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大败笔-经典营销失败案例-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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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伤
当然,除了产品的原因外,作为国有企业,芳草集团也有着很多不该有的硬伤:企业担保背上沉重负担。由于当时先后为红旗玻璃厂、合肥香料厂、永康食品厂、合肥灯泡厂等众多企业进行银行担保,总额高达5000万~6000万元。在这些企业相继破产和倒闭之后,担保金让芳草公司每年向银行支付400多万元的利息,这无疑成了企业的一个很大的负担。
设备引进失误。为了提高产量,芳草公司从德国摩尔公司引进一条自动化铝管生产线。但由于种种原因,这条生产线并没有达到预期目标,产量和原来的设备几乎一致,然而消耗却等同于24条原始设备!这套号称20世纪80年代国际先进生产线的引进,除了获得一点外界的美誉之外,苦果只有芳草自己默默咽下。
合资项目的失败。20世纪90年代中期,芳草集团与香港兆峰陶瓷公司合资,对方出设备,芳草拿资金,但由于兆峰的设备迟迟无法到位,最终合资流产。由于融资与土地收购,芳草集团损失很大。值得一提的还有,1996—1997年,牙膏的一种原料——薄荷脑价格飙升,从每吨20多万元涨到80多万元。由于薄荷脑的涨价,国内部分实力较弱的企业纷纷采取停产措施,而价格高峰期,芳草公司进货10吨,随后薄荷脑的价格又突然下跌,此举使当时募集的工人入股资金损失殆尽!当然客观上讲,对于价格是否上涨和下跌,谁也无法预料,只能说是一种信息的匮乏和决策的失误。
种种伤痕一并在合资以后先后引爆,而这期间正是外资企业开始大举进军国内日化市场的关键时刻,内伤不断使得企业难以有继续发展的充裕资金,而市场竞争上又难有大的突破,芳草牙膏每况愈下,再也难现往日风采!从1996年到2001年,芳草牙膏的销售数量由1。41万支下滑到6104万支,销售额也由1。69万元下滑到9875万元,企业的竞争力正受到空前的挑战!
芳草的由盛转衰,不过是众多陨落企业的一个缩影。综观整个中国的当企业,国有也好,民营也罢,都是你方唱罢我登场,几年光景就开始走下坡路了。中国企业好不过10年似乎成了一个怪异的规律。从中山威力、爱多,到洛阳春都和沈阳飞龙,就连当初在家电业威名赫赫的长虹、康佳也低下了自己高贵的头。这些当年还信心十足要进军世界500强的明星企业,脚还没伸出国门,就在自家门口摔了个大跟头!当然,一个企业的兴衰,绝不是用一两句话就可以说明白的。但仔细研究这些明星企业的历程,却不难发现一些共性,一些与其衰败密不可分的因素:
1。成功之后好大喜功,盲目多元化。在短缺经济下成长起来的企业根本没有注意到市场环境给他们带来的危机,以为自己的成功同样可以在其他行业克隆,根基还未站稳,就大肆扩张,结果到最后一事无成,主业也败光了。
2。政府干预让企业不堪重负。一个企业,有了一些发展之后,政府就想方设法安排兼并一些难以为继的小企业,还美其名曰组建大集团,其实是变相增加企业的负担。而且为了求政绩,政府往往希望企业在规模上越大越好,对利润则要求不高。这就造成企业不断生产、不断积压,根本不是按照市场需求在销售,结果流动资金严重短缺,再发展也就遭遇瓶颈;而一旦企业出现问题,政府惟一使用的招数就是换人,几经折腾,企业元气大伤。
3。企业市场意识的淡漠。这些成功的企业靠着领导人的远见卓识成就了辉煌,但一成不变的思路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竞争中,显然已不再管用。芳草在成功以后根本没有意识到市场格局的巨大变化,没有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中把握住时代的脉搏,还以为凭着当年的豪气能继续干出一番事业,却不料,墨守成规的做法只能被市场淘汰!
4。企业管理走向混乱。企业销售的欣欣向荣,掩盖了许多不良的地方,企业管理的缺乏是这些小企业变成大集团最突出的问题。
5。市场环境的不规范。一般而言,企业为提高竞争力,不得不花大气力打广告,做品牌,而一些山寨小厂却不费吹灰之力,仿冒这些产品,以低价劣质来搅乱市场。但市场监管力度不够,有章不循,有禁不止,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让企业无法全心全意经营。
期待
为安徽三宝之一的芳草目前的状况已引起各界的重视,领导班子的调整,年轻人的大胆起用,无疑会重新焕发已经沉寂许久的激情。对于芳草来说,目前的底子还有,如果能够充分认识市场,适应市场,重拾当年的荣誉并非没有可能。
近期,随着又一批本土日化新秀的崛起,中国日化行业开始了一场新的转折。当年沉寂的一些老品牌也不甘示弱,纷纷踏上新的征程,力图再创新的辉煌。
让我们期待芳草们能谱写新的篇章!
