者的书籍中酌择其要旨,由其他三人译成中文约一百五十万字,译后由我最后校阅,并对原著写简短的介绍。全书成七、八篇,二、三十章,每章每篇也由我作篇章介绍,最后加以编者的长序。此项工程颇大,到1966年“文革”开始时,已译一百二十万言,其中约十分之六七已经经过我最后校阅;我还部分写出作者个人介绍。可叹“文革”伊始,这一小小事业就成了“革命”的对象,译稿至今不知去向。
1957年后的钱端升很少主动与老朋友们来往。唯一的例外是时任教育部长的老朋友张奚若。钱端升的次子钱仲兴写道,“而那时身为教育部长的张伯伯却仍然毫无避讳每年定期到我们家来看爸爸,给爸爸精神上以安慰,当然爸爸对这样的知己也无所顾忌作了回访。”
钱仲兴写道,“在爸爸和国家领导人的交往中,给我们印象最深的就是和周恩来的交往,我们觉得爸爸最尊重的领导人就是周恩来。” 钱端升和周恩来大约相识于1945年、1946年在重庆召开的国民参政会上,此后钱端升还应周恩来之邀,去上海周公馆与之讨论国是。被打为“右派”之后,钱端升终日郁郁寡欢。周总理知道李四光和钱端升私交不错,便于1958年的某日,让李四光找钱端升谈谈,安慰钱一下。“他们约在颐和园见面,走在颐和园后山的小路上,但由于李的秘书紧紧跟随,爸爸始终未能把心底话说出来。”
钱端升被打成“右派”后,除了全国政协委员外被剥夺了所有公职。1960年的一天,钱端升带了全家去政协礼堂吃饭,饭后一家正在二楼的大厅里,突见几个警卫在催促那里的人群快些离去,钱端升一家只好加步准备离开。“突然电梯门开了,只见周恩来大步走来,口称‘端公’,爸爸只能停下。总理安慰了爸爸一番,说人应该活到老,学到老,改造到老嘛!并对我们在场的家人都一一问及。” 这是1957年之后钱端升首次见到周恩来。
钱端升和周恩来再次见面就在1973年缪云台自美国来定居,周恩来宴请缪云台时邀请钱端升作陪。在之后,周恩来决定让钱端升出任外交部顾问,并在外交部国际问题研究所上班。此前,周恩来还授意钱端升到外交部国际条法司参与研究为中美建交所面临的中美冻结资产解冻问题的谈判方案;要乔冠华外长第一次赴美参加联合国大会前,到钱端升家再商讨一下。“由于他们的到访,看到了家中三间房子自文革初期就被以红卫兵为名的数人挤占,在他们的关怀下,这些不速之客很快就退了出去。” “爸爸引以为憾的是再一次见总理时,竟会是在向总理遗体告别之时。此后他只是把总理一人的相片挂在客厅中,表示对总理永恒的怀念。”
八 晚年钱端升
1978年,钱端升由于一只眼睛患静脉血栓,几乎失明。到了1979年,耄耋之年的钱端升又患结肠癌。好在是时钱端升已经被平反,使得他精神上得到了很大的解脱,“所以他能克制病痛仍然坚持读着从北京图书馆借来的及他的学生从美国寄来的书,并一直说要写作,但是终未能成。”
到了1980年,钱端升又担任北京大学、外交学院兼职教授、中国政治学会名誉会长、全国总工会法律顾问、中国国际文化交流中心理事、欧美同学会名誉会长、北大校友会和西南联大校友会名誉会长、各国议会联盟大会人民代表执行委员会委员等职务。
次年,钱端升已届81岁。然而钱端升亦就在81岁高龄的时候,加入了中国共产党。1982年的时候,钱端升不顾他的身体不好,硬是参加了一个追悼会,为了悼念一位解放后被他动员从美国回来后受到不公正对待而死的学生。
钱端升在1984年那年,接受了中国国际法学会、南开大学法学研究所名誉研究员和中国大百科全书政治学编辑委员会顾问的聘书。次年,钱端升在85岁高龄当选为中国法学会名誉会长。
1986年2月24日,由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外交学院等发起,在全国政协礼堂为钱端升执教60周年举行庆祝会。“他们都高度赞扬钱老在教育战线辛勤耕耘几十年,他对学生既严格要求,又热情扶掖,循循善诱,诲人不倦,为我国培养了大批人才,堪称桃李满天下,不少海内外知名人士都受过他的教益。”
