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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9部分

最后的猎魔人-第349部分

小说: 最后的猎魔人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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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多年以后,她当时最为要好的闺蜜李静感慨的说道:“从洠в屑母雠⒍馨寻兹棺哟┑媚茄拿溃茄囊怀静蝗荆路鹁褪谴犹焐舷聛淼奶焓挂话悖鱿衷谖颐堑难D凇!迸⒆佣寄苋绱似兰坻骆拢谴τ谇啻浩诘哪泻⒆用蔷透挥锰崃恕
    跟李静成为闺蜜则更富有戏剧性,开学当天,就在放学的时候,天上下起了大雨,由于洠Т晟。骆抡驹谘4筇趴冢盘焐希淼蛔耪獬〈笥昃】斓耐V梗蛭幌胱约鹤畋蟮恼馓趿氯拐瓷先魏蔚脑喽鳎强墒撬牡谝患乱路 
    一同走出教室的李静看到了媛媛的难处,当即撑着伞走了过去,“一起走吗。”“谢谢。”非常简单的话语,拉近了两个女孩之间的距离,就这样,李静跟媛媛成为了高中时代最为要好的朋友。
    随着时间的推移,媛媛和李静这才发现,原來两个人之所以能够成为好朋友,更大的原因则在于她们俩其实是一类人。
    李静跟媛媛一样,也是一个跟着母亲生活的单身女生,同样是因为父亲重男轻女而将母亲抛弃,童年时代,同样是过着捉襟见肘的生活,同样被周围的孩童所奚落,所以,当李静看到媛媛穿着那样漂亮的连衣裙后,才会流露出羡慕嫉妒的眼神,两个同病相怜的女孩才会走到一起,成为好得不得了的朋友。
    高中的头两年半内,媛媛和李静那是吃饭一起吃,放学一起走,衣服换着穿,甚至考试的时候,都要争着当第一名,套用老师的话來说,这两个丫头好得就跟一个人似得,但就在高考冲刺的那半年,俩人之间的感情却出现了裂痕。
    寒假里的最后一天,李静约媛媛出來散步,沿着洒满月光的小路,李静面无表情的说道:“我母亲要结婚了。”“跟谁啊。”媛媛有些心酸,更多的则是心疼,因为李静就要认贼作父了,当然,这是孩子的思想。
    “一个南方人,开五金店的。”李静的回答很平静,可越是这样,媛媛越能感觉得到李静内心中的不甘。
    “挺好的,不是嘛。”媛媛也不知道如何面对这种事情,毕竟对于她们这个年纪的孩子來说,这个话睿诔林亓诵
    “我不知道,只不过心里堵得慌,就找你出來走走。”李静停下了脚步,看着头顶上月亮,不知道在想些什么。
    “洠Ч叵担慊褂形夷亍!辨骆路⒆苑胃亩岳罹苍逝底牛前。浅吮舜耍裁匆矝'有。
    “谢谢你。”李静转过身來一把抱住了媛媛,泪水滑落李静的脸颊,一滴一滴的打落在了月色之中,母亲高大的形象随着这些滴眼泪,消失得无影无踪。
    媛媛只记得李静将自己抱得很紧,紧到自己连呼吸都变得很困难,可她知道,李静很难过,那种难过是无法跟任何人倾述的,自己除了抱着对方以外,什么也做不了,不过媛媛很感谢自己的母亲,这么多年过去了,也洠в懈约赫腋龊蟮獾沔骆路浅5那煨摇
    可当高三最后一个学期开学那天,媛媛看李静的眼神就不对了…
    待续



第七百八十一章 妒忌之心
    那天,媛媛跟以往一样穿着那条白色的连衣裙来到教室,然后披上校服上衣,以免自己那条宝贝裙子沾染到灰尘。
    可李静那天居然穿着一套水粉色的芭比娃娃装,打扮得更加的可爱,全班乃至其他班级男生的目光,均被李静所吸引,再也没有一个人愿意多看媛媛一眼,这让本就脆弱的媛媛,当即是无名火气。
    原来在寒假里,李静的母亲嫁给了那个南方人,为了表示当父亲的诚意,那个男人带着李静去了省城,买了一大堆的漂亮衣服。这件芭比娃娃套装,不过是其很普通的一件,但配合李静这种娃娃脸来穿,却显得恰到好处。
    “漂亮吗?”李静根本猜不到媛媛的心思,依旧跟往常一般坐到媛媛的身边,询问着自己最好的闺蜜。
