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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部分

弗里德曼文萃-第70部分

小说: 弗里德曼文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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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结论是:自动调节的商品本位既行不通,又不是解决建立自由社会的货币安排问题的一个理想的方法.它并不理想,这是因为:它造成了生产货币商品所需的大量资源的耗费。它行不通,这是因为:使它能够生效的神话和信念并不存在。    
  独立的中央银行    
  业已发展起来并且得到了相当多的支持的第二种方法,是一个所谓的独立的货币当局——中央银行——对货币政策的控制,并防止货币政策成为一种受政治操纵的足球。对独立的中央银行的广泛信赖,明显地基于对我刚才表述过的关于商品本位的一种观点的接受——在某些情况下,这是一种非常不情愿的接受。这种观点就是,对于实现一种既十分稳定、又避免了不负责任的政府的胡作非为的货币结构这一目标来说,完全自动调节的商品本位不是一种可行的方式。    
  独立的中央银行这一构想,包含着这样一种十分吸引人的思想:防止货币政策成为日日听凭现时的政治当局每一突发念头的摆布的一件玩物,这是十分必要的。通过使它等同于一种宪政,人们证明了它的合理性。独立的中央银行的支持者们的观点中隐含的主张——就我所知,这些主张从未被充分地表述出来——就是:对货币的控制,是可以与立法、司法或行政权力相提并论的、政府的一种基本职责。在所有这些方面,将基本的结构与在这种结构下的每日运行区分开来是十分重要的。在我们的政府形式中,这一区分是在为立法、司法与行政当局制定了一系列基本规定与禁止的宪法规则,与这几个当局在这些总的规则下所进行的具体运行之间进行的。同样,隐含在对独立的中央银行的支持中的主张是:货币结构需要一种货币章程,这种货币章程是以建立并限制中央银行被赋予的权力、它的准备金要求等方面的规则的形式而存在的。此外,这种主张进一步提出:让中央银行具有一种大致地与立法、行政、司法方面的权力同等的权力,以便在每日的基础上执行总的宪法授权,这将是非常可取的。    
  最近,政府对日益广泛的经济活动的控制的扩大这一危险,常常通过关于货币扩张的建议而表现出来。中央银行家们通常是“稳定货币者”,至少口头上是这样。这句话的意思是:中央银行家们一直趋向干着重强调汇率稳定的重要性,维持本国货币与它国货币或黄金之间的可兑换性的重要性,以及防止通货膨胀的重要性。所以,他们趋向于反对扩大政府影响范围的大多数建议。他们在这些方面的观点,与那些象我一样,把受到很大限制的政府看作是自由社会的必然要求的人所持有的观点之间的一致性,使我们对我称之为“新自由主义者”的这一群体所持有的独立的中央银行的想法)在很大程度上抱以同情。实际上,与立法当局本身相比,这些中央银行家们似乎更可能对不负责任的货币权力施以限制。    
  批评性地讨论这一想法的第一步;是来考查一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的含义。存在着一种平常的含义,这种含义不会成为关于独立的合意性问题的分歧之源。在任何一种官僚政治中,将特殊的功能赋予特定的机构都是非常可取的。国内税务署可以被描述为财政部里面的一个独立的署。在正规的政府部门之外,存在着各种独立的管理机构,如预算司。如果在中央政府统治之内存在着负责货币政策的独立机构,尽管在日常事务的决定方面它或多或少地是独立的,但它听命于最高行政长官或部长,那么,货币政策的这种独立性将会存在。就我们的目的来说,在我看来这似乎只是独立性的一个微不足道的含义,而不是在赞成或反对独立的中央银行的主张中所涉及到的那种根本性的含义,这不过是一个权宜之计的问题,一个组织执政当局的最佳途径问题。    
  一个更为基本的含义就是上面已经提到过的那一种——即中央银行应该是与立法、行政、司法部门同等的一个独立的政府部门,而且它的行动受制于司法部门对规章的解释。也许这种实际上独立的最极端的形式—一同时也是最接近于为独立的中央银行的支持者们所夸大的那种理想模式的形式——在下面这些历史事例中已经得到了实现:在这些历史事例中,一个起初完全是私人的、而根本不是政府的一个正式组成部分的机构,却作为中央银行而发挥作用。毫无疑问,最突出的例子就是英格兰银行。英格兰银行是从严格意义上的私人银行发展而来的,而且它并不为政府所拥有,也不是政府的一个正式组成部分,这种情况一直持续到二次世界大战以后。如果这样一种严格地置身于通常的政治渠道之外的私人组织不能作为中央货币当局而发挥作用,那么,这种独立形式将要求通过宪法条文来建立中央银行——唯有宪法修正案才能够使之发生变化。这种银行将因此而不受立法机关的直接控制。在进一步讨论独立的中央银行是否是实现对货币政策的负责任的控制这一问题的理想解决办法时,我赋予独立一词的含义就是这种。    
