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治通鉴.第三卷 全译-第29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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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领军大将军贺若弼,自谓功名出朝臣之右,每以宰相自许。既而杨素为仆射,弼仍为将军,甚不平,形于言色,由是坐免官,怨望愈甚。久之,上下弼狱,谓之曰:“我以高、杨素为宰相,汝每昌言曰:‘此二人惟堪啖饭耳。’是何意也?”弼曰:“,臣之故人;素,臣舅子:臣并知其为人,诚有此语。”公卿奏弼怨望,罪当死。上曰:“臣下守法不移,公可自求活理。”弼曰:“臣恃至尊威灵,将八千兵渡江,擒陈叔宝,窃以此望活。”上曰:“此已格外重赏,何用追论!”弼曰:“臣已蒙格外重赏,今还格外望活。”既而上低回数日,惜其功,特令除名。岁余,复其爵位,上亦忌之,不复任使,然每宴赐,遇之甚厚。
右领军大将军贺若弼自认为他的功勋名望在其他的群臣之上,因此经常以宰相自任。不久,杨素被任命为尚书右仆射,自己还是将军,所以非常愤恨不平,并在言谈脸色上表现出来,于是他被朝廷罢免职务,因而愈加怨恨。过了一段时间后,隋文帝将贺若弼逮捕下狱,问他说:“我任命高、杨素为宰相,而你经常扬言说:‘这两个人只会吃饭。’你这话是什么意思?”贺若弼回答说:“高是我的老朋友,杨素是我舅舅的儿子,我深知他们的为人,所以敢说那样的话。”公卿大臣上奏说贺若弼怨恨朝廷,犯了死罪。文帝又对贺若弼说:“百官大臣严格执法,判定你犯有死罪,你得自己寻找活命的理由。”贺若弼说:“我仰仗着陛下威灵,率领八千名兵士渡过长江,俘获了陈后主陈叔宝,我想以此功劳请求活命。”文帝说:“朝廷对此已格外重赏,现在怎么还能再提此事?”贺若弼说:“我是已经得到过格外重赏,只是今天还想请求陛下格外开恩,保全性命。”在这以后的几天里,文帝稍微回心转意,顾念他战功卓著,特令免除一切官爵职务,除名为民。一年以后,文帝虽然又恢复了贺若弼的爵位,但也对他产生猜忌,不再任命他担任具体职务,但是朝会宴请赏赐群臣时,给他的侍遇仍很优厚。
'9'有司上言:“府藏皆满,无所容,积于廊庑。”帝曰:“朕既薄赋于民,又大经赐用,何得尔也?”对曰:“入者常多于出,略计每年赐用,至数百万段,曾无减损。”于是更辟左藏院以受之。诏曰:“宁积于人,无藏府库。河北、河东今年田租三分减一,兵减半功,调全免。”时天下户口岁增,京辅及三河地少而人众,衣食不给,帝乃发使四出,均天下之田,其狭乡每丁才至二十亩,老少又少焉。
