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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9部分

弗里德曼文萃-第79部分

小说: 弗里德曼文萃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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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人们不需要走得那样远。投机活动总的来说可以是稳定性的,然而人们可以说;外汇市场是如此之狭小,投机者的预见是如此之不完善,且私人的投机活动是如此地为社会上不相关的政治考虑所主宰,从而无法使调整过程顺利进行。对应于利率差异的私人资本流动一度曾是一种真正的替代方法,但是下述因素已经使得这种方法几乎是不可能实现的:一个因素是货币当局不愿意允许利率发生所要求的变动,另一个因素是人们对固定汇率的无限保持、之信心的丧失,还有一个因素是对限制外汇使用的恐惧。    
  “私人外汇投机所产生的平抑汇率波动的作用太小了”,这种观点的理由在我看来主要地来自于这样一种隐含的倾向:把调整过程的任何减速都看作是一种改进;也就是说,把根本没有调整或者无限延长的调整看作是一种理想。这种倾向是下面这种倾向的对应物:认为国内货币政策可以而且应该避免国民收入水平方面的所有国内调整.而且我推测:这二者都是对安全感的迫切要求的一种反映,而对安全感的迫切要求,是现代世界的一个如此显著的特征,同时它也是不安全的一个主要根源,因为在没能消除变动本身的情况下,它促进那些降低我们的经济体系对变动的适应性的措施。    
  III。可变汇率制度的建立与运行中的一些特殊问题    
  政府在外汇市场中的作用    
  “私人外汇投机活动不会对外汇波动产生足够的平抑作用”这一论断,有时被用来证明各国政府或国际机构为平抑汇率的微小波动并对付资本抽逃而对外汇市场进行广泛干预的正确性,而不是被用来证明刚性汇率的正确性。应该指出的是:这种干预对于可变汇率制度的运行来说决不是必不可少的;    
  问题只是这种干预是否是可取的。私人交易者可以按照完全由私人需求与供给所决定的价格来买卖外汇。套汇者将使套汇率受到约束。期货市场将会存在——而且应该受到鼓励——从而为套头交易提供便利。现在,任何允许存在类似这样的市场的地方,都有类似这样的市场存在,而且,大量的经验业已证明:随着这些市场被允许运行的领域的扩展,它们将迅速地、高效率地发展起来。    
  在判断政府干预的合意性时,我们考虑的是下面两种互不相关的问题:第一,作为建立可变汇率制度的国际间协议的一部分,如果要对政府加以限制的话,那么什么样的限制才是合意的;第二,对于单个国家来说,从其自己的利益出发,什么样的行动才是合意的。    
  从国际间的角度来看,最根本的一条要求是:政府不要为保护汇率而对任何种类的贸易加以限制。如果他们想要利用自己的储备而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投机的话,只要他们没有利用外汇控制、贸易限制之类的武器来保护其投机活动,那么从根本上说这是他们的事。如果他们在没有动用这些武器的情况下而在外汇投机中赚了钱,那么他们是在发挥着有效的社会功能,即抑止暂时性的波动。如果他们输了钱,那么他们是在对其他投机者与商人进行馈赠,而且主要的费用——尽管不是所有费用的全部——是由他们来负担的。    
  从国家的角度来看,总体说来我认为一国为了影响汇率的目的而在外汇市场上从事交易活动是不妥当的。我看没有理由作这样的预期:与私人投机者相比,政府官员能够对贸易状况的可能变动作出更好的判断;因此,也没有理由预期:在促进理想的调整速度与时效方面,政府的投机活动将比私人的投机活动更为成功。我们有着充分的理由来预期广泛的外汇市场将会发展起来,从而,不需要政府的参与来确保足够的投机活动。政府的投机活动的一个明确的不利之处。是这样一种危险的存在。在强大的政治压力下运行的政府当局,将力图钉住汇率,从而将一种可变汇率制度转化成受制于官方行动的影响而不时发生变动的一种刚性汇率制度。即使这种情况没有发生,但是,它可能会发生这种连续不断的可能性却会妨碍私人市场的充分发展。    
  与此同时,不能武断地来看待这一问题。也可能存在着这样的情况:私人投机活动出于某些原因有时是不稳定的,然而这些原因却不会导致政府的投机活动成为不稳定的因素;例如,出于保密或类似的原因,政府官员可以接触到的一些信息,私人投机者却很难接触到。无论如何,只要政府坚持这样的宗旨:即平抑暂时性的波动,且不干预根本性调整,那么,对于某一政府机构来说,在外汇市场上进行投机活动几乎没有什么害处.而且应该存在着一条简单的成功标准——即该机构是否赢利。    
