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命运--政治领袖们夺取权力大瞬间-第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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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奇〃的层次。
当然,〃奇〃的境界太高,所以是可遇而不可求的,它不仅需要绝顶的勇气和智慧,还需要很难得的机遇。刻意追求这种境界,反而可能弄巧成拙。我们在面临生活中的告别时,应该尽量摆脱〃俗〃的层次,举的起放得下,追求〃勇〃的层次,处处表现出乐观、大度。而如果遇到了恰当的时机,能够适时的〃奇〃上一把,那就更加妙不可言了。
全书后记
我是喜欢后记的,只有在后记里,作者才可以和他亲爱的读者直接对话。而不用象前言那样故弄玄虚,也不用象正文那样一本正经。所以我读书有个习惯,读着读着又翻到后记来看一看,想一想写下这些内容的家伙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这样才能越读越亲切,越读越舒服。后记,在我看来,有点象现在拍电影流行的在全片结束以后播的一些〃拍摄花絮〃,让读者不仅可以看到这本书〃在这里〃,还可以知道它是怎么写出来的。不把后记写好,这本书对作者来说是完整的,但对读者来说却是不完整的。
写书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戴高乐在回忆录中这样描写自己成为第五共和国总统后在爱丽舍宫度过的第一个夜晚的心情:〃当耳闻一扇扇宫门在身后关闭,我感到自己似乎被囚禁在深宫之中,成为自己职务的奴隶。〃当我决定开始写这本书的时候,我也就成了这本书的奴隶,任凭它冷酷无情的剥夺我一天中绝大部分时间。我给自己规定的写作量是每天2500字至3000字。这本书的写作时间,除了后记外,准确的说是从04年5月27日到9月21日,中间扣除我随龙门书局到全国各地做〃龙腾中国〃高考状元全国巡回演讲的7月13日到8月15日的33天,以及我回家在来回的火车上耽搁的三天外,总共花去了78天,共计写了200,572字(9月21日22:15的统计结果),平均每天2564字,基本完成了给自己规定的最低的写作量。但即使是这个最低的任务量,也是以极大的精神痛苦为代价来完成的。我几乎把自己所有的时间都花在这上面,走路、坐车的时间都在整理思路,连觉也睡不好。没有写作思路的时刻是最痛苦的,有的时候从早上七点起床,到深夜十点,除了吃饭,都坐在电脑旁,一个字也敲不出来,勉强写一些,自己看着都伤心,又辟里扑鲁一阵全删了。当时的感觉就是:完了,全完了,这本书完不成了,前面的努力全都白费了。有时候愤慨得给朋友发短信:〃我一个字也写不出来,一个字也写不出来!我要从楼上跳下去!〃刚开始还把大家唬得一惊一诈的,后来发得多了就没人管我死活了。在随龙门书局到全国演讲期间,则带了一大堆书,每天上午演讲,下午坐车前往另一个演讲地点,住进宾馆以后,就立即拿出书来看。实事求是的说,我觉得我把自己逼得太紧了,如果时间放宽一些,也许可能写得更好。《戴高乐:被遗忘的民族英雄》是我自以为写得最好的一篇,而这篇正好就是我在外出演讲之前开始构思,演讲完了之后八天完成的,中间一个月的看书和思考显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
