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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部分

监狱-我的大学-第15部分

小说: 监狱-我的大学 字数: 每页40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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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我转到上马街,绝望之中再也没给她写过明信片,但半年后她仍四处打听到我的踪迹,又找到上马街给我送些东西,还有明信片。后来我到了劳改队,在几个劳改队之间转来转去,她的明信片也一路跟随,给我安慰,给我鼓励,洒下一路……

  二 十 四        动     静 
  
    日日想,夜夜盼,我的动静来到了!
    三月下旬的一天;我们都在号子里拆着棉纱;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着;〃咣铛!〃一声;号门开了;赖赖笑着出现在门口:
〃小白;提审。〃
  
五院里所有犯人的地位尊卑都取决于四蛤蟆。我调到五院后四蛤蟆对我还有点好感,总是亲切地称呼我为“小白”。于是其他人称呼我时也都亲切地叫我“小白!”
    一听到自己要被提审,我又喜又忧。喜的是动静终于来了,忧的是毕竟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啊!
    惴惴的我被当班的于干事(就是前文中所逑的贪小便宜吃了大亏的那个)送到了提审室。
    南看的铁大门旁有一溜小屋就是提审室,屋里用铁栅栏隔开。人犯们从里面的门进去,提审者或律师从外面的门进来。双方可以面对面地询问、交谈。我一进这小屋,脑海中便浮现出了诸如“阴阳界”、“生死桥”之类的概念。
    对面坐着两人。胖的一个管提问,另一个管记录。胖的先自我介绍,他们是本市南城区检察院的,希望我能坦白交待罪行,争取从宽处理,云云。
    我唯唯诺诺。
    胖检让我先把案发经过讲一遍。
    我的脑海中又重现出那难忘的一晚,那惊心动魄的一幕……
  
    我在教室里上晚自习,发现门玻璃上不时有人探头看,不过我倒也没往心里去。(事后得知,他们几个先去宿舍找我,我不在,发现我在教室后,又碍于教室里人多没动手,临时决定在路上袭击我。)
    九点半了,我收拾书本准备回宿舍,一看,杨梅也准备回,我便与她相跟着出了教室。
    教室在教学楼里的四层。我们下到大厅时,我发现有几人围在一起嘀嘀咕咕,还不时扭头看我。我仍没往心里去。
    出了教学楼,我还笑着说:“今天感觉不太对喔!好象有人要打我似的呢!”
    “那怎么办呢?”杨梅也笑着问。
    “能打过就打,打不过就跑呗!我的短跑速度一般人谁能追上呀!”我很自负地调侃。
    我们二人边走边聊。一路上有几人从背后急步超过我们。我逐渐嗅到气氛不大对头。
    但风华正茂血气方刚的我是无所畏惧的。能有什么呀!纯粹是自己吓唬自己而已!我暗自想。
    当走到学院餐厅前的一片空地时,昏黄的路灯下我又看到路旁有人围在一起嘀嘀咕咕,还不时扭头看我。(这件案子留给我的后遗症之一便是,每当看到路旁有几人围着说话其中有人扭头看瞄我一眼,我就紧张得毛发俱张,感觉就好象又要发生什么大事又有人要袭击我一样。)
    我和杨梅正走着,迎面走来两人。一人问:“你是叫个白露吧?”
    “是啊。”我一愣。
    问话者突然挥来一拳,击在我的左颊,我的眼镜应声落地。
    老天!我的眼镜是650度的近视镜啊!即便戴着眼镜我的视力刚能达到0点6啊!没了眼镜的我在昏黄的路灯下只能看见两个人影!
    警觉的我扭头便跑。
    我的短跑速度确实还可以。那两人根本不是我的对手,被我拉下了一大截。
    我边跑边把手套、书包、收音机扔进路边干枯的草坪里。无意之中我一摸口袋:哟!有一把小刀!这小刀是两天前我们宿舍和杨梅她们宿舍联谊时包饺子切面团用的,洗过后我顺手装在口袋里。现在可是派上用场了!
    我摸出小刀,扳开刃,突然停住脚步、一转身,用小刀指着他二人:“别过来!”
    二人一愣。就是这一愣的刹那对于我已足够了。如脱兔般的我窜过他们身边,沿原路返回向宿舍楼的方向跑去。
    我已经又跑回餐厅前面了!只要过了前面的排球场我就能回到宿舍。到那时同学们人多势众,我倒要看看这二人是何方神圣!
    胜利在望的我不时扭头看身后气喘吁吁的二人。哼!想追住我?早得很哪!
    胜利在望的我根本没注意到前面路中间站着一个小个子正虎视耽耽地盯着我。
    深度近视且心慌意乱的我,哪里能管那么多!况且路中间路两边看着我的学生多着呢!
    我与小个子擦身而过。但是,悲剧发生了:小个子突然伸腿绊了我一下。
  
