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生钱--企业金融手册-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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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取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给的营业执照,并在贷款银行开立帐
户。
(2)企业注册资本如期按数交纳,并经中国注册会计事务所验资,申请
流动资金贷款需具有一定比例的自有流动资金。
(3)企业董事会作出借款协议并出具借款授权书。
(4)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已由计划部门批准。
(5)企业有偿还贷款的能力,并提供可靠的还本付息保证。银行和非银
行金融机构认为需要担保的,必须提供经认可的担保。
对于下列情况,外汇金融机构不予发放外汇贷款:经营管理不善,发生
亏损,短期内不能扭亏为盈的企业不予贷款;对贷款逾期不还的企业一般不
予发放新贷款;经济效益差,没有还款能力的不予贷款;还款期限长的项目
一般不予贷款;未经批准,没有纳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不予贷款;未
列入国家基建计划和贷款计划的基本建设项目不予贷款;对于个体户不发放
外汇贷款。
□外汇贷款的种类
目前,中国银行及其他外汇金融机构开办的外汇贷款如图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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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动利率贷款
优惠利率贷款
特优利率贷款
贴息贷款
现汇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
流动资金贷款
现汇抵押贷款
外商投资企业贷款
外汇贷款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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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贷款
进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
买方信贷
政府混合贷款
国际银团贷款
商业贷款
信托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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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流动资金贷款
信托固定资产贷款
国际融资租赁贷款
□外汇贷款的操作方法
1.外汇贷款的申请
企业使用外汇贷款,需要向银行提供下列材料:
(1)由借款企业提交正式书面申请并填写贷款申请表。
(2)经有关部门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书)、
初步设计(或扩初设计)和总概算,同时一并提供有关部门的正式批准文件。
(3)经过落实的各项资金来源的证明文件。
(4)使用银行贷款的项目企业自筹资金一般要占总投资的30%以上。
(5)借款企业与有关部门签订的主要原材料、辅料、燃料供应合同或其
他依据材料,有关部门提供的承诺文件及落实国内配套设施的合同或协议副
本。
(6)产品销售预测和贷款项目经济效益预测有关原始资料。
(7)经有关部门同意的偿还外汇额度计划。
(8)归还外汇资金来源和具体的还款计划。必要时应有财税部门确认的
综合还贷或用项目新增利,税还贷的证明文件。
(9)担保单位出具的银行认可的不可撤销的担保函(或抵押担保书)。
(10)两家以上金融机构共同贷款的项目,要提供由几家金融机构与企
业共同签订的保证各方权益的还款协议书。
(11)提供项目投产的有关专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承担流动资金贷
款的证明。
(12)贷款人需要的其他有关文件的资料。
2.外汇贷款的审批
一般地说,外汇贷款的审批程序可以分为贷前调查、项目评估、民主决
策、签订合同四个阶段。
(1)贷前调查。
贷前调查是对现有企业和拟建项目的全面情况以及企业提供的有关资料
和数据进行深入调查和核实,掌握第一手材料,为正确地进行项目评估提供
可靠依据。
贷前调查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信贷员直接参与项目的可行
性研究,要对影响批准项目的各项因素进行全面调查,掌握第一手资料,写
出贷款的评估报告。第二步,确定贷款的方式、贷款金额、贷款期限和贷款
利率。第三步,要写好贷款审查报告,信贷员在进行上述工作之后,必须填
写项目调查表(见附录)并写出详细的审查报告,审查报告一定要情况属实,
数字准确,意见具体。
(2)项目评估。
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根据贷款办法和有关要求对贷款项目进行技术、