第12节惠氏危机公关:遗憾的2002
惠氏公司用各种“乐”为其奶粉命名,如“爱儿乐”、“学儿乐”、“健儿乐”、“幼儿乐”,等等。与之不相符的是,惠氏在过去的2002年并不“乐”。
2002年,惠氏曾两度在中国诸多媒体中频频露脸,一时间本来知名度甚高的美国惠氏变得更是家喻户晓。不幸的是惠氏一再露脸却没有出风头,更糟的是其知名度的大幅攀升没有提升其美誉度。2002年,惠氏麻烦不少,“乐”还是不“乐”,惠氏自己应该有深刻的体会。
不“乐”事件的简要回顾
002年3月,北京检验检疫局在朝阳口岸检验发现,惠氏爱尔兰分工厂生产的学儿乐奶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国家质检总局据此发出了2002年第61号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警示通报,明确要求各地直属局封存所发现的问题奶粉,并请示国家质检总局后做退货或销毁处理。同年5月中旬,这一事件曝光。
2002年5月下旬,卫生部的一次抽检再次发现学儿乐奶粉亚硝酸盐含量超标。6月4日,卫生部“封杀”惠氏爱尔兰工厂生产的学儿乐奶粉,并通报使用这种奶粉的儿童立即停止饮用。之后,《北京青年报》《深圳商报》以及全国各大网站对该事件纷纷报道、转载。
一波未平,一波又起。2002年11月下旬,惠氏费蒙特工厂于2002年9月25日到10月3日生产的怀疑被“坂歧氏肠杆菌”污染的奶粉运抵中国上海和深圳口岸。11月26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限令惠氏召回费蒙特工厂上述期间生产的爱儿乐妈妈孕产妇配方奶粉(S-26MAMA)和婴儿素豆基配方奶粉(NURSOY)。该事件又一次在新闻界掀起了阵阵波澜。
对惠氏处理危机的总体看法
次事件中,新闻界的一系列报道总的来说对惠氏相当不利,从一个消费者的角度来看,惠氏多多少少给人留下了不太愉快的回忆。对于两次事件,可以说惠氏都认为是偶然的,和企业管理制度无关,并且两次事件中惠氏都曾强调问题奶粉“从未流入市场”,为此曾受到过部分媒体的质疑。
对于亚硝酸盐事件,惠氏的说法至今仍令人耿耿于怀;坂歧氏肠杆菌事件中,惠氏的处理方法相对成熟。据报道,该事件引起了惠氏的高度重视,公司立刻成立了事故分析小组对事故进行全面调查,并配合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进行了汇报沟通。国家质检总局发公告第二天,惠氏公司发布了针对该事件的声明。之后,公司还制定了系列防范措施,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并宣布从2003年起,在全球范围内对其生产的婴儿营养品进行坂歧氏肠杆菌的检测与控制。总的来说,对于坂歧氏肠杆菌事件,惠氏给了消费者一个还算可以接受的说法。
两2挑剔惠氏的做法
品和药物行业的危机事件层出不穷,早的有青岛啤酒事件、美国强生公司泰莱诺尔中毒事件、法国碧绿液矿泉水事件,后来又有可口可乐在比利时的中毒事件、宝洁公司佳洁士牙膏事件、康泰克PPA事件,等等。以上案例都可以说明,妥善处理危机,往往可以使企业反戈一击,取得正面宣传的效果。相对而言,惠氏的做法比较苍白。
一、处理危机应充分体现人道主义
人道主义在政治和外交中常被提及,公关界专业人士把这个概念引入危机公关领域,并且无形中成为贯穿企业危机公关的一条主线。人道主义原则在危机公关中的具体体现是“公众利益第一”,对公众要真诚、负责。
亚硝酸盐事件发生后,惠氏请专家为其“圆场”:“亚硝酸盐致癌绝不是奶粉中含量所能达到的”、“一杯牛奶中亚硝酸盐含量约相当于一只鸡蛋或半杯豆浆中的亚硝酸盐的含量”。言外之意就是消费者没必要大惊小怪,产品虽然不符合质量标准,但吃了也没关系。上海惠氏有关人士再三强调,问题奶粉对儿童健康没有影响。中国农业大学某专家反驳说:“吃一杯也许没事,如果小孩长期吃这种超标的奶粉,当然会影响孩子的免疫力,甚至可能致癌。”惠氏可能一时紧张,以致犯了一个常识性的错误:惹了消费者,但却说是“没关系”。