    我踉跄几步,几近摔倒。但我两手一托地又站了起来,准备继续向前跑。
    迟了!我的衣领已被人抓住,紧接着我的左右胳膊已被人抓住,已经有拳头砸上来。慌乱中我只能看人影憧憧。(后来得知共有七人参与围攻我)。
    身高体壮的我奋力挣脱了两臂,转过身,挥舞着双手抵挡。
    但是,我的右手有刀。直到现在出狱多年,我仍然搞不清到底是哪一下把刀子捅进对方身体里的。
    (胖检提醒我,不是捅死一个,而且还重伤了一个。死的那个捅在心脏上,伤的那个捅在右肺上。)
    我只好说:我也不知道自己是如何捅死捅伤对方的。只知道古人说的双拳难敌四手好汉架不住人多这句话确有道理。我很快就被众人打倒在地,不停有人踹已经倒在地上的我。
    我挣扎着站起来,跑到路旁边抱住一颗树喘气。几人并没有立即围上来。(后来得知他们发现有个同伴倒地了,只是还没发现他死了)。
    但是,很快有三四个人围了上来。其中一个穿着武警上衣的小个子喝道:“走!跟我们走一趟!到外面派出所走一趟!”
    直觉告诉我,这个小个子不是派出所的。我怕跟他们去到哪儿再挨打,就死活抱着树不肯松手。(后来得知,小个子穿的武警上衣是借来以掩饰身份的)。
    (后来从案卷中得知,是死者在路中间绊了我一下。但案卷中称死者身高一米七六,绝对不是绊我的那个小个子。我坚信是活着的把罪责都推到了死者头上。)
    小个子见拉不动我,就来掰我的手,一边还连踢带打。我的手松开了,露出了水果刀的刀柄。当时我也奇怪前面的小刀刃去哪儿了。
    我痛苦地蹲了下来。
    杨梅跑过来。柔弱的她一反常态高声抗议:“你们要干什么!别打他了!”
    “滚你妈的个逼!”一人粗暴地一掌把她推开。她一屁股跌坐到地上。
    “别打她!”我愤怒地站起来。
    但回答我的又是几拳几脚。我又痛苦地蹲在地上。
    这时,几人才骂骂咧咧地离开了。
     
    “我讲完了。”我说。
    “还有呢!”胖检面如止水。
    
    我被杨梅搀回宿舍。同学、好友、老乡们闻讯赶来。我躺在床上浑身疼痛,越想越气。我在学校里没惹谁啊!哦对了!几天前我和童剑吵过架,但吵几句就值得叫人来打我?不至于呀!可除了他还会有谁呢?怒火中烧的我从铺下摸出一把小斧头(案发前半个月逛街时买的,只有半个巴掌大,很精致,当然也能砍死人)。我来到童剑的宿舍,推开门,但他不在。我又回到宿舍躺到了床上。
    同学们把我的手套、书本、眼镜、收音机等全捡回来了。
    这时郭老师也来了。她关切地问:“怎么样?要不要紧?咱先到派出所报个案,再到医院看看?”
    于是,我们一行人来到学院派出所。值班的警察接待了我们。他问我有没有伤着我。我想了想,自己确实动了刀子,但确实不知有没有伤着人。警察让我回去写个材料明天送到派出所。
    我们回到宿舍,满身疼痛的我又躺到了床上。
    当我满身疼痛躺在宿舍床上时,门被推开了,进来一个陌生的年轻人,后面跟着的是家力.年轻人用一种特别的眼光看着我:"起来!跟我们走!你把人家捅死了!"我一激灵,从床上坐起来,诧异地问:"捅死了?"不会吧!我根本就没有捅住人的感觉,但我还是站起来,跟着他们往外走.正围在我旁边的同学们愣住了,交头接耳,不知如何是好.(这就是本文开头的一幕)
    
    胖检又问了问我具体细节,如我到底知不知道是怎么捅死的人等,之后,他们便离开了。
    动静结束了。
    我又被老于带回五院。
    进了号子,我又开始坐下来拆棉纱。
    下一步,就该是等着法院的来给我下起诉书了。
    动静,你来吧!
                                                                   
