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哲学史 罗素-第2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义,成为可能。卫国者须有一切的权力,因为他们是全社会中最有智慧的成员;在柏
拉图的定义里,惟有当别的阶级里面有人比某些卫国者更有智慧的时候,才会出现不正
义。这就是柏拉图何以要提出公民的升级和降级的原因,尽管他认为出生和教育的双重
便利在大多数的情况之下已经能使卫国者的子孙优越于其他人的子孙了。假如能有一种
更为精确的政治学而且人们又能更确切地遵循它的教诫的话,那末关于柏拉图的体系就
有很多值得称道的地方了。没有人会认为把最优秀的足球员放到足球队里去是不公道的,
尽管他们可以因此获得很大的优越地位。如果足球队管理得也象雅典的政府那么样地民
主,那末代表学校去踢球的学生也就要以抽签的方式而当选了。可是,关于政治事务是
很难知道谁是最有技术的;并且也很难有把握说,一个政治家一定能把他的技术用之于
公共的利益,而不用之于他个人的利益、或他的阶级的或党派的或宗派的利益。
其次是柏拉图关于“正义”的定义预先假设要有一个“国家”,无论它是按照传统
的路线而组织起来的,还是按照柏拉图自己的方式组织起来的,从而使其全体得以实现
某种伦理的理想。他告诉我们说,正义就在于每个人都做他自己的工作。但一个人的工
作又是什么呢?在一个象是古代埃及或印加人的王国那样世世代代毫无改变的国家里,
一个人的工作就是他父亲的工作,这样便不会发生什么问题。但是在柏拉图的国家里,
没有人有法律上的父亲。因此,他的工作要末是由他自己的兴趣所决定的,要末就是由
国家来判断他的才能而加以决定的。后者显然就是柏拉图所愿望的。然而,有些工作,
尽管有高度的技术性,却可以认为是有害的;柏拉图认为诗歌就是有害的,而我则认为
拿破仑的工作是有害的。因此,在决定一个人的工作是什么的时候,政府的意图就成为
最主要的了。虽说所有的统治者都得是哲学家,可是并不会有任何的革新:一个哲学家
永远都得是一个理解并同意柏拉图的人。
若是我们问:柏拉图的“国家”能够成就什么呢?答案就颇为无趣了。它在对人口
大致相等的国家作战时能取得胜利,它能保证某些少数人的生活。由于它的僵硬,它差
不多绝不会产生艺术或科学;在这方面正如在许多别的方面,它是象斯巴达一样的。尽
管有着一切动听的说法,但其所成就的全部不过是作战的技巧和足够的粮食而已。柏拉
图曾经经受过雅典的饥馑和败绩;也许他下意识地认为,避免这些灾难就是一个政治家
所能达到的最高成就。如果认真的话,一个乌托邦显然必须能体现它的创造者的理想。
让我们先来考虑一下,我们所谓的“理想”意味着什么。首先,它是信仰它的人所愿望
的,但是它之被愿望却与一个人之愿望个人的享受(例如,吃和住)并不完全相同。构
成一种“理想”与一件日常愿望的对象两者之不同的就在于,前者乃是非个人的;它是
某种(至少在表面上)与感到这种愿望的人的个人自身没有任何特殊关系的东西,因此
在理论上就可能被人人所愿望。因而我们就可以把“理想”定义为某种并非以自我为中
心而被愿望着的东西,从而愿望着它的人也希望所有别的人都能愿望它。我可以希望人
人都有足够的食物,人人都能对别人友善,等等;并且如果我希望任何这类的事物,我
还希望别人也希望它。用这种方式我就可以建立起一套看来好象是非个人的伦理,尽管
事实上它所根据的仍是我自己的以个人为基础的愿望;——因为愿望始终是我的,纵使
被愿望的东西和我个人没有关系。例如,一个人可以愿望人人都能理解科学;另一个人
愿望人人都能欣赏艺术;但是造成这两个人愿望之间的这种不同的,则是他们个人之间
的差异。
只要一牵涉到争论,个人的因素就立刻显而易见了。例如有人说:“你希望人人都
幸福是错了,你应该希望德国人幸福而其他一切人都不幸”。这里的“应该”可以认为
