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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16岁少女-第28部分

小说: 16岁少女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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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我在那里也没有做过不争气的事。〃我想到那次破灭的上调机会。陡地感到前途渺茫无望,永远兑现不了母亲的期望。 
  〃你脾气变古怪了。〃她不满地说着,翻转身子,想结束这场谈话。 
  我一骨碌坐起,狠狠地说了一通绝情话,我说在外面苦了一年半,回来还受冤气;我说知道家里人嫌弃我,巴不得我早走。我说起这些蠢话居然得心应手,很有这方面的天赋。我越说越激烈,忽然没法收场了;我又怕起来,怕这么无休无止下去,怕自己从此擦不净那个蛮不讲理的形象。 
  我恸哭起来,为过去也为未来无穷无尽的压力;为母亲彻底失去她的爱女也为自己失去了母爱,一无所有。后来母亲也绝望地啜泣起来。在这片哭声中,母女从遥远得够不着的地方渐渐接近,但是仍站高一尺之遥,相互辨认着,戒备着,不得松弛。 
  翌日清早,我醒得绝早。母亲已忙碌完毕,正在门口同邻居搭话: 
  〃那里苦,吃杂粮。〃母亲说,〃想让她多带点去。〃 
  〃就是呀,哪家有知青,哪家大人就倒霉。〃 
  母亲淡漠地说:〃那有什么办法!〃 
  〃听说东北六谷粉营养料是不坏的。〃 
  〃哦!〃母亲说,〃下趟让她带点回来,上海吃不到,也稀奇。听说蒸糕吃还可以。〃 
  我觉得自己在沦落。我一向以母亲的骄傲自居,然而当我苦苦在外挣扎了一年半之后,却失去了这种资格。那太不公平了2我没大发雷霆,我感觉已无此必要生活缺少了那根支柱,我就变得平平淡淡,活着等于没活。 
  晌午时,我收到钱小曼姗姗来迟的信。她给我带来个震撼人的坏消息:连里的拖拉机房失火,朱庆涛冲入火场,被火烧成重伤,右耳失聪,左眼失明。她在信中表示对爱情的矢志不渝。在末尾处,她提及,区知青办动员她的恋人办病退返城手续,但他拒绝了,既为爱情也为他自己。他说,回沪后就不再会有人懂得你了。 
  泪水渗出眼角,那种悲壮的流泪我还是初次。对那个黑苍苍的残废的男人的话已铭刻心间,我生命的疆域也在那寒冷的地方,离开那儿,我一事无成! 
  我心平气和地在外面跑了一下午,先是买好了回程的车票;随即又去商店买了墨镜、助听器、拐杖,我想或许他用得着。不知是因为他的不幸还是因为那句由衷的充满隐痛的话,反正我被感动了,那种情感一发即不可收。从此我便在心里视他为兄弟。 
  走到家门外,远远瞥见那人情味极浓的深黄色灯光。我忽而感到步履沉重。我走过的是一条何等消磨人的路!推开门,灯光洒了我一头一脸。屋内传来一片欢乐声: 
  〃总算回来了!〃 
  〃大家等你过生日呢!〃 
  〃寿星,快举杯!〃 
  原来我才十八岁!人生才刚刚拉开序幕,还会有惊心动魄的未来,还会有无数新的盼头。我忽然强烈地感恩起来,感激这个数字吉利的年纪。 
  我抬起手,把眼泪擦得干干净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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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所有:秦文君             
C:UsersAdministrator。lilei…PCDesktop新建文件夹16岁少女…秦文君18。txt           
我属马(代后记)   
  我属马,出生在三月,命中注定是匹忙忙碌碌的马。初中毕业即去大兴安岭林区〃上山下乡〃,一住就是八年,做过近二十种工作,是一位熟练的油锯手、烧炉工、厨师。一九七九年返回上海时,带回的除了厚厚的散发着油烟味的日记之外,还带回了胃病和关节炎。 
  回沪后写作勤奋,初见成效,著有长篇小说《十六岁少女》、《孤女俱乐部》、短篇集《少女罗蔽》、中篇集《秦文君中篇儿童小说集》等。一日得闲,细细计算,居然也有二百余万字,先后二十次获奖。有时也想一鼓作气写出成大器的作品,然后辍笔过另一种人生。可惜,得意之作虽有,但都能找出迹斑,因而至今仍在奔波努力。 