    “挺配你的。”媛媛口不对心的回答着,内心的嫉妒如同毒蛇一般,啃噬着自己的内心。
    “他~~”李静到底没有将爸爸或者继父喊出口,而改用他这个词语,“给我买了好多衣服,放学后你来我家,喜欢哪件就拿去穿好啦。”李静好心的跟媛媛分享着自己的快乐,只不过媛媛显得非常的平静,一点没有流露出欣喜的样子。
    “今天放学我要回家,我妈让我帮她做晚饭。”媛媛撒谎的本事越来越强,说谎话连草稿都不用打,而且面不改色心不跳。
    “哦,那改天的。”李静并没有察觉媛媛的不快,依旧好心的邀请着对方,殊不知两个人的友谊从今天开始,发生了一些微妙的变化。
    李静本就不难看,虽然个子只有一米六左右,但作为女生足够了。圆圆的脸蛋,笑起来脸上一边一个小酒窝,绝对的含糖量三个加号。只不过长期有媛媛作为参照物在身边,才将李静这个甜妹子比了下去。
    可打今儿起一直到毕业的李静,都有新衣服穿,而且每一件都是媛媛梦寐以求的,更因为李静每周都换着不同的衣服,导致全校男生的目光集到李静的身上,这让媛媛显得极为不自在。
    高这三年来,唯一属于媛媛的,只有那件白色的连衣裙,尽管这件连衣裙还跟刚买来的时候一样新,尽管有男生称呼媛媛为白雪公主,但那条裙子只能在夏天穿,而且这一切都已经是过去式了。
    李静并没有注意到媛媛对自己的疏远,因为那会儿的李静,早已成为了学校众多男生心目的梦情人,摆脱了媛媛阴影的李静,乐得享受这种飘飘然的感觉,直到高考前的最后一个星期。
    那天李静换了条非常时髦的貂皮大衣出现在教室内,这次不但全班沸腾了,甚至连授课的女老师都在打听着这件貂皮大衣的价格,在什么地方买的。更有不少女生主动过来跟李静示好,最终的目的不过是为了试穿下这件貂皮大衣而已。
    其实这件貂皮大衣并不是李静的,而是李静的母亲怀了那个南方人的孩子,对方为了奖励李静的母亲而花高价从外地购得的。为了炫耀,为了满足自己那小小的虚荣心,为了将多年来的忍气吞声发泄出来,为了缓解高考前的压力,李静铤而走险的将这件皮草穿了出来。
    可哪儿成想到,自己越是担心什么,就越会发生什么,这就是我最初说过的言咒。在收拾卷纸的那会儿,李静一个不留神,居然将满满一瓶红色的墨水撒在了貂皮大衣上,瞬间那件貂皮大衣就被染上了墨渍,急的李静就差哭出声来了。
    因为临近放学,老师早已离开教室,而教室内的其他同学,没有敢给李静出主意的,因为这件衣服太贵了,更因为没人知道该如何处理这种事情。
    无奈之下,李静想起了媛媛,赶紧抱着裘皮大衣来到媛媛的身边,焦急的朝媛媛问道:“媛媛,你的白裙子穿了三年还是这样白,可我记得曾经也是沾到过墨水的,你到底是用什么办法将污渍洗下去的?”
    其实,媛媛知道很多种去污渍的办法,包括李静这件裘皮大衣沾染到的墨渍。最简单的办法就是:用饭粒和洗涤剂调匀,涂在污渍部分搓擦,再用清水漂洗干净;也可用一份酒精、二份肥皂制的溶液反复涂擦,至少洗过以后,痕迹很变得很淡,如果不仔细瞅的话,是不会被发觉的。至于汗渍,则放在盐水内浸泡一个小时以上,然后慢慢搓洗干净即可。这些都是她长期帮母亲做家务总结出来的经验。
    可她没有说实话,甚至对自己最亲的闺蜜撒了一个弥天大谎。这是一个不可饶恕的谎言,造成的后果是她永远也想象不到的。
    “你可以把衣服放到84消毒液里浸泡一会儿,然后再拿出来清洗就没事儿了,我的白裙子就是这样清洗的,所以才会永远保持最初的样子。”媛媛微笑着朝李静回答道,但内心却早已猜到了可能发生的结果。
    “谢谢你。”李静连声道谢后,赶紧将裘皮大衣用校服裹着,急匆匆地往家赶去,留下媛媛最后一个人离开教室,眼流露出恶毒的目光。
    结果那是可想而知的,大黑貂在84消毒液的作用下,变得灰不拉几的,再也无法穿出门去。气的李静的继父一个巴掌扇了过去,这是自打跟李静母亲结婚以后,这个男人第一次动手打自己的女儿,最主要的就是这件衣服太贵了,而且弄脏了不怕,别擅自做主瞎搞啊,有专业的清洁人员会处理的。这下好了,一件几万元的衣服就这样毁了,人家能不生气嘛!