是指说话的人所希望我能愿望的东西而言的。我可以反驳道,我不是一个德国人,我在
心理上不可能愿望一切的非德国人不幸;但是这一答案看来是并不合适的。
此外,也可能有一种纯粹非个人的理想的冲突。尼采的英雄不同于基督教的圣人,
然而两者都是以非个人而受人崇拜的,前一种是被尼采的信徒,后一种则是被基督教徒。
除非是以我们自己的愿望,否则我们又怎能在这两者之间做出取舍呢?然而,如果再没
有别的东西的话,那末一种伦理上的意见分歧就只好由感情上的好恶或者是由强力——
最后是诉之于战争——来加以决定了。对于事实的问题,我们可以诉之于科学和科学方
法;但是对于伦理学上的根本问题却似乎并没有这样的东西。然而,如果情形确乎是如
此,那末伦理争论的本身也就还原为力量之争了,包括宣传力量在内。这种观点在《国
家篇》的第一卷中,已经由特拉西马库斯粗略地提了出来;特拉西马库斯,正如差不多
柏拉图对话录中所有的人物一样,也是一个真实的人物。他是一个来自查尔西顿的智者,
是一个有名的修辞学教师;他曾在公元前427年亚里斯多芬尼的喜剧里出现过。当苏格拉
底很和蔼地和一个叫作西法鲁斯的老人,以及和柏拉图的哥哥格劳孔和阿戴芒土斯讨论
过一阵正义之后,特拉西马库斯已经听得越来越不耐烦,就插进了一番热烈的抗议,反
对这种幼稚的胡扯。他强调说“正义不是什么别的,只不过是强者的利益罢了”。
苏格拉底用诡辩反驳了这种观点;它始终没有很好地得到正视。但它却提出了伦理
学与政治学上的根本问题,那就是,除了人们使用“好”“坏”的字样时所愿望的东西
而外,究竟还有没有任何“好”“坏”的标准呢?假如没有的话,那末特拉西马库斯所
得出的许多结论就似乎是不可避免的了。然而我们又怎么可能说有这种标准呢?
在这一点上,乍看起来宗教是有着一种简捷的答案的。上帝决定了什么是好,什么
是坏;一个人的意志若与上帝的意志相和谐,那末他就是一个好人。然而这种答案并不
是很正统的。神学家们说上帝是好的,但这蕴涵着要有一种独立于上帝的意志之外而存
在的好坏标准。于是我们就不得不面临着下列的问题:即,象在“快乐是好的”这样一
种陈述里,有没有象在“雪是白的”这样一种陈述里那种意义上的客观的真或假呢?
要回答这个问题,就必须要进行很长的探讨。有人可以想象,我们在实践方面尽可
以躲开这个根本论点,并且说:“我不知道'客观的真理'意味着什么。但是假如所有的
(或者实际上等于所有的)考察过这个问题的人都一致拥护某一陈述,那末我就要认为
这一陈述是‘真的’。”在这种意义上,雪是白的,凯撒是被刺死的,水
是由氢和氧构成的,等等,就都是“真的”。这样我们就面临着一个事实问题:即,在
伦理学里面有没有任何与此类似的意见一致的陈述呢?如果有,它们就既可以作为个人
行为准则的基础,又可以作为一种政治理论的基础。但是如果没有的话,那末无论哲学
的真理可能是怎样,但只要有势力的集团之间存在着不可调和的伦理分平时,我们在实
践上就不得不诉之于武力的较量,或者宣传的较量,或者是两者同时较量了。
对于柏拉图说来,这个问题实际上并不存在。尽管他的戏剧感引得他强有力地叙述
了特拉西马库斯的立场,但他却全然没有察觉到它的力量,并且他自己还对它进行了异
常粗暴而又不公允的反驳。柏拉图确信“善”的存在,而且它的性质是可以确定的;当
人们有不同意见的时候,那末至少有一个是犯了知识上的错误,就正象这些意见不同是
涉及某种事实的科学问题一样。
柏拉图和特拉西马库斯之间的分歧是非常重要的;但对哲学史家来说,它却是一个
只需要加以注意而不需要加以解决的分歧。柏拉图以为他能够证。明。他的国家是好的;
而一个承认伦理学有其客观性的民主主义者可以认为自己能够证。明。
这个国家是坏的;但是任何一个同意特拉西马库斯的人却要说:“这里并不存在证
明或反证的问题;唯一的问题是,你是否喜。欢。柏拉图所愿望的这种国家。如果你喜欢,
它对你就是好的;如果你不喜欢,它对你就是坏的。如果有许多人喜欢,又有许多人不
