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选集(六卷全)毛泽东选集(1-5卷)-第2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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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半社会主义性质的,所以,上述四个问题必须注意解决得恰当,才不至于违反贫农和中农之间的互利原则,只有在互利的基础之上才能实现自愿);(5)社员的自留地应有多少;(6)社员成分问题,等等。
这里谈一个社员成分问题。我以为在目前一两年内,在一切合作社还在开始推广或者推广不久的地区,即目前的大多数地区,应当是:(1)贫农;(2)新中农中间的下中农;(3)老中农中间的下中农——这几部分人中间的积极分子,让他们首先组织起来。这几部分人中间暂时还不积极的分子则不要勉强地拉进来。等到他们的觉悟程度提高了,他们对于合作社感到兴趣了,然后再分批地把他们吸收进合作社。这几部分人的经济地位是比较接近的。他们的生活或者还是困难的(贫农,他们分得了土地,比较解放前是好多了,但是还因为人力畜力和农具的不足,生活仍然感到困难),或者还不富裕(下中农),因此,他们有一种组织合作社的积极性。虽然如此,他们中间的积极性的程度,由于种种原因,仍然是不同的,有些人很积极,有些人暂时还不大积极,有些人还要看一看。因此,我们对于一切暂时还不想加入合作社的人,即使他们是贫农和下中农也吧,要有一段向他们进行教育的时间,要耐心地等待他们的觉悟,不要违反自愿原则,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
至于新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和老中农中间的上中农,即一切经济地位较为富裕的中农,除开若干已经有了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觉悟、真正自愿加入合作社的,可以吸收他们入社以外,其余暂时都不要吸收,更不要勉强地把他们拉进来。这是因为他们现在还没有走社会主义道路的觉悟,只有等到农村中大多数人都加入合作社了,或者合作社的单位面积产量提高到同这些富裕中农的单位面积产量相等甚至更高了,他们感到再单干下去在各方面都对他们不利,而惟有加入合作社才是较为有利的时候,他们才会下决心加入合作社。
这样,先将经济地位贫苦或者还不富裕的人们(约占农村人口百分之六十到七十),按其觉悟程度,分作多批,在几年内,组成合作社,然后再去吸收富裕中农。这样就可以避免命令主义。
在最近几年内,在一切还没有基本上合作化的地区,坚决地不要接收地主和富农加入合作社。在已经基本上合作化了的地区,在那些已经巩固的合作社内,则可以有条件地分批分期地接收那些早已放弃剥削、从事劳动,并且遵守政府法令的原来的地主分子和富农分子加入合作社,参加集体的劳动,并且在劳动中继续改造他们。
六
在发展的问题上,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说现在合作社的发展“超过了实际可能”,“超过了群众的觉悟水平”,这是不对的。中国的情况是:由于人口众多、已耕的土地不足(全国平均每人只有三亩田地,南方各省很多地方每人只有一亩田或只有几分田),时有灾荒(每年都有大批的农田,受到各种不同程度的水、旱、风、霜、雹、虫的灾害)和经营方法落后,以致广大农民的生活,虽然在土地改革以后,比较以前有所改善,或者大为改善,但是他们中间的许多人仍然有困难,许多人仍然不富裕,富裕的农民只占比较的少数,因此大多数农民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我国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建设和它的成就,正在日益促进他们的这种积极性。对于他们说来,除了社会主义,再无别的出路。这种状况的农民,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六十到七十。这就是说,全国大多数农民,为了摆脱贫困,改善生活,为了抵御灾荒,只有联合起来,向社会主义大道前进,才能达到目的。这种感觉,已经在广大的贫农和非富裕的农民中间迅速地发展起来。富裕的或比较富裕的农民,只占全国农村人口的百分之二十到三十,他们是动摇的,有些人是在力求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前面说过,贫农和非富裕的农民中间也有许多人,因为觉悟不高,暂时还是观望的,他们也有摇摆;但是同富裕农民比较,他们是容易接受社会主义的。这是实际存在的情况。而我们的有些同志却忽略了这种情况,认为现在刚刚发展起来的几十万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即已“超过了实际可能”,“超过了群众的觉悟水平”,这是看见了较小量的富裕农民,忘记了最大量的贫农和非富裕农民。这是第一种错误思想。
这些同志还对于共产党在农村中的领导力量和广大农民对于共产党的热忱拥护这样一种情况,估计不足。他们认为我们的党对于几十万个小型合作社都难于巩固,大发展更不敢设想。他们悲观地描写党在领导农业合作化工作中的现时状况,认为“超过了干部的经验水平”。不错,社会主义革命是一场新的革命。过去我们只有资产阶级民主革命的经验,没有社会主义革命的经验。但是怎样去取得这种经验呢?是用坐着不动的方法去取得呢,还是用走进社会主义革命的斗争中去、在斗争中学习的方法去取得呢?不实行五年计划,不着手进行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工作,我们怎么能够取得工业化的经验呢?五年计划中就有农业合作化的部分,我们不去领导农民在每乡每村都办起一个至几个农业生产合作社来,试问“干部的经验水平”从何处得来,又从何处提高呢?显然,所谓现时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状况“超过了干部的经验水平”这样一种思想,是一种错误的思想。这是第二种错误思想。
