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励志]梦想在远方-第5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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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把自己的情感毫无收获地注入进去。她难道就不喜欢与异性相处吗?不,每每夜深人静的时候,已经变了样的李思城就会像月亮一样爬上她心灵之窗,占据着她的思维,占据着她的梦和幻想。
她得承认,她是喜欢李思城的。李思城是她同窗五载的朋友,她感觉得出,无论什么时候,他们之间都有一条看不见的丝线,拉扯着他们的心。但在沉沉的梦境中,她总是隐隐觉出一种说不出的麻乱。
日期:2006…8…28 11:14:42
第一百二十九章帅哥许丹阳
靠窗的位置,是林如凤最爱坐的地方。看书看累了,可以凭窗眺望。可是,图书馆总是人满为患。林如凤一进阅览室,就发现所有的座位都坐满了人。
好像有一种奇怪的牵引力把她的目光引向靠窗的位置。那里,果然有一个空位,不过上面端端正正地放了一个书包。书包的旁边坐着一个英气逼人的青年,正聚精会神地看书。看得出他的灵魂早已走进书里,留在那里的,只是一个潇洒的外壳而已。
年轻人最多二十二三岁,戴一幅金边眼镜,穿一身咖啡色的休闲装,头发梳得丝丝不乱。他的脸是一张电影明星才可以具备的脸,简直无可挑剔,即使在如烟的人流中你仍然可以一眼就认出他来。他的全身干净利落,好像一只刚刚从深潭里沐浴而出的鹤,清清爽爽,卓尔不群。林如凤对这张脸很熟悉。每次,她坐在靠窗的位置看书看得入迷后,猛然回过神来,就会发现身旁坐着这个人。这个人就如同一个幽灵,只要林如凤到图书馆来,他就会出现在她的身边。但他每次只是看书,他的目光从来都没有向林如凤瞄过,甚至连侧目一瞥也没有发生。所以,他的出现让林如凤断定为偶然。
今日路上堵车,林如凤来晚了。休息日的图书馆总是挤得快要爆炸,林如凤拿了一本杂志,终于挤到窗前,准备透口气。却见那位青年站起来,友好地对她说:“你好,这里有个座位。”
林如凤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这突如其来的邀请让她感到很不自然。但她还是坐进了那个被一个书包占据了不知多久的位子。说实话,她是不愿意坐进去的,但她的腿不听使唤,硬是跨进去了。她竟然连最起码的“谢谢”都没说。她在考虑这位除了面孔外都很陌生的青年是不是算准了她要来?
不过很快她发现自己的想法可笑而多余。对方把她让进去后,又专心致志地看书了,半眼都没有瞧她。她突然感到自己太敏感太可笑。
但这次林如凤可不能像以前那样专心看书了。身边的男青年的每一个动作都被她摄入余光里。男青年不但默默地看,还不时做笔记,一支派克钢笔沙沙地在精美的笔记本上划动着,挥洒自如。
林如凤经过了好长时间的调整才渐渐把思绪收进书里。本来,她应该到隔壁的自然科学期刊阅览室去看那些关于集成电路和电子元件的期刊。但是,她每次来馆,总是不自觉地跑到社科类期刊阅览室来。她在经年不息的科技名词的充塞下已很麻木,她需要到这里来润滑调节。尤其期刊上痴男怨女牵动人心的故事情节,往往让她留连往返,乐此不疲。
林如凤感到脖子有点酸。她抬起头,发现周围空出了许多空位。一看表,已是下午四点。身旁那位小伙子不知去向,但他的书包和笔记本仍然端端正正地放在那里。林如凤瞥见他的笔记本上写着“北京大学”几个字。字很潇洒,行云流水一般。
北大毗邻清华,林如凤去过,明显感到北大的学生男性化,就连那女生们也经常把“平等”、“自由”、“人权”等词挂在嘴边。这个学校好像专门为政治和文化开办的,自五四运动起,就已世界闻名。但清华不一样。北大偏重文科,清华重在理工。清华的学生文文静静的,似乎从入校的那天起,他们就做好了为科学事业献身的思想准备。
林如凤正想着那次在北大听演讲的情况,那名英俊的青年手捧两本期刊过来了。他看也没看林如凤一眼,又开始做他的笔记。图书馆是寂静的,偶有人说两声悄悄话。图书馆是安全的,犯罪分子是不会来这个地方的。来了,一是坐不住,二是没有油水。林如凤心里有这样一个尺度:来图书馆看书的人,大体上是好人。
下午五点,打了一天瞌睡的图书管理员起声,开始撵这些书虫们。一时人影绰绰,大家都在收拾东西,乱纷纷的,开始有人大声说话。林如凤起身把椅子塞到桌子下面,身旁的青年欠了欠身,向她微笑道:“你好,我叫许丹阳,可以认识你吗?”