这样的痛苦完全是我自找的,说起写这本书的缘由,纯属一时冲动。在写这本书以前,我几乎从来没有在任何公开刊物上发表过文章那些介绍学习方法和考试经验之类的文章除外。只是5月26号那天,我突然间受了点打击,具体什么事忘了,反正当时让我觉得自己真是没出息。我想,我大学四年还是干了不少事情的,但是没有哪一件真正出了成果。在学生会做到了学术部长,但是在改选学生会主席的时候,退出了;在辩论队做了一段时间,打了两轮,淘汰了;自己主编了一份校园刊物,发了四期,因为没钱,停刊了;发起资助贫困小学生的志愿行动,乏人问津,中止了;还在一家公司去做项目主管,最后项目投标,失败了(尽管这不是我的原因);跟几个朋友合资做点事情,亏本了……还搞了很多名堂,但结局都差不多中道崩俎。想来想去,就决定写书。因为书能不能写完完全是个人毅力问题,基本不受外界干扰,当然写好写坏、写完之后有没有出版社愿意出那是另外一件事情。所以在写之前我就对自己说,不管写作过程中出现什么问题,比如给别人看,全都大摇其头,甚至看睡着了,成了王尔德所说的:〃the best play to sleep through(从头睡到尾的最佳剧本)〃,也一概不理,坚决把它写完再说。
正是在这种心态下,开始了漫漫写书路。
写的时候很多点子是现成的,因为本书中这些人物的传记我都早就看过,但是中间涉及很多细节问题,就不可能靠记忆,而必须查找大量的资料,这也是非常辛苦的。比如写林肯的那一篇,上来现描写了一段弗吉尼亚的风景,当时桌子上摆满了林肯的传记、演讲书信文集、美国历史等等等等,但是死活找不到弗吉尼亚地理情况的资料。我的研究生专业是区域经济学,考研的时候一股脑把美国51个州的名字、地理位置、经济情况背了一遍,自认为对美国地理还是了解的,但要细到弗吉尼亚有几条河流,叫什么名字,在哪里发源,在哪里入海,就完全不知道了。没办法,只好步行到图书馆去查找,找了很久,从地理类到经济类再到历史类,最后居然在政治类发现了一本《美国志》,上面有我需要的内容,如获至宝,连忙借了回家。这样,为了写林肯传记那开头对弗吉尼亚风景几十个字的描写,就花去了我整整半天时间。
当然,有时候做一下这种〃寻章摘句老雕虫〃还是蛮有意思的,常常能从中获得一种成就感。比如关于拿破仑得知关于阿布基尔海战的时间,路德维希的《拿破仑传》中说道:〃一天,从沙漠中骑马归来,进入马尔蒙的帐篷,他发现所有的助手和同僚们都异常紧张惊慌……前一天,在尼罗河口阿布基尔的海战中……〃,阿布基尔海战发生在8月1日晚上,结束于8月2日上午,据此推断,拿破仑在8月3号就得到了消息。于是我写上〃1798年8月3日的傍晚〃,但后来一想不对劲,在当时的交通条件下,这完全不可能。那么到底是那一天呢,我开始打算放弃,改为〃1798年8月的一天〃。这个时间点本来没什么重要意义,但这句话是我整篇文章的开头,我习惯在一开始就给读者一个准确的时间定位,所以总觉得没有弄清楚心理很不爽。于是继续查找,但似乎很少有传记作家在乎这样的小时间,他们总是行云流水一样的把所有的事件连接不断的叙述过去。后来,我终于在拿破仑《回忆录》上发现这么一句话:〃信差由于必须和步兵护卫队一起走,所以在路上耽搁了十天。〃这就比较符合实际了,如此推算拿破仑得到消息应该在11号左右,但是具体是哪一天呢,十天是确切的数字吗?不得而知。不过为了给读者一个更清晰的印象,我还是把那句话改成了〃1798年8月11日〃,但总是觉得不踏实。最后找来《拿破仑书信文件集》,把这段时间前后的拿破仑书信看了一番,果然有了一个新发现,他在致冈多姆的信中说:〃这是从前天我收到你的报告以来唯一使我愉快的想法〃,而这封信上所署日期是8月15日!这下就确定无疑了,拿破仑得到报告的时间是8月13日!简直太令我高兴了,尽管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时间,我折腾了这么久才搞清楚,但是在得知确定的日子后,当时那种成功的喜悦是难以言寓的。而且我还〃顺便〃在这封信中发现了拿破仑鼓励冈多姆的话:〃你在这种情况下没有遭到劫难,是由于你注定有朝一日要为我们的海军和我们的朋友报仇!〃这句话对于反映拿破仑在面对灾难时表现出来的坚强乐观的精神,以及用这种精神去感染他的军队是最生动、最直接的说明,所以我立即就把它在文章中加以引用,真可以说是一个意外的惊喜,也算是〃天道酬勤〃吧。
