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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部分

16岁少女-第22部分

小说: 16岁少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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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举个例来说吧。我妈跟我说不到一处去,在家常扑上来与我扭打她一向就是个女恶魔,我恨她。我们相打时,姐姐从不来拉拉扯扯,她照旧在厮打声中做她想做的事!〃 
  〃她为什么不劝劝架?〃 
  〃她认为自己是局外人。〃 
  〃太冷漠了。〃我说,〃她不该那么。〃 
  〃她了不起也就在于这一点,能超越别的人。你说她不罕见吗?〃 
  她有点狰狞地逼视着我,似笑非笑;她很霸道,但又无知幼稚,鼠目寸光,仿佛一个破布拼起的杂色人,很难将她归纳成哪种人。我没理睬她,想着拉开距离,世界那么大,容纳得下我,也容纳得了她。 
  自从打大村屯林场归来,吴国斌就同以前判若两人。先是同老枪亲热得异乎寻常,然而老枪则喜欢逃走。我原以为男的都会把目光落在漂亮的女孩身上,有一回老枪表白似的对我说,他例外,认为温柔善良才是顶要紧的。尽管我永远不可能爱上那个人,但心里却信赖他,觉得有这眼力的男人既高明又正派。 
  老枪不辞而别,于是吴国斌又重新物色人选。时常能看见她花枝招展地频频与其他男生约会;不久,她又扬着一封厚信宣称,家里在安徽三线厂给她介绍了对象,她若嫁了他便可去那儿落户。那时,漂亮女孩走这步棋的不少,被称为走第三条道路既不是革命路,又不是反革命路,是条谋生计的中间路。 
  这下,骄傲得不可一世的卷毛发起急来,他像被触痛了,嘴角发出水泡。不知他是在挽救初恋还是在挽救被抛弃的声誉。总之,他勤勤恳恳地写了许多信托我带交吴国斌,然而她却冷冷一笑,带着女皇的气派把那些信撕个粉身碎骨。 
  美妹恰恰出现在卷毛倍受伤痛的当口,她像一股清新的小风,燃起了卷毛几乎泯灭的爱心,几天之后,他们就好得如胶如漆。我始终相信,两个伤口流着鲜血的人,相爱便成了自救以及彼此间的互救。 
  有个夜晚,美妹蹑手蹑脚地回到女宿舍,身上带着一种冷香,淡雅高贵;以后闻到这类冷香我就会联想起热恋中的女孩。她挨近我,脚趾冷冷地碰到我的腿,我动了动,她轻声问道:〃你醒着吗?〃 
  铺板吮地一声响,吴国斌从被子里坐起,〃只有我醒着,等你。〃 
  美妹哦了一声,〃你吓了我一跳。〃 
  〃这话本该由我来说!〃黑女孩的眼白在暗头里闪动,她背朝着窗坐,肩和膝盖都耸着,〃是你吓了我一跳,才来了几天,就……你可是有眼光,乘人之危。〃 
  〃我们是真心相爱。〃美妹说。 
  黑女孩的气焰一下子消退,那口气已无心恋战:〃那与我无关!你少说这个。〃 
  事隔许久,美妹已回泰兴,吴国斌她对我说起那个火药味弥漫女宿舍的夜。 
  〃我是打算大闹一场,出口恶气,轰走她。但她提到什么爱不爱,弄得气氛软绵绵的。我干嘛要恨她呢?卷毛就是让人喜欢,我也爱他爱得痴迷。什么第三条道路,什么老枪,都滚蛋!我本是激激他的,哪想过了头。〃 
  我突然掉头就走,不想看她的脸。 
  她是自食其果,想奴役人就注定了她不幸的结局。我觉得恶其实是一种蠢,扎在那里头,便缺少未来感,更提不上先知先觉了。 
  黑女孩与美妹在复杂的感情中竟成为朋友,她们的相处并非属于无法推卸的敷衍,而是一触即发的投和。尽管中间有裂缝有伪装却也充满了吸力。我听她们长久地谈论卷毛,相互补充着对他的认识,那么心平气和,相安无争,纷纷袒露心迹。我感觉她们的神经都出了些故障。 
  我曾劝过美妹,她却不以为然,说她们的共同点不容抹杀,那就是深爱着同一个人;她大概是让爱冲昏了头脑,想当然地沉浸在那里,当她的胜利者。爱情容不得第三者,她们间总有人会被排斥,而吴国斌不大会善罢甘休的,所以,我为我亲爱的女伴忧心忡忡。 
  卷毛是个不可预测的男人,他竟当机立断决定让美妹离开此地。关于他的动机,成为个费解的谜,他对它缄口不提。我总觉得与吴国斌有关,或许他已感觉到某种威胁,或许是不愿她们两个频频往来,反正那个动机中充满隐痛,而男人们不论年轻的或衰老的都更愿意藏匿自己的隐痛。 