林如凤也微微地笑了笑,说:“可以。谢谢你给了我一个座位。”
许丹阳又笑了笑,说:“这个座位本来就是你的。每次来看书,你都坐在这里的。”
林如凤捋了一下长发,边走边说:“你们北大的学生,像你这样斯文的好像不多。”
许丹阳笑了:“你们清华的学生,实际上是假斯文,心里鬼着呢!”
林如凤一惊,问:“你怎么知道我是清华的?”
许丹阳说:“你名叫林如凤,计算机系的,住(3)学生宿舍楼二层205房间,对不对?”
林如凤好像遇上了侦探一样,不由得心下骇然。但她还是平静地看着许丹阳,问:“你怎么知道的?私下打听人家的情况不太好吧?”
许丹阳把手摊了摊,说:“难道打听别人的情况还得通知本人不成?况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也没的规定不准打听别人的情况啊!”
林如凤突然有些讨厌这个道貌岸然的年轻人。她头也不回地急冲冲地走出图书馆,上了公共汽车。
刚买完票,林如凤就发现许丹阳站在自己身后。
林如凤没有再理睬他。许丹阳却在她耳边说:“对不起,我也是无意之中知道你的。因为,你的同学们说你是系里最古怪的人。”
“古怪?”林如凤突然回头笑了,“连我自己都不知道别人对我有此评价,真有意思。”
“其实,我认为这是有个性。”许丹阳说,“你那些同学说话有时有点偏激。”
“没关系。”林如凤说,“我又不是活在别人的看法和评价当中。”她想了想,突然问许丹阳:“你怎么认识我的同学的?”
“我家就住在清华。”许丹阳笑了,“吴谋荫是我妈妈。”
林如凤吃了一惊,说:“原来是吴教授是你母亲,那就难怪了。”吴谋荫是她的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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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86节 易读
《草根青春励志成长小说:梦想在远方》 第86节
作者: 怀旧船长
“所以啊,你也别那么紧张,咱们说起来也算是师兄妹嘛!”许丹阳眼睛很亮,接着说:“妈妈老是提起你,说你是个品学兼优的好学生。以后没事,可以到我们家坐坐。我们家就在73号楼三单元504号房。”
“谢谢。”林如凤说。
“什么时候去?”许丹阳追问道。
“说不好。”林如凤虽然放松了警惕,但对许丹阳的邀请还是心存疑虑。
“我妈妈不但会教书,还烧得一手好菜,正宗的川菜。”许丹阳眉飞眼色。
“去你们家,不太合适,因为许教授是个严厉的人。”林如凤找不出什么理由推托,便欲用师生关系去搪塞。
“我妈妈在课堂上只会教书,但在家里,却只会烧菜。”许丹阳把头晃了两下,不无得意地说,“再说,我们也算半个老乡。我外祖父是成都人。妈妈的手艺纯属家传,是假不了的。”
“那我以后有机会一定去给吴教授打打下手。”林如凤想早点结束与许丹阳的谈话。她认为与一个男孩子说得太多,难免有说漏嘴的时候。
“太好了!”许丹阳双眼发出灼人的光,像发现了金元宝的乞丐。
日期:2006…8…28 12:13:30
第一百三十章李思城进城
车窗外是晴朗的天气,阳光明艳得让人睁不开眼。热。公共汽车晃过城市的郊外,已吐出新绿的柳树开始舞动柔美的身姿。马路清扫得很干净,宽敞得让李思城的心灵之窗猛然打开。
李思城站在公共汽车上。他的军衣简直一尘不染。这套军装是他的精心洗涤后放在宿舍里晾干的,而且专门请团部孟副参谋长的公务员小心地熨过,绝对没有褶子。所以他良好的军姿配上这套军装,招徕了不少乘客的目光。
这是李思城第一次单独请假走出营门,这种机会本来就不多。本来,他很想去天安门照照相。入伍一年来他攒了100元钱,他相信这钱是足够让他照两张相的。当兵一年了,家里还没有看到他穿上军装的照片。不过他很快就否定了去天安门,反正自己已决定在部队呆下去,以后有的是机会。他今天要去看林如凤,他要来个突然袭击,给林如凤一个惊喜。
倒车,倒车,清华终于到了。清华的大门毗邻着圆明园,简直像一座城楼,让李思城不敢正视它。进进出出的学子们脸上都漾溢着春花般灿烂的笑靥。李思城心里涌出一种说不清的酸楚。他感到今天的阳光太明亮,明亮得把世界所有的东西都照耀成晶体,自己的身体被千万缕强光汇聚,穿透。他听到了阳光照射在身上的声响,嗤嗤的,仿佛要把他燃烧,让他感到喉头很渴。
年轻人梦寐以求的象牙塔就在眼前。李思城感到那高大的校门把自己隔离得永远也无法走进它。清华,属于那些聪明的、幸运的同龄人们,不属于自己。李思城在流浪中,在部队,用自己的血与汗抗争着一种自信,而这种自信在闻名遐迩的高等学府门前,被稀哩哗啦地打碎了。这里不是一个比赛体力的竞技场,潜藏着的是知识的力量。李思城感到,那些娇小玲珑的女学生,都比自己高大。
李思城痴立于大门外面。现在,他没有勇气走进去了。他进退两难中忍受着暖春骄阳的炙烤,汗水已把内衣一点点浸湿。
走,回去吧,这不是我呆的地方,李思城想。他打定主意要回部队了。现在他明白自己是属于部队的。部队的番号声部队的军体拳,以前都是厌烦的,但现在李思城觉得自己离不开这些。生活的信心是需要许多事物作支撑的,李思城似乎明白了这一点。
林如凤现在已经不是原来的林如凤,李思城想。林如凤自从走进这个高大的门,就已走进了另外一种人生。李思城强烈地感到,这个明朗的春日,他才真正明白了自己与林如凤生活在两个截然不同的世界。他突然很后悔自己把那么多部队的生活强加于人地向林如凤介绍,真傻!林如凤有她的生活,我干嘛要扰乱她的生活呢?