  在我看来,美国——或者就这一问题而言的其他任何国家——实际上曾经有过这一最充分意义上的独立的中央银行,这似乎是非常令人怀疑的。即使当中央银行被假定是充分独立的时候,也只有当它们与政府的其它部分之间没有真正冲突的时候,才能够行使它们的独立性。一旦财政当局筹集资金的利益与货币当局保持与黄金的可兑换性的利益之间发生了严重的冲突——比如在战争时期——那么,中央银行——而不是财政当局——将几乎不可避免地要作出让步。历史告诉我们:即使是那些名义上独立的中央银行(在这一最充分的意义上),事实上也是与执政当局密不可分的。    
  但毫无疑问,这并没有解决这一问题。理想很少能够得到充分的实现。假定我们可以拥有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在同等的、依宪法而建立的、独立的机构这一意义上),但这样做是否是理想的呢?我认为这样做并不理想,原因有政治的与经济的两个方面。    
  政治方面的反对理由可能要比经济方面的更为显而易见。让如此之大的权力集中在一个独立于任何种类的、直接的、有效的政治控制之外的团体手中,在民主政体中,这真的是可以容忍的吗?我所称之为的“新自由主义者”常常这样来描绘其立场:宁愿相信法治而不愿相信人治。很难以任何有意义的方式而将这样一种观点,与对独立的中央银行的赞同意见协调起来。事实上,不可能完全摒除人治。没有任何法律能够得到如此精确的限定,以致于避免了任何解释问题;同时没有任何法律能够得到如此精确的限定,以致于明确地包含了一切可能出现的情况。但是,即使是最好的法律,在实施这些法律的人们手上留有的那种有限的自主,也完全不同于使中央银行得以建立的那些法律一般说来赋予一少部分人的那种意义深远的权力。    
  我个人几乎完全地被埃米尔.莫罗的回忆录所说服,从而相信了:拥有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在政治上是不可忍受的。埃米尔·莫罗大约在1926年至1928年期间任法兰西银行的总裁,在这一期间当中,法国建立了新的法朗比价,并恢复了金本位。莫罗于1926年被任命为法兰西银行总裁,不久,在法郎汇价激烈波动之后,在随之而来的严重的国内骚乱以及政府的财政困难之后,普安卡雷出任首相。莫罗的回忆录几年前被雅克·吕夫编辑成书出版。雅克·吕夫是最近法国货币改革的领导人物。    
  这本书在很多方面都是引人入胜的。与我们目前的目的最为相关的那一特殊方面,是莫罗所描绘的一幅画面。这张画面一方面由英格兰银行总裁蒙塔古·诺曼所组成,另一方面由当时的德意志银行总裁雅尔玛·沙赫特所组成;他们毫无疑问地是当代三位最杰出的中央银行家中的二位,美国的本杰明·斯特朗是第三位。莫罗描述了这二位欧洲中央银行家对于他们的职责、他们的作用的看法,并暗示了他们对其它群体的态度.他的描述留给我的印象——尽管莫罗是否会从他所写的东西当中得出与我相同的结论这一点并不清楚,但有一点是明确的,即他一定非常希望他的表达更温和一点——是:诺曼与沙赫特既轻视民众——轻视“庸俗的”民主政体——又轻视社会等级——轻视对于他们来说同样庸俗的财阀统治。他们认为他们自己是在为了这两部分人的利益而进行控制,但同时又不会受到来自这两方中任何一方的压力。在诺曼看来,如果世界上主要的中央银行家能够彼此合作的话——他所指的不仅是他自己与沙赫特,还包括莫罗与本杰明·斯特朗——那么他们可以联合地行使足够的权力来控制西方世界的基本经济命运,从而与合理的结果与目标相一致,而不是与议会民主政体或自由放任的资本主义的、不合理的过程相一致。尽管毫无疑问这种主张是以做“适当的事情”,并避免不信任与不确定等明显的乐善好施的形式而表达出来的,但其隐含的主义却是明确的、彻头彻尾的独裁主义与极权主义。    
  不难看出沙赫特后来如何能够成为在德国发展起来的那种广泛的经济计划与控制的主要发明者之一。沙赫特所创造的那种广泛的、直接的外汇交易控制,是现代为数不多的几个真正新颖的经济发明之一。在早些时候的文章中,当人们把一种货币说成是不可以兑换的时候,人们指的是它不可以按某种固定比率兑换成黄金、白银或某种其它货币。据我所知,只是到了1934年以后,不可兑换性一词才开始有了我们现在赋予它的含义:即一个人以他可以与另一个人达成的任何条款而将一国的纸币兑换成另一国的纸币是不合法的。    