  对于有关政府干预的合意性问题的这一总体上否定的结论来说,需要进行下述限定:如果一国由于受到另一国入侵的威胁而导致了资本抽逃,那么与此相对应而进行的政府投机活动则属例外,而且,即使私人正确地估计了这一威胁,情况也依然如此。假定人人都认为——比如说——有1/4的可能会发生外来入侵,那么私人各自都有强烈的动机要将资本移出该国。当然,作为一个整体他们无法做到这一点,除非他们确实可以将实物运出该国,运到其它地方储存起来,或者他们可以诱使外国人向他们购买在该国的有形资本(或有形资本的要求权)。后一种情况的发生将使汇率下降。假设目前该国政府拥有外汇储备,该政府可以通过买回它自己的货币而将这些外汇储备转到它的公民的手里,并由此而抑止汇率的下降。如果入侵没有发生,那么这些外汇储备将会重新回到该国手中,而该国政府将会大发其财。另一方面,如果入侵确实发生了而且成功了,那么该国政府将会亏本——在簿记的意义上——而且预期损失将大于预期所得。然而,既然是这样,该政府可能会作出这样的估计:无论如何一切都会失去,而且,如果不把外汇储备转移给本国公民的话,该政府也将被迫把它们转到敌人手里。所以,对于政府来说,与对于分别考虑的该国公民来说,动力是不同的。然而,这种情况也不是完全清楚的。如果存在着抵抗的希望,那么该国政府将愿意就其所能,动员起所有的外汇资源,用来促进其军事努力。    
  欧洲支付同盟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可变汇率体系中的作用    
  向可变汇率的转化可以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在欧洲引入可变汇率及自由兑换,同时继续保持对美元的区别对待;第二,与美元的自由兑换;如果做到了这一点,那么欧洲支付同盟将保留这样一种极为重要的职能,即管理这样一种分离方向的工作。当这一分离被消除以后,欧洲支付同盟将失去其特有的功能。如果欧洲支付同盟继续存在的话,那么,它将只剩下这样一种功能:作为支票清算结构,作为一个能够向单个国家提供咨询、能够促进国际协商的实体而发挥作用。    
  另一方面,值得强调指出的是:在欧洲支付同盟安排中,不存在会妨碍可变汇率的任何根本性的东西.借方与贷方可以很好地按照每日变化的汇率来计算。唯一的代价是算术计算的复杂化。    
  这些评论同样适用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然而,这二者之间存在着一个重要的差别。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章程是许对这样一个世界而制定的:在这个世界当中,汇率是由政府行动所决定的,并且只有在协商讨论之后才可以出现较大的变动(10%    
  以下的变动可以不经协商而进行);的确,我认为,采用这种汇率决定方法的决策,是战后国际经济政策中的一个重大失误。所以,明确采用可变汇率制度,可能要求重新制定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章程。    
  有证据表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正在放弃它以前宣布的平价的坚持。最近,它已经同意加拿大的决定,让加拿大元实行浮动汇率——限制条件是:这种浮动汇率将被看作是一种暂时的权宜之计,直到制定出令人满意的平价比率为止。假设有了这样的目标,最好能够找到某种方法来对现有的章程加以解释,从而使之不会对可变汇率制度产生实际的妨碍作用。而且,加拿大试验的明显成功,也可能会有助于这种目标的产生。    
  仍然存在着这样的向题。在一可变汇率世界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否还具有某些作用?如果有的话,那这种作用又是什么呢?正如前面所意指的那样,可变汇率的一些倡导者主张:让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作为一个国际外汇平准基金组织而发挥作用,在外汇市场进行投机。宗旨是赚取尽可能多的钱。在我看来,这似乎是非常不可取的;关于国家平准基金之合意性的任何怀疑,都可以几倍地适用于受制于多国政府的政治压力的自际平准基金身上。例如,它能够真正地坚持这样的立场:即由于相信不明智的国内政策将导致进一步的货币贬值,所以就卖出某一主要国家的、正在贬值的货币吗?    
