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文摘2003人物版-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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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发现、及时承认、及时调整、不再去一条道走到黑就行。无论是“野心”还是“雄心”,两个词里头都有点冒风险的意思。谁能在一开始没有奋斗的时候、没有尝试过的时候就知道自己不行?试过了,不行,放弃,一点不丢人,合情合理,将来也不会后悔。我曾看到小说家王朔在他的一本集子的序言里说过这么一句话(大意):“不想当将军的士兵不是好士兵”这么一种信念,弄得许多本来可以安安稳稳过日子的人要来当作家,白费了半天功夫;同时说他不喜欢那种对信念过于执著的人,等等。我最欣赏王朔的地方就是他能把一切“胜子”都撕破了之后讲话,因此也欣赏他自己承认是天才的勇气。但对于没有那么高天分的人来说,我想在一开始仍然应该有当将军的“野心”,因为没有这份“野心”,不去尝试一下,你可能一辈子也不会知道自己究竟是不是块当将军的料,只不过试过之后,一旦发现确实不行,要及时承认,以便及时回到安安稳稳过日子的道路上去;过于执著,一条道上走到黑,太累了,又没什么收益,不“合算”。想当将军是一种勇气,及时承认自己不是当将军的料,也是一种勇气,都是值得称道的。
(本文作者:樊纲)
紫裙子的故事
为了一个并未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穿上了那条紫裙子。狂风撕打着她的身躯,也撕打着我的灵魂。
初中毕业毕业以后我就不再上学,准确地说是没有哪一所中学敢收留我这个手臂上有四处刀伤的学生。于是我正式开始了我的流浪生涯。先是学着拜了大哥,紧接着就是无休无止的打架、酗酒,不时地惹是生非,还经常去偷别人的自行车。总之所有小混混干的坏事我几乎都干过。
就这样混了四五年,派出所所有警察的生辰八字我都了如指掌,我甚至知道我的“事迹材料”就放在所长办公桌的右边的第二个抽屉。那一年我还不到二十岁。
每天晚上我都去“金三角”夜总会打发时间,把各种渠道上挣来的钱肆意花掉,现在想来那时的我简直没有一点人性,我从来没有想过自己喝的价格昂贵的酒中,也许浸透着别人的血和泪。因为那时的我整天就和我一样坏甚至比我更坏的人混在一起。
那年夏天的一个晚上,我又在“金三角”喝得头晕目眩,正打算回去睡觉。但我总觉得这一次酒吧里有些不和谐。与平日里相比,我感到有一点刺眼的东西。像我这样的人很注重直觉,好几次有便衣公安在场,我就是靠直觉化险为夷。所以我不肯相信那是酒精产生的幻觉,努力地在四周寻找这刺眼的东西。我终于发现了不和谐的因素来自一个女孩子。她明显和我以及酒吧里自以为很酷或很前卫的人们不是一条道上的人。我看不见她的眼睛,只看见那条反射着霓虹灯色彩的紫色裙子,很简单的学生裙,应该是某个中学的制服。女孩子一个人坐在沙发上,斜眯着眼睛。
那时候我已经在和第三个女孩恋爱,但我仍然对这位女孩子产生了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漂亮,我想更可能是因为看腻了红头发露脐装加破牛仔裤,我有些喜欢这条紫色的学生裙,就像过年吃腻了大鱼大肉,很想吃点新鲜蔬菜一样。看看,那时的我就:是这样一个坏人。
我挨着女孩坐了下来,她没有理我。我又掏出一支烟叼在嘴上,摊着烟盒问她:“你要吗?”女孩子毫不犹豫地接了一支过去,我忙帮她点燃,又回头大声喊:“两杯啤酒。”我的动机显然是不纯的,但女孩子仍然接过啤酒就猛喝。
过了不多会儿,女孩子突然抬头对我说:“你能帮我砍一个人吗?”我听了之后居然有些脸红,我原打算在这个女孩子面前尽量装成良民,没想到一下子就被她识破了。于是我也不再掩饰,说:“行,你要砍他的左手还是右手?”女孩子紧紧地咬着嘴唇,狠狠地说:“不,我不想再见到他,只要你肯帮我,我愿意付出一切代价。”我明白了,她一定是感情上受了伤害,才跑到这种不入流的酒吧来发泄一下。我没有半点迟疑地答应了下来。尽管我也不是一个好人,但我却痛恨和我一样的坏人。
那天晚上,若不是女孩子的父亲找到她,也许第二天我就会去找她的他了。我正打算问出那人的地址,女孩子的父亲就匆匆找了进来,连哄带劝把她带走了。
我有点不甘心;我接触过很多女孩子,但这种女孩子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于我有很大的吸引力。我琢磨着那女孩子一定住得不远,所以就天天在路口等着她。等了一个星期,终于在站台上看到她从—辆巴士上跳下来,紫裙子在阳光下非常好看。我迎了上去,说:“喂,你还没告诉我那人的地址呢。”女孩子发现是我,有点吃惊:“是你!”我笑了笑,说:“讲吧,他在哪儿,明天我就帮你把事办了。”女孩子也努力笑了笑:“不了,我想通了,由他去吧!”顿了一下,女孩子突然说:“你真好!”