  二 十 五     后 来 我 才 知 道……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的伯父是通太市公安局局长(?或是副局长?或是书记?反正就这个级别的)。通太市做为本省的能源大市,开发较早,为全省乃至全国的煤炭生产做出了卓越贡献。于是通太的官容易出政绩也容易被提拨,于是省里的现任及前任省委书记都是从通太起来的,于是省里重要岗位上的领导都是通太那一片的人,于是公检法司的一把手也基本上是通太人,于是死者的伯父作为通太市公安局领导在省城是很有影响力的。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的伯父叔父家全是女孩子,他自己也是独生子,也就是说这一大家就靠这一根独苗传宗接代。独苗没了理所当然所有的愤怒只能冲着凶手我来发泄。再加上活着的那几个一致强调我是多么可恶而他们自己是多么热心地去帮助朋友。结果只能是火上浇油。死者家属强烈要求血债血偿,一定要我抵命。
    后来我才知道,我和童剑吵过架后,他于案发当天下午,和死者等几个老乡在一起喝酒时,说起了我的狂妄和抢风头(在本市的学校里通太籍学生由于人多势众总是觉得自己了不起哪能轮得着其他地区的人出风头连省城本地学生都要让三分的!但生性原本活泼爱运动善交际的我无意之中抢了他们的风头也招来了忌恨),觥筹交错间,死者说我竟然敢和他的女朋友跳舞!(冤枉!学院里为新生举办的交谊舞培训班上,我们新生害羞,分男女站开,老师鼓励我们男女搭配时我第一个走过去找了个女老乡跳,我怎会知道是在以后的哪一次和他的女朋友一起学跳舞呀?天哪!随便找个女的学学三步四步就能说明我有不轨企图吗!你要不满意我和你女朋友跳那你早说呀!我哪怕去和老母猪跳也不和你女朋友跳呀!)
    后来我才知道,那几人聊着聊着,借着酒兴就觉得很有必要教训教训我。于是,打电话叫来外校两人(怕我认出来),也就是最初拦住我打掉我眼镜的二人。“商量好后,上宿舍找白,白不在,便决定在其回宿舍的路上拦住白打白。”(以上为起诉书中认定的事实的原话。)
    后来我才知道,他们打完我后,发现同伴中有一个倒地,又打了我一阵后,才抬着同伴往外走。学院外是三路电车的总站,他们好象在半路上发现情况不对、同伴不行了,慌了手脚。反正不知怎么耽误了近一个小时。等到了离学院最近的医院——武警医院后,医生一看,说,送太平间吧。
    后来我才知道,93年上半年时时任省委书记和另一个省级领导都做出批示:“严惩凶手!”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父母为替儿报仇,每天住在本市,四处奔波,住的是十元钱一晚的简陋旅馆,吃的也很不好。(我对捅死人丝毫不感到后悔,但为二老的奔波操劳而内疚。)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的父母每年都要到学院餐厅前的空地上他儿子死的地方烧些纸。死者的母亲在几年后疯了(再次深深内疚!但是,我的母亲因我而病情加重过早离世,可曾有人为我内疚!)。
    后来我才知道,我小时候为了上学父母曾把我的年龄改大一岁,不过后来又纠正了,但死者父母也知道未成年犯不可以判死刑,便几次去到我家乡,调查我的真实年龄(我个子高大,脸黑眼小,加上在号子里住得满脸菜色,很显老相,在法庭上不少人也怀疑我在案发时是否真的未成年。但事实毕竟是事实)想找到我做案时已满十八周岁的证据。
    后来我才知道,死者家属动用关系,在光明日报上发表文章、在黄河电视台的观众来信栏目中发表“一个母亲的心声”,抨击法院没有如他们所愿那样严惩我——不死也应该最少判个无期。在媒介上发表类似的文章是需要特批的。我后来在南看遇见了省司法厅宣教处的胡干事,他因经济问题而来到了我们身边。他见了我惊讶地说:“我知道你知道你!前两天死者父亲还拿着省里领导的批条去找我们,要求我们给他录节目呢!”
    后来我才知道,这件案子的审判基本上是法律与权力的斗争。凡是直接办案人员如提审我的检察员和审判我的审判长审判员等,都是倾向于我的。最初他们估计这防卫过当顶多判个缓刑,我还能出去回学院读书。但中国的司法制度是有社会主义特色的,检察院起诉科说了不算因为还有个检察长担任主任的检察委员会可以改变案件的定性由防卫过当改为故意伤害;直接开庭审判我的审判长说了不算因为还有个以法院院长担任主任的审判委员会可以改变合议庭的判决。
    后来我才知道,我在看守所住了三年三个月,我父亲从家乡往省城跑了五十多趟!每一趟都是千里迢迢啊!他不求法院能从轻发落他的儿子,他只希望能依法审判公正审判!但是他的希望破灭了。我由南看转到上马街,案子也由南城区转到中院(怕城区没资格判重了)。起诉书的定性也由防卫过当变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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