1988年,钱端升接受了中国政法大学名誉教授聘书。这是非常值得玩味的事件,一个曾经担任院长的教授,到头来却成为这所学校的名誉教授。北京政法学院的经历是钱端升一生中最有转折性的,由此他开始了灰暗的后半生。钱端升在其后半生,对于自己“政法学院”这一段人生并不认同。钱端升在八十年代分两次,把自己的藏书捐献给了北京大学,而其曾安身立命的北京政法学院却置若罔闻,这亦可见其终身的抉择。
1990年1月21日,钱端升在北京病逝。“至于我一生,经历了不同的时代,走过了曲折的道路,功过是非如何,窃以为还是留待来者评说为好” 。
想起了谢怀木式(1)
谢怀栻,男,1919年8月15日生于湖北省枣阳县。1942年毕业于中央政治大学法律系,1943年5月任重庆地方法院学习推事(见习法官),1944年参加高等文官考试以及复试均取得第一名的成绩,被任命为重庆地方法院推事(法官)。1945年日寇投降,任台湾高等法院推事,奉命参与接收台湾省高等法院以及台中、台南、高雄等地方法院。为平反日本侵略者非法关押的大批抗日爱国志士,签发了第一个宣告爱国志士无罪的判决,该判决书也是中国收复台湾后司法机关在台湾的第一份判决书。1947年出任上海地方法院推事,1948年任国立同济大学法学院教授。1951年至1958年任中央政法干部学校教员。1957年因发表“不能以政策代替法律”一文以及要求不要以领导人的讲话作为办案依据的谈话被错划为右派,1958年被错误地开除公职以及受到劳动教养处分,1966年至1979年被送到新疆劳动改造。1979年2月右派改正,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任副研究员、研究员,1989年退休,2002年被评为法学所终身研究员、终身教授。
2003年五月间,谢怀栻先生驾鹤西归。晚生不知道天高地厚,尽管与谢先生素昧平生,但仍斗胆厚颜,在中国法学网专门为学界悼念谢怀栻先生而开的网页上,留下文理不通的对联一副:
一代大师,民法初渡,几番人世浮沉,问一点文字竟含几许情谊?
两朝巨匠,权利恒求,三五春夏秋冬,说几句惋惜只为无数后人。
时间过得真快,转眼间谢怀栻先生已经逝去快三年时间了。2005年8月,由谢怀栻先生的千金谢英编的《谢怀栻先生纪念文集》,亦由中国法制出版社隆重推出。不经意翻开这个纪念文集,我想起了谢怀栻。
一 师从梅仲协
1919年8月15日,谢怀栻先出生于湖北枣阳。1937年高中毕业后,谢怀栻考入清华大学机械系。按照谢英的说法,抗战爆发后,谢怀栻崇尚“从文报国”的思想,“他去问老师,文科中那个专业最有用,老师告诉他文科中法律专业最有学问。于是,第二年他从清华大学退学,考入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选择了法律专业。”
谢怀栻是中央政治学校大学部第十期学生,当时该校校长系蒋介石。进入中央政治学校第二年,谢怀栻才面临着择系的问题。 为让学生对各个系有所了解,当时学校统一邀请各系系主任,对各系的情形,诸如改系的性质、培养目标、课程、对学生的要求等做介绍。谢怀栻回忆:
法律系系主任梅祖芳(仲协)先生向我们介绍法律系。他讲话的全部内容,现在我已经记不清了,只有一点,在60年后,我还记得。他说,法律系培养法官和法学家,这些都是中国建国复兴所必需的。而要成法学家,在他看来,只会英文是不够的,必须再学德文和日文。因此,法律系的课程较之其他各系的要繁重得多,因为法律系得学生要在三年内学好德文和日文。他说,不愿学或者怕学德文和日文的人不要到法律系来,害怕课程繁重的人不要到法律系来。梅先生的这一番话和他的态度当时令大家感到奇怪。别的系主任希望去他的那个系的学生越多越好。这位系主任却用这样的话把许多原来想进法律系的学生拒之门外了。
谢怀栻的回忆大概不差。和谢怀栻同学的姚瑞光亦说,“(梅仲协)严正宣示,法律系很难念,必修德文和日文,他校法律系不必修的‘立法技术研究’,我们也是必修,同学们听了之后,都视法律系为畏途,” 最后,“在学校近二百名学生中,九人进了法律系。” 谢怀栻即是这九个人中的一个。