  如果它不被赋予这一职能,那么它还可以具有的一些职能是:在商业方面作为短期的国际资金贷款人而发挥作用——尽管在一个货币可以充分兑换的世界里,我看不出这样一种机构的存在有什么特殊的必要;提供有关国内货币政策与财政政策的咨询;可能作为某种清算机构而发挥作用。    
  黄金在可变汇率体系中的作用    
  可变汇率制度与下面这种状况是不相容的:在不止一个国家里存在着固定的黄金名义价格及货币与黄金、黄金与货币的自由兑换。按照逻辑,可变汇率的国内对应物,是严格的信用货币,这种信用货币的数量按照意在促进国内稳定的原则而发生变化。如果不以固定价格来买卖黄金,那么黄金可以用作这样一种货币的部分“后援”,这样一来,黄金的货币的作用将完全是虚构的和心理上的,目的在于增强“信心”。    
  然而,在不影响可变汇率的情况下,黄金的固定价格可以在一个国家中得到保持。美国目前就具有这样一种固定价格,而且它可以保持下去。如果美国保持了黄金的固定价格的话,那么其它国家可以将黄金用于国际收支结算,原因在于这将与使用美元相等价。仅就美国的黄金购买净值而言,美国是在为其它国家提供美元,同时得到黄金来增加美国的黄金储藏;如果美国卖出黄金,情况则刚好相反。美国似乎没有理由要奉行这一政策。而下述作法似乎要好一些:美国所给出的所有美元援助,都应该在明确的立法授权的基础上直接地、公开地进行,而同时不要求其他国家将资源用于获得黄金,用于将黄金掘出地面以便其可以在美国的黄金储藏地重新被埋藏起来。    
  另一种要好得多的方法是建立自由的黄金市场。没有理由不允许希望持有黄金的人持有黄金,而且没有理由遏止黄金方面的投机活动。既然这样,那么黄金将失去其在官方货币体系中的地位,而成为与所有其它商品一样的商品。然而,长期来看,它将是一种相当特殊的商品,被广泛地看作是一种高度安全的保持流动储备的方法——就实际价值而言,它比大多数国内货币都安全。为了这一目的,黄金的可得性将起到一种十分有用的作用,即阻止了通货膨胀性的货币发行,然而其代价却是更多的不稳定因素的引入。任何通货膨胀的危险都将导致黄金对通货的广泛替代,从而加速了通货膨胀,但同时也减少了能够借通货膨胀性货币发行而获得的资源,并因此减少了进行通货膨胀性货币发行的压力。    
  这些是对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所进行的非常武断的评述。将它们包容进来主要是为了指明所涉及到问题的范围,而不是作为对这些问题的一次全面的分析。    
  英镑区    
  在可变汇率体系建立的问题上,英镑区提出了一个相当特殊的难题,原因在于:英镑区包括了一系列不同的货币,它们由固定汇率连结在一起,并且彼此可以相互兑换。可以通过下述两种方法中的任何一种来使英镑区并入可变汇率世界:(1)可变汇率制度在英镑与其它货币之间建立的同时,也在英镑区中建立;(2)在英镑区内保持固定汇率。    
  关于可变汇率世界的上述分析,完全适用于解决英镑区问题的第一种方法。然而,出于金融与政治两方面的原因,在英国方面,很可能倾向于第二种方法。这种倾向既是强烈的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作为英镑区的中心,英国可以从其银行设施及经验中得到最大的好处,拥有相当便宜的贷款,并行使相当程度的商业与政治影响力。而且这里所提到的只是一些最为明显的原因。    
  如果英镑区中的固定汇率可以在不实行贸易限制的条件下得到保持,那么,原则上下面这种混合制度不存在任何障碍:在英镑区内实行固定汇率,而在英镑区与其它国家之间则实行自由变动的可变汇率。在过去的生活中,存在着大量此类混合制度的例子。而且,将这样一种混合制度的实现作为眼前的政策目标,这也是非常可取的。这种混合制度的实现,将清除固定汇率对欧洲大陆国家解除贸易限制所造成的障碍,而且将使对这两种不同制度的运行的考察得以同时进行。    
  与此同时,我们还应该清楚地认识到这样一种政策目标的内在危险。这些危险可分为下面两种;(1)在目前的政治、经济条件下,这样一种混合制度可能是行不通的;(2)英国可能不愿意接受这样一种混合制度,因为它可能会觉得放开英镑的汇率将增加保持英镑区的困难。    
  在不存在贸易限制的情况下在英镑区内保持固定汇率这一难题,与对于整个世界而言的相应难题相比;只是在程度上有所不同。在这两种情况中,这一问题都涉及到了具有独立的、最终的货币与财政权力的一系列独立自主的政治实体。这样一来,在这两种情况中,长久保持没有贸易限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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