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六卷全)毛泽东选集(1-5卷)-第19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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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在“五反”目标下划分私人工商户的类型,应分为守法的、基本守法的、半守法半违法的、严重违法的和完全违法的五类。就大城市说,前三类约占百分之九十五左右,后二类约占百分之五左右。各个大城市略有出入,大体相差不远。中等城市则和这个比例数字相差较大。
三、这五类包括资产阶级和非资产阶级的独立手工业户及家庭商业户,不包括摊贩。各大城市可以暂时不去处理摊贩,但对独立手工业户和家庭商业户最好给以处理。各中等城市在“五反”中最好对独立工商户及摊贩均给以处理。不雇工人、店员(但有些人家带了学徒)的独立工商户在我国各大中城市数目很大,他们中许多是守法的,也有许多是基本守法部分违法的(即有小额偷漏税,即所谓有小问题的),也有少数是属于半守法半违法即偷漏税较大的。我们既要在此次“五反”中处理一大批小资本家,给他们做出结论,也应尽可能努力将和小资本家数目大略相等的独立工商户加以处理,给他们做出结论,这对于目前的“五反”和今后的经济建设都是有利的。这两种工商户一般都无大问题,给他们做结论是不困难的。做了结论以后,我们就获得了广大群众的拥护。但个别城市如认为先给其他工商户做结论,而将独立工商户的结论放在后面去做较为方便,也是可以的。
四、根据城市的实际情况,我们决定将过去所定的四类工商户改为五类,即将守法户一类改为守法户和基本守法户两类, 其他三类不变。在北京五万工商户(包括独立工商户,不包括摊贩)中,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十左右,基本守法户约占百分之六十左右,半守法半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二十五左右,严重违法户约占百分之四左右,完全违法户约占百分之一左右。将完全守法户和有小问题的基本守法户分开,又将基本守法户中偷漏税较少的和偷漏税稍多的分别对待,这样做,可能发生很大的教育作用。
五、各大中城市中,有些市委,对于各类工商户的情况极不明了,如何分别对待这些工商户的策略观点又不明确,工会和政府工作队(或检查组)的组织和训练甚为潦草,便仓卒发动“五反”,引起了一些混乱,望这些市委提起注意,迅速加以克服。此外,检查违法工商户,必须由市委市政府予以严密控制,各机关不得自由派人检查,更不得随便捉资本家到机关来审讯。又无论“三反”、“五反”,均不得采用肉刑逼供方法,严防自杀现象发生,已发生者立即订出防止办法,务使“三反”、“五反”均按正轨健全发展,争取完满胜利。
六、县、区、乡现在一律不进行“三反”、“五反”,将来何时进行及如何进行,中央另有通知。个别已在县城试做“五反”、在区试做“三反”者务须严格控制,不得妨碍春耕和经济活动。中等城市也不要同时一律进行“五反”,而要分批进行,并须在严格控制下进行。
(一九五二年三月五日)
六
在此次“五反”斗争中及其以后,我们必须达到下述目的:(一)彻底查明私人工商业的情况,以利团结和控制资产阶级,进行国家的计划经济。情况不明,是无法进行计划经济的。
(二)明确划分工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界限,肃清工会中的贪污现象和脱离群众的官僚主义现象,清除资产阶级在工会中的走狗。各地工会均发生此种走狗及动摇于劳资之间的中间分子,我们必须在斗争中教育并争取中间分子,对于有严重罪行的资本家走狗则予以开除。
(三)改组同业公会和工商联合会,开除那些“五毒”'1'俱全的人们及其他业已完全丧失威信的人们出这些团体的领导机关,吸引那些在“五反”中表现较好的人们进来。除完全违法者外,各类工商业者均应有代表。
(四)帮助民主建国会的负责人整顿民主建国会,开除那些“五毒”俱全的人及大失人望的人,增加一批较好的人,使之成为一个能够代表资产阶级主要是工业资产阶级的合法利益,并以共同纲领和“五反”的原则教育资产阶级的政治团体。各部分资本家的秘密结社,例如“星四聚餐会”'2'等,则应设法予以解散。
(五)清除“五毒”,消灭投机商业,使整个资产阶级服从国家法令,经营有益于国计民生的工商业;在国家划定的范围内,尽量发展私人工业(只要资本家愿意和合乎《共同纲领》),逐步缩小私人商业;国家逐年增加对私营产品的包销订货计划,逐年增加对私营工商业的计划性;重新划定私资利润额,既要使私资感觉有利可图,又要使私资无法夺取暴利。
(六)废除后账,经济公开,逐步建立工人、店员监督生产和经营的制度。
(七)从补、退、罚、没中追回国家及人民的大部分经济损失。