我发誓自我记事之日起,她是第一个说我好的人。我爸妈被我气得把我扫出了门,从小学到初中,我几乎成了流氓、坏人的同义词。连隔壁邻居教育小孩也是说:“你要不好好学习,长大了跟黎云一样当混混。”但今天,居然有一位女孩子,而且是漂亮女孩子对我说“你真好”,那天晚上,我破例没有去喝酒,早早地回了家,享受那句“你真好”带来的温暖。
从那以后,每天下午女孩子放学时,我都在巴士站等着她回家,反正我有的是时间。每次看见她那紫色的裙子从车厢里飘下来,我就觉得眼睛特别舒服。然后我一路送她回家,再吹着口哨去干自己的坏事。从那时起,我觉得我不再24小时都是坏人,至少在和她在一起的十来分钟内,我是个地地道道的好人。这时候我才知道女孩子叫可可。相处了一段时间后,我和可可已经相当要好了。可可甚至把我带到她的家里,手把手地教我玩电脑。我有些感激她的这种信任。因为没有人这样信任我,于是我对她说:“你不怕我把你家洗劫一空吗?我可不是个好人。”可可说:“我们是一伙的,你总不会吃窝边草吧。”
后来天凉了,女孩子不再穿紫裙子了,但我们已经成了好朋友。我们共同语言其实并不多,她讲的很多东西我都不懂,只好先记在脑子里再四处打听清楚。我讲不出什么东西,内心里时不时会感到自卑。那段时间,我尽量斯文起来,坏事也干得少了一些。
转眼到了年底,气温骤然下降到零度以下,刚下过雪的街道到处是白茫茫的一片。一天夜里,我正打算要睡觉,突然过去的大哥找到了我,他在郊区开了几家赌场,没想到惹恼了那里的地头蛇。所以大哥准备召集人马,明天去跟他们火拼。
我有点犹豫。这段时间以来,从可可那里我看到了一种新的生活方式。我原以为整天喝酒、赌博、打架就是充实,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但从可可身上,我发现世界丰富的内涵并不在于我的生活之中,而在于一些我根本无法想象的领域。那个领域对我有着巨大的诱惑。而我所经历和正在经历的一切,不过是一种极其卑微的低级生活。但我仍然答应了下来。因为我不可能拒绝,因为我是个小混混,是一个在混混的世界里也受压迫的小混混。
第二天雪仍在下,天出奇的冷。我在站台上等到了可可。可可穿着一件羽绒服,见了我还一个劲地喊:“冻死了。”我笑了笑,因为心里有事,我没说什么话。可可很快发现了我没有以前那样活跃,忙问我为什么。我想了想,觉得反正我又不是好人,告诉她也无妨。于是我如实把晚上的事讲给可可听。可可好一会没说话。半晌,可可突然可怜兮兮地说:“你不去行吗?”我有些嘴硬,“那怎么行,我说话向来一言九鼎。”又过了一会,可可又问:“那,你要被抓起来怎么办?”我说:“也没有什么,大不了明年夏天我看不到你穿紫裙子了。”
其实那时候我好希望可可能努力地劝说我不加入那场火拼。我知道那肯定是凶多吉少,也许真的就见不到可可穿紫裙子的样子了。但是可可没有再接着说一句话,低着头回了家。
我有点失望,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才从泥潭拔出一条腿来,又不得不重新踩下去。
入夜了,外面的风一阵紧一阵地刮着,雪片敲打着玻璃。我带着家伙按时出了门。走到楼口,冻得连着哆嗦了几下,不由缩缩脖子。
我永远忘不了拐过路口的那一幕。那是在一个滴水成冰的冬夜呀,在几乎空无一人的大街上,我看见了可可,我看见穿着紫裙子的可可。为了一个并未深交的坏人朋友,可可竟然穿上了那条紫裙子。狂风撕打着她的身躯,也撕打着我的灵魂。
我哭了,彻底地嚎啕大哭起来,我恨不得扯下我身上所有可以御寒的东西来为可可遮住这满天的飞雪。
最终我把已经冻得不行的可可送到了医院。经过几个小时的抢救,可可终于醒过来,见我含着眼泪站在床边,突然笑了起来,说:“你居然会哭。”我没心思答话,只听可可继续说:“我穿紫裙子是不是很好看?”我拼命地点头。可可又调皮地眨了一下眼睛说:“你走吧,我爸待会来了,非揍扁你不可!”