  在单位是个心地善良的编辑,在家中是个优秀的主妇。喜欢出门旅行,乐于收集各种布制的丑娃娃;不善言谈,讨厌虚伪和装模作样;难得交朋友,但被视为知己的均是品德高尚者。 
  本人内心平静,偶尔有睡懒觉的毛病。很遗憾早早成为近视眼,因此眼镜总被藏在包内,万不得已,才暴露自己轻度残废的真相。 
  还有一个重要特点:一向很为自己的性别自豪。 
  我很羡慕那些早早进入文学殿堂的作家,他们无疑少走了许多弯路;而对于我来说,从练习写作到发表作品,中间经过了许多年的努力。 
  我的父母都是文学爱好者,我从小就目睹父母读书的乐趣,一直跃跃欲试。可惜我家藏书甚少,零星的几本书像《列宁主义万岁》、《论共产党员的修养》都同一些杂物放在一块。好看的热门书都是借来的,那一阵母亲在机关是兼职图书馆管理员,她借新书总是近水楼台先得月。 
  母亲珍惜一切物品,对公家的书也同样爱护备至,包上厚厚的书皮,舍不得在书上弄一点折皱,看到哪儿,总用一张纸夹在书内。我最早看的一本小说《红岩》就是在母亲枕头下发现的,那时大概才十来岁,识字虽不多,可也结结巴巴地尚能读懂里面的故事。当晚,母亲就发觉有人移动了纸条,她很生气,第二天就把书锁起来。 
  母亲那时并不相信我是读书的料,因为从一年级起,我的成绩就很勉强,有时还逃学。但《红岩》我读到一半,十分牵肠挂肚,于是就四处向同学借。同学都没有这本书,有个同学借出一本《红珊瑚》,另一本《欧阳海之歌》是邻居慷慨借出的。三年级下,老师发给我一本薄薄的读物《芬芬为什么愿意剃光头》。这三本书成了我最早的启蒙读物,我读得如饥似渴,当然当时读书只是凭兴趣,没什么功利心。大段的叙述我不喜欢,读书总是挑选喜欢的片断,比如《欧阳海之歌》专挑小海的童年生活读,《红珊瑚》则反复咀嚼对敌人的描写。 
  四年级,老师布置了一篇题为《雪》的作文,我当场写完交给老师后,她竟大声叫好,井推荐给少年宫去展出。一个默默无闻的女孩就因为从书中得到养料,一下子成为全年级瞩目的作文尖子。老师姓祝,很仁慈,特意找了我父母,郑重地谈了她的发现,在那时,父母们并不考虑培养孩子,成名成家,祝老师的谈话使我父母隐约感觉到将来家里可能要出个文科大学生。 
  母亲开了书禁,只是每早她都叮嘱我看书前要洗净双手,不可在书上按出黑手印,弄得我看书时格外提心吊胆,担心会出手汗。母亲借回的书没有明确方向,古今中外的小说都有,所以我也读得很广,遇到生字就用力猜,或干脆跳过去。像一些当代小说《风雪》、《山乡巨变》、《青春战火》我都读得滚瓜烂熟;外国小说像《青年近卫军》、《简爱》、《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不仅生词骤增,生活场景生疏,就连人名记起来也有障碍,只能发明土办法:罗彻斯特就叫成罗。有时母亲考我,发觉我连人物名称都说不全,不禁大笑起来。 
  我真正接触儿童文学作品却是稍后的事,那时我已是公认的作文尖子,校方奖给我一张少儿图书馆的书卡。我借的书很杂,民间传说、歌曲本、教心算迅速的书都借,但借得最多的是童话和小说。那时我特别喜欢《苦儿流浪记》,很想自己也成为苦儿:历尽不凡的坎坷,颠簸着寻到美满和幸福。中国小说中,我当时狂热地迷过胡万春的《过年》和《骨肉》,这些小说我精读到了能背诵的地步,有些细节事过二十年我仍能点点滴滴复述。后来,我还喜欢过任大霖的《童年时代的伙伴》,很留意其中的情致和氛围。 
  紧接着,〃文革〃开始,图书馆也封掉了,几乎所有的好书都列为禁书。闹书荒的日子,日子真不易打发。一次弟弟从垃圾箱里找到一本民间故事集,很破,但我们用厚纸板把它弄成〃精装〃,以它为资本和同学交换书看,像《傲慢与偏见》、《红与黑》、《高老头》这些名著都是这时候读的,书少时间多,因此读得一字不漏。 
  进中学后,议论文很走红,我又专攻议论文,范本就是那本家中的《列宁主义万岁》,那本书激情昂扬,措词辛辣;因此我当时的文风也颇为锐利,被老师和同学誉为〃秦克思〃。毕业前夕填表,我毫不犹豫地在〃有无特长〃这一栏,填上〃擅长写作〃,那时的自我感觉真是好极了。 
  初中毕业后,我被分配到大兴安岭林区当代木工,这对一个从未坐过火车的上海女孩来说简直太严峻,十六岁多点的我有些胆怯,有点恋家,幸亏那本装订一新的〃拳头产品〃:我收集了小学中学最满意的作文,它让我为自己壮胆有本事的人走遍天下都不怕。 
  初到林区,恶劣的气候,力不从心的重体力劳动,加上周围的朋友有的出工伤、有的患重病,我的脚趾和脸颊也被严酷的冰雪冻伤;那本作文集则在一场大火中化为灰烬。那里交通落后,深山老林书报都难寻,业余时间唯一能做的快乐事就是写家信和记日记。我的家信写得很动情,父母每每回信称赞我写得绘声绘色,这使我信心倍增。 