'9'有关官吏上奏说:“国家的府库已经全堆满了,以至于财物没有地方存放,只好暂时堆放在府库外的厢房里。”隋文帝问:“朕不但对天下百姓征收很轻的赋税,而且又曾经用来大量地赏赐平陈的有功将士,为什么府库还会全满呢?”回答说:“由于每年收入经常多于支出,估计每年用于赏赐和日常支用达到数百万段,所以府库所藏根本不会减少。”于是文帝下令另外开辟左藏院以存放新征收的财帛。文帝又下诏书说:“粮食布帛宁愿积蓄在民间百姓家里,也不要储藏于国家府库,今年河北、河东地区的田租可减征三分之一,军人应缴纳的份额可减征一半,全国各地成丁应缴纳的调全部免征。”当时隋朝全国的户口每年都在增加,京畿地区和河北、河南、河东三河地区地少人多,许多平民衣食不足,于是文帝就向全国各地派出使节,重新调整分配天下的田地,地少人多的狭乡每个成年丁口只能分到二十亩地,老人和孩童能分到的土地更少。
十三年(癸丑、593)
十三年(癸丑,公元593年)
'1'春,正月,壬子,上祀感生帝。
'1'春季,正月壬子(十一日),隋文帝祭祀感生帝。
'2'壬戌,行幸岐州。
'2'壬戌(二十一日),隋文帝巡幸岐州。
'3'二月,丙午,诏营仁寿宫于岐州之北,使杨素监之。素奏前莱州刺史宇文恺检校将作大匠,记室封德彝为土木监。于是夷山堙谷以立宫殿,崇台累榭,宛转相属。役使严急,丁夫多死,疲屯颠仆,推填坑坎,覆以土石,因而筑为平地。死者以万数。
'3'二月丙午(疑误),隋文帝下诏令在岐州北面营建仁寿宫,派遣杨素监督施工。杨素上奏请求朝廷委派前莱州刺史宇文恺临时代理将作大匠,记室参军封德彝为土木监。于是平山填谷构筑宫殿,高台累榭,宛转相连。在营建过程中督使严急,服役丁夫死亡众多。很多人疲备不堪,倒地而死,尸体被填入坑中,上面用土石覆盖,因而筑成平地。死的人数以万计。
'4'丁亥,上至自岐州。
'4'丁亥(十七日),隋文帝自岐州返回长安。
'5'己卯,立皇孙为豫章王。,广之子也。
'5'己卯(疑误),隋朝册封皇孙杨为豫章王。杨是晋王杨广的儿子。
'6'丁酉,制:“私家不得藏纬候、图谶。”
'6'丁酉(二十七日),隋文帝下制书说:“民间私家不得收藏预卜吉凶的纬候、图谶之类的书籍。”
'7'秋,七月,戊辰晦,日有食之。
'7'秋季,七月戊辰晦(三十日),出现日食。
'8'是岁,上命礼部尚书牛弘等议明堂制度。宇文恺献明堂木样,上命有司规度安业里地,将立之;而诸儒异议,久之不决,乃罢之。
'8'这一年,隋文帝下令礼部尚书牛弘等人讨论研究古代明堂的建筑结构。宇文恺向文帝呈献了明堂的木制模型,于是文帝下令有关官吏在长安安业里规划出地皮,准备建立明堂。可是由于朝中的儒生意见不同,很长时间不能形成一致意见,只好作罢。
'9'上之灭陈也,以陈叔宝屏风赐突厥大义公主。公主以其宗国之覆,心常不平 ,书屏风,为诗叙陈亡以自寄;上闻而恶之,礼赐渐薄。彭公刘昶先尚周公主,流人杨钦亡入突厥,诈言昶欲与其妻作乱攻隋,遣钦密告大义公主,发兵扰边。都蓝可汗信之,乃不修职贡,颇为边患。上遣车骑将军长孙晟使于突厥,微观察之。公主见晟,言辞不逊,又遣所私胡人安遂迦与杨钦计议,扇惑都蓝。晟至京师,具以状闻。上遣晟往索钦;都蓝不与,曰:“检校客内无此色人。”晟乃赂其达官,知钦所在,夜,掩获之,以示都蓝,因发公主私事,国人大以为耻。都蓝执安遂迦等,并以付晟。上大喜,加授开府仪同三司,仍遣入突厥废公主。内史侍郎裴矩请说都蓝使杀公主。时处罗侯之子染干,号突利可汗,居北方,遣使求婚,上使裴矩谓之曰:“当杀大义公主,乃许婚。”突利复谮之于都蓝,都蓝因发怒,杀公主,更表请婚,朝议将许之。长孙晟曰:“臣观雍虞闾反覆无信,直以与玷厥有隙,所以欲依倚国家,虽与为婚,终当叛去。今若得尚公主,承藉威灵,玷厥、染干必受其征发。强而更反,后恐难图。且染干者,处罗侯之子,素有诚款,于今两代,前乞通婚,不如许之,招令南徙,兵少力弱,易可抚驯,使敌雍虞闾以为边捍。”上曰:“善。”复遣晟慰谕染干,许尚公主。