  美妹洒泪告别,仿佛顺手拈走了恋人的灵魂。无论那里面掺有什么玄兮兮的奥秘,美妹那种以善换爱的出发点,总让人觉得美丽无暇。卷毛振作起来,不再光顾女宿舍,自己端个盆在水房搓洗衣物;闲时就翻出箱里的小提琴练习〃北风吹〃什么的,他是音乐附小提琴班学出师的,据说当年是高才生,因此一旦拿起,技艺便日臻纯熟。 
  这自然使黑女孩大失所望。她竭力去接近他笼络他,然而他只是出于礼貌在敷衍她,正当她怀着一丝希望惨淡地守着他时,倪娜死了。卷毛为此伤心得超出意料,我想,他一直是爱着她。这似乎与对美妹的爱不相矛盾,也不涉及到是否忠诚,仿佛是剩余的另一个内容。那之后,卷毛就处处避开吴国斌,本来他对她的感情就是对另一个人的伪装,如今,那一个人死了,留恋更是荡然无存。 
  后来,断断续续走出些风声,说是卷毛的音乐教师正通过熟人把他调到泰兴的县文工团,那里极缺文艺骨干。 
  有一天,连队大会餐,我从食堂帮工回来,遇上卷毛正站在树下操练琴术,日近黄昏,风已变得肃瑟,有股子逼人的杀气。我不知怎么就喊了他一声。 
  〃你好!〃他说,〃我也得收工了。〃 
  我问:〃你真准备调到泰兴去?〃 
  〃能去成当然最理想。〃他说。 
  〃美妹知道吗?〃 
  他居然腼腆起来,像个一向疏远女孩的人那么局促地干咳一声:〃她么,比我还积极,千方百计托人促成这事,不过,好事多磨,谁知能不能如愿。〃 
  我们正想念着热气腾腾的美妹,冷不防,吴国斌几步跨过来,尖锐地叫道:〃如什么愿?是去泰兴千里相会么?〃 
  卷毛回答道:〃完全正确。〃 
  〃恭喜你。〃吴国斌冷笑一声,〃不过,我心里有几个疑团想让你帮我解开。〃 
  〃我无能为力。〃 
  〃你怕了!怕什么?你让我吃了天大的亏,难道连最后的这点责任都不敢承担?!〃 
  他们两个一句高一句低地争辩了好久,卷毛终于让了步,两个人一前一后循着公路往山上走去…… 
  掌灯后,会餐开始了。十人一桌,每桌上二十个菜,粗碗大盘,除了猪肉就是白菜、土豆,光土豆一项就配了近十个菜:土豆丝、土豆肉块、拔丝土豆、炸土豆片……这是农村风俗的沿袭:即将进入冬运忙季,提前犒劳众多出大力的伙计。我左顾右盼,就独缺卷毛他们两个。 
  我预感卷毛面临着艰难困苦,他厌恶她,却幻想与她有个漂亮的绝交。这肯定是一场令他苦恼的约会,说不定那个黑女孩还会歇斯底里大发作。她让极端的自私蒙住了,蠢得就知道用自己的意志去支配旁人。 
  会餐快散席时,吴国斌才问进来,坐在那儿用筷子胡乱地拨了点菜,低着头嚼着。我问她:〃他呢?〃 
  〃我们分头回来的。〃她仰起脸,有点忧郁地看着我,〃都了结了。〃 
  〃很干脆。〃我想,总算有了定局。 
  她含混地点点头,筷子从手中滑下来,很响地掉在桌面上。坐在她对面的钱小曼突然尖叫一声:〃出事了吗?〃 
  黑女孩不作声,绕过两张桌子取来一瓶白干,纵情喝了一通,酒分几路从嘴角挂落,湿透前襟。她嘭地摔破瓶子,大声喊叫:〃我把卷毛推下了石崖!〃 
  〃你醉了!〃 
  她擦擦鲜红的眼角,泣不成声地说:〃快去救他,你们去救救他……〃 
  呼隆一声,满屋的人都站起来,奓着头发,仿佛那个倚着墙慢慢地瘫软下去的是个邪恶的女巫。只听知青头亢奋地叫了一声: 
  〃来两个人,先把这女的看起来I〃 
  〃快去救他,再晚他性命难保!〃她像一摊稀泥,肩和脖子都萎缩了,〃我不会逃,我没处去投奔……〃 
  〃看好她!〃仍是铁一般的语气。 
  人们在石崖下找到了卷毛,他摔得极惨,血肉模糊,半边脸全碎了。他失血过多,医生说再晚到一步就危险了。他痊愈后去南方疗养了半年,回来时脸上奇迹般地保持原有风貌。他仍是不停地练琴,那成了一种生存的动力,我总觉得,他在其中得到了难以言传的甜头。 
  卷毛一直爱着美妹,但他调泰兴的事总不落实,每每刚显出一点起色便又搁浅,仿佛命运在加倍地考验这个人的诚意。他们分开八年,这期间,卷毛曾邂逅不少美妙女孩,她们无一例外都爱上过他,他也有过暂短的动摇,但最后都以认了干兄妹了事。 
  八年后,这对恋人双双调回上海。在他们盛大的婚宴上,我庄严地感觉到幸福,因为我最亲密的女伴托付给了一个忠诚的懂得爱情甘苦的男人。 
  那次事件后,吴国斌锒铛入狱。她在跳上警车前还宣称她是为了爱。黑女孩的爱已被恶压在最底层,扁了,永不见天日。她的美目布满血丝,狠狠地怒视着众人。我总觉得邪恶很能震撼人,给人以启迪。 
  那年元旦,我去看守所给她送衣物,她搬着嘴,像个沦落的女人那样表示看破一切。 
  〃人就是那么一回事。〃她说,〃不是吗?人人都会受点磨难。不谈我,就说你,那个姓郑的一命呜呼……〃 
  〃那是两回事,〃我说,〃难道你连这点也分辨不出?〃 
  她尖声笑起来,低下颏,眼珠顶在眼睛的上端:〃说吧,说我自作自受,死有余辜……都那么说。知道吗?我听够了!〃 