  不久,我把连队的一则见闻写成小故事,寄给当地的一家报纸,寄出后,我就眼巴巴地盼着见报,暗想,报社是不会拒绝一个作文尖子的,结果,稿件被退回,还附有编辑的信,他建议我看一些哲学书。 
  我大受启发,将过去冷落的一些知识性的书找出来,像《社会发展简史》、《反杜林论》、《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还读了许多鲁迅的杂文和比较浅显的古文,如《古文观止》等,读这些书感到有些深奥,一遍不懂就读几遍,还把心得和疑点笔录下来。这一习惯有助于我知识的积累和写作能力的提高,它让我对有兴趣的书进行深深浅浅的研究,同时,遇上好的论点和精彩的描绘我也就迫不及待地吸收。这种做笔录的读书习惯延续至今,因为它已使我得到最大的实惠。 
  我现在读书仍有热情,但紧迫感不如当年,很可能是因为现在的生活内容复杂繁琐,读书只占其中的一份,而在我的青少年时代,读书是我全部的生活乐趣。 
  常常收到少年读者的来信询问我的成长道路,有的让我开列书单。其实我的读书之路过于泥泞,现在完全可以走捷径。名著是一种财富,读通了它们,世界的真谛、生活的原则便掌握在手,而且文学的素养对人生有着不可估量的力量,连名著都没接触多少的人绝不会是个精神丰富的有涵养的人。但有时,书可以读得广一些,文理百科,天上地下,开卷有益。我总想,一本书能得以出版,总有道理,总有长处,即便立论荒谬,也能看看其如何自圆其说。一方面,要有读万卷书的气魄,另一方面读书要分粗读和精读两种,粗读只是一般地翻阅,开拓思路,增加见识;精读则一丝不苟,作笔记,深思磨,做有心人。 
  至于有人问我为何要写儿童文学,我觉得这个问题还是有些难度的,因为我在开始儿童文学创作时,没有很好地想过这个问题,而是自然而然地选择了这条路。当时,有许多条路可选择,但我没有犹豫。从开始儿童文学创作到现在,已经十年了,我只能回顾当时的情景,来推想当年为何要开始写儿童文学。 
  首先,我觉得之所以写儿童文学,是因为我很喜欢孩子。小时候,我就喜欢比我更小的孩子。这也是一种缘分,一种天性。后来,生活经历又决定、加强了我与儿童的关系。我上小学时,发生了〃文化大革命〃,我十六岁就去黑龙江〃上山下乡〃,那是个寒冷而又偏僻的地方。二十岁时,到当地一个小学去教书。我带一个一年级的新生班,有五十个学生。因为文化落后,那儿的孩子基础很差,比如说,让他们把书翻到第一页,但没人知道什么叫〃第一页〃,没有这个概念,我只能轮番走到每一个座位上,告诉他们什么叫〃第一页〃。那几天冷,孩子冷得常跑厕所,有时就要提醒他们,否则就会尿湿裤子,有的孩子甚至还不会系裤带,需要我的照顾。总之,这使我能跟这些孩子朝夕相处。同时也发现了许多成人与孩子的差异。有一次,我给一个学生补课,他有些字不识,碰到了障碍。我问他:〃为什么书上的字你都认识,而黑板上的字你却不认识?〃他说:〃你的字写在黑板上就大了,不像字了。〃后来,我留心了,有些孩子识字,是把字当成一种图画来识的,于是,我就尽力把字写得小一些,不想,这却成为了习惯了。我教了他们五年,从一年级教到六年级,天天在一起,我变得很熟悉人的童年了。本来,我童年体质弱,很敏感,那时积累的东西到了成年却逐渐疏远了,而那些孩子,又唤回了我当年的感受,当时的那种恐惧,那种幻觉重新袭上心头。我感受到,儿童期的感情其实是非常丰富的,但能力却达不到,力不从心,因此就总有种不安全的感觉。我甚至想起小时候,跟大人说话时,我总是站得很远,靠在墙边,因为仰脸看大人的脸总是很累。后来,我回上海了,临走时,我的学生都跟着火车跑,追着我。这一幕我回城后总也忘不了。有一次,我试着写了一篇小散文,抒发自己的感情、思念,后来,稿子去给一个朋友看,他说:〃这是儿童文学么!〃后来我把那篇散文写成一部中篇小说,它便是我第一本小说,写的就是那些令我念念不忘的东北的孩子。 
  除了爱孩子这个因素外,我还时时感觉到儿童迫切需要儿童文学,这也是鼓舞我不断写下去的动力。如今的孩子是每家只有一个,父母都把全部的希望寄托在孩子身上,孩子压力很大。比如,我刚新搬了家,刚去时,我感到奇怪,因为哪一家的门都关得紧紧的,门外装着铁门,无声无息的,好像都没有孩子。时间久了,才发现,其实哪一家都有孩子,只是父母不允许他们出来。有时,一个孩子在走廊上大声叫一声,就会有别家的孩子不顾一切地跑出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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