这些同志看问题的方法不对。他们不去看问题的本质方面,主流方面,而是强调那些非本质方面、非主流方面的东西。应当指出:不能忽略非本质方面和非主流方面的问题,必须逐一地将它们解决。但是,不应当将这些看成为本质和主流,以致迷惑了自己的方向。
我们必须相信:(1)广大农民是愿意在党的领导下逐步地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2)党是能够领导农民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的。这两点是事物的本质和主流。如果缺乏这种信心,我们就不可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时期内基本上建成社会主义。
七
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经验,鼓舞着我国人民,它使得我国人民对于在我国建成社会主义充满了信心。可是,就在这个国际经验问题上,也存在着不同的看法。有些同志不赞成我党中央关于我国农业合作化的步骤应当和我国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的方针,而这种方针,曾经在苏联证明是正确的。他们认为在工业化的问题上可以采取现在规定的速度,而在农业合作化的问题上则不必同工业化的步骤相适应,而应当采取特别迟缓的速度。这就忽视了苏联的经验。这些同志不知道社会主义工业化是不能离开农业合作化而孤立地去进行的。首先,大家知道,我国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生产水平,现在是很低的,而国家对于这些物资的需要却是一年一年地增大,这是一个尖锐的矛盾。如果我们不能在大约三个五年计划的时期内基本上解决农业合作化的问题,即农业由使用畜力农具的小规模的经营跃进到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经营,包括由国家组织的使用机器的大规模的移民垦荒在内(三个五年计划期内,准备垦荒四亿亩至五亿亩),我们就不能解决年年增长的商品粮食和工业原料的需要同现时主要农作物一般产量很低之间的矛盾,我们的社会主义工业化事业就会遇到绝大的困难,我们就不可能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这个问题,苏联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是曾经遇到了的,苏联是用有计划地领导和发展农业合作化的方法解决了,我们也只有用这个方法才能解决它。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一个最重要的部门——重工业,它的拖拉机的生产,它的其他农业机器的生产,它的化学肥料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现代运输工具的生产,它的供农业使用的煤油和电力的生产等等,所有这些,只有在农业已经形成了合作化的大规模经营的基础上才有使用的可能,或者才能大量地使用。我们现在不但正在进行关于社会制度方面的由私有制到公有制的革命,而且正在进行技术方面的由手工业生产到大规模现代化机器生产的革命,而这两种革命是结合在一起的。在农业方面,在我国的条件下(在资本主义国家内是使农业资本主义化),则必须先有合作化,然后才能使用大机器。由此可见,我们对于工业和农业、社会主义的工业化和社会主义的农业改造这样两件事,决不可以分割起来和互相孤立起来去看,决不可以只强调一方面,减弱另一方面。苏联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也给我们指出了方向,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孤立地互不联系地去看这些问题。其次,我们的一些同志也没有把这样两件事联系起来想一想,即:为了完成国家工业化和农业技术改造所需要的大量资金,其中有一个相当大的部分是要从农业方面积累起来的。这除了直接的农业税以外,就是发展为农民所需要的大量生活资料的轻工业的生产,拿这些东西去同农民的商品粮食和轻工业原料相交换,既满足了农民和国家两方面的物资需要,又为国家积累了资金。而轻工业的大规模的发展不但需要重工业的发展,也需要农业的发展。因为大规模的轻工业的发展,不是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所能实现的,它有待于大规模的农业,而在我国就是社会主义的合作化的农业。因为只有这种农业,才能够使农民有比较现在不知大到多少倍的购买力。这种经验,苏联也已经提供给我们了,我们的有些同志却没有注意。他们老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或者具有资本主义自发倾向的富裕中农的立场上替较少的人打主意,而没有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上替整个国家和全体人民打主意。
八
有些同志,又在苏联共产党的历史上找到了根据,拿来批评我国目前的农业合作化工作中的所谓急躁冒进。《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不是告诉了我们,他们的许多地方党组织,曾经在合作化的速度问题上,在一个时期内,犯过急躁冒进的错误吗?我们难道不应当注意这一项国际经验吗?