  我的心慢慢坠下去,从此,在我内心的隐秘世界中,那个被隐匿在终日不见阳光的监房中的黑女孩,成了个弱者;她是肇事者又是受害者,我说不清是怎么一种纷乱的感觉,它让我意识到,平时所闻所见不过是对人的一种解释,而并非人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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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七   
  幼年时我爱发问,那阵子外婆住在我家,她总是边飞针走线,边用些荒诞不经的老法子来匡正我的种种念头。有一次我问她:〃人能跑,为什么要走?〃外婆夸张地叫了一声,针尖在指头上戳出个小点。她老人家用昏花的双眼审视着我,严厉地问道:〃你想跑?那么急着去抢什么好东西?〃 
  事后,外婆把这大事件绘声绘色地说与母亲听,从她的眼神里我看到自己的叛逆倾向。母亲与外婆一向不和,但进到长辈后某些方面却同她相似得惊人。母亲历年来不断陆陆续续地讲了女孩的训诫:要稳重,要文静,笑起来别太狂,哭起来别太惨。我觉得这…一在委婉地打消我关于跑的念头能走,何必要跑得气喘吁吁呢? 
  然而,事违人愿。我居然活得跟跑着一样累,一样气喘吁吁;急急忙忙地抢夺着饱满凸出的人生:如痴如醉地爱过,也咬牙切齿地恨过它应验了外婆的最初诘问。 
  每每遇上一些伤心时不会大哭,快乐时不会大笑的_,我都会想起关于走与跑的那段风波,它其实深奥无比,并非处在生活的表层,而是个神秘的根。 
  我爱过、恨过,但从不反悔;我可以大声笑,也曾大声哭,但我还得跑;那么急,也许真打算再去抢夺什么好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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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知青头朱庆涛的影子已在本书屡次出现,但瘪得像只饥饿的甲壳虫,不过那只是个概念的印象,他本人则是个什么都齐全的男人。或许问题就出在齐全上有许多东西因此搁置在一边,久而久之,便开始锈蚀;扔掉毕竟需要点超人的勇气,于是,那锈斑脱落的碎屑就越积越厚。 
  他眉骨很高,黄眉毛,细脖子,再配上个精悍的矮身材,跟《社会发展简史》插页中的北京猿人貌似。他对林区作业,对各种体力劳动兴趣全无,这预示着他有永远当外行的可能。他的特色就在于当个苛刻的苦行者,并努力去约束其他人。除此之外,他一切平平,让人过目就忘,仿佛众多破折号中的一个,枯燥而又单薄,笔划甚少,走向又单一。 
  知青头几乎在初次见面就表示出对我的成见,那是种天然的抵触,就如婴孩见到两个陌生人,会对其中一个微笑;遇上另一个则号陶大哭。我曾为此惶惶然过一阵,但不久就发现这是庸人自扰。知青头身前背后作对者比比皆是,他苦苦地用矛、盾同那些人周旋;对于我,他甚至还顾不上正视一眼,只在空隙时才投来那么不以为然的一瞥。 
  知青头好像喜欢狂热地吃苦,他穿着单薄破旧,气管炎发作时才在脖子上套个睛纶大领套,一动作,那领会嗖嗖地转前转后。他对林业活一窍不通,但仍天天早起带队上山,抢着斧子到处乱削砍。午饭顿顿吃杂粮,不喝水也不带咸菜,食用起来像只噎食的鸡,老打干呃。烤火时,他脱去破棉袄,里头是件缩得很小的纱衣,本色已白得无法辨认。男生们老说他肚皮薄得像牛皮纸,大约是清苦的饮食加之宿风饮雨的辛劳所致。 
  若干年过去了,我仍能清晰地记起那件白色的纱衣裹着黑苍苍的身躯,他极度的寒酸清廉总令我想起苦风中的一段秃木,树皮皱巴巴,树干紧得如抽筋。我曾把这么个不可思议的形象介绍给丈夫,他居然拍案而起,翻箱倒柜找出张二十岁时的纪念照。照片上的他宛如难民。他说当初有一种锤炼自己的狂热,总暗中背颂: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不过,他的狂热只维持了九个月就烟消云散。说话间,他对他充满了兄弟般的宽谅。 
  然而,知青头的狂热达到了极限,别人纷纷转换角色,回归生活现实,惟有他固守原地,野心经年不衰。我总以为他本性懦弱,惧怕狂热消退期的落魄,怕一无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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