经济评估,写出详细的评估报告,为贷款的审批提供决策依据。项目评估的
内容主要包括:
①项目的基本情况是否符合国家的建设方针和长远规划,是否和国家及
地方的产业政策要点相吻合;
②项目的产品是否符合国际、国内市场需要,是否是短线产品,能否创
汇;
③项目建设地点和建设条件是否合适,有无重复建设和重复引进现象;
④引进项目技术分析;
⑤投资总额和资金的筹集;
⑥配套设施及其工程的实施方案;
⑦项目的财务收益与社会综合经济效益的预测;
⑧最终评估结论,阐明对建设项目的总评价,确定是否提供贷款,贷款
的额度、种类、期限和利率等。
(3)民主决策。
在外汇审批阶段,民主决策包含以下三层含义:一是集体会审;二是实
行审贷分离;三是严格地按审批权限分级核批。未经正式批准的贷款,不得
以任何形式对外表示承诺,不能办理对外开放证、付汇手续。
(4)签订合同。
贷款批准后,银行要根据国务院颁发的《借款合同条例》及时与企业签
订贷款合同。按中国银行规定,经银行通知30 天内贷款人不到银行签订借款
合同,或从批准贷款三个月内提不出订贷卡片或从提出订贷卡片3 日起5 个
月内不对外签订订货合同,又未提出正当展期理由,银行有权进行主动撤销
贷款处理。
3.贷款的发放和管理
外汇贷款的发放可分为五个阶段:
(1)审查订货卡片,签订贷款合同后,借款单位即按照批准的贷款额度
和进口物资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到办理进口手续的外贸部门填写进口
订货卡片,送银行审核。银行审核无误后盖章,由借款单位送请有关外贸部
门办理进口手续。
(2)调拨外汇贷款额度,借款单位利用贷款进口的物资,需要委托其他
口岸进口公司或进口总公司向外订货时,需按银行规定的外汇额度调拨办
法,填写“外汇额度调拨单”,经银行审核后,划转给有关口岸分行或总行
营业部,凭立办理对外开证、用汇。
(3)办理开证,用汇。
(4)编制用款计划,贷款金额在500 万美元以上的项目,借款单位要提
出年度分季或季度的用款计划。
(5)追加和注销贷款额度,借款单位由于事先估价不准或国外涨价的原
因发生批准的贷款额度不足时,需向银行申请追加贷款额度,经银行审查同
意,并办妥追加手续后,方可对外订货,进口项目对外付汇时,由于外币汇
价变动的原因,而发生贷款额度不足,可先对外付汇,然后补办追加手续。
在批准的进口物资全部到货并付汇完毕后,银行要将结余的贷款额度予以注
销。
外汇贷款发放后,除了建立项目档案和计收利息费用外,贷款人要经常
检查项目的进展情况。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借款单位,主管部门和有
关部门反映,协助借款单位解决或改进存在的问题。对违反国家政策法令,
不按借款合同办事,浪费外汇资金,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银行要追究
经济责任,并采取必要的信贷制裁手段,直到向法院起诉。
4.外汇贷款的收回
(1)制定回收计划。
银行通过贷后检查,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还款计划及企业生产、出口、
经济效益的情况,进行分析测算,制定出比较切实可行的企业的年度与季度
还款计划,并依照计划要求积极催收,督促企业按时还本付息。
(2)按期催收贷款。
(3)办理还款手续。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国银行短期外汇贷款办法》及其他有关文件的规
定,企业归还外汇贷款的任何外汇来源,都应按外汇管理政策由信贷部门办
理结汇还款手续,如以现汇还款,也应通过外汇管理部门或委托的管理部门
审核后方能办理还款转帐。
(4)贷款展期处理。
(5)贷款逾期处理。
贷款人从贷款到期次日起,加收逾期罚息。罚息率外汇贷款为20—50%,配套人民币贷款为30—50%,对逾期贷款,贷款人要加紧催收工作,防
止变成呆帐。
九、银行转帐结算
通过银行帐户划转存款而结清货币收付的信用行为,称为转帐结算。这
里的“帐”,指的是各单位在银行开定的存款帐户。银行接受客户委托代收
代付,即从付款单位存款帐户划出款项,转入收款单位存款帐户,以此完成
经济单位之间债权债务的清算或资金的调拨。由于转帐结算不动用现金,所
以又称为非现金结算。
□银行转帐结算原则
每一笔转帐结算业务都牵涉到付款户、收款户及其各自的开户银行,关
系到这双重经济关系中四方当事人各自的责、权、利相结合的问题。为了妥
善处理各方面的经济利益关系,必须根据客观经济规律的要求,制定统一的
结算原则,以便共同遵守,互相协作和监督。
我国过去长期实行的转帐结算“三原则”是:钱货两清;维护收付双方
正常权益;银行不垫款。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市场经济迅速发展,
特别是近几年来,市场调节的范围逐渐扩大,商品交易、劳务供求、资金调
拨的方式发生了很大变化,过去的结算原则已经不能适应经济体制改革的变
化和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银行于1989 年全面改革了结算制度。现行
转帐结算“三原则”是:
1.恪守信用,钱货两清
恪守信用,履约付款是指购销双方进行商品交易时,除实行当即交款发
货的情况以外,双方事先约定的预付货款或分期支付,延期支付的货款,必
须按交易合同规定,到期结清。不得随意破坏协议,拖欠货款。