坂歧氏肠杆菌事件中,惠氏有关人士认为召回产品在“发达国家是常事”,“作为企业成熟的标志之一,在得知自己的某个产品或某个批号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后,会主动告示,召回自己的这个产品,对自己的产品和消费者负责”。但是很明显,惠氏的召回却和“主动”无关,都是被公告后才“主动”的。而且惠氏的上述说法很容易留给消费者“懂道理不讲道理”的印象。
可以说两次事件中,惠氏的种种说法和解释都没有十分有效地传达高度关注消费者利益的信息,其做法曾受到部分媒体的质疑。充分发扬人道主义原则、以公众利益为出发点,是危机公关中应该遵循的基本原则。有效传达高度关注公众利益的信息,对公众真诚、负责,才能尽早使受到危机影响的公众站在企业一边帮助解决问题,彻底消除危机,企业也才能生存和持续发展。
二、当断不断,反受其乱
“用兵之害,犹豫最大;三军之灾,莫过狐疑。”成功危机公关仰仗决策的迅速,对危机的苗头不闻不问、反应迟钝,往往会给事态漫延创造机会。
2002年3月,北京检验检疫局抽查出惠氏爱尔兰工厂生产的学儿乐奶粉亚硝酸盐超标,并责令其召回产品后,惠氏药厂(中国)有限公司开始对“学儿乐”奶粉进行回收,一个月后销毁。当时惠氏并没有公开宣布回收奶粉,只是通知了各地经销商,也没有将这些情况主动告知它的客户。后经媒体曝光,并且同年5月下旬卫生部发现同一问题之后,惠氏才正式宣布收回学儿乐儿童配方奶粉。
从3月份惠氏的产品被北京检验检疫局查出问题,一直到5月中旬媒体的报道,可以说是惠氏危机的潜伏期。惠氏没有在潜伏期积极行动,并且在各种负面报道出现后,惠氏或许无意中仍以顽固的姿态挑战了卫生部5月下旬的检查。直到检查结果公布,再度东窗事发,惠氏才仓促应战。可以想像,亚硝酸盐事件中,惠氏抱有侥幸心理,幻想避开媒体监督,当断不断,因而坐等了机会的流失。在亚硝酸盐事件中,惠氏如果主动与媒体联系,尽快与公众交流,实行积极、有效的传播沟通策略,其事件的处理结果或许会更圆满、更令人信服。
三、危机中应寻求盟友,而非“替罪羊”
企业在危急时刻,要尽可能争取相关机构和团体的理解和支持,在争取帮助解决危机的同时,第三方的话语也更使人信服。不知道是没有盟友还是忽视了盟友,两次事件中,惠氏都显得那么势单力薄,仿佛是众叛亲离,没有机构或团体挺身而出说句“公道话”。面对媒体的质问、消费者的质疑,惠氏的种种解释和“圆场”都显得苍白无力。更何况这些解释、“圆场”会使消费者产生惠氏“自卖自夸”、推脱责任的感觉。
面临危机时,有些公司总爱辩解一番到底谁对谁错。当然,如果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公司是在代人受过或是制度的牺牲品,应该由第三方负责的话,那么,这样做也无可厚非。如果上述情况不存在,这样做则是非常不明智的。对于亚硝酸盐事件,惠氏认为“它本身与工厂的质量管理没有关系,在中国是因为国家现行标准的原因而被召回的”,而惠氏的这个产品是“同时向世界10多个国家和地区供应的”。言外之意,惠氏认为产品不合格的部分原因是因为中国质量标准太苛刻。显然,此举给公众一个明显的认识:惠氏在为自己推脱责任。对于坂歧氏肠杆菌事件,惠氏更是满心委屈,“因为目前全球只有美国于2002年7月对坂歧氏肠杆菌进行检测,在中国根本没有这一个检测项目,所以我们这两个被召回的产品如果在中国生产的话,根本不会存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问题”。这个解释的潜台词就是:坂歧氏肠杆菌只有美国才检测,中国是不检测的,既然中国不检测,那么产品就是合格的。种种迹象联系在一起,不由人不认为,惠氏是不是以一种非常含蓄、甚至无意的方式寻找“替罪羊”?
四、真的和管理无关吗?
危机本身可能和管理无关,但是处理危机的做法绝对和管理有关。某种程度上,危机是无法避免的,例如有生产就有次品,有飞行就有事故。在当今通讯系统发达、同业竞争白热化的情况下,企业、企业家对危机应有高度的防范意识和责任感。
企业对危机要有防范意识,应准备好长期应对方案。可以说,惠氏的麻烦和自己的管理制度不是没有关系的。惠氏一年中出了两件事,从亚硝酸盐事件到坂歧氏肠杆菌事件,再到惠氏的反应,不难看出,危机并没有使其高度警觉。有业内人士认为,在管理体制方面,惠氏在中国采取的是“一种比较保守的策略”。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