“那时的系主任就是该系的‘首席’教授” ,谢怀栻回忆说:
在以后的三年中,法律系的学生,每天学习德文和日文,直到毕业。梅先生作为系主任,亲自教我们民法总则、民法债编、公司法、国际私法、罗马法和德文法学名著选读。后两门课用德文教材。最后一门的教材就是德国民法典。我至今面对德文的德国民法典,还倍感亲切,就是这个缘故。而《民法要义》的初稿则是当时教民法的讲义。
据姚瑞光回忆,“我们同班同学九人,当年在重庆南温泉、小温泉、花滩溪、虎啸口读书、散步、游玩时,相处甚欢。梅老师和我们九人,亦师亦子弟。” 梅仲协先生亦做五言古诗一首,“描述当年师生互动良好情景” :“忆昔在南泉,晨夕相游眺;景林观鱼跃,涵村听虎啸;欲寻建文迹,每苦巉岩峭;归来山色冥,买鲜共烹调;今子游远方,花溪独剩钓;同尘不蔚贞,此中得要妙。”
短短十余字,师生之间,教学相长,其乐融融景象跃然纸上,颇值得今日之法科生羡之。
在中央政治学校法律系,谢怀栻完成了法律教育。“1942年从大学毕业,进入社会。”
二 “台湾司法界的元老”
据方流芳先生记载,谢怀栻曾于1996年8月告诉其一段1942年前后发生的“从来没有写进个人履历”的往事:
在中央政治学校毕业后不久,谢老辗转步行到延安,在那里生活了一个月。一方面,他在延安感受到革命精神,另一方面,他对那些“统一思想”的标语感到困惑,他难以理解人的思想如何能“统一”,于是悄然离去。在1942年,一个人冒着生命危险,悄悄从重庆走到延安,又悄悄从延安走到重庆,唯有理想主义者才会有此举措。
历史已经遥远。谢怀栻此段“从来没有写进个人履历”的往事,的确令阅史者感佩万端。
1942年,谢怀栻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司法官考试及格,“他以最优的成绩通过了
司法考试,可称得上是他那个时代中最出类拔萃者之一。” 1943年5月,谢怀栻到战时陪都重庆的地方法院实习。 10月入中央政治学校
公务员训练部司法官组学习,1944年2月结业,参加高等文官考试复试及格,分配到重庆地方法院任推事,“是当时最年轻的推事”, “按照当时的规矩,讨论案子时,由最年轻的推事先发表意见,越资深的越靠后发表意见,以免资深的先发表意见后会影响资浅的,使其不敢独立发表意见,这样的做法很能锻炼年轻法官,使之很快成长。”
1945年8月15日——亦是谢怀栻26岁的生日——
抗日战争取得了胜利。日本投降后,台湾地区也摆脱了长达五十年的日本殖民统治光复了。司法系统需要选派部分有实务经验的司法人员,前往台湾地区接受日本殖民统治时期留下的法院。谢怀栻主动报了名,参加了台湾干部训练班的培训,于1946年在重庆,随同中华民国台湾高等法院第一任院长杨鹏一道,前往台湾地区接收台湾各级法院。
据李显东言,谢怀栻曾这样描述首次抵达台湾的景象:“他是乘船到台湾基隆的,当时船还没进港口就远远听到喊声震天,谢老师那时不太懂闽南话,急于想知道拥挤在港内的欢迎群众在喊什么。最后他终于明白了!是台湾的老百姓在高呼‘祖国万岁’!”
作为中华民国台湾高等法院院长的代表,从日本殖民统治者手中接管了台中、台南、高雄等地方法院。
在台湾光复前,台湾地区实行的是日本的法律。为了镇压台湾人民的抗日活动,维护日本的殖民统治,日本专门制定了特别刑法,按照这些法律,中国的抗日活动属于“叛国行为”。在谢怀栻一行接收后,国民政府首先就释放了这些爱国志士。其中有一些被判刑的,还要宣布无罪。谢怀栻一行接收台湾地区法院后,就以中华民国台湾高等法院的名义,由谢怀栻签发了第一份无罪判决书,“这也是中华民国接收台湾后的第一份判决书,意味着中国恢复了在台湾的司法权,具有重大历史意义。” “台湾的学者知道谢老的学识及这段经历无不对他深表尊重,称他是台湾司法界的元老。”
1946年11月,谢怀栻结束了在台湾地区的推事生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