    李静被这一巴掌给彻底打懵了,片刻之后,这丫头就含着泪水冲出了家门,躲在公园内痛哭了整整一个下午,直到被继父和生母找回家。并且第二天就发起了高烧,这直接影响到了她的高考。
    出榜那天,媛媛从其他同学的口听说李静考砸了,不但没能发挥出正常的水平,甚至连三流的大学都没能考进去。
    媛媛的心很不是滋味,更可以说是百感交集。说不清楚是该高兴,还是该难过。不过随后,她就将这件事情抛诸脑后,因为自己考取了一所名牌院校,等着自己的,将是憧憬多年的大学生活。
    而且,打那儿以后,媛媛就跟李静失去了联系,开始自己全新的大学生活。
    待续



第七百八十二章 那些花儿
    整个大学时期,媛媛只谈过一次恋爱,却被伤得体无完肤,因此,她再也不相信爱情了。
    大学生活并没有媛媛想象那样美好,除了上课吃饭这两点一线外,几乎没有任何的精神生活。渐渐的,媛媛感觉到大学就是一所大托儿所,里面教着的东西,都是外面用不到的,进来的学生急着出去,而高的学子们,又怀着各种憧憬想要进来,说白了,就是一个超大号的牢笼。
    她不甘心自己将四年少女最为美好的青春留在这里,于是借助自己的优势,找了份模特的兼职,一来赚点零花钱,二来接触下外面的世界。
    就在她赚到了人生第一桶金子:三百元钱后,她遇到了自己的意人。
    那天应该是下午四点以后,换完衣服的媛媛得到了对方给自己的酬劳,揣着平生第一次赚来的金钱,媛媛开始在这座城市里转悠。
    夕阳的余晖洒落在她的身上,她感觉暖暖的,就如同自己的心情一样,一切都是那么美好。忽然不远处一颗梨树下,传来了高亢的歌声。
    媛媛看到在那颗梨树下面,站着几个与自己年纪相仿的男孩子,一个个背着吉他,正在卖力的歌唱着。与其他街头卖唱者不同的是,这些个男孩子没有留着长长的头发,清一色的碎发,上面喷了不知多少的啫喱水,使得头发根根竖立在头上,像大公鸡的鸡冠子一般,看上去是那么的好笑。
    上身是清一色的白色纯棉t恤衫,下身是那种烂了很多洞洞的蓝色牛仔裤,最搞笑的是他们的前面居然摆放着一个老式儿的茶缸,旁边还立着一块牌子:您随便听,听高兴了就扔下三元钱,算是对我们的鼓励。
    媛媛当时的心情很好,看到几个男生也感觉对方很顺眼,尤其是正央的那个大男孩儿,牙齿真白。
    仔细听来,他们在唱着朴树的《那些花儿》:
    她们已经被风吹走散落在天涯,
    有些故事还没讲完那就算了吧,
    那些心情在岁月已经难辨真假,
    如今这里荒草丛生没有了鲜花,
    好在曾经拥有你们的春秋和冬夏…
    唱得虽然不是很好,但听得出来他们真的用心在歌唱。媛媛鬼使神差的来到了这几个大男孩面前,掏出一张五元的纸币放在了茶缸内。
    “这是找您的零儿。”牙齿很白的那个大男孩居然从茶缸内翻出来二元钱找给媛媛。
    “这还找零儿啊?”媛媛第一次见到这样做生意的人,“哈哈!”男孩不好意思的挠着脑袋笑着,就在这样一拉一扯里相识,彼此的欢声笑语,空气变得年轻,气氛变得炽热。
    通过交谈,媛媛知道男孩子叫振轩,人如其名,器宇轩昂。跟自己一样,也是这所城市里的大学生,闲暇的时候,就领着自己吉他社的会员一起出来卖唱,彼此留下了联系方式后,媛媛朝学校走去。
    那些潜藏在躯体深处的荷尔蒙,在季节升温与雨水的滋润下,如同秋后的果实一般,迅的膨胀着。打那次相识之后,媛媛开始了别样的校园生活。起初是没事儿跟振轩一起出去卖唱,所得的收入全部用来喝酒吃饭,随后两个人陷入了不可自拔的热恋。只不过媛媛不知道的是,还有一个女孩也同样喜欢着振轩。
    那个女孩家的条件非常优越,套用我们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正宗的白富美。其父是某市的高官儿,其母是商界的精英,家只有这么一个宝贝闺女,那种要星星给星星,要月亮给月亮的娇惯,可想而知。
    本暂且管这个女孩叫瑶瑶吧。瑶瑶很聪明,虽然喜欢振轩,但也深知振轩当下跟媛媛打得火热,自己贸然的插进去,不但不会起到任何的效果,甚至会让振轩厌恶自己的。于是,瑶瑶假装对吉他抱有非常浓厚的兴趣加入到吉他社,慢慢的了解振轩这个令她心仪的男人。
    也许日子永远不会像我们期待的那样美满,就如同月有阴晴圆缺一般,当所有人以为本该万事顺利的事情却无与伦比的坎坷。
    毕业在即,振轩和媛媛不得不面对步入社会的挑战,而他们彼此都隐瞒着对方一个惊天的秘密。
    媛媛此时早已不是当初那个青涩的丑小鸭,因为自身条件好,加上在模特圈内打拼了几年,这个最初连衣服都买不起的妹子,开始特别注重仪容仪表,举手投足之间都能透露出一种奢侈的范儿来。
    但奢侈是需要用金钱来供养的,紧靠自己出去走秀当平模的那点收入,根本无法满足媛媛对衣服,对化妆品,对一切心仪物质的需要。这个时候,一个老男人出现在了媛媛的生活。
    他能给予媛媛的,永远是物质方面的帮助,想要得到的,也仅仅是媛媛的**,这是一场公平的交易。只不过媛媛没有想好,毕竟在感情方面,自己还非常的稚嫩。
    她觉得朝秦暮楚这个成语比较适合自己,因为自己既希望振轩能够带给自己老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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