'9'隋文帝灭掉陈后,将陈叔宝的屏风赏赐给突厥可贺敦大义公主。大义公主因为她的宗国北周宇文氏灭亡,心里一直愤愤不平,于是就在屏风上作诗,叙述陈亡国的事,借以寄托自己对故国的哀思。隋文帝知道此事后就忌恨大崐义公主,对她逐渐冷淡,赏赐也日益减少。彭公刘昶以前也娶了北周帝室公主为妻,隋朝流民杨钦逃入突厥,谎称刘昶打算和妻子一起兴兵作乱,攻打隋朝,因此派遣杨钦来密告大义公主,请求突厥发兵侵扰隋朝边境。突厥都蓝可汗相信了杨钦的话,于是就不再谨守藩国的职责,按时朝贡,时常发兵侵犯隋境。隋文帝派遣车骑将军长孙晟出使突厥,暗中观察了解情况。大义公主见了长孙晟后,出言不恭,又派和她私通的胡人安遂迦去与杨钦计议谋划,煽动鼓惑都蓝可汗。长孙晟回到京师后,将所见所闻向隋文帝作了报告。于是文帝又派遣长孙晟到突厥索要杨钦,都蓝可汗不给,回答说:“检查过我们的宾客,其中没有这个人。”于是长孙晟就贿赂突厥的达官贵人,知道了杨钦躲藏的地方,在夜里突然将他抓获,然后给都蓝可汗看,并趁机揭发了大义公主和胡人安遂迦的私情,突厥国人得知后认为是极大的耻辱。于是都蓝可汗拿获了安遂加等人,一并交付长孙晟带回隋朝。隋文帝十分高兴,加授长孙晟开府仪同三司,并派他出使突厥劝说废除大义公主。内史侍郎斐矩请求出使突厥劝说都蓝可汗,使他杀掉大义公主。当时前突厥莫何可汗处罗侯的儿子染干号称为突利可汗,居住在突厥国的北方,他派遣使者向隋朝求婚,隋文帝就派遣裴矩对他说:“只有杀掉大义公主,隋朝才能答应婚事。”于是突利可汗也向都蓝可汗说大义公主的坏话,都蓝可汗因此大怒,杀了大义公主,重新向隋朝上表求婚,朝廷准备答应都蓝可汗。长孙晟说:“我看都蓝反复无常,不讲信用,只因为和西方达头可汗玷厥结下怨恨,所以才依倚我朝。即使是我们双方建立了婚烟关系,他终久也会叛变而去。现在都蓝可汗如果能娶到大隋公主为妻,那末他就可以凭籍我们大隋的威灵而发号施令,达头可汗玷厥与染干必然会听从他的指挥调度。这样都蓝可汗的势力将会更加强大,强大后再起来反叛,以后恐怕就很难制服了。况且染干是处罗侯的儿子,素来诚心归服,至今已有两代,以前他曾派遣使节来求婚,不如答应他,然后招抚劝诱他率领部落向南迁移,染干兵少力弱,容易驯服,我们可以利用他抵御都蓝可汗以保卫北方边疆。”文帝听了称赞道:“这个主意好!”于是再次派遣长孙晟前去安慰晓谕染干,答应他可以娶公主为妻。
'10'牛弘使协律郎范阳祖孝孙等参定雅乐,从陈阳山太守毛爽受京房律法,布管飞灰,顺月皆验。又每律生五音,十二律为六十音,因而六之,为三百六十音,分直一岁之日以配七音,而旋相为宫之法,由是著名。弘等乃奏请复用旅宫法,上犹记何妥之言,注弘奏下,不听作旋宫,但用黄钟一宫。于是弘等复为奏,附顺上意,其前代金石并销毁之,以息异议。弘等又作武舞,以象隋之功德;郊庙飨用一调,迎气用五调。旧工稍尽,其余声律,皆不复通。