我就是从走出医院的那一刻起,开始洗心革面的。后来我才知道,那场火拼影响极坏,110马上就赶到了。我的结拜大哥也被抓了起来。
我和可可并没有像小说里那样发展。我为了不再混下去,一人外出打厂一年工。在广州的某个角落里,找干着各种本地人不屑干的活儿,挣一点干干净净的钱。一年后,我参了军,去了南京。从那以后我们再也没有见过面。事实上我和可可也不可能再有什么发展,就像平行线一样,永远不会相交。后来我听说可可考到了北京的一所理工大学,然后有了一位男朋友。
也许,再见可可的时候,她已经忘记了我这个昔日的小混混。而我,却一直期待着能见到她,亲口对她说声:“谢谢。”有一天,我突然在街上远远地看到一个女孩子穿着那条紫色的裙子向我飘来,我想拉住她,却只见川流不息的人群中,哪里有她的身影?我想,这一次可能就是幻觉。
(本文作者:黎云)
伊能静的另一个名字
我发誓,这一生,我不再怀疑人,不要再后悔,我要尽量去爱,即使对方对我再坏,我也不要遗憾,我要对任何人好。
父亲过世,九年了。
可是永远忘不了,火葬他的时候,自己心痛欲裂。
我还是会掉眼泪。
其实很不孝顺,每年清明说要去上坟,却总是没去,像逃避什么似的,又像是骗自己,父亲只是在另一个家里,没空理我们。
和母亲离婚后,五十多岁,忽然又组了家庭,还生了一个小男孩。阿姨才三十多岁,却很爱父亲,愿嫁给父亲,住在永和,过穷日子。这样的父亲,做女儿的真拿他一点办法也没有。
为了养家,他开始骑着50CC摩托车去夜总会打鼓。
打鼓,他年轻时,在艺工队学的。
那时候,好多女人迷他。山东人的他,身材高大,单眼皮的凤眼斜斜地看人,唇薄薄的,打鼓、弹钢琴、吹萨克斯风、跳舞,举凡是玩的、吃的、喝的,样样都好。
认识母亲,也是在艺工队。母亲歌唱得好,人漂亮,也是注目的焦点。
有时华视乐队的老师还会开玩笑说:
“如果当年追到你妈妈,你就要叫我爸爸了。”
生大姐时,父亲每天按时上下班,然后急忙回去,抱孩子,照应母亲。
认识了父亲,吃尽了一生苦的母亲以为,这个汉子就要和她相老一辈子了。
母亲常告诉我,当时生二姐时,医院电梯如何坏掉,而父亲是如何背着大肚子的她,一阶一阶爬上十多层的楼梯。生二姐后不久,父亲丢了夜总会工作,认识了一些酒肉朋友,也有女人老逗他,老实的他,反而一下就薄脸皮地不好意思拒绝,成了讨钱的大哥。
而独子的他,也为母亲老是没有怀儿子而心有遗憾。
多八股,却多真实!
生下我后,母亲的身体就因劳累而无法再怀孩子,父亲渐渐夜归,工作也不去了,回家时总是醉醺醺的。
为了养活四个孩子,母亲收起破碎的心,坚强地又开始四处去驻唱讨生计。干爹则照顾我们小孩,照顾父亲。
他还曾经喝醉了,倒在街头呼呼大睡,被警察抬了回来。这样的父亲,母亲却从来没有怨言。
我们家的小孩,都长得有点像他,尤其是浓浓的眉毛和倔强的脾气。
终于分手,母亲再嫁去日本,带了我和三姐。而我这个一直埋怨他的小孩,一下就忘了台湾的一切,只为了新环境以及继父的养育而着迷。
我们很幸运,继父待我们不薄。教育、生活,一点一滴,也都算照顾到了。
我一直不了解父亲,直到回台湾唱歌。
父亲替我签约。那时他结婚了,娶了阿姨,生了个小男孩,他说:“你用日本名字,那爸爸的吴,就没人知道了。”又说:“你的吴静怡还有姐姐的名字,都是爸爸取的。”
我不在乎,你又不要我们,你只要帮我签约就好了,我心里想着,手插在口袋里,也没告诉他,用日文名字是为了谢谢继父的养育之恩。
然后他骑着50CC摩托车,一百八十多公分的大个子,骑着小车子,在拥乱的台北来来去去。
已经五十多岁,身体有点弯,头发有点白了。因为相处日子渐多,发现他很爱孩子,又发现他很单纯,再发现他很爱朋友然后他告诉我,他其实很谢谢母亲。
我很迷惑,不负责任的父亲原来只是一个离了故土的孩子,不适应这个海岛,不适应现实的生活环境。
然而,爱上了他,喜欢他的小玩笑,喜欢他的帅(五十多岁依然),喜欢他会玩各种乐器,喜欢他长不大。
那天,清晨4点多电话铃响,我刚回家,匆忙冲出浴室接电话,是永和的警局打来,问我认不认识吴敏,又问我和他是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