喜欢;那就不可能由理性,而只好由真实的或者隐蔽的暴力来加以决定了。”这是一个
迄今一直争论不休的哲学问题;每一方面都拥有许多可敬的人物。但是在很长的一段时
期里,柏拉图所宣扬的见解却始终几乎是无人非议的。
此外,我们还应该注意到,以意见的一致来代替客观标准的那种观点里包含着一些
后果,而这些后果却是很少有人愿意接受的。象伽利略那样的科学革新者宣扬着一种当
时很少有人同意的见解,但终于差不多获得了举世的拥护——对于这种事我们应该怎么
说呢?这些人用的是说理的方法,而不是用鼓动情绪、国家宣传或采取强力的方法。这
就蕴涵着,在一般的意见而外还另有一种标准。在伦理方面,伟大的宗教导师也有某些
相类似的情形。耶稣基督教导说,在安息日掐起麦穗来吃并不是错误的,但是恨你的敌
人则是错误的。这样的伦理见解显然蕴涵着与大多数人的意见不相同的某种标准,但无
论这种标准是什么,它却绝不象科学问题里的客观事实。这个问题是一个困难的问题,
我并不宣称我能解决它。目前让我们满足于仅只注意到这个问题。
柏拉图的国家和近代的许多乌托邦不同,它或许是想要付诸实行的。这并不象我们
自然而然地会以为的那么幻想而又不可能。它的许多规定,包括一些我们会认为是完全
不可能实行的规定,实际上是在斯巴达已经实现过了的。毕达哥拉斯曾经试行过哲学家
的统治;在柏拉图的时代,当柏拉图访问西西里和南意大利的时候,毕达哥拉斯派的阿
尔奇塔斯在塔拉斯(即现代的塔兰多)的政治上是非常有势力的。请一位贤人来拟订法
律,这在当时的城邦乃是一种通行的办法;梭伦就曾为雅典这样做过,而毕达哥拉斯也
曾为图里这样做过。在当时,殖民地是完全不受它们的母邦控制的;某一帮柏拉图主义
者要在西班牙或者高卢的沿岸建立起一个理想国来,那是完全可能的事。不幸的是机缘
把柏拉图带到了叙拉古,而这个伟大的商业城邦又正在和迦太基进行着决死的战争;在
这样一种气氛之下,任何哲学家都不能有什么成就的。到了下一个时代,马其顿的兴起
遂使得一切的小国都成了过时的陈迹,并使一切雏形的政治试验都成了徒劳无功的事情。
①“这些女子没有例外地将是这些男子的共同妻子,没有一个人再有他自己的妻子”。
①见亨利.李(HenryC.Lea),《僧侣独身制史》。
①“正义”(justice),“法院”(courtoejustice)。——译者
第十五章 理念论
《国家篇》的中间一部分,即自第五卷的后半部至第七卷的末尾,主要地是论述与
政治学相对的纯粹哲学问题。这些问题以一种相当突然的论述被提了出来:
除非哲学家就是王,或者这个世界上的王和君主都具有哲学的精神和力量,使政治
的伟大和智慧合而为一,并把那些只追求两者之一而不顾另一的平庸的人们驱逐到一旁
去;否则城邦就绝不会免于灾难而得到安宁——而且,我相信就连全人类也不会得到安
宁,——唯有到了那时候,我们的这个国家才有获得生命并见到天日的可能。如果真是
这样,那末我们就必须决定,构成一个哲学家的是什么以及什么是我们所谓的“哲学”。
继之而来的讨论便是《国家篇》中最有名的那部分,并且也许是最有影响的那部分。其
中有些部分有着非凡的词章之美;读者们可以象我这样不同意他所说的话,但却不能不
被它感动。
柏拉图的哲学奠基于实在与现象的区别之上,这最初是由巴门尼德提出来的;在我
们现在所要谈到的通篇讨论里,也不断地出现着巴门尼德式的辞句和论证。然而,他谈
到的实在却带有一种宗教的情调,那与其说是巴门尼德式的,倒不如说是毕达哥拉斯式
的:并且其中有很多的数学和音乐,还可以直接追溯到毕达哥拉斯的弟子。巴门尼德的
逻辑与毕达哥拉斯和奥尔弗斯教派的出世思想相结合,就产生了一种被认为既可以满足
理智又可以满足宗教情操的学说;结果便是一种非常有力的综合,它以各种不同的形态
影响了直迄黑格尔为止的大多数的大哲学家,包括黑格尔本人也在内。但是受柏拉图影
响的不仅仅是哲学家。清教徒为什么要反对音乐、绘画和天主教会的繁文缛礼呢?你可
以在《国家篇》第十卷中找到答案。