看了上面的故事,读者千万不要把我当成严谨的历史学者,完全不是这样。历史故事的记叙,生动与精确存在着不可调和的矛盾,只能在二者之间寻找平衡。太生动了,就成了〃戏说乾隆〃,没有意义;太精确了,就成了历史纪年表,没有意思。本书的历史脉络、重大事件都是清晰而准确的。但是细到人物的表情、语言、内心活动,就必须要做一些文学上的处理了。比如戴高乐和蓬皮杜在拉布瓦瑟里的对话,大部分都是戴高乐的原话,但并非都是在7月23日那天跟蓬皮杜说的,有一些是戴高乐的回忆录中的话、他和别人的对话或者他和蓬皮杜在别的时间别的地点的对话,如果这样精确的一个一个写出来,就太零碎了,所以作者就把所有的话都安排到那个场景让戴高乐一口气说完,显得清晰而完整,历史的真实性也并未遭到破坏。还有在引用大段的讲话的时候,往往没有必要也不可能整篇引用,只要把关键的句子摘出来就可以了。很多人在做这种引用的时候都把中间略去的句子打上省略号,这种做法固然严谨,但是严重影响了读者看书的情绪,一篇看过去全是省略号,感觉跟《废都》似的〃此处略去多少多少字〃,看着非常痛苦。所以我在做这种引用的时候,反正读者也不知道省略号到底省略掉了什么,干脆连省略号也省略了,而且加上一些连接词,使得引文看起来象一篇完整的东西。有的人物说的话,在当时人们听来是众人皆知的事实,但现在的读者可能完全不知道,或者说得比较隐讳,这种话一般我也会做一些处理。比如拿破仑对布里昂说他想返回法国,原话是:〃我现在最渴望的是指挥军队在巴伐利亚低地和反法联军作战,打一场胜仗,一场大胜仗!一雪布伦海姆之耻〃,如果我照抄不误,读者压根不知道布伦海姆是个什么东西,于是改成〃我将洗刷路易十四1704年在那里蒙受的羞辱。〃这样就清晰明了了。再比如林肯从东部演讲回来之后,米尔顿·海代表当地共和党人俱乐部向林肯致词,当中有这么一句话:〃当1854年国家各委员会里挑起了地方性的争吵和争论的时候〃,这句话当时每一个美国人都知道它代表什么,但现在的中国人就不太可能理解了,于是改成〃当1854年某些政客提出可耻的《坎萨斯-内布拉斯加法案》的时候〃。这些改动对于历史本身没有任何损害,却可以让读者心情舒畅的把文章一口气读完,何乐而不为?这种思想的另一种表现就是全书没有一处注释,所有的历史背景、知识,要么在每篇前面的〃背景〃中交代清楚,要么通过人物回忆、对话等方式说明,这样做是为了不破坏文章的完整性,读者阅读起来思路通畅,不要被冷不丁冒出来的一个〃①〃〃②〃弄得晕头转向。
如果非要说本书的写作有什么崇高的目的的话,就主要体现在个别文章的背景和后记中,希望大家能够从中了解一些西方民主宪政的基本知识,算是拓展拓展知识面吧。我本科学的法学,因为老想转投经济的缘故,学的不甚了了,都不好意思跟人家说我学过法学。没想到真的成了经济学研究生,为了写书,又要把什么比较宪法、行政法、西方政治法律思想史从故纸堆里翻出来买弄买弄。让我想起鲁迅先生的话:〃他对我们喜欢说洋话,使我不知所云,然而看见洋人却说中国话。这记忆忽然给我一种启示,我就想在《文学周刊》上论打拳;至于诗呢?留待将来遇见拳师的时候再讲。〃所以有关政治法律的部分如果比较深奥,实在看不懂就不要勉强,未必是什么好东西,说不定是我自己也没搞清楚拿来唬弄你的。
谢谢各位阅读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