(八)在一切大的和中等的私营企业的工人、店员中建立党的支部,加强党的工作。
(一九五二年三月二十三日)
注释
'1'“五毒”,指资本家的行贿、偷税漏税、盗骗国家财产、偷工减料和盗窃经济情报五种违法行为。
'2'“星四聚餐会”,是重庆一些资本家的秘密结社,它进行了一系列严重违法的地下活动,在“五反”运动中被揭发和取缔。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5358页)
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十五日)
兹将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一件发给你们,请印发到县委和区委。请即照此草案在党内外进行解释,并组织实行。这是在一切已经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都要解释和实行的,请你们当作一件大事去做。这个决议草案可以在党内刊物上发表,但不要在党外报刊上发表,因为还是草案。
注释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批驳刘少奇反对农业合作化而起草的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党内通知。一九五一年七月,刘少奇背着毛泽东同志和党中央,以个人名义写了一个批语,肆意指责山西省关于发展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报告,并发给各地。刘少奇在批语中,反对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路线,把它污蔑为“错误的、危险的、空想的农业社会主义思想”。同年九月,毛泽东同志亲自主持制定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的决议(草案)》,并在十二月十五日,为印发决议草案写了这个通知,指示全党把农业互助合作当作一件大事去做。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59页)
元旦祝词
(一九五二年一月一日)
祝我们全体——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人民志愿军和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各少数民族和全国人民,在各个工作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抗美援朝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国防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土地改革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镇压反革命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经济和财政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文化和教育战线上的胜利!
祝我们在社会各界首先是知识分子的思想改造战线上的胜利!
我还要祝我们在新开辟的一条战线上的胜利,这就是号召我国全体人民和一切工作人员一致起来,大张旗鼓地,雷厉风行地,开展一个大规模的反对贪污、反对浪费、反对官僚主义的斗争,将这些旧社会遗留下来的污毒洗干净!
同志们,我们在上述一切战线上,在一九五一年,都已取得了胜利,有许多是极其伟大的胜利。我们希望,经过我们的共同努力,所有这些工作,在一九五二年能够取得更大的胜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60页)
中共中央关于西藏工作方针的指示
(一九五二年四月六日)
*这是毛泽东同志为中共中央起草的给西南局、西藏工委并告西北局、新疆分局的党内指示。
我们基本上同意西南局、西南军区四月二日给西藏工委和西藏军区的指示电,认为这个电报所取的基本方针(除了改编藏军一点外)及许多具体步骤是正确的。只有照此做去,才能使我军在西藏立于不败之地。