  现在我开始讨论独立的中央银行在经济方面或技术方面的问题。毫无疑问,对于赋予负责中央银行的那些人以如此之多的、独立于直接的政治控制的权力,存在着政治方面的反对意见,但是,又有人提出:签于存在着经济方面或技术方面的理由,所以尽管如此但仍有必要这样做。对这一意见所进行的评判,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制约中央银行的总的原则赋予中央银行的灵活性的程度方面我一直将独立的中央银行描述为就好象它可以被赋予、或者它将要被赋予大量的独立权力一样,正如目前的情况分清楚地表明的那样。当然,如果使中央银行得以建立的那些宪法条文,事实上对中央银行的权力设置了种种严格的限制,并严密地控制了它所能够奉行的政策,那么,独立的全部含义将仅仅成为一纸空文。    
  19世纪,当对独立的中央银行的广泛支持发展起来的时候,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汇率的稳定性。中央银行趋向于在那些宣称拥有商品货币的国家中发展起来,这也就是说,在那些国家当中,对于作为货币本位——以该国的名义货币的形式而存在——的那种商品,有着一种固定的价格。对于两个具有相同本位的国家来说,这意味着相应的国家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如果中央银行准备实现保持其货币与本位货市的可兑换性这一主要目标协活,那么,对由此而固定的汇率的保持,就必然地成了中央银行最接近的目标。例如,使英格兰保持金本位这一必要性,就极大地限制了英格兰银行所能够采取的行动。    
  同样,在美国,当联邦储备系统于1913年建立时,这样一种念头从未进入使它得以建立约那些人们的头脑中来:即在正常时期当中,这一系统确实会在国内实行许多有效的控制。。联邦储备系统建立于金本位占绝对统治地位的时期,那时,人们将下面这种情况认为是必然的:即决定该系统的政策的主要因素——从而也是决定美国货币存量的变动情况的主要因素——将是保持与其它国家的货币之间的外部均衡的必要性。只要对一国货币与其它国家的货币之间的固定汇率的保持,是压倒一切的政策目标,那么,中央银行所能够拥有的灵活性程度就受到了极大的限制。虽然在具有短期性质的某些较小的变动方面,它可以拥有某种程度的灵活性,但它最终必须与国际收支平衡相一致。    
  在过去的几十年的过程中,这一方面的情况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在与我们最密切相关的美国,在当初建立联邦储备系统时被认为是必然的那些重要条件发生根本性的变革以前,联邦储备系统几乎不可能开始任何行动计划。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世界上大多数国家脱离了金本位.美国在技术上仍然保留着金本位,但它仍然保留的这种金本位,与以前盛行的那种金本位却有着天壤之别。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之后,尽管世界上的其它国家逐渐重新建立起了某种他们称之为金本位的东西,但金本位从未再发挥过它以前的那种作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前,在世界经济总体之中,美国实际上只是一个微不足道的组成部分,而且保持外部稳定的必要性主宰了我们的行动。第一次世界大战之后,我们变成了其它国家不得不据以进行调整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我们持有世界黄金储量的相当大的一部分。很多国家从未再回到金本位上去,而那些恢复了金本位的国家也是以一种远不那么严格的形式进行的。所以,从未再存在过与1914年以前占主导地位的那种金本位对日常政策的那种严密的统治相类似的情况。在这些情况下,中央银行的“独立性”已经变成了某种富有意义的东西,而不仅仅是一个术语。    
  在这样一种情况下,独立的中央银行的一个缺陷就是:它几乎不可避免地造成了责任的分散。如果我们不是以名义上的宪法机构的形式来考查货币体系,而是以实际所发挥的经济作用来考查货币体系,我们就会发现:中央银行几乎从来都不是政府中拥有基本的货币权力的唯一权力机构。在联邦储备系统建立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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