'10'礼部尚书牛弘请协律郎范阳人祖孝孙等人参与修订雅乐,祖孝孙曾从师陈阳山太守毛爽学习京房的律吕之法,律管中葭灰飞动,顺序和十二个月份全部符合。又每种律调有五个音级,十二种律调共有六十个音级,把这六十个音级重复六次,就构成三百六十个音级,分别和一年的三百六十天对应起来,然后再和宫、商、角、徵、羽、变宫、变徵七个音级配合起来而形成各种律调节奏。于是,古代旋相为宫之法,才重新大白于天下,被人们所认识。因此,牛弘等人上奏请求重新使用旋宫法演奏音乐,可是文帝还记着以前何妥所说的话,于是就在牛弘等人的奏书上面批示,不许采用旋宫法,仍旧只使用黄钟一宫。于是,牛弘等人重新上奏,附和文帝的旨意,请求把前代的金石乐器之类全部予以销毁,以平息人们在音乐方面的不同意见。牛弘等人又创作了武舞,用来表现隋朝的功德;规定在举行郊、庙祭祀时只使用黄钟一宫,在祈求丰年的迎气祭祀时,可分别使用黄钟的角、徵、宫、商、羽五调。从此以后,老乐师逐渐死去,新乐师对黄钟律调以外的其它声律,都不再通晓。
十四年(甲寅、594)
十四年(甲寅,公元594年)
'1'春,三月,乐成。夏,四月,乙丑,诏行新乐,且曰:“民间音乐,流僻日久,弃其旧体,竞造繁声,宜加禁约,务存其本。”万宝常听太常所奏乐,泫然泣曰:“乐声淫厉而哀,天下不久将尽!”时四海全盛,闻者皆谓不然;大业之末,其言卒验。宝常贫而无子,久之,竟饿死。且死,悉取其书烧之,曰:“用此何为!”
'1'春季,三月,隋朝新乐修订完成。夏季,四月乙丑(初一),隋文帝下诏令颂行新乐,并且说:“民间音乐流入邪僻不正已经很久,丢弃了音乐原崐来的主体风格,竞相造作繁杂的声律,应该加以禁止,务必保存音乐本来意义。”著名乐师万宝常听了太常寺乐师所演的音乐后,伤心落泪地说:“乐声淫厉而又哀惋,天下不久将会灭亡!”当时隋朝正处在全盛时期,听到的人都认为他的预言不会兑现;到了大业末年,万宝常的预言终于得到证实。万宝常生活贫穷又没有儿子,很久以后,竟饥饿而死。临死的时候,他把自己的书籍全部烧掉,悲愤地说:“读这些书能有什么用处!”
'2'先是,台、省、府、寺及诸州皆置公廨钱,收息取给。工部尚书苏孝慈以为“官司出举兴生,烦扰百姓,败损风俗,请皆禁止,给地以营农。”上从之。六月,丁卯,始诏“公卿以下皆给职田,毋得治生,与民争利。”
'2'以前,隋朝在中央台、省、府、寺各机构和地方各州县都设立了公廨钱,每年放贷出去,收取利息以供需用。工部尚书苏孝慈认为:“官府放贷,收息盈利,烦扰百姓,败坏风俗,请求陛下明令禁止,而由国家拨给他们田地以经营农业。”隋文帝听从了他的建议,六月丁卯(初四),下诏书说:“公卿大臣以下各级官吏都分配给职分田,不得再经商放贷,与民争利。”
'3'秋,七月,乙未,以邳公苏威为纳言。
'3'秋季,七月乙未(初三),隋朝任命邳公苏威为纳言。
'4'初,张宾历既行,广平刘孝孙、冀州秀才刘焯并言其失。宾方有宠于上,刘晖附会之,共短孝孙,斥罢之。后宾卒,孝孙为掖县丞,委官入京,上其事,诏留直太史,累年不调,乃抱其书,使弟子舆榇来诣阙下,伏而恸哭;执法拘而奏之。帝异焉,以问国子祭酒何妥,妥言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