我认为我们应当注意苏联的这一项经验,我们必须反对任何没有准备的不顾农民群众觉悟水平的急躁冒进的思想;但是我们不应当容许我们的一些同志利用苏联的这项经验来为他们的爬行思想作掩护。
我党中央是怎样决定在中国进行农业合作化的呢?
第一、它是准备以十八年的时间基本上完成这个计划的。
从一九四九年十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时候起,到一九五二年,这三年多一点的时间,是为完成恢复我国经济的任务度过了的。在这个时间内,在农业方面,我们除了实行土地改革和恢复农业生产这些任务之外,我们还在一切老解放区大大地推广了农业生产互助组的组织,并且着手组织半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合作社,取得了一些经验。接着是从一九五三年起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到现在已经实行了差不多三年,我们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已经向全国范围内推广,我们的经验也增加了。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直到第三个五年计划的完成,共有时间十八年。我们准备在这个时间内,同基本上完成社会主义工业化、基本上完成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基本上完成农业方面的社会主义的改造。这是可能的吗?苏联的经验告诉我们,这是完全可能的。苏联是在一九二○年结束国内战争的,从一九二一年到一九三七年,共有十七年时间完成了农业的合作化,而它的合作化的主要工作是在一九二九年到一九三四年这六年时间内完成的。在这个时间内,虽然苏联的一些地方党组织,如像《苏联共产党(布)历史简明教程》上所说的,犯过一次所谓“胜利冲昏头脑”的错误,但是很快就被纠正。苏联终于用很大的努力胜利地完成了整个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并且在农业方面完成了强大的技术改造。苏联所走过的这一条道路,正是我们的榜样。
第二、我们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采取了逐步前进的办法。第一步,在农村中,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仅仅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的、几户为一起或者十几户为一起的农业生产互助组。然后,第二步,在这些互助组的基础上,仍然按照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组织以土地入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然后,第三步,才在这些小型的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的基础上,按照同样的自愿和互利的原则,号召农民进一步地联合起来,组织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些步骤,可以使农民从自己的经验中逐步地提高社会主义的觉悟程度,逐步地改变他们的生活方式,因而可以使他们较少地感到他们的生活方式的改变好像是突然地到来的。这些步骤,可以基本上避免在一个时间内(例如在一年到两年内)农作物的减产,相反,它必须保证每年增产,而这是可以做到的。现在已有的六十五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百分之八十以上的社是增产的,百分之十几的社是不增不减的,百分之几的社是减产的。这后面的两类情况是不好的,特别是减产的一类最不好,必须用大力去整顿。因为有百分之八十以上的合作社是增产的(增产的数量由百分之十到百分之三十);又因为那百分之十几的合作社虽然第一年不增不减,但是经过整顿,第二年可能增产;最后,那百分之几减产的合作社,经过整顿,第二年也有可能增产,或者进到不增不减的地位。所以,就整个说来,我们的合作化的发展是健康的,是可以基本上保证增产而避免减产的。这些步骤,又是训练干部的很好的学校。经过这些步骤,大量的合作社管理人员和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