走!他命令自己。他埋头折身往回走,他想尽快离开这个眩目的地方。他感觉到周围的人群如烟雾般飘动。
“瞎了眼了,你!”随着一声娇喝,李思城感到自己的左腿被自行车猛撞了一下。惊慌中,他的视线里有花裙子在飘。
“对不起。”李思城低头说。
“咦,怎么那么面熟?”那人已扶好了自行车,说,“对不起,我撞了你,伤着了吗?”
“没事。”李思城说。他一抬头,一张靓丽的面孔就出现在他的眼前。这是一个二十来岁的少女,不过显得很成熟,圆圆的脸和薄薄的嘴唇,透出荷花般的清纯。
那女孩瞟得李思城的脸发烧。她的眼珠滴溜溜转了几圈,突然失声叫道:“啊,我想起来了,你叫李思城对不对?”
李思城吃了一惊,但听那女孩爆豆般的声音已充塞着耳鼓:“我见过你的,不过那天你正在训练场,而且还没穿上衣,你那天的动作真漂亮,小老虎似的。啊,我明白了,你今天是来找林如凤的吧?”
李思城只得点了点头。那女孩接着又说:“自我介绍一下吧,我叫孙虹。孙中山的孙,彩虹的虹,林如凤的同学兼铁姐们。喂,你见着她了吗?”
“没有。”李思城还是不敢正眼看她。
“走吧,我领你去。”孙虹说,“我出来的时候,她正在洗衣服哩,现在肯定洗完了。”她竟像老朋友似的一把拉过李思城,推上自行车,径直向校园走去。
李思城恍惚地跟着身上散发着浓郁香水味的孙虹进了校园。走了一小段,孙虹便对李思城说:“来吧,你带我吧,还有一段路哩,我可吃不消了。”
李思城红了脸。23岁了,他从来都没有骑自行车带过女孩子。他嗫嚅着说:“我……我还是走路吧,我……脚有点疼……”
“唉呀!”孙虹不高兴了,“怎么回事?忸忸怩怩的!咦,是不是刚才真把你伤了?”她居然伸手去摸李思城的腿。李思城一缩身,连声说:“没事,没事。”
孙虹摇了摇头,无可奈何地说:“你们部队真把人弄得刻板了。好了好了,这样吧,你就呆在原地别乱动,我回去叫林如凤去。说好了,你可别乱走,啊!”
李思城巴不得这个开朗大方的女孩早点离开,便使劲点头。
一串铃声响过,孙虹像一只小鸟一样很快消失在春意盎然的校园。
李思城吐了一口气。他暗骂自己真是混蛋。胡子都长出来了,怎的反而越来越胆小?
林如凤出来的时候,一定要表现得沉稳一些,不能让她觉得自己越大越脓包。李思城咬了一下舌尖,脑子里清醒了许多。
十几分钟左右,孙虹带着林如凤来了,远远就听见孙虹银铃般的笑声。李思城猜想她一定向林如凤描述了自己刚才的窘样。
林如凤一如既往,站在阳光里向李思城微笑。林如凤不顾在一旁调笑的孙虹,径直走到李思城面前,说:“思城,你瘦了。”
“最近部队伙食不好。”李思城突然也笑了,“我们队长命令我们把去年冬贮的一窖白菜全部吃完,所以我们每个人的脸色都如菜叶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