西藏情况和新疆不同,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西藏均比新疆差得多。我王震部入疆,尚且首先用全力注意精打细算,自力更生,生产自给。现在他们已站稳脚跟,取得少数民族热烈拥护。目前正进行减租减息,今冬进行土改,群众将更拥护我们。新疆和关内汽车畅达,和苏联有密切经济联系,在物质福利上给了少数民族很大好处。西藏至少在两三年内不能实行减租,不能实行土改。新疆有几十万汉人,西藏几乎全无汉人,我军是处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民族区域。我们惟靠两条基本政策,争取群众,使自己立于不败。第一条是精打细算,生产自给,并以此影响群众,这是最基本的环节。公路即使修通,也不能靠此大量运粮。印度可能答应交换粮物入藏,但我们的立脚点,应放在将来有一天万一印度不给粮物我军也能活下去。我们要用一切努力和适当办法,争取达赖及其上层集团的大多数,孤立少数坏分子,达到不流血地在多年内逐步地改革西藏经济、政治的目的;但也要准备对付坏分子可能率领藏军举行叛变,向我袭击,在这种时候我军仍能在西藏活下去和坚持下去。凡此均须依靠精打细算,生产自给。以这一条最基本的政策为基础,才能达到目的。第二条可做和必须做的,是同印度和内地打通贸易关系,使西藏出入口趋于平衡,不因我军入藏而使藏民生活水平稍有下降,并争取使他们在生活上有所改善。只要我们对生产和贸易两个问题不能解决,我们就失去存在的物质基础,坏分子就每天握有资本去煽动落后群众和藏军反对我们,我们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政策就将软弱无力,无法实现。
西南局四月二日电报的全部意见中,只有一点值得考虑,这就是短期内改编藏军和成立军政委员会是否可能和得策的问题。我们意见,目前不要改编藏军,也不要在形式上成立军分区,也不要成立军政委员会。暂时一切仍旧,拖下去,以待一年或两年后我军确能生产自给并获得群众拥护的时候,再谈这些问题。在这一年至两年内可能发生两种情况:一种是我们团结多数、孤立少数的上层统战政策发生了效力,西藏群众也逐步靠拢我们,因而使坏分子及藏军不敢举行暴乱;一种是坏分子认为我们软弱可欺,率领藏军举行暴乱,我军在自卫斗争中举行反攻,给以打击。以上两种情况,无论哪一种都对我们有利。在西藏上层集团看来,目前全部实行协定和改编藏军,理由是不充足的。过几年则不同,他们可能会觉得只好全部实行协定和只好改编藏军。如果藏军举行暴乱,或者他们不是举行一次,而是举行几次,又均被我军反击下去,则我们改编藏军的理由就愈多。看来不但是两司伦'1',而且还有达赖及其集团的多数,都觉得协定是勉强接受的,不愿意实行。我们在目前不仅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物质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群众基础,也没有全部实行协定的上层基础,勉强实行,害多利少。他们既不愿意实行,那末好吧,目前就不实行,拖一下再说。时间拖得愈久,我们的理由就愈多,他们的理由就愈少。拖下去,对我们的害处并不大,或者反而有利些。各种残民害理的坏事让他们去做,我们则只做生产、贸易、修路、医药、统战(团结多数,耐心教育)等好事,以争取群众,等候时机成熟,再谈全部实行协定的问题。如果他们觉得小学不宜办,则小学也可以收场不办。
最近拉萨的示威不应看作只是两司伦等坏人做的,而应看作是达赖集团的大多数向我们所作的表示。其请愿书内容很有策略,并不表示决裂,而只要求我们让步。其中暗示恢复前清办法不驻解放军一条,不是他们的真意。他们明知这是办不到的,他们是企图用这一条交换其他各条。在请愿书内批评了十四辈达赖,使达赖在政治上不负此次示威的责任。他们以保护西藏民族利益的面目出现,他们知道在军事力量方面弱于我们,但在社会势力方面则强于我们。我们应当在事实上(不是在形式上)接受这次请愿,而把协定的全部实行延缓下去。他们选择在班禅尚未到达的时机举行这次示威,是经过考虑的。班禅到拉萨后,他们可能要大拉一把,使班禅加入他们的集团。如果我们的工作做得好,班禅不上他们的当,并安全到了日喀则,那时形势会变得较为有利于我们。但我们缺乏物质基础这一点一时还不能变化,社会势力方面他们强于我们这一点一时也不会变化,因而达赖集团不愿意全部实行协定这一点一时也不会变化。我们目前在形式上要采取攻势,责备此次示威和请愿的无理(破坏协定),但在实际上要准备让步,等候条件成熟,准备将来的进攻(即实行协定)。
你们对此意见如何,望考虑电告。
注释
'1'“司伦”是达赖下面最高的行政官。当时的两司伦是反动农奴主鲁康娃和罗桑札喜。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第61…64页)
工人阶级与资产阶级的矛盾是国内的主要矛盾 (一九五二年六月六日)
在打倒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以后,中国内部的主要矛盾即是工人阶级与民族资产阶级的矛盾,故不应再将民族资产阶级称为中间阶级。
*这是毛泽东在中共中央统一战线工作部起草的一个文件上的批语。毛泽东同志批判了这个部的负责人把民族资产阶级看作是中间阶级的错误观点。
(《毛泽东选集》第五卷,人民出版社1977年4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