2.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
谁的钱进谁的帐,由谁支配是指银行必须正确处理收、付双方的经济关
系,迅速、及时地办理资金清算,是谁收入的钱记入谁的帐户,保证安全完
整,并确保户主对本帐户存款的自主支配权。
3.银行不垫款
银行办理转帐结算时,只负责把资金从付款单位帐户转入收款单位帐
户,不承担垫付资金责任,不出任何信用担保人,也不允许客户套取银行信
贷资金。
□银行转帐结算纪律
1.客户应遵守的纪律
(1)不准出租出借帐户。
(2)不准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3)不准套取银行信用。
2.银行应遵守的纪律
(1)迅速处理当天受理的结算业务。
(2)不准延误,积压结算凭证。
(3)不准挪用,截留客户和他行结算资金。
(4)未收妥款项,不准签发银行汇票、本票。
(5)不准向外签发未办汇款的汇款回单。
(6)不准拒绝受理客户和他行的正常结算业务。
□银行转帐结算责任
1.客户的结算责任
(1)为保证结算工作质量和安全,单位和个人必须使用银行统一规定的
票据和结算凭证,要按照规定填写,字迹清楚,印章齐全。票据、凭证、印
章要妥善保管。
(2)单位和个人违反结算原则和纪律,银行按有关规定予以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的,应停止其使用有关的结算办法,因此造成的后果,由其自行负
责。
(3)结算办法允许背书转让的票据,因不获付款而遭退票时,持票人可
以对出票人、背书人和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票据的各债务人对持票人负
连带责任。
2.银行的结算责任
(1)银行办理结算因工作差错,发生延误,影响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
应按存(贷)款的利率计付赔偿金。
(2)银行因违反结算纪律规定,发生延压、挪用、截留结算资金,影响
客户和他行资金使用的,按结算金额每天万分之三计付赔偿金。
(3)因错付或被冒领的,应及时查处,如造成客户资金损失,要负赔偿
责任。
3.邮电部门的结算责任
邮电部门在传递银行结算凭证和拍发电报中,因工作差错而发生积压、
丢失、错投、错拍、漏拍、重拍等,造成结算延误,影响单位、个人和银行
资金使用或造成资金损失的,由邮电部门承担责任。
□主要银行转帐结算方式
转帐结算方式是货币收付的程序和方法,即办理结算业务的具体组织形
式。转帐结算方式的主要内容包括:货款、费用收付或资金周转调拔的时间、
地点和条件;票据、结算凭证的格式及其操作程序。我国目前的结算以汇票、
支票、本票为主体,增强了结算方式的通用性、灵活性、安全性。现行的结
算种类如图1.2。
汇票
银行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汇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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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票
本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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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票
转帐支票
定额支票(主要用于农副产品收购)
定额本票
不定额本票
信汇
电汇
现
行的结算种类汇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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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收款
托收承付
信用卡
图.2现行结算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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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汇票
银行汇票是汇款人将款项交存当地银行后由银行签发给汇款人持经异地
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银行汇票适用范围广,单位、个体经济户
和个人向异地支付各种款项都可以使用。这种汇票,票随人走,有利于单位
和个人的急需用款;方便灵活,可以通过银行办理分次支付或转汇;兑现性
强,个体经济户和个人可以持填明“现金”字样的汇票到兑付银行取现;凭
票发货,余款自动退回,可以钱货两清。
银行汇票的签发一律记名。银行汇票金额起点500 元;银行汇票的付款
期为一个月(按次月对日计算,到期遇节假日顺延);逾期的汇票兑付银行
不予受理;银行汇票只限个人转让给单位或个体经营户,并且在付款期内可
转让一次。
单位申请办理银行汇票时,应向开户银行提交“银行汇票委托书”详细
填明兑付地点、收款人名